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宓茹说的吞吞吐吐,很让人疑惑,“为师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这样啊,看来得打探打探才行,不过总觉得宓茹好像隐瞒着她什么事情。
施馥如此决定,便对宓茹道:“可以呐,这件事就先这么说定了,师父,你以后要云游四海了吗?”
“为师年事已高,很多地方都没怎么去过,也想趁着最后一段时间出去走走,为师有空会去看你的。”
宓茹别有所思地瞥了眼施馥,看得施馥浑身一颤,她索性敞开心扉道:“你不会想看我有没有偷懒?还是算了吧,如果给我送点好吃的,我还是非常欢迎的。”
“就知道吃,这些都交给你解决吧。”
“遵命!可是师父,你为什么还在不停地消灭阳关三叠,速度之快,与我不相上下?”施馥百忙之中抬头抗议道。
“那个,为师也饿了,为师也很久没有开荤了,所以……”宓茹呵呵一笑,小心翼翼地伸出筷子向灯影牛肉进攻。
“师父,我忽然想到,你刚才说给一个人当丫鬟、给一个人当夫人、给一个人当隐卫,那么,这一个人是不是同一个人?”
“馥儿,这个……”
“还有,既然你跟太上皇这么熟,当初你去挽救灵城安危的锦囊是不是太上皇给的,这说明你们是不是暗中还有来往,灵城一定是要救的,至于把我抢走是不是顺手牵羊,还是从那时开始就谋划着给什么逸王当隐卫,师父,希望你能够从实招来。”
“馥儿,这个……”
卷一 第七章 三个公子
旁敲侧击,软硬兼施,宓茹也没再透露出什么讯息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嘴巴居然这么严实了。
背着宓茹给她准备的一套具有宓茹眼光的淑女衣服,施馥婉言拒绝了宓茹好心好意准备的一大箩筐蔬果。骑着那匹被她含辛茹苦拉扯长大的小白马,施馥穿着那身闲逛时的白衣黄衫,依依不舍地告别宓茹,分别前还落了几滴眼泪。
对于眼泪的解释,施馥是这么认为的,毕竟跟宓茹生活了十八年,落几滴比较符合淑女的品性,而且不是有句话叫喜极而泣吗,所以更有必要落泪。
施馥坐在马上,摸了摸白马的头道:“小白,马上要回家喽!”
离开前,施馥回首看了看白云弄所在的方向,虽然烟雾缭绕她看不清,但是毕竟生活了这么多年,闭着眼睛都能找到白云弄。
“小白,我呢很想看看传说中令师父苦苦等待的太上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不过再想想还是算了,就不去当那个电灯泡了。虽然被师父骗了十八年,但是也没什么好生气的,毕竟师父也是有养育之恩的,而且与师父一起生活还是挺开心的,你说是不是?”
小白马偏了偏头,避免被施馥打乱毛发。
“小气!”收回目光,施馥敲了一下小白马的头,一声轻喝,小白马便轻快地飞跑起来,好像从来没有撒腿跑过一般,尽情地享受着狂跑的乐趣。
以后要到云国皇城去,宓茹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个期限,最后讨价还价,至少也得呆满一年,应该得在那里生活一段时间。
在那之前,看来还得到灵城看看她这个世界的老爸老妈。虽然之前偶尔有飞鸽传书,不过她也不忍心委屈那只瘦骨嶙峋的鸽子飞越千山万水只带几句没有营养的话,索性也就没有通讯了。十多年都没有见过面,不知道还认不认得她。
从来没有担心过回家的问题,只因前一世没有家,如今给了她一个,倒是让她有些无所适从,近乡情怯了。
不知道施从放和林雪雁看到现在的她会不会崩溃,宓茹当初答应他们把她调养成知书达礼的小姐,如今她对宓茹都没大没小,更何况是他们。这大部分原因虽然在她,但是也不能排除宓茹的缘故。宓茹明着答应他们这样,其实心里可鬼着。什么出师的任务是保护逸王,没有武艺傍身怎么去保护,宓茹肯定是一早算定她了,一切对施从放和林雪雁的话都是冠冕堂皇,骗骗他们的。而且还给她什么选择,肯定早就吃透了她的性格,所以才将什么丫鬟和夫人提在前边,让她没有选择之下只有隐卫一个选择。
不过现在也挺好的,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所谓的知书达礼不能当饭吃,出了事还不能保护自己,她没有远大的目标去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她只要偷得浮生半日闲还有天天能吃到美味佳肴就行。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听说皇宫伙食不错,以后有空去逛逛,等吃腻了再说。
