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人?小冰块?”混蛋听得莫名其妙,“什么东西?”
“就是你的夙玉师妹和玄霄师兄啦!”我嗤了一声,哂道,“这都不明白,笨蛋!”
“难道是……玉美人?霄冰块?”听了我的解释,混蛋“哈”地一声笑了出来,“好名字!”
被混蛋一夸奖,我顿时得意了:“我取的名字还多着呢!这两个算神马!”
饶有兴致地听我炫耀完毕,他随口提了一个:
“重光长老?”
“少白头!”
“青阳长老?”
“美髯叔!”
“那我呢?”
“混蛋!”
啊……说漏嘴了……
果然,我看见混蛋的眼睛眯了眯,手上还是很温柔地给我顺顺毛,然后道:“我是云天青,绛儿乖,不要给我乱起名。”
我咂嘴:不乱起名什么的,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混蛋!”我白眼一翻,决定坚持到底。
“云天青。”他纠正。
“混蛋!”我出口毫不犹豫。
“云天青……”他继续纠正,似乎有点无力。
“混蛋!”我绝对不是在报复他给我起了个那么挫的名字,绝对不是!
面对我异常坚定的声音,他乌黑的眼珠转了转,嘴角一抽,忽然开口道:“小灰。”
口胡又来了!
我想也没想便反驳道:“不是小灰,是沈绛!”
“小灰!”他仿佛没听到一般。
“沈绛!”我浑身鸟毛炸起,又涨成了一个圆球。虽然有碍美观,可我也顾不得了。
“小灰!”他锲而不舍。
“沈绛!”我怒了,决定和混蛋卯到底——WHO怕WHO啊!
“小灰!”
“沈绛!”
…………
“小——”混蛋话还没说完,终于忍到极限的我拍翅而起,对准混蛋的脸扑去,爆发出一声大吼:
“云、天、青——!!”
——看姑奶奶我啄死你!
“哈哈哈哈哈!!”那混蛋蓦然爆发出一阵狂笑,整个身体往后仰倒,笑瘫在床上。原本瞄准他额头飞去的我,自是扑了个空,一时又刹不住车,只能一阵乱扑腾,最后极为狼狈地摔落在床上,朝前滑了好远。
听着边上混蛋毫不收敛的狂笑声,我才从方才的争执中回过神来,顿时傻了眼:
刚开始明明是我占据了主导权啊!这混蛋究竟是怎么给绕回到我身上的啊口胡!!
可恶!气死我了!这个混蛋!!
我愤愤地从床上飞起来,决定去玉美人那里找找安慰。转念我又想到之前纠结的问题,顿时我决定一定要去据说那两个人常去的醉花荫蹲点,以确认JQ是不是真的存在……
说实话,现在正是傍晚时分,夕阳半落,花前月下,正是小情侣们约会的好时机呐!现在不蹲点何时去!
咂咂嘴,我朝窗口飞去,目标直指醉花荫,任务定好为蹲点观察JQ。
混蛋在后面喊我:“小灰,你去哪?”
“要你管!”我重重地哼了一声。好个混蛋,别以为我不记仇,我现在可森森地记得刚才的事!
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上了昆仑山后,随着日子逐渐增长,我的飞行技术也逐渐好转起来,控制自己的身体飞翔也越来越灵活了,端的是奇怪得很。可奇怪归奇怪,能越飞越好不再半路摔下来,我就已经十分开心了……
一路飞到醉花荫,看着脚下花花绿绿一大片树木花草,我琢磨着要找一个绝佳的位置,既要能够听清楚他们的谈话,又不会被他们发现。好在麻雀体型小,这座山里麻雀虽然非常少,但也不至于没有,我隐藏起来,还是颇为容易的。
记得听说过,玉美人爱极了这醉花荫中的凤凰花,每到凤凰花的花季,必来赏花。
嘿嘿……这时恰好是凤凰花花开的时节,蹲凤凰花树上,准没错儿!
凤凰花很好认,火红火红的颜色,一开便是满树艳红,在众多花树里,再耀目不过。
我扑棱棱飞到树上,刚落脚,一个铃声忽然毫无预兆地在我耳边响起,吓得我一激灵,差点松开脚爪从树上摔下去。
“铃铛你妹!”好不容易抓紧了枝条,稳住身形,我开口便愤愤地骂了句。转头看向枝头,果然不出我所料,枝头上挂了一串铃铛,正随着树枝的抖动而上下摆动,发出一连串清脆的铃音。
“谁那么无聊啊,在枝头挂什么铃铛?真是吃饱了没事干!”我恶狠狠一瞪这串把我吓到的铃铛,暗暗想到底是谁挂上去的。
咦,等一下——
这、这难道是传说中的护花铃?
