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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最渣/公子有闲 [出版书] (九尾窈窕)


  小伙计通通否决!!!
  最后,他表示既然这项员工福利是独独为他而设,就要由他来决定到底进行什么活动最为适宜。而他不单身体受伤,更因为我在他和薛煜琛之间摇摆导致他心灵受伤,情感需求空前剧烈,要大大加强交流力度。
  一通废话自白之后,他将这项要求归结为四个字:床上运动。
  理由是,在他受伤期间,我的‘呵痒痒’可以说是他精神上肉体上唯一的安慰,所以即便是伤好了以后,这项运动非但不能取消,还有待巩固加强。——从每晚临睡前一次,变为一天两次。早上一次,晚上一次,和谐又人道。
  我无奈答应了他的要求。
  紧跟着再下一城,不但要求我每次出门都必须获得他的批准,在确定我不是偷偷去见青梅竹马之后才肯放行。外出归家后的第一件事也是要先扑到他身上让他抱抱才算完。否则就无情无耻无理取闹…
  后来则愈加残暴不仁。不单单是夜里早上一天两次,白天更是索求无度!只要他想到,就把我堵在楼梯转角处,按在书房墙壁上,又啃又咬,吹得浑身发麻。
  丧彪刚开始还比较淡定,直到有一次小伙计将我拎到书房,翻开一本医书向我请教身体的经络穴位分布,丧彪钻进来的时候,刚好目睹我的手在他背部脊椎处游走,他的手则摸在我的腰间,此情此景,狗中之霸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一口叼住小伙计的裤脚将他拉开。“汪!汪汪!!!”
  小伙计讪讪一笑,退开了,怎知夜里头依旧将我当作枕头,还不容许反抗。一旦我表现的有所不满,他就压低声音在我耳边说:“嘘,屋顶上有人,乖,别动。”
  灼热的呼吸见缝插针,直钻入耳朵,有类似喜悦的情绪点点荡入我心底,于是小红桃完全不听从我这个主人的指挥,飞速跳动得快要令人窒息。我唯有咬紧牙关,双手握拳,负隅顽抗着。
  年关的时候下了一场冬雨,院子里的梅香渗进屋内,芬芳中带着冷意。我和小伙计的主仆关系正式进入白热化阶段,空前胶着。
  小伙计说,冬天要抱在一起不会冷,下雨要抱在一起不会冷,刮风了抱在一起更不会被风吹走。
  总之,各种理由,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将呵痒痒这项床上运动再次升级成剧烈运动——摩擦生热。
  结果一不留神当天夜里摩擦的太狠,导致浑身发烫,热度久久不散。我惴惴地问他这可会产生钻木取火的效应,最后自燃?
  他垂着脑袋跑去洗冷水澡灭火。
  为此,我又内疚又纳闷,想着小伙计若当真会自燃,不如干脆以后不要摩擦了,也不要剧烈运动了,况且他都能洗冷水澡了,可见身体已经大好,不如分房睡吧?!
  小伙计得知我的这一想法,立刻哀怨的望着我说:“这是病。”
  我大惊失色:“哪儿病了?”
  他哭丧着脸向我阐述,这种鲜为人知的疑难杂症被称为:精虫上脑。
  照他的逻辑,这可比外伤来的汹涌厉害的多,是内在的,深层次的病症,所以他强烈抗议分房睡,绝不容许我离开他这个病号。
  我大惑不解:“怎地医书上没有记载?是何症状?”
  他说,这是肝火太旺引起的,具体症状表现为,摸了还想摸,抱了还想抱,亲了还要一亲再亲。但这都是量化的,具体的质变则是要深入,深入,更深入。
  他一脸如临大敌的模样,顿时叫我无地自容,倘若我的医术能再高明些,也不至于他有病而我却不知道。于是我埋头钻研医书,三天三夜后,终于写下了一张温和调补的方子。
  小伙计百无禁忌,来者不拒,进补的十分欢乐,偶尔有几次补过头稍微流了点鼻血,问题也都不大。只是有一个意料之外的副作用,便是每次补完都会将我按在墙壁上,蹭到我脸红的像关公。
  以前或许还留有余地,贼爪子跃跃欲试的,不敢冒进,现在干脆一上来就命中红心。可怜兮兮的我好不容易趁他忙别的事情的时候,抽身溜到书房拿镜子对着胸口验伤。
  他却还是似鬼魅一般,如影随形,不知从何处猛地窜出来,对我嘻皮笑脸道:“咦?你在看什么呀?”
  当是时,我衣襟半敞,贼溜溜的小伙计立刻就发现我的小红桃上有一圈淡淡的红痕,随后看了一眼院子里的梅花,感叹道:“着实应景的很呐。”说完,狼爪子再次一把搭上来……
  等到了正月里,突然下起鹅毛大雪,在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我和小伙计带着丧彪出门堆雪人,嘻嘻哈哈的滚作一团。
  玩得累了便回屋烧了一盆炭火,丧彪和酱爆围着炉子取暖,金黄色的火焰烧得炙热,我转过头去看他,发现他亦正看着我,对我微微一笑,会心自然的,不带敷衍的。
  我问他:“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
  他佯装深思熟虑了一会儿,又反问我:“你觉得呢?”
  “唔,原来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是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是因为所以,没什么道理的事。”就像我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薛煜琛,长大了嫁给他也是一件合情又合理的事。不该离经叛道,不该探寻深究。
  “那现在呢?”火光里,他的笑意很浓,长睫毛在眼睑处打下一条弦月的影子。闲闲的,不骄不躁,耐心的问我:“既然你说原来,那现在呢?”
  “现在…”我摸着下巴故作高深,“现在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夏天里喝了一碗冰水,或者冬天里就着火炉那样。”
  他一脸哭笑不得:“如此,两者有何分别?”
  “当然有分别。”我捂着心口神秘兮兮的说:“如果真要说分别,只有我自己知道。”
  说完丢了一块肉骨头给丧彪,看它啃得称心如意。但其实周围如果还有肉包子,精制上等猪头肉什么的,想必丧彪也不见得对肉骨头这样情有独钟。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需要,是顺利成章,是化繁为简,是没有选择。可如果有选择,就会一一区分出来,究竟什么是需要,什么是习惯,什么又是喜欢。
  我对着火炉嘀咕一句:“锦上添花无人记,雪中送炭情意深,大概如此吧。”
  他笑眯眯的将我搂过去,只觉得眼前有一阵短暂的晕眩,紧接着额上传来温热又柔软的触感,跟着扫过下颚,鼻梁,眼睑,唯独绕开我的唇。
  我挠墙,捶地,揪头发。怎么渡一口气就这么难呐!!!
  窗外雪花飞舞,整个冬天,就这样稀里糊涂昏昏噩噩的过去了。
  百里红一直没有消息。
  很快,三月草长,四月莺飞,又是一年春暖花开的时节。
  那一天,官府出了一纸通告,说燕王的楼船不日将抵达甜水乡,届时乡绅富豪,达官贵人都要去洗尘接风。
  无论何种理由,李翊轩都在受邀之列。
  于是他便上门来挑衅小伙计:“怎么样啊,杜阿三,要不要大爷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小伙计嗤之以鼻:“算了吧!在那上头开流水席,也亏你们想的出来!”
  我十分不解:“为何楼船不能饮宴?白瓷湖上小舟画舫都是如此的啊。”
  小伙计解释说,楼船不同于一般的船,乃是一种古代战船,因建有重楼而得名。上下共五层,可载兵三千,两旁列矛戈,树旗帜,攻守得力,宛如一座水上堡垒。
  燕王之所以要送楼船入平州地界,是出于对为国捐躯的将士们的一种告慰。因为大覃在和乌溪的数年抗战之中,虽然最后以乌溪国战败而告终,但我国将士死伤亦相当惨重。燕王便向皇帝请了旨,派了一艘楼船,从北疆把烈士们的遗体送入皇陵地宫。而皇陵正是在平州,具体的位置其实就是甜水乡的天翼关朱雀台之下。
  我听他说完这些,脑中突然闪过一些念头。
  要杀死一个人不难,难的是如何处置一个人的尸体,而最最难的却是如何掩藏一个活人的消息。
  关于百里红的下落,我和窈窕以及四娘做过种种猜想,几乎将甜水乡掘地三尺,仍旧一无所获。除非死了,否则不会消失的这样彻底。可若真是死了,又不会没有留下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喵~我正在努力提速~


