沈氏笑骂:“就怕到时候你舍不得你那首辅名头。”
黎相莞尔而笑:“名利者,皆是浮云也。”
三日后,元嘉就在阿茂和阿锦的陪同下,乘坐了一辆很简单的马车离开了她所居住了十五年的丞相府。刚出京城之时,她还有一刹那的恍惚,似乎不敢相信,她真的就这么离开了家,离开了父母,要独自去闯闯那片未知的天空。其实她知道,父亲一直是很开明的豁者,却不料竟然能放任她到如此地步。有如此的父亲,真是她一生的幸运。
她很快就渐渐释然了离家的新愁,马车刚一出城,她就被城外的各种事物迷离了双眼。即使是路边不知名的小野花,还是崭露出头的绿色小嫩蕊,她都恨不得能一一用手指去抚摸,用鼻尖去轻嗅。马车里她和阿锦总是大惊小怪的指着远方看到的一切新奇事物,有时是一家农户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有时是林子里飞起的一只怪鸟,她们都会看得目不转睛,心里激动不已。
她们一路走走停停,按照阿茂给她们作出的一份简单路线,她们会沿着京城一路南行,五日后会到大周境内最高也是风景最好的的一座山,骊山;然后继续西行,半个多月后会在江南一代乘船,观海;往北走地势逐渐平坦,有无垠荒漠与广阔草原,去看看北方民族的豪迈与热情,随后就要赶在八月之前赶回京师,参加大选。
其实时间还是比较紧张的,但是她们谁也不去考虑时间的问题,就按着原定计划一路前行。她们尽量保持着低调行驶,穿的衣服也尽量是朴素不张扬的,她的脸上戴了一张薄薄的面具,是父亲在临行前给她的,很透气,几乎没有感觉。她曾在镜子前照过,面具将她整张精致的脸孔遮的严严实实,鬓边的接缝处甚至看不出是戴了面具的样子。镜子里的她已变成了一个平凡到了极点的女子,五官毫不出色,微白的脸孔上甚至还有几颗小小的雀斑,只有一双星眸还能看出她的几分往日神采。
这样的她,甚至连阿锦都比她要灵动好看的许多,她却不甚在意,平凡人的生活,她已向往的太久了。
正文 第四章 夺笔
五月初,春暖花开,气温极是舒适宜人,元嘉她们已经来到了江南的江宁地区。江宁是一个不大的小镇,但是四通八达,往来不少各地域行商做买卖的,将这原本贫瘠的小镇带动的繁荣起来。
江宁盛产雕刻、刺绣、水产海鲜、陶瓷竹木工艺,茶叶也很是出名,黎相酷爱饮茶,元嘉买了好几罐江宁特产的绿茶,像是碧螺春、陆郎茶、雨花茶之类的,打算回家送给父亲,也买了好几件精美的刺绣竹木工艺回去送给母亲。
江宁临海,是以盛产海鲜,元嘉三人在江宁镇住了两日,就打算去海边看看。
来到海边,元嘉才发现,以前书上描写大海的词语根本不足以描写大海的万一,站在海边,才发现自身的渺小。远处的海一眼望不到边际,天是蓝的,海也是蓝的,几只海鸟或远或近的飞着,远方几只渔船上的渔民悠闲地撒网,甚至隐约还传来渔民的歌声。
她激动的几乎落泪。深呼一口气,都是带着湿咸的有些土腥味的海水味道,可是元嘉觉得一切都好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里,这才是她所向往的生活。
脚上的软缎鞋踩在细细的海沙上,觉得轻飘飘的,玩心顿起,元嘉脱掉鞋子,一只手将鞋子提着,另一只手将裙摆拎起,飞快地在沙滩上跑了起来。
阿锦吃了一惊,紧追了上去,阿茂轻轻一笑,也不着慌,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跑的累到了极点,元嘉大笑着坐倒在地,阿锦也气喘吁吁的跟了上来,噘着唇说:“小姐,你跑这么快做什么。”
元嘉喘着气笑道:“真是畅快淋漓,很久没这么痛快了!”
