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诗经
顾婉有些后悔,她该早日脱身——应付这些无趣的人,未免让人心里不舒服。
在第六次看望叔父归来途中,偶遇黄杰,看他做出一副温文尔雅状,眉眼含情,手捧卷,倚在菊花丛中,冲自己微笑的时候,顾婉终于觉得牙疼不已。
事实上,黄杰的扮相是真不错,至少,那位从昨日晚宴上初见,就一直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顾媛,就觉得黄杰真真是风雅之士,不该便宜自己一个俗人!
顾婉很想说,那一本《诗经》,就算再好看,再喜欢读,也不至于一连半个月,日日被拿在手中,这么翻来覆去的看,那籍岂不太可怜,还能要否?
虽然顾婉出入都带着宝笙、宝琴、王大、王二,而且尽量和大哥在一块儿,没事儿的时候一直握在芦花院,绝不轻易出门,可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只要想,找机会偶遇一点儿都不难。
到现在,事态已经发展到有些严重的地步,显然,那位黄杰公子,可能觉得自己在顾婉面前露了脸,留下了好印象,追求行动更加明目张胆,也更肉麻了些。
这位公子,时不时地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到芦花院外面,赏月饮酒,吹笛弹琴,还吟诗,吟的诗,宝琴这位不大喜欢读的都会背了——“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顾婉听得耳朵长茧之后,就只有一个感觉,黄杰的功课确实不错,至少。把‘关雎’倒背如流。指不定将来,还真能靠出众的文采骗一个半个的贵族千金下嫁。
只是,他这么折腾下去,顾婉还好,宝笙。宝琴她们就有些受不住。主子能堵住耳朵睡觉,她们还得给守夜呢!
顾安然也是满肚子火气,偏偏人家就是在芦花院外的凉亭里赏月,吟诗。又没有闯进来,也没有当面说什么,她们兄妹俩不过是人,哪里能跑去指摘?
不知道师傅设下的局。什么时候才能有效果,要是还要等个十天半月,她可真有些受不了了!
“罢了,我明日亲自去给叔父抓药熬药,以表孝心。”
顾婉看着宝笙、宝琴眼睛上的黑眼圈,决定尽快让自家叔父的身子骨好起来,好早些脱身,最多每次叔父喝药,她都去盯着,不让旁人有下手的机会。反正真正起作用的是她手里的药物,熬好的中药,也不过起一个辅助作用,只要不给换成毒药,旁的到没什么大碍。
这些日子,她借着探病的机会,已经仔仔细细给自家叔父检查过身体,痨病不轻,放在眼下,确实是病入膏肓,就是她下手治疗,这般简陋的条件下,再加上她本身的医术也算不上高明,还真有些心中无底。
幸亏给自家叔父看病的,不是王贤民,而是一个姓赵的老大夫,医术高明,以前还当过御医,后来告老,就在京里含饴弄孙,一般人根本请不到,这一次还是因为和顾宇有几分交情,这才愿意出诊。
赵大夫的医术不错,开的药也对症,有他坐镇,顾婉心里也有些底气。
顾婉最近时常去探望顾宇,亲自安排他的饮食起,顾宇心里疼爱自家兄长唯一的女儿,自然不管王氏怎么想,怎么说顾婉年少不懂事,还是照样听从。
赵大夫对顾婉做的诸般安排,也感觉还不错,想想觉得挺有道理,对顾宇的身体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还觉得顾婉这姑娘果然有天分,要是个男子,指不定能成良医。
顾宇因为顾婉孝顺,半月下来,精神到好了不少,再听说顾婉和陈郡主读之余,还学习医术,便高高兴兴地把自己手里收藏的几本医送给了她,这世道,本来就是不成良相,便成良医的,大夫,也算是受人敬重,顾宇一点儿也不觉得顾婉是个姑娘,就不该学些医术傍身。
顾宇的精神一好,到有不少来探病的,他是逢人便夸自家的侄女贤良孝顺,不像他儿子女儿,父亲生病,还日日出去瞎跑,没有一点儿定性。
闹得顾婉头一次上京,就有了那么一点儿知名度,也让王氏郁闷不已,好几日温柔小意地伺候自家老爷,也把闺女拎到病榻前尽孝,让玩野了的顾媛颇不开心。
经过半个月的相处,顾婉还算了解自家的叔父,这是个好人,忠厚老实,为人仁义,也容易相信人,怪不得这些年做生意,赔多赚少,虽然不算败家,到底是守成有余,进取不足的。
不过,这样性子的人,不多疑,也好糊弄,至少,顾婉想着,偷偷摸摸给他吃自己买来的药,应该不容易被识破。
…………
大庸城外,距离大庸,大概至少也有五十里以上,有一个人烟稀少的山村,村东头还有一座月老祠,据说已有百年历史,虽然年久失修,但因为十分灵验,香火还是旺盛的。
“你住的这是什么破地方?”
