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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儿的田园生活 (千年书一桐)


林康平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说道:“听说京城的百草堂不错,我们还是在那附近找家客栈先住下来,明日一早,好早些去请大夫。”
林康祥听了有些失望,问道:“不是说你在京城有了产业?怎么还要住客栈去?自家的房子住着岂不方便,何苦还要再花一份钱?难不成你把房子租了出去?”
其实,上次子晴他们来住过的那栋房子,林康平已经送给了王财,并且,在附近买了一套差不多大小的送了王喜,剩下的便只是铺面了。
那边子喜他们新盖的房子,林康平肯定不想带他们过去,也说不清为什么,林康平就是不想让他们知道自家的底子,还有曾家的地位,怕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故而,林康平笑道:“二哥,我能有多大的产业?那房子,早卖了,我那点生意是和别人合伙的,贸然把你们带了去,我担心他们也不方便,咱们呀,还是住客栈自在些。”
“那我们去看看你的产业,这总可以了吧?我可是有几分好奇的,三弟究竟是做什么的呢?”林康祥还是不死心。
“能有什么?卖点南货北货的,不过是和别人合股,挣点零花钱。二哥想看的话,也不是不可以。”林康平说道。
进了城,已是下午酉时初了,林康平的意思先找客栈住下,毕竟林耀祖可是颠簸了好几个时辰,虽然都用棉被包裹着,可对一个病人来说,这两三个时辰也不是那么好熬的。
林康健他们自然没意见,只是,刚安顿了下来,老二便想着去看看外头的繁华,好容易来了,总不能回去人家一问,“京城有些什么?”他一句也答不上来。
老大林康健听了说道:“要去你们去吧,我留下来照看爹。”
老三林康勇说道:“要去你们去,我也不想动了,明日一早还要去请大夫呢。”
林康平看着老二,老二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吭哧吭哧说道:“那,那就算了,独我一个人出去也没什么意思。横竖三弟有产业在京城,什么时候想来就来,最好是三弟一家搬到京城来了,我也有个京城的落脚地。”
林康平听了淡淡地笑了笑,张罗着大家吃过饭,便早早歇息了。
此刻,子晴在林家,也是辗转难眠,一是地方陌生,加上林康平不在身边,子晴有些认生;二是担心林大爷的病,也不知能不能治,说到病,又想起夏玉的病,大夫说,想彻底好是不能的,只是用药先养着。
就这样,子晴一会想起安州的夏玉,一会想起这边的林耀祖,折腾来折腾去,天麻麻亮了子晴才睡着。
小紫他们是深知子晴的习惯的,爱赖床,可是,这毕竟是林家,貌似子晴还顶着个三媳妇的身份,哪有做老人的都起床了,做晚辈的还呼呼大睡?
小紫出去绕了一圈,见林家的女人们都起来了,连马氏和姜氏她们都过来开始做饭了,便去推了子晴起来。
等子晴清醒过来时,早饭已经摆好了,余氏板着一张脸,姜氏在余氏后面摆摆手,子晴也不知是什么意思,马氏笑道:“还是三弟妹福气好,一看就是没有侍奉公婆的,这也难怪会睡到日上中天了。”
“三弟妹肯定是初来乍到,不习惯,加上一路奔波,还没缓过来呢,睡迟了些也不打紧,横竖家里也没外人。你说是不是,娘?”胡氏看了子晴一眼,说道。
“可不,三嫂肯定是累坏了,连着赶了十多天的路呢。娘想尝尝三嫂的手艺,什么时候不成?”姜氏说道。
子晴一听,这余氏还不是自己的正经家婆呢,摆什么谱?想让子晴给她做饭,这个毛病可不能惯。不然,以后还不得拿家婆的款来,让子晴也跟着伺候,可就麻烦了。

第四百一十八章、余氏的小心思

子晴想了想,便说道:“确实是没缓过来,不过,素日在家,我娘常说我,‘都赖女婿惯的毛病,这成亲后反倒比做女儿时还松快,亏的你没有家婆,不然,该多嫌弃你呢。’”

“你说的家婆是婆婆吗?”马氏问了一句,看了余氏一眼。

余氏沉着脸,本来,昨日见林康平张罗要带老头去京城看病,和几个儿子均摊药费,她想着,林康平毕竟还是念几分旧情的,不如就此把他拿住了,当个儿子看待,不吃亏,谁知子晴一点也不买账,想吃顿媳妇饭也不成。

“嗯。对了,大娘,今日咱们在家要做什么吗?怎么没见书兴几个?”子晴问道。

余氏的脸松了几分,说道:“康平不是还有一个大姐吗?昨日匆忙,也没接来看一眼,她还不知你们回来了,这不,让书兴几个去接他大姑一家回来住几天。”

子晴一听,敢情还惦着自己的见面礼呢?

