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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帆舞 完结+番外 (舞沫)



  我也只当没事,回到桌前,接过侍女盛过的银耳羹畅快地吃了起来。汤羹的甜味仿佛从嘴角渗到了我的心中。我的嘴角不禁扬起了一个微不可查的弧度。

  “狸猫……”

  “……小姐有何吩咐?”

  “狸猫,小姐我想吃菱角,想吃蚕豆,想吃黄瓜炒虾仁,想吃糖醋排条,想吃皮蛋豆腐,想吃田螺肉……”我张口报出了一堆吃食。本想看他气鼓鼓的表情。然而,这回狸猫的脸不仅没有鼓,连红都没有。

  “小漓这就去办。”他直起身。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他是不是被我折磨得麻木了?……

  “小姐。少爷有请。”

  侍女的声音将我拉回了神。

  王安石找我?他找我能有什么事?

  脑海中突然冒出他‘酒’后乱性的模样,我不禁莞尔。带了些零嘴,便与侍女一同去了。

  我到的时候,王安石正在书房里练字,书童守着门,显是乏极了,竟倒在门上打起了瞌睡。我示意侍女们别出声,自己一人安静地走进了书房。

  王安石今天着了件浅黄的长衫,挽着袖口,白玉般的手臂飞舞扭转,点点墨香应势晕染,衬得他一身的儒雅淡定。

  “小,小,小姐……”那书童不知怎的,竟是醒了,见园子里一下多出许多人,心下吓得口吃了起来。

  “尹小姐来了。”王安石听了书童的响声,抬眼见我站在面前,也不惊。遣了侍女和书童,便邀我在桌前坐了下来。

  “哥哥好。”我唤道,并近乎谄媚地递上了我的礼物。

  “……小姐有心了。”他接过,对着我温润一笑。白玉的手指按在纸袋上,有那么一刻,我觉得他是喜欢我的礼物的。

  “……今天找小姐来,是为了前些日子的失礼道歉的……”他说着。温润的面容难得地出现了一丝红晕。

  “……哥哥做了什么?要向凤儿道歉的?”我看着他,微微一笑。

  王安石只是怔愣了一瞬,便又儒雅地笑了起来。

  “小生不才,寄情于书画,小姐若不嫌粗鄙,可容小生为小姐作上一画,聊表心意。”他道。言语里淡淡透着不容拒绝。

  他似乎总是这样的,文静且讲理,保守而友善。与人十分的感情里,三分知礼,三分疏离,三分淡漠,只余一分温情,可有可无。这样的人,如玉一般剔透。宝玉尚无价,何况是这般如玉的公子,即便是相貌平平,也有着让人愿为其一掷千金的魅力。

  “那凤儿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一个下午,我便呆在了王安石这里。他将我入了画,看着自己的相貌跃然纸上,我的心里除了佩服还是佩服。他的画说出他是个心思极细腻的人,对细节的把握游刃有余。虽只是个12岁的孩子,笔法难免稚嫩,笔法却已有了自己独特的味道。只是……

  “小姐可喜欢?”

  “……嗯……”我微微一笑。

  “……小姐可是对小生的话有什么不满之处?”习惯作画的人,擅于分析人物的表情和动作。王安石几乎是下意识地意识到了我的一丝敷衍。

  “……凤儿只是觉得,哥哥画的,只是一个和凤儿长得一样的人。”

  因为是玉,所以心思剔透。宝玉无暇,没了浊世的七情六欲,他手下的画,死气沉沉,缺了生气,只是死物。

  听了我的话。王安石并没有做声。

  “……凤儿不懂画,只是随便说说。哥哥别生气。”我对着他笑得人畜无害。

  “凤儿妹妹说得对。哥哥画的,只是一个和凤儿长得一样的人罢了。”

  “……凤儿好高兴。”

  “?怎么了?”

  “哥哥刚才叫凤儿作妹妹了。”

  也许他自己都没意识到,就在刚才,他下意识地改变了对我的称呼……

  “……是啊……凤儿是哥哥的妹妹。”他摸了摸我的头说道,“凤儿那么懂哥哥,不仅是哥哥的妹妹,还是哥哥的知音人呢。”