为了防止鸟雀损坏花枝,爱花之人便会在其上系上铃铛,惊走鸟雀,从而保护花枝。这种铃铛,便叫做护花铃。
我脑海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串话,顿时把我自己囧到了。
难难难难道,这串护花铃,是玄霄那个臭小子给玉美人挂上的……?
TAT……居然真的有JQ……
我家的玉美人啊……玄霄你个混帐!
居然……来个挂铃铛什么的……
正在忧郁中,想着想着,我的思路就渐渐歪了。
说起来啊,有没有哪个人,也会为我系上护花铃呢?
总不会只有云天青那混蛋了吧……
——啊?等、等一下…………
——呸呸!混蛋那个穷光蛋不把我卖了换铃铛才怪!
我的脸忽然火烧火燎似的烫了起来,幸好脸上有毛周围也空无一人,不会有人看见。
orz我在想神马呀呀——!系个毛线的护花铃,这不是吓我自己么喂!
我瞬间由忧郁状态陷入抓狂状态,顿时连自己是在蹲点准备观察JQ都忘记了,拍拍翅膀就从树枝上飞了起来,往来路冲了回去。
隐隐约约地,我听见身后那串铃铛,正随着我离去时摇动的树枝,上下轻摆着,发出连续不断的铃音。
那清脆的铃音,乘着微风,飘出很远很远。
7零七、鸡飞狗跳的告白
自从我稀里糊涂地会说话之后,除了混蛋,已经有两个人知道了这个秘密。
其一是玉美人,因为我刚能说话,就忍不住飞到她的面前炫耀,顺便小小地吃了一把美人豆腐。玉美人听到的时候,虽然也十分惊讶,但接受得很快,还从善如流地接受了我对于名字的抗议,不再叫我“小灰”,改口成了“绛儿”。虽然我同样觉得这个名字很那啥,但是我表示,为鸟不能要求太多,知足才能常乐!
还是玉美人好,才不像那个混蛋那么讨厌。那个家伙,一开始不但完全傻住接受不能,后来对我关于名字的抗议也视若无睹,真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混蛋!
所以,另外一个知道我会说话这件事情的人,是与混蛋住同一间弟子房的玄霄冰块。
要问玄霄为什么知道?很简单!因为我根本没办法控制住自己不跟混蛋吐槽吵架!这么每日数次下来,玄霄要是还不知道,那他就是个聋子了。
以前说出口的都是“叽叽”,没法说人话,就算是吐槽,也只是在心里而已。这一下突然能够说话,我憋了五六年的吐槽,自然是如同滔滔江水一般,绵延不绝……所以说,这不怪我的,真的!
不过还好,无论是混蛋、夙玉抑或是玄霄,他们都没有把我当妖怪看,还答应帮我保密。毕竟,这个琼华派上,有很多人是歧视妖怪的,有些人甚至是因为自己的亲人为妖物所杀,才不远万里前来拜师,对妖怪那叫一个切齿痛恨。
……我才不想落到被人砍死或者是被火烧死的杯具结局呢!
这几天,玄霄和夙瑶被掌门派下了山,去完成一个什么任务,一直都不在。没有玄霄的冷脸在一旁盯着,我和混蛋的吵架,也越发肆无忌惮起来了。说实话,我自认口齿还算灵便,吐槽也正中要害,可到底为神马,我每次都吵不过混蛋,最后的结局都是被绕回到我身上,然后我炸毛扑过去啄他脑袋?
真是太失败了!
所以,秉持着“此仇不报非君子”的信念,我偷偷摸摸地,趁着混蛋不在,把他前些天从山下播仙镇带回来的吃剩下的最后几颗葡萄,一个一个爪了出去,藏到角落里,准备自己开吃。
麻雀要偷东西还真是不方便。我用两只脚爪子一脚带一个葡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往返了好几趟,才终于把葡萄给全部带走了。虽然说在混蛋的房间里偷吃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那样做风险太大,一下子就会被混蛋发现,没来得及吃完的葡萄也会全部泡汤。这样做的话,嘿嘿,虽然辛苦了点,但是总会有收获的嘛。
躲在剑舞坪某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我清点了一下我的战利品,正准备开吃,忽然,一个弱弱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你……你好……”
我诧异地抬头,见是一只麻雀,小眼短尾,灰不溜丢,长得和俺差不多——呸呸神马差不多,差远了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