水波扫去沾在他长袍广袖上的尘灰,蹙着眉,等到王凯和楼音两个利利索索地取出一张白虎皮,铺在石凳上,才迟迟疑疑地落座。
沐延昭挑了挑眉:“这里有什么不好?白云停阴冈,丹葩曜阳林。石泉漱琼瑶,纤鳞或浮沉。非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何事待啸歌,灌木自悲吟。秋菊兼糇粮,幽兰间重襟。踌躇足力烦,聊欲投吾簪……若是有一日,能与婉儿于此,点一炉藏香,相对默坐,那也是美好如梦了。”
水波一愣,眸内闪过一抹苦意,口中却笑道:“还想着你家那小美人呢?你难道不知,你家小美人快成别人家的了!”
沐延昭一挑眉,意外道:“都说乐安侯是大庸最大的纨绔子弟,现在看来,别的先不说,至少,整个大庸所有的纨绔子弟加起来,怕也没有这么灵通的消息。”
水波沉默半晌,才笑道:“陈郡主也是杀鸡用牛刀,不但用到了京里几处人脉,欠下几个人情,连那个女人都被放了出来。”
水波的心情有些奇妙——当年初见时,他就知道那个小女孩儿身份不简单,却不曾想,几年过去,那个女孩儿不但把沐延昭迷得神魂颠倒,还让陈文柔这般从来不吃亏的女人,也维护至此,连手下轻易不动的王牌,也为她亮出。
“别说这些,咱们兄弟相见不易,不如喝一杯?”沐延昭笑了笑,伸手为水波倒了一杯酒,此次之后,再临大庸,恐怕就是带着刀兵而来,而非美酒了!
第九十四章 花园
“好,喝酒……闵月。”水华庭懒洋洋一笑,忽然高声喝道。
高闵月手中捧着水晶梅瓶,里面只是一束从山崖间随手拾取的野花,莲步轻摇,长裙拖曳地步入茅屋。
素手执盏,美人捧杯,水华庭伸手连人带酒杯,都捞到自个儿的怀中,醉眼迷离。
沐延昭摇摇头,微笑——他此次来,除了要和楚州的楚将军见一面之外,本还想将高闵月送回高家,但现在看来,她过得不错,似乎用不着自己多事。
水华庭虽然是风流花心的纨绔子弟,却绝不玩弄女子,无论是真的怜花惜玉,还是假的怜花惜玉,高闵月跟了他,总好过陷在泥泞里不能自拔。
喝了一盏清酒,沐延昭精神还好,这样的酒水,难让他醉,此地离大庸极近,快马半日就能到……他忽然很想见一见婉儿。
强把莫名的冲动压下去,沐延昭忍不住按了按眉心,失笑,他沐子羽,什么时候也变得儿女情长起来,大庸城中那豆大点事,哪用得着他在这里牵肠挂肚?
秋日里天高云淡,碧空如洗。
顾婉扶着宝笙的手,身后宝琴手中端着托盘,里面是一碗墨黑色的药汁。
清晨路滑,宝琴的脚步小心,葱绿色的小袄略显得单薄了些许,风一吹,便冷的打颤。
顾婉笑着摇头:“早与你说过,大庸的天冷的早,你偏偏不听。”
宝琴一缩脑袋。宝笙也笑了:“主子才赏了一身羽缎的披风,可这妮子就是舍不得穿,也不知道存起来要做什么!”
芦花院位于顾家老宅的西侧,距离主院不算近,要经过一个不算小的花园,秋日,花园也显得有些寥落。满地的枯枝败叶来不及清理,配上金灿灿的阳光,这景致。到是不错的。
顾婉走在青石小径上,偶尔看到几个粗使婆子慢吞吞地清扫庭院,正走着。前方忽然有一阵清脆的铃声,伴随着窸窸窣窣的声响传来。
宝笙和宝琴吓了一跳,齐齐上前护住主子,就见一个雪白的,肉呼呼的小圆球滚到顾婉的足下,睁着一双黑珍珠一般,湿漉漉的小眼睛,盯着顾婉瞧,卷缩的小尾巴摇来摇去,甚是讨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