想开之后,施馥倍觉心情舒爽,也有了好好欣赏湖光山色的兴致,她拉着马缰,就是不让小白马好好驰骋。
走过荒山,走过野岭,一路相安无事,连抢劫都没有,施馥顿时觉得这个国家真是国泰民安,而且国泰民安的有些过分。
然而,才这样想着,才走入山道,施馥就听到“救命”两字,叫得好不凄惨,凄厉而又令人浑身一颤,只可惜好像不是娇滴滴的美人。
为了维护应有的正义,施馥决定还是去看看,主要也是脚下的这条路是通往灵城的必经之路。虽然说人都是自找麻烦,但是也得考虑到她现在这种不得已的情况。
赶着小白马上前,施馥远远就看到一个文文弱弱的书生模样的男子,死死抱着一个蓝色布包,跑得虽然气喘吁吁,但是照他这种速度,五十米不知道要不要跑个几分钟。
而男子的后面,有一伙儿施馥刚刚想想中的拦路抢劫的人,露出贼贼的看好戏的贪婪的目光,追上男子,将男子包围。
当头一人是独眼的,虎背熊腰,他旁边有一个小个子,两个人之间的差距还真不一般的小。
只听得小个子道:“小子,赶紧把钱交出来孝敬我们,或许还有条小命回去,不然……”
说到这里,小个子亮了亮手中的大刀,笑得一脸欠揍。
“这是给我娘看病的钱,你们放过我吧。”男子求饶道。
“放过你可以,把钱留下就行。”小个子笑得一脸得意,手一挥道,“兄弟们,抢!”
顿时,六七个人便涌上去抢钱了,那男子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一下子就被抢走了布包。
那几人将布包给了独眼老大,独眼老大掂量了一下分量,很是满意,点了点头:“走。”
“把钱还我!”男子追上去,小个子看不过,嫌碍事,马上给了两拳,打得男子鼻青脸肿。
施馥实在看不下去,当下一喝,催促道:“小白,冲!”
急促的马蹄声马上跃进,那男子忽然抬起头,叫道:“三公子,救我!”
三公子?施馥转过头,后面好像没有人,难道叫她?还是那人已经被揍得精神错乱?
然而,那六七个人一听到“三公子”这三个字,好像很慌乱一样,可是又好像很怀疑,想跑又不敢跑。
“他到底是不是?三公子好像很久没有出现了,不会这么巧被我们几个赶上了吧?”六七个躲在一处,议论纷纷。
他们这副模样,倒是让施馥觉得自己很多余一样,硬生生把她想要救人的壮举变了个味。俗话说一鼓作气气势如虎,二鼓作气气势如豹,三鼓作气气势如猫,被这样一闹,施馥顿时没有刚才的冲劲了。
几人盯着施馥瞧了半天,还是那独眼老大有勇气,上去问道:“敢问阁下是……”
强盗一下子客气起来,让施馥觉得很不适应,难道自己还要跟拦路抢劫的寒暄不成?
这三公子到底是个什么名头,要冒充吗,可她一无所知啊?被拆穿很没面子的,而且她干嘛要打响别人的名号,当下,施馥居高临下地道:“听好了,我不叫三公子,我叫……方菡雅。”
“什么,雅公子?”独眼老大马上双手奉上蓝布包,嘴里念念道,“雅公子,我等也是被迫无奈才以此营生,我等有眼不识泰山,还请雅公子饶了我们这些人,这些银子孝敬你。”
说完之后,独眼老大伙同那几个小喽啰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害得施馥一头雾水,还成了受贿者。
“你真的是雅公子?”那倒在地上的男子有些惊愕地看着施馥问道。
施馥深吸了一口,笑着耐心地道:“你没事叫什么三公子。”
“我在茶馆里听到有人说,他曾经遭到抢劫,是三公子救了他。”男子道。
“三公子是什么人?很厉害吗?”施馥问道,不就是救了个人,闹得沸沸扬扬,不知道做好事要不留名吗。
“三公子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一个艳公子、一个笑公子、一个雅公子。”男子道。
“三个?”不是吧,干嘛不叫三个公子而叫三公子,摆明了让人误会吗,“喂,那你干嘛冲我叫三公子,不叫什么艳公子之类的?”
“一时情急,不知道该怎么办。”男子羞赧地道。
施馥满头黑线,随即便把蓝布包还给男子:“没事早点回去吧。”
“你真的不是雅公子?”男子还疑惑的有些不甘心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