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暮白侧眸,捕捉到她脸上那抹难得的纯真笑意,唇边的弧度也因此加深:“水仙灵,是灵是妖可不一定。话说新科探花郎的轿子路过新河,遇到了位女子要寻短见,探花郎心肠一热就解救姑娘,不想最后落水的却成了自己,上了河,看到那被自己所救的姑娘有双漂亮灵动的眼睛,仿佛会说话般,摄人魂魄,勾人心智,让他心动不已。因为过意不去,姑娘便招了探花郎回家歇息,仅仅三天,三天后,两人已经互生情绪,到了非卿不娶,非君不嫁的地步,探花郎对姑娘情深一片,允诺一回家禀明父母,立刻上门提亲,让姑娘等她,姑娘含泪送走情郎,却在两人惜别时,她偷走了探花郎的章印,皇上赐得章印等同官印,丢了便是掉脑袋的事,探花郎以为章印遗落在了姑娘家,连夜赶回去找,却只见到空空一室,哪里还有姑娘半分身影……就在这时,横梁猝然一塌,探花郎被埋在了屋顶下,被人救出来时,已经痴傻不分了。”
阿灵怔忡的抬起头,看了臣一眼,脑子有些乱,却又很快的理清思绪,末了,她凄然一笑,唇边沾染了些苦涩:“呵呵,是吗?那我以后学着去恨仇钰吧。”
而晴天听过,却并非在万紫千红楼听到,而是在天蚕酒楼,在他路过舅舅房间时,听到里面不知是谁提起的。
熬过了悲惨交加的三天,带着虚脱的身子,他们终于着陆了,可是上了岸,感受着刺骨的凉风,与漫天的细雪,雁雪又凌乱了……
嗯,这一排排站得整整齐齐的样子,是……三人行,会变成五人行的意思吗?
“对啊,一般人应该说一阵就会词穷吧。可是他……”红柔神色复杂的仰头,看了一眼趴在房门外喋喋不休的小萝卜头,头皮顿时一阵发麻。这就是传说中的杀人于无形吗?
雁雪黑线……这个世界上,也就自己这个审美严重畸形,最喜欢恐怖、恶心、难看、诡异、阴森东西的儿子会觉得那个无礼又嚣张,可恨又可恶的诡异小孩可爱了。
不过……花这么大的功夫试探她……那个男人到底想做什么?他需要测试什么?他对她有什么企图?或者,那个鬼魅一般的男人,现在就正在某个地方,用他那双摄人魂魄的眼睛正监视着她吗?
扯扯衣衫上的褶皱,她从榻上站起,从袖中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东西,丢在床上,转身拿起自己的包袱,边往门外走,边轻描淡写道:“话已至此,我也不想与你纠缠了,穴道两个时辰后自动解开,床上东西可能你会需要,若是不需要,扔了也没关系。”说完,她不再多言,径直拉门走出房间,再轻轻的将房门阖上,凝视着那紧闭的门扉,她几可不闻的叹了口气。
她看到了什么?告诉她,她看到了什么?她看到了一个面瘫到可耻的地步,虽然长得人模狗样,却面如死水,声音平静无波,无声无息,就像个活死人一样的黑衣少年,苍天啊,大地啊,这样的少年可以称为可爱吗?真的可以吗?
小晴天翻了个白眼,索性钻到娘亲怀里,不甘心的闭上眼睛,装睡觉。
沐白悠闲的在旁看着,唇边的笑意始终不减:“在下前往北江国,若是同路,自是可以送三位一程的,因此,也无需劳烦刑头儿的官车,转来转去不是麻烦么。”嘴上说是劳烦,可他看那破烂官车时的表情,分明是不屑,是轻蔑。
“……”淡定的黑衣少年看都没看已经暴走的女子一眼,幽幽的架起轻功,咻一下,不见了。
雁雪一阵惊悚,心里不禁胆颤的回忆起两年前晴天第一次见到这他师弟时的表情,那个表情,就像猫终于找到了自己一生梦寐以求的,最肥瘦合宜,最软硬适中的老鼠,而现在……那只老鼠自由了,因为那只审美畸形的猫,找到了另一只更倒霉的老鼠,所以,他笑了,真心畅快淋漓,开心灿烂的笑了。
只是雁雪想问……你这个笑容,敢不敢不要这么诡异?