想到了子晴的见面礼,余氏的神色好了很多,说道:“他大姐这些年也没见过康平,心里惦记着呢。康平倒是回来过两次,可每次连半个时辰也不待够,这孩子,也不知在忙些什么?”

子晴笑道:“大娘不说我还忘了,是我的疏忽,早该去接的。”这见面礼,该给的还是要给,还不如主动点,让余氏高兴些,至于想做子晴的家婆,那是不可能的。

子晴还没来得及放下碗筷,就见院子里进来了一大堆人,子晴猜出了那个年龄最大的就是林家大女儿。什么名字子晴一时还没想起来,好在也不用叫名字,直接唤了一句:“大姐好。”

谁知林红英几步上前,一把拉住子晴。十分亲热地笑道:“三弟妹还是这么白净,我时常念叨,这三弟可是有福气的。娶了一个这么白嫩水灵的媳妇。”

白嫩水灵就叫有福气?子晴还真不能理解,林红英的手上都是老茧,摩挲着子晴的小手还真有几分硌的慌,最主要的是,好像是刚喂过猪过来的,米糠样的东西还粘在手上,一股猪食味。子晴刚抽出来,又被对方握住了。

子晴一看对方,想是来的匆忙,也没换件见客的衣裳,就是那种自己织的土蓝布。头上的银簪也没有了,子晴仿佛记得她家的条件还算好的,第一次见面,人又利落孩子们也看着不错,这一看,可是比第一次见面差了不少。

子晴可不知道对方的心思,第一次见面,这林红英存着几分比试的心思,自然要好生穿戴一番。十年过去。林红英又生了两个孩子,老大娶亲,花费了不少,日子比起子晴第一次见,确实是差一些。倒也没像子晴看到的这样落魄,主要是这一次。林红英自知自己比不过,还不如装个穷,兴许,还能多捞些好处呢?所以,就把自己家常在家做活的衣裳穿了来。

林红霞一家也来了,原来这余氏,见小紫他们买了这些肉和骨头,还有鱼,便想着庄户人家一年也吃不上几顿这样的好饭,便把自己的两个女儿都喊了来,也算打打牙祭。

子晴见这些小辈都不认识,不过,有两个男人还是应该招呼一声的,一个是林姐夫,一个是林妹夫,子晴赶紧跟小紫使了个眼色,小紫进屋取了东西,子晴趁机把自己的手解放了,有了这些花洋布,林红英也不用再拉着子晴的手了。

也不知林耀祖那怎么样?要是能撑个一两个月,子晴还是带着孩子们进京吧,真受不了。

不是子晴矫情,嫌弃农村人,子晴本身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子晴的认知是,你可以穷,可以破,但是,要干净,做人要勤劳,有的是农村的孩子穿的打满补丁的衣服,可是,这衣服,补得干净整齐,外人一样看重你。这一点,沈氏就做的不错,子晴几个小的时候,那些旧衣服,沈氏都补好洗干净,邻居们见了,谁不夸沈氏的手巧?

因为大家都穷,一个村子里,富的不过是两三家,有几家的孩子不穿带补丁的衣服?故而,还真没有因为衣服带补丁而受歧视的,只有因为脏,因为邋遢被人说闲话的。

林红英和林红霞两家因为赶路,便没有吃早饭,余氏端上了昨日的红烧肉,估计是胡氏特地留的,想必是早算计好了的。

马氏的眼睛也是狠狠地剜着这碗红烧肉,昨日她几个儿子可是没吃够呢,哪知道这胡氏还藏起来一碗,便嘟囔了一句:“倒是便宜了外人。”

偏生余氏的耳朵尖,听见了,想骂她几句,看见自家的两个女儿,还是把话吞了回去,暗想,这老二媳妇是越来越跟她离心了。

不过,林家的孩子规矩好,即便再怎么想吃,下了桌,也不会去抢的,带着书睿他们出去玩去了。

子晴抬头看看太阳,真的快日上中天了,也不知林康平他们这会在做什么呢?

其实,林康平他们正在往回赶,大夫看过了,也开了方子,抓了药,说是什么风寒久治不愈引发的嗽疾,又引发了咯血,肺虚,总之,背了一通医书,林家几个也没大听懂,不过,倒是确定了林耀祖不会立刻归西的,只是,想好,也是不可能的。只能拖着,养着。

当然,大夫也没对林家兄弟几个说实话,这人命关天的事情,谁也不敢妄断,只说是好生养着。

林家兄弟几个欢欢喜喜地把林耀祖送了回来,余氏一听老头有治,能好,喜的忙念“菩萨保佑”,林家的众儿女媳妇听了,也纷纷换上了喜庆的表情,独马氏一人似有些闷闷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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