阿锦也坐在沙滩上,侧着脸看着元嘉,觉得元嘉的眉眼无一不带笑,两只眸子熠熠生辉,原本平淡无奇的脸孔也顿时让人觉得生动起来。
阿锦笑道:“小姐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
元嘉闭上双目,感受着海风的吹拂,口中呢喃:“是啊,我真想一辈子住在这里。”
在海边逗留了很久,快到黄昏时,惊叹于海边落日的美丽,元嘉拿出纸笔,在海滩席地而坐,飞快地在纸上捕捉那一瞬间的美丽。她用的是灵犀走时留给她的铅笔,一路走来,她都用的是这个,因为简单、便捷,不用磨墨,携带也方便。
刚刚画完,却见阿锦轻轻牵扯她的衣袖,低声说道:“小姐,你看那个人。”
元嘉抬眼望去,却见几步外,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男子。那男子一身素白的锦袍,青丝如瀑散在脑后,面目极为俊逸。细长的凤目定定的注视着落日,眸中显出浓浓的悲伤,落日的余晖披在他的身上,显得很是落寞孤寂。
元嘉不知怎的,心底竟然被也带出一抹伤感。不知觉中手中已换上另一张纸,手中的铅笔已在纸上临摹出那人的肖像。还未完笔,那人却已被她的举止惊动,侧过脸,弯起一对好看的眉疑惑地盯着元嘉。
阿茂远远的看见,赶紧上前几步护在元嘉身畔,阿锦也赶紧站了起来,几人都不知此人的来历,心中有些紧张起来。
元嘉却有些赧然,未经别人的同意,却画了人家的肖像。她轻声说道:“抱歉,没有经过你的同意……”
那人目光流转,从她的画再转到她手中的笔上,未待元嘉口中的话说完,就从她手中拿过她的画笔,放在手中仔细把玩。
元嘉眼中闪过一丝恼怒:“请把笔还给我。”
那人目光清冷却不答话,手中反转,手中笔顿时被他藏了起来。元嘉怒的站了起来,“快将笔还给我!”
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呼啸,那人侧耳一听,身形一动,远远掠了出去,几个起伏就消失在了海边。元嘉一惊,欲待去追却被阿茂拦住。阿茂声说道:“小姐勿追了,那人轻功极佳,即使小人去追也未必能追得上。而且武林中人不是咱们能招惹的。”
元嘉不禁气馁,心中却极是舍不得那笔,“那是灵犀送我的,原本就没有几只。”
阿茂笑道:“虽是紧要的物事,小姐却还剩几只,咱们出门在外,还是不要多惹事为好。”
元嘉心中虽不舍,却也只得作罢。她却不知,因为这支铅笔,她竟会与那个人有着无尽的纠缠,甚至他成为她纠葛一生的梦魇。
没了兴致,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三人收拾了一下就回到了小镇,又住了两日就再次动身向北走。越往北走,地势越见平坦,民风逐渐豪爽彪悍起来,菜肴中也多见辛辣之物,菜品多以红烧,卤炖的为主,大米也逐渐被馒头、面条所取代。
天气渐热,已临近六月底,雨水也多了起来。北方多贫瘠,官道也不像南方那样修的宽敞好走,多是坑坑洼洼的泥路,尤其是一下大雨更是泥泞难行。
这一日,天气本来看着还不错,因为酷热难耐,元嘉几人就在一条小溪边补充了一下水源,本想洗洗脸休息一阵再走,却不想一阵大风以后,天气立马阴沉下来,不出片刻豆大的雨点泼洒似的淋了下来。
元嘉和阿锦立刻上了马车,阿茂飞快地驾起马车奔驰了起来。雨越下越大,路面也更加难行。元嘉喊道:“阿茂,要不你也上来躲躲吧,过一阵雨势小了再走。”
阿茂大声说道:“小姐,这雨一时半会也停不了,眼看就要天黑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要是晚上还没有住宿的地方,车和马都会淋坏的。”
元嘉不再说话,她知道阿茂说的很对,而且北方没有南方那么安全。京师靠近南方,相对来说,南方的治理还算比较不错,民风也很淳朴。但是北方本来就离京师较远,近年来塔塔族也经常骚扰边境,虽然此地离边境还很远,可这一路行来,却仍是遇到过两次匪盗劫径的,幸亏阿茂功夫不错,匪盗人数也不多,只是一些穷苦百姓讨生活,也就躲了过去。
天快黑了,如果雨势仍不停止,不光是马和马车会淋坏,人也受不了,何况没有人烟的黑夜,安全没有任何保障。
马车飞驰着,在夜幕就要降临的边沿,远远的终于望见一个村落,阿茂长出一口气,手中的鞭子狠狠地抽打了一下马背,大声说道:“小姐,前面有村庄了。”
元嘉和阿锦都松了一口气,这对她们来说真是一个不错的消息。
很快的马车就到了村庄前,天已经全黑了下来,雨却越下越大。阿茂将马车停在一个废弃的草棚下,元嘉和阿锦下了车,虽然打着伞,身上却很快被雨水打湿。
元嘉四处望了一下,村庄很小,顶多也就十来户人家,分的也比较散。农家一般都家贫,无钱点蜡烛,油灯也会很节省着用,一般都早睡。此时虽然刚刚天黑,却几乎没有一家是亮灯的。阿锦来到一户人家前,很用力的敲门,敲了很久才听见有一个苍老的声音问道:“谁啊?”
阿锦大声说道:“老人家,我们是过路的,错过了宿头,又下着大雨,您老人家能不能收留我们住一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