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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枝红梨压海棠 完结+番外 (东方梨)



“自然是真的。”我只是不想一个人去逛而已,从而拉上杜清歌一起去逛灯会,这很奇怪吗?

“你好歹也去逛过灯会,不要告诉我你什么都不知道?”慕容宫晨的神色更加古怪。

“我应该知道什么?”我简直莫名其妙。

“一般来说,无论男女,都只会邀请自己心爱的人一起去逛灯会,借此在灯会上表明自己的心迹。你对杜清歌是认真的吗?”慕容宫晨回头看了看杜清歌,轻声地解释着。

竟然还有这一层?去年的灯会只逛到一半李墨白便随着风千情消失,我又没有好好去玩,更加没有深入了解过,又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些?

不过话都已经说出口,难道还要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收回来不成?我可不要。

“我没有这个意思。”脑海里再次回想起与杜清歌的那个吻,微红了脸,我低头用发丝遮住。“只要我不向他表白,不就好了吗?再说,又不是不能与朋友一起去逛灯会。”

“朋友都是…。”慕容宫晨还想要说什么,我很干脆的挥手,制止他接下来的话头。

“杜公子愿意陪我逛灯会吗?”我走回去,认真地盯着杜清歌。

既然我须去烈城,那这灯会自然不得不去,虽然我不是个爱凑热闹的主,可是那里却有我与李墨白的回忆。我害怕一个人去,会压制不住心里的思念,若是有与李墨白相似的杜清歌相伴,应该就不会那么难受了吧?

我仅仅就是如此想。

“好,我陪你去。”

作者有话要说:哦哦哦,终于第两百节咯,看着这些字数感觉着实不容易呀,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希望所有人都能陪着我一起走下去~~~


第两百零一节 灯会相思

第两百零一节 灯会相思

终于,再次回到烈城。

阔别一年再次回来,看着熟悉的景色与熟悉的街道,脑海里只闪过了一句话。

故人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我不知道是否自己太过多愁善感,又或者我的心真的已经老去,在回到故地之时,脑海里装下的满是对过去的回忆。

一桩桩,一件件,是如此的温馨而心酸。

在前方玉白色作坊上的盈镇二字时,我无比坚决的从马车上跳了下去,回身看着赶着马车的杨少临,“我想从这里走去烈城。”

时隔如此之久,再做马车时我已经不会向之前那般晕头转向,只是,心里无限怀念,那时我、李墨白与慕容兄妹,皆是步行抵达烈城。

慕容宫晨想是记起去年的事情,脸有些黑了下来,“你还记得最后我们到达烈城时的情景吗?”

“记得。”我们几个虽然都是习武之人,平时外出却极少靠脚,所以在接连不断地走上一个时辰之后,一个个的脚几乎都快断掉。

慕容宫晨显然是在经过教训之后对步行深恶痛绝,潇洒的冲我摆摆手,“那我照顾几个伤患,恕不奉陪。”

“随便你。”反正路只有一条,即使不认识路,我自己也能走到。我转头看向马车里面的杜清歌,本想问他是否愿意陪我,可是看见他裤腿上渗透出来的依稀红色,终归什么都没有说。

既然要努力坚强,这区区回忆,自然该自己去面对。

“那边有个酒楼,接连赶路大家都累了,去休息一会吧”见我一脸的不乐意,安楚指着前面的酒楼开口。

我抬头去看,正是当初遇见慕容兄妹的酒楼,后来因为李墨白被追杀,许多江湖人士来到这里,差点将整个酒楼都毁去。

现如今看来,修葺的相当不错。

“欢迎……”。掌柜的见一个群人走进酒楼,欢天喜地的上前欢迎,只是那细小的眼睛在看到我时,愣了几愣,然后脸色就变黑了,“姑娘,您光临寒店,可是有什么事情吗?”

看来,去年因为我而发生的事情,在掌柜的心目中记忆犹新,以至于他一眼看到我就认出我来。

我盯了他看了许久,才认出来他还是原来的掌柜。抿嘴笑了一下,“放心,这次不是来砸你的酒楼的。”

听到这句话,掌柜的脸上的神色才稍微缓和一点,可是大概看着我们一大群人还是有些怕,索性将我们拦在门口,不让进去。

“这位掌柜,我们只是来吃饭,不会闹事的。”见僵持不下,凌晨从后面走来,对着掌柜的谦和的微笑。

虽然盈镇在烈城之外,不过因为盈镇太小,没有独立划分出去,所以仍旧归烈城管制。掌柜的一看见凌晨,吓得几乎要瘫倒在地,还是杨少临扶了他一把,才将他拉起来,没有引起他人过多的注意。

