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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门楣 完结+番外 (弄雪天子)


  
  不是沐延昭不重视自己的生命,只是和家国天下的大业相比,他把自己,放在了更后面的位置。
  
  没想到,战事进展的比顾婉想象中还要顺利,她渐渐开始担心,沐延昭受伤的时间会不会提前?他会不会等不到沐家军围攻大庸的那一天,就……
  
  这一次收到沐延昭送的礼物,顾婉便干脆下定决心,把东西买齐全,用回礼当借口,托了孙镖头帮她把这一箱子救命的物件送去给沐延昭。
  
  想必,七公子未婚妻的东西,他们一定会重视,也一定会送到沐延昭手中吧?
  
  顾婉苦笑,这件事情里,有许许多多的不确定,可她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只能看老天爷愿不愿意成全他们。
  
  从一开始,顾婉始终做着最坏打算,可事到临头,终究还是不能镇定自若地说出——他若活着,我便嫁给他,一生不离不弃,他若死了,我便连他那份儿一起活,照样要活得幸福精彩!
  
  等到骑兵过去,马车重新前行,宝笙忽然一声低呼,指着窗外,脸上露出一抹惊色:“呀……停车!”
  
  顾婉一怔,回过神儿,顺着宝笙的视线看过去:“怎么……那是……”
  
  宝琴眨眨眼,满脸喜色,扭头冲顾婉道:“小娘子,是齐公子呢,齐公子怎么会来涯州?我们……我们师傅……”
  
  晶莹剔透的泪珠儿在宝琴的眼睛里骨碌打转。
  
  顾婉笑了,以前宝琴可从没哭过,就是当年离开她们那位胡姬师傅,跟自己走,也只是红了眼眶而已,现在看来,宝笙和宝琴都变得更像正常的女孩子了。
  
  一迟疑间,齐飞白已经穿过长街,走到马车前面,他依旧是身姿挺拔,依旧是瘦骨嶙峋,脸上的神情也依旧漠然。
  
  只是……他的步伐虽快,却有些迟疑不决。顾婉忽然凝眉,他和以前有些不同,以前的齐飞白,眸子清透如稚子,但今时今日,他那双乌黑的,仿佛比最上乘的玛瑙石还要黑亮的眸子中,却充斥着说不出的痛苦。
  
  “齐公子?罗姑娘近来可好?”顾婉眨眨眼。
  
  齐飞白没开口,向来稳定如山的手,居然有些微微颤抖,许久,他才闭上眼,一只手伸出来,低声呢喃:“对不起……”
  
  顾婉眼前一黑,十分不可思议,齐飞白居然会对她出手?这怎么可能?每次沐延昭说起齐飞白的时候,那种信任,让她几乎觉得,沐延昭比相信他自己,更信任这个男人,难不成,这样的深情厚谊,都是假的?
  
  恍惚间,脑海里又转了一个念头,便是明明人们都说涯州的治安是天下最好的,为何如她这般安分守己之人,却两次都在涯州出事!
  
  
  
  第一百二十六章 路上
  
  初冬时节,细雪纷飞。
  
  春城是千年古城,前朝厚德皇帝便因爱此地山水,于此处兴建数座行宫,连绵十数里,耗费的人力金银不知凡几。
  
  到了丰朝,皇室宗亲,世家大族,偏爱此地风雅,古老的城池,也焕发了新生,商旅渐多,城中的那些历经百年风尘的烟雨楼台,有着连大庸皇城,都比不了的独特风韵。
  
  顾婉坐在一匹毛色鲜亮的黑色小叫驴的背上,让齐长关牵着走到了云来楼的门前。
  
  云来楼在春城这等地处,也是排的上字号的酒楼,大门高且阔,里面一楼有十几排,三四十个散座,二楼则是左右两排雅阁。
  
  雅阁中陈设典雅,绿竹做的窗户,珍珠串成的垂帘,墙壁上山水风景画,俱是名品,临窗远眺,烟雾笼罩着的大雾山,形如仙乡,似有灵兽珍禽奔走飞翔。
  
  顾婉却是看也不看一眼,手里捧着一个巴掌大的绣绷,飞针走线,那七彩的丝线在阳光下流光四溢,衬得大红的缎子,更加鲜亮,色泽也更柔和迷人。
  
  齐长关依旧沉默寡言,伸出胳膊,让顾婉踩着下了驴。
  
  顾婉在大门口立着,他也便立在顾婉身后一臂长的位置,一语不发,并不催促。
  
  云来楼的掌柜的好奇,店小二也好奇,大堂的客人们看着这一双男女,着实更好奇——那男人低着头,看不见脸,但只见他身形单薄。一身黑色,衬得他的手更瘦,本是纤细修长的手,看起来却骨节突出。难看的很。
  
  而那女子,虽然大约只有十二三岁的年纪,却是生得一副好相貌。眉如柳叶,明眸善睐,琼鼻樱唇,肌肤如雪,那一身装扮,也是极好的,雪白的。堪称名贵的裘皮斗篷,越发衬托得她姿容不俗。
  
  站了许久,顾婉才吐出口气,抬头看了云来楼的招牌一眼,道:“今天能吃上一顿安生饭了吧?”
  