  窗外,风鼓噪着,吹落了一枝的脉脉暗香。丝绸般的花瓣绕着光柱四散飞舞,忽明忽暗。

  屋内,男孩的目光柔柔地停留在女孩脸上。

  一点墨香。无数妖娆。尘埃,应该落定……

  晚上,当我回到自己屋时,见丫鬟们已在院内摆了个桌。

  这是我去王安石之前吩咐下去的。

  命人冲了些蜂蜜水,以茶代酒,在桌上布了些菱角、花生做前菜。除了淮漓和伙夫在厨房忙活,府内上下的人都被我寻了来。

  春儿和些许丫头布好碗筷便坐了下来。对此,淮沐阳也没有任何异议。

  “趁狸猫还没上菜,大家先喝点东西。凤儿只有菱角、花生能当零嘴,哥哥姐姐别嫌弃……”我说完,大家便动手吃了起来。

  淮沐阳防我,也在府上三令五申过,全府上下在我前往曦朝和亲前不得松懈。但在大多数人眼里,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何况今天桌上,那茶,那食,都未过过我的手。蜂蜜、花生、菱角都是春儿亲自从街上买来,丫鬟们亲手冲泡、装盘的。

  防?

  防什么?

  怎么防?

  又从何防?

  我笑着,喝着蜂蜜茶。只觉异常甘甜爽口……

  第十四章 且行且慢且叮咛,踏歌行,人未停 (3170字)

  在见过淮天恩之后,我迅速得到了一个认识:我是一个五岁的孩子。无论我的灵魂是怎样的,我的容貌,我的身体,还是一个五岁的孩童。

  所以,在进府后的每一顿饭,我都要求有人陪着我吃。

  我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会不安,会惊吓,会恐慌……该有的情绪,我一样不落。粘着贴身的丫鬟,饮食起居必要一起。

  然后,从一开始的惶恐不安到后来,遇到了同年龄的玩伴,恶作剧之时,却渐渐乐不思蜀。有奶的便是娘,一个小孩,闹腾一阵便就好了。

  春儿嘴巧,逗得整桌人谈笑了起来。我突然想起,不久之前,我身边也有这么个甜嘴的丫头。这么多天不见,也不知小晴和小荷怎么样了……

  “上菜了。”不多时,传菜的丫鬟便将各色菜肴端了上来。

  色,香,味俱全的菜肴。谈笑风声,又有谁,能在这里嗅出阴谋的味道?

  “呀!小姐,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蜂蜜水扑在我身上,我马上跳开,衣服上却还是湿了一大滩。

  “……我想吃糖醋排条……”我一瘪嘴,委屈地小声嘀咕道。

  糖醋排条离我最远,我本想站起来去够菜,去被衣袖绊了碗,洒了自己一身的水。

  “……春儿帮你去换身衣服。”春儿离我最近,抱起我便往房内走了去。

  繁华落,林深处。试问飞花何处归,但见飞花葬流水。怎忍花终葬深水。转回头,看来时路,伊人何处,自问心葬何处。

  “……春儿,你知道一种叫布谷鸟的鸟吗?”看着埋头衣橱,正在寻衣的春儿,我缓缓问道。

  “布谷鸟?有名字这样奇怪的鸟吗?”

  她寻了件粉色的裙衫,放在床头,便开始为我更衣。

  “……有的……”

  “啊哟……小姐,春儿的肚子突然有些疼,你等等春儿……”

  注视着春儿渐渐远去的身影,我低低地说道,“在我的家乡,有一种鸟,它的叫声听来像‘不如归去’‘不如归去’……那就是布谷鸟……”

  皓月当空。长相思……

  我爬下床,熟练地从柜子中拿出一件长衫,这件衣服与一般小姐穿的衣服没什么不同,由于它的内衬是黑色,反穿后,便达到了夜行衣的效果。

  我明白,在淮沐阳的眼皮底下,我不能表现出哪怕一丁点的想要逃跑的心思,所以我没有想法去弄侍女或小厮的衣服,只是像个小女孩一样,经常购些花哨的衣服。

  就像今天,像所有小女孩一样,我让春儿为我去买零嘴,却成功得到了一袋碎银。而我当着侍女的面将钱与她,她即使想收,也会碍于口舌推辞。但这言语上的小小相让,却能让她们对我的设防一层一层崩溃。何乐而不为?

  我将碎银分成了多分,分别藏在身上不同的地方。这样,就算逃跑的路上遇到了窃贼,也不至于落到身无分文的地步。

  除了钱和衣服,我没有别的需要带走的东西。

  趁春儿没有回来,我从床底取出一小杯红色的液体。

  自从让淮漓下厨开始,我的饮食便都由我院内厨房准备,借着逗弄淮漓,到厨房去弄些动物的鲜血很简单。而我喜欢喝蜂蜜茶是全府皆知的,房内常备茶水。用茶水稀释了血液,血液短时间就不会凝固。

  我的手沾了稀释的血液,印在墙上,迅速下拉,形成一个不明大小的血手印。我曾在一本野史上看到,楠朝有一个神秘组织,名为血手。原因无他,因为他们每次在执行任务之后,都会在墙上留下血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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