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克曼原本严肃的表情也松了一下,她笑笑:“公主可还真是个小孩子,玛妮你快去把公主找回来,晚宴之前可还得好好打扮一下呢。”
所以说当公主真是好啊,别的妹纸都是在孜孜不倦地找对象却怎么也找不到,比如莫晴这个苦逼,而公主的追求者却可以从王宫门口排到城门口去,而名声冠绝爱尔兰的英雄还一下子来了仨任君挑选,莫晴叹了口气,尼玛羡慕嫉妒恨啊。
莫晴找到格兰妮公主的时候,已经是离晚宴时间不到一个小时的时候了,公主躲在了一棵树后,在偷看着什么,莫晴走到公主身后,凑上去往前一望,发现前方草地上正站着三个年轻男子,两个金发,其中一个年级稍大一些,大约将近四十,另一个二十岁左右,两人长相颇为相似,应该是父子,面容十分俊美,而第三个男子则是黑发金眼,五官却是西欧人的长相,眉眼深邃,一缕卷发垂在额间,说不出来的魅惑,一身绿色的紧身盔甲,莫晴吞了吞口水,真是……好身材……腹肌神马的太美好了!
年轻的金发男子拿着一把大剑,脸上全是懒洋洋的笑容:“迪卢木多,离晚宴还有一段时间,不如我们先打一架呗。”
“你不是要留着力气吃王宫里的美食么。”黑发金眼腹肌男好笑地说,“打了一架之后,你还有什么力气吃饭,估计美食要被你父亲一个人独吞了。”
“迪卢木多,我可没有你们两个吃得多。”年纪稍大一点的金发男子摇摇头,一脸沧桑地望天,“人老了,没办法了啊……”
于是黑发男子禁不住年轻金发的死缠烂打,拿出了自己的武器——两把长枪,开始跟年轻金发掐架。
这还是莫晴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的英雄之间的对战,虽然只是小小的切磋,但足够她目瞪口呆了,上辈子她的唯一成果就是用双管猎枪砸死了一条感染了丧尸病毒的狗,武力值基本为零。这辈子运气比较好,养母是个森林仙女,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教她剑术以及一些简单的魔咒,但跟她对打的也只有森林里面的动物而已,天知道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面还有没有其他被仙女养大的孩子,而且她七岁便被格兰妮公主带去了王宫,也不知道当年学的有没有荒废。
曾经她以为自己穿越到了希腊神话,但养母表示不认识宙斯,后来她以为自己穿到了亚瑟王时代,但她现在是处于公元一世纪,而亚瑟王时代则是公元五世纪,前后相隔了四百多年。最后莫晴已经懒得纠结这些了,除了自己身处爱尔兰,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不过现在看这两位爱尔兰英雄的比试,虽然只是切磋,但是看上去也不比赫拉克勒斯啊兰斯洛特什么的差啊。
她扭过头看了看格兰妮公主,公主周围已经围满了粉红色泡泡了。
好吧,儿大不由娘啊。
两位英雄的切磋最后是以黑发金眼腹肌男的获胜而告终的,年轻金发输了也并不生气,而是继续笑眯眯地打趣黑发男子,他俩说了什么然后往莫晴这边瞟了一眼,莫晴拉着格兰妮公主正准备跑路,那个年轻金发已经走到了她们面前,说:“小姐们,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很英俊,才一直在偷看的。”
莫晴嘴角抽搐,看了看这个男子,长得是挺帅,不过一脸轻浮模样,应该是花丛老手,这种男人嫁不得啊,说不定过个十几年,丫就因为在花丛里面游得太得瑟了就肾虚了,于是他不好,你也不好了……
格兰妮公主长着么大还是第一次被男人调戏,她红了一张脸,扯了扯莫晴的衣角,说:“玛妮,我们先回去吧。”说完,她的视线越过年轻金发,往黑发金眼腹肌男那里瞟了一眼,然后立马移开视线。
莫晴随着格兰妮公主的视线看了一眼腹肌男,觉得自家公主眼光当真是好,一眼就瞧中了八块腹肌,她笑笑,无视了年轻金发,牵着公主转身就走。
晚宴时,盛装出席的格兰妮公主和莫晴让那个年轻金发眼珠子几乎都快瞪出来了,在国王的介绍下,年轻金发这才知道自己之前调戏的正是此次的求亲对象,以及对象的贴身侍女。
而莫晴也知道了,那个年轻金发是奥斯卡,费奥纳骑士团领袖芬恩.麦克库尔的孙子,年长的那位是莪相,也就是奥斯卡的老爸,据说是芬恩与仙女妮雅的儿子,除了是名出色的战士之外,更是一名诗人。而那个被格兰妮公主一眼相中的腹肌男,是费奥纳骑士团的第一战士,迪卢木多.奥迪那,传说中他拥有青春女神赐予的爱情泪痣,所有见过他的女性都将对他无条件地付出自己的爱情,被誉为光辉之颜。
而事实也是如此,莫晴发现晚宴上几乎所有的女性都盯着迪卢木多看,连国王那位已经人到中年的侍女艾克曼脸也是红的。
莫晴看向一直沉默着的迪卢木多,发现他人长得确实非常英俊,尤其是他右眼角的那颗泪痣,更显得整个人充满了致命的魅惑力,当然,还有八块腹肌神马的……
于是当天晚上,国王问格兰妮公主愿不愿意嫁到费奥纳骑士团去,公主几乎是立即就同意了,然后又是娇羞又是兴奋地牵着莫晴的手摇来摇去。
莫晴晕晕乎乎被摇了半天,突然想起一件事。
尼玛求亲的有三个,国王没说格兰妮公主到底是要嫁给哪一个啊!