☆、甜水乡饭局——楼船破杀局

  李翊轩提起楼船的当天,我便知会了窈窕和四娘。窈窕当时就提出一个想法,假如要将一个活人藏起来,最好的地方就是将之藏在死人堆里。于是我们决定分头行动。四娘和窈窕带着董师爷上乱葬坑和义庄打探,而我则央了李翊轩将我带上楼船,给他当一枚斟酒的小婢女。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提任何附加条件,十分爽快地应允了。
  那一天,我见到了传闻中的平州太守徐敬业。
  是个看起来十分精干的老者,只不过到底是上了年纪,头发已经花白。
  以前每每听说书先生提起这个人物,都道他是一名真汉子,大英雄,跟随先帝和摄政王出来打天下,戎马半生,是个老臣,能臣,忠臣,形象刻画的正面的不得了。后来听小伙计讲起当年外族侵略时,徐敬业袖手旁观的行径,令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有了那么一点儿瑕疵。而今次,白雅问的父亲,甜水乡的知县白鹤杨跟在他身后一口一个‘学生’,一口一个‘下官’,卑躬屈膝,马屁十足,甚至送上牡丹之王御衣黄时,徐敬业都没有怒斥其心不正,反而是摸了两把胡子,坦然的收下了。御衣黄,色如君王袍服,牡丹又乃花中之王,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行为,可见谋权篡位之心已是路人皆知了。由此,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彻底碎成了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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