ps:本来打算写一万,不过还是写了一万二,亲们,爱你们哦。
生玉环
更新时间:2012-11-22 8:33:58 本章字数:11145
在自己这便宜徒弟住进客栈的第二天,雁雪终于迟钝的知道他的名字——宋元均。
“砰……”茶杯的碎裂声从身后响起。
雁雪回头,便看到房间外,红柔端着托盘,一脸惊惧的看着地上的碎片,脸色苍白如纸。
“不是。”没什么好隐瞒的,她毫无顾忌的说:“我家就在北江,既然已经来了,怎么的也要回去住几天。”说着她又突然想起什么,抬起头,眼含媚光,唇带绮丽的看着宋暮白:“若你还对我家中两位姐姐有兴趣,有空可以下个拜帖到沈府验验货,虽然她们年纪是有点大了,不过年纪大的女人比较懂事,嗯,就是城东沈丞相那个沈府。”
“元均那孩子小时候便黏我,虽说因为皇兄的关系,我与他不常见面,但有什么小玩意儿,我也总忘不了带给他,久了,他对我也不若别的叔伯一般见外,你虽跟我五年,但我进宫时,你多数未陪,因此你自然见不到我与小侄子的相处,两年前他早夭时,哎……那时他才六岁,还那么小,那么可爱……”说着说着,叹息声越来越沉,就像压着心脏的喘息,令听着忍不住也跟着悲恸。
那小厮并没说生玉环的下落,不过小菊在府中只有一个常伯一个亲人,加之那天常伯对自己的态度如此恶劣,雁雪很快便猜到了,生玉环必定在常伯身上。
可宋暮白却话锋一转,眼中的慵懒轻佻之色再次升起:“行了,你出去吧,这孩子是沈姑娘的徒弟,往后也别总盯着他瞧了,惹怒了沈姑娘,将咱们撵走,本王又该上哪儿去找这天大的乐子?”
只是,玥王尚且在此,玥王是太子的叔叔,虽说皇上与诸位兄弟不亲,太子也甚少与王爷们来往,但到底是叔侄,自不会陌生到相见不像是的地步吧。而如今,玥王面色平淡,神色如常,好像真的不认识这个“宋元均”……唔,那么,这孩子真的不是元均太子。
白天她特地去驿站打探了消息,沈炝估计明日便能回国,而今晚,她必须拿到那个东西。
看他那孺子不可教的摸样,宋暮白眼底的责备更重了。可转而对上雁雪时,他却收起了厉色,只苦涩的支起嘴角,勉笑了一下:“元均这孩子从小身子不好,两年前他父亲便送到他到一位高人那儿去拜师学艺,竟不想就是沈姑娘,沈姑娘,看来咱们还真有缘分。”
手中捏着生玉环,沁凉的冰玉并没因为她手心的温度而开始变暖,反而是它崎凛的边角,扎疼了她的手。
宋暮白收起了斥责的嘴脸,取而代之的则是一脸愉悦,温润如玉的眼眸里一缕柔情闪过,他笑得很欢畅:“没什么,只是用你套套交情,一个叔叔,一个师父,呵,这下我与她可不算陌生人了,你说若我一会儿提议一下,她会不会以后都直呼我名讳,叫我‘暮白’?”
————
第二天,落了一夜的雪终于停了,站在窗前,看着外面难得露出来的一丝暖阳,雁雪笑着眯起眼睛,那倦怠恣意的摸样,犹如一只最高贵典雅的波斯猫。
似是看出了她的小心思,放下茶杯,宋暮白头也没抬,便淡淡的说:“不是他。”顿了一下,他垂下眸,眼神中似思,似念:“我也以为是他,所以刚才特地问了问,毕竟他们的年纪太像了。”
小角屋非常朴素,虽说没破没烂,但大概是因为地势不好,因此人一走进去,便感到一股寒凉涌上心头,房间里没点炉子,徒然的四面墙看来更显孤寂,老人走到床边,从枕头底下拿出一块碧绿的玉佩,怜惜的抚摸了一阵后,方才恢复神色,回身递向雁雪,表情里却是一阵不舍:“三小姐,物归原主。”
而她们最后一次欺凌,是七年前,两姐妹因为害怕沈雁雪这个野种嫁给她们的心上人方骞,便用卑鄙的方法,将她迷晕掳走……
冷冷的掀起眼皮,盯着近在咫尺的俊颜,她闲淡的勾勾唇:“你与他不一样,若是沐公子愿意,你我大可做个普通朋友,但是……我沈雁雪的朋友,是不会偷偷摸摸藏在我背后,不知在算计什么的。”
她惊诧的回头,盯着他淡笑自得的面庞,迷了眯眼。
红柔楞着一张脸,有些尴尬的摸摸鼻子,迟疑的看了已经掀盖饮茶的王爷,心中的疑惑不知该不该说。
拉拉杂杂的,一折腾就是整整七年。
而如今,他被遣到小角屋,虽在别人的眼里是凄凉,可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虽说打扫神楼的奴仆,比打扫茅房的还不如,但至少这里安静,他苟延残喘的这么多年,还有什么看不开的?更遑论在他进棺材之前,还能完成了孙女临终前的托付,将“生玉环”亲手交回到三小姐手中,如今的他,即便今晚就死也无所谓了,反正,也没什么值得继续熬下去的了。
“你……”宋暮白有些滞气,当时发生凶杀案,未免沾染麻烦,他的确不愿透露自己与张老大有仇怨,最重要的是,他也想趁此捉弄一下她,玩味的感觉很好,只是这女人居然这么记仇,这是他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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