4命中注定你是零(Fate/Zero)
费奥纳骑士团是爱尔兰国王康马克.麦.亚特的卫士,但是他们的地位并不仅仅是国王卫兵那么简单,他们是活跃在爱尔兰、苏格兰等地的强大的军事组织,保卫着爱尔兰,维护着当地的秩序,骑士团成员几乎每个人都拥有良好的出生,不凡的经历以及超高的战斗技巧,被称为是爱尔兰的大英雄。
而他们的首领,芬恩.麦克库尔更是一个神话般的象征,虽然芬恩至今已经是个六七十岁的老人了,但他在骑士团仍然拥有极高的威信,连爱尔兰国王都对他礼让三分。
格兰妮公主答应求婚后,芬恩立即就带着几个费奥纳骑士团的精英成员马不停蹄地赶往王宫。格兰妮知道后,扯着莫晴的手又开始摇晃,说费奥纳骑士团的团长亲自赶来参加她的订婚宴真是太好了巴拉巴拉。莫晴看着已经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格兰妮,觉得十分忧郁。
公主啊,你未婚夫到底是哪位啊……
鉴于格兰妮公主是国王最宠爱的女儿,而且她的订婚对象还是闻名于爱尔兰的大英雄,所以她的订婚典礼也必须十分隆重。在订婚典礼之前半个月,莫晴就跟着王宫里比较年长的宫女一起准备公主的礼服,这套礼服自然不是一般的材料所制成的,设计礼服的人说了,领子上的绒毛,必须是七彩云丝鸟雏鸟的细绒所制。
莫晴拿到设计图之后,第一反应就是要给设计师竖一对销魂的中指。尼玛她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神马七彩云丝鸟啊混蛋。
“玛妮,你不懂。”那位爱尔兰王室御用服装设计师翘着腿,悠闲地说,“七彩云丝鸟的羽毛是七种颜色渐变的效果,而成年鸟的羽毛太过坚硬不适合用来做衣服,雏鸟绒毛柔软,用柔软而鲜艳的材质来衬托格兰妮公主的美貌却是刚刚好啊!”
你妹啊!
莫晴拿着设计图怒气冲冲准备回去拿一幅弓箭去森林里面射几只鹦鹉回来,在中庭却撞上了费奥纳骑士团那三个公主的嫌疑未婚夫,莪相,奥斯卡,以及迪卢木多。
就跟电视剧里面的一样,某某女文员抱着一堆文件在拐角处撞上了高帅富文件满天飞一样,莫晴一下子刹不住车撞到了奥斯卡身上,手中的设计图漫天……没有飞,而是被奥斯卡给顺手拿过去了。
“七彩云丝鸟的雏鸟?”奥斯卡拿到设计图眨眨眼,又看看莫晴,“你要怎么抓?”
莫晴:“……”劳资怎么知道怎么抓?!
“你求我啊你求我啊我就帮你抓。”奥斯卡得瑟了,不过这台词让莫晴非常想踹他屁股,这人有这么自来熟么?
莪相作为一个孩子的爹自然是要稳重得多,他瞟了一眼设计图,就问莫晴:“这是格兰妮公主的礼服?”
莫晴点点头,这位孩子的爹立即右手握拳打在左手掌上,说:“这种鸟难以捕捉,既然是为了制作格兰妮公主的礼服,那我们就帮帮你吧,玛妮小姐,不要太感激哦!”
莫晴:“……”
果然是传说中的上梁不正下梁歪……
于是三个英雄一个侍女收拾收拾就出了王宫。
据说,这传说中的七彩云丝鸟乃是自然女神在凡间的化身,不仅羽毛色彩艳丽,十分吸引人眼球,而且飞行速度极快,极难捕捉,又被称为“遥不可及的美丽”,虽然在莫晴看来就是生活在西欧的金刚鹦鹉。
一路上奥斯卡极尽吹嘘之能事,说他虽然是个剑士,但他的弓术也十分了得,只要他背着弓箭来到费奥纳骑士团驻地的猎场,方圆十里的动物都会躲起来避免成为他弓箭下的猎物巴拉巴拉。而莪相作为孩子的爹则是在不断拆孩子的台,比如动物躲起来难道不是因为你已经十几天没洗澡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