凌晨则趁机摆手,让他不要声张。

掌柜的点点头,颤抖着将我们带上三楼,许是因为没有人的缘故,虽然摆满了八仙桌,却显得很空旷。

真算是沾了凌晨的光,居然被特殊对待,而且还有当家掌柜亲自伺候着。

一顿饭在掌柜的监视下吃完,其实掌柜的就专门盯着我一个人看,好像我就是那混世魔王,他一不注意就会破坏他的酒楼一般。

既然他如此看得起我,我自然不能让他失望,一顿饭下来,筷子掉了十八次,碗碟砸了六个,踢倒凳子九次,掀翻菜盘五次……到最后,掌柜的将我们送出酒楼时,我明显的看到他大大的松了口气。

我那个汗颜,虽说我不是瘟神,可是这个掌柜明显已经将我当作瘟神对待。偏杨少临还故意打趣我,说什么‘若是我下次独自过来,会被掌柜的直接赶出门去’,恼的我差点拿针奉上他的嘴。

这么一闹之后,我也没有什么心情继续走路,干脆顺从他们的意思,坐上马车,颠颠簸簸地终于抵达了烈城。

尽管真正的灯会是在明日晚上,可是今天已经有不少喜庆的灯笼挂在各家各户门口与树梢之间,众人脸上已经是一片羞怯的喜庆。

凌晨见我兴致勃勃地掀开车帘盯着外面瞧,索性给我们讲起这个灯会的由来,也是一个神话故事。

从前,有一个非常勤劳的小伙子,继承了父母扎灯笼的手艺,因生活贫困,每天都没日没夜的糊着纸灯笼。

可是,因为小伙子脑袋不够灵光,每次扎出来的灯笼都是一个模样,没有其他的变化。一开始,大家都看他扎的灯笼结实耐用,都愿意买他的。可是日子一久,大家就都腻了,追求起新奇的灯笼来。

小伙子很苦恼,虽然想着要变变样式,可是总不成功。这些失败的灯笼,虽然不漂亮,却很耐用,小伙子舍不得将它们丢掉,看着外面黑漆漆的街道,计上心头,将所有失败的灯笼都点上,挂到了树梢上面。

那一夜,整个城镇都格外亮堂,无数彩灯如同路引一般,从这一头到那一头,橘黄色的光芒,暖人心房。

那天晚上,小伙子做了个梦,梦见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对着他鞠躬拜谢,说正是因为小伙子在城里点了无数灯火,才使她没有迷失回家的方向。为了报答他,她会为小伙子扎一夜的纸灯笼。

小伙子醒来之时,以为自己是想娶媳妇想疯了,自嘲的对着自己笑。哪知起身一看,自家的院子里竟然摆满各色彩灯,既精致又漂亮。而且,灯笼旁边还放了一本书,仔细的讲述了各种灯笼的制造方法。

小伙子才明白过来,自己真遇上了神仙,赶紧磕头拜谢。自此以后,小伙子扎出来的灯笼既好看又难用,生意也就更加的红火。

于是,在以后每年的这一天,小伙子都会扎上许多灯笼点燃,挂上树梢,为那位好心的仙女引路。

虽然仙女没有再出现,但是随着时间的转移,这一天,当无数彩灯挂上树梢的时候,会有无数心里相慕的男女相约,一起欣赏这难得的美景。

于是,便有了现如今的灯会。

不是很感人的故事,但却是难得一见的美景。

凌晨讲完故事,我便兴高采烈的将去年所见到的灯会场景与大家添油加醋的一说,除了慕容宫晨与凌晨,大家都对灯会提起难以言喻的期待。

因凌晨的邀请,所有人都会在今夜入住城主府,抵达城主府时,早有多人在门口等候,见我们下车,全部弯腰行礼。

我一眼,便看见了被奶妈抱着的小肉球凌曦。比起之前,他要更加胖了一些,而且脸色红润,粉嫩嫩地异常可爱。

小家伙先是看到了自家哥哥,兴奋地冲过来要哥哥抱抱,凌晨受了伤,自是不能勉强,于是将他的身体掰个转,让他看见在一旁的我。

我看见他的眼神一下就亮了起来,水雾迅速聚集,然后一个猛虎扑食就扑倒在我脚边,奶声奶气的要抱抱。

众目睽睽之下,如果我拒绝,这面子上可不太好看。

所以我暗暗吸气,蹲下身将凌曦搂着,哪知这个小子竟然比去年要重不少,我一站之下竟然没有站起来。

看着那些侍卫丫鬟们微微而笑的表情,我咬牙,用力将凌曦搂着,猛然使力站起身来,却差点扭到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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