  齐长关一语不发。好在顾婉也没指望他能回答,举步进去,择了一个临窗的雅座,招呼店小二过来,笑道:“把你们酒楼的招牌菜各上一份儿,再来一壶女儿红,要二十年陈的。”
  
  店小二眼睛一亮,知道这是大主顾,高高兴兴地应了一声。
  
  不多时。菜蔬摆了一桌子。
  
  如今人们饮食简单,这时节又是初冬,更没什么好菜可吃,但云来楼不愧是百年老店,这一桌子饭菜,哪怕搁在大庸。也算是值三四两银子的好席面。
  
  顾婉不是个很娇纵的,虽然吃不惯如此清淡,缺少调味料的食物,可还是细嚼慢咽地吃了不少,吃到半饱,才拿起酒杯浅酌细饮。
  
  齐长关只吃了小半碗儿的米饭,数着米粒吃,不像是吃饭,到像是吃药,眉头紧蹙,脸色铁青,似乎下一刻,就要把胃里的东西统统吐出来一般。
  
  半个月的行程,让他们俩走了两个半月。
  
  这两个半月来,齐长关吃的东西还没有顾婉十分之一那么多,一开始顾婉心里有气,并不理他,只是时候久了,却有些担心——这人本就瘦,但初见时,他虽然瘦,却瘦的很有型儿,让人怜惜,也好看得很。这才区区两个多月,这人就已经瘦得不成人形了,形容枯槁,不似活人,连那一双眼,也成了死鱼眼珠子,一点儿活气都没有。
  
  顾婉知道,他这是自虐呢,吃不下,睡不着,赶路还不肯骑马,只肯步行,翻山越岭,天寒地冻,还得打发各路人马,一路折腾,这人没自己折腾死自己,已经是万幸了。
  
  顾婉心下叹息,却也不知该怎么劝他——他挟持了自己去大庸,自己还不知道能得个什么结果!
  
  一杯酒尚未饮尽,忽听邻座有个粗粝的声音道:“沐家世代忠良,怎也成了乱臣贼子……乱臣贼子……这年头,乱臣贼子着实多,世道越来越坏了。”
  
  他似乎喝醉了,声音很大,震得整个酒楼都静了三分,人们循声望去,便见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看他衣着打扮,身穿朱色服饰,头戴紫金冠,大约也是皇室宗亲,不过,丰朝宗亲多,并不稀罕。
  
  客人们并不想惹麻烦,这里毕竟已是朝廷能掌控的地盘,没人愿意去随意得罪一个可能的皇亲国戚。
  
  却是坐在顾婉身后的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睁着一双浑浊的眼,随意一扫,冷笑一声,漫不经心地道:“是啊,沐家是乱臣贼子,人家乱臣贼子的地盘今年所征收的赋税,一共不过一千万贯,丰朝如今只剩下半壁江山不到,一年所征的赋税,居然足足七千万贯,比去年还多出两千万贯,据说就是因为太子要在洛城修宫殿,纳美女,供他享乐。”
  
  “身为乱臣贼子的沐家,在定州三拒达瓦族骑兵,挡住了蛮族铁骑,而丰朝的丰功伟绩也不小,上个月东安的郑大帅出兵楚州,杀了楚将军楚廷,连楚家襁褓中的婴儿都没有放过,还斩首两万三千人,哈哈,那头颅挂的满城都是……足足两万三千人,比欧将军率大军苦战三个月,诛杀的塔塔尔族士兵都多,真是了不起,战功彪炳,只不过,我怎么不知道,小小的楚州,居然有两万多的叛逆,要真有这么多,楚州怎么居然还没有改天换日?”
  
  顾婉的手一僵,连齐长关的神色都略微变了变。
  
  楚州楚将军是沐延昭招揽的,半年前便准备发兵定州,助沐家军一臂之力,这事儿本是私密,可顾婉和沐延昭在一起久了,这些消息,多少还是知道一点儿。
  
  齐长关显然也知道。
  
  一将功成万骨枯,说的果真不错,这个世界每向着天下太平迈进一步,踩踏的都是累累白骨。
  
  那貌似皇亲国戚的中年男子,却听得瞠目结舌,脸色涨红,咬牙切齿半天,怒道:“无论你们如何狡辩,沐家不顾君臣之义,起兵谋逆,乱臣贼子这个称呼,总当得起!”
  
  那老者只是冷冷淡淡地摸着手中酒杯,道:“国不正,民起攻之,理所应当。”
  
  酒楼里的气氛,一时间凝滞,老掌柜吓得直哆嗦,好半天才颤抖着手指了指墙上莫谈国事的牌子,满头大汗地道:“二位,二位,您两个都是来吃酒的,可别给小老儿我惹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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