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里灵光一闪,本来迷雾似的思绪突然一下子连了起来,为什么我那么容易的就可以和顺公公通信,为什么我那么容易的出宫,一切太过顺利,就好似被人利用一般,尽管不愿意相信,我脑子里还是立刻闪现出了七巧的名。以她猜疑的性格,定然觉得淳王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她素来知道顺公公是淳王的心腹,那么如今捉住我,定然是引顺公公上钩。
“要用我做诱饵吗?然后向新皇邀功?”我心中叹口气,七巧啊,你真的没有辜负你的名字,一颗七窍玲珑的心,只是你那颗心已经千疮百孔了吧?
我默默的坐在屋子中,瞧着天色暗了又亮,一夜了无人声。到了早上,才听到门响,我抬头一看,昨日遇见的男人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拿着托盘的小丫头。
“把东西放下吧。”那男人招呼一声,就见小丫头把托盘放下,有些饭菜和换洗衣物。我冷冷的看着他们,没有开口。那男人看我反应,忍不住问道:“姑娘可有什么想问的?”我默不作声。他有些尴尬,讪讪的撇了撇嘴角:“我家主人有要事请姑娘帮忙,只能委屈姑娘几天了。”“七巧呢?我想见她。”那人眉毛一扬:“在下不懂姑娘在说什么。”我死死盯着他眼睛:“那就请你转告她,我这一次再也不会原谅她。”他仍然装作不明了的样子,默默的锁门走了。
我被关的第三天就有些熬不住了,故作的冷静随着时间的煎熬变得脆弱起来,好像谁轻轻一刺激就会灰飞烟灭,是啊,我是安全的,可是我的顺公公呢?我能感觉出,跟我通信的人确实是顺公公,七巧一定是利用我让他放松了警惕,他的信中也隐隐提到,他在为淳王办极重要的事。七巧一定会想方设法的逼他说出来,而固执的顺公公......
大概是在安静的环境中待得太久,突
然的嘈杂脚步声让我的整个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果不其然,门一打开就有大批的壮汉进来抓住我就往外带。我似乎能感觉到什么,只是一个劲挣扎,全身都开始冒汗。
我被带到一个大屋子,一进去就能看见顺公公,我朝思暮想的人啊。他坐在椅子上,白色的里衣都让血给染透了,脑袋低垂着,原来乌黑柔顺的头发披散着,遮住了他的大半个脸。虽然看不清楚容貌,但是我知道,那就是他。
我本来是想要大叫的,可是我的嗓子里发不出声音,就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一样。我想要过去扶他,去察看他身上的伤口,可是周围的人死死的抓住我,让我再难以靠近半步。
“你看看谁来了?”清脆的女声响起,不用看我也知道是谁,只是我不想去看她,我怕我看一眼,就会吐出来。七巧也没有看我,而是走到顺公公面前:“你确定你什么都不知道吗?你要是继续不说话的话,她就会跟你一样...”七巧面啧啧嘴:“你也知道了,也多痛。”
顺公公听了这话,微微动了动身体,好似废了很大的劲才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就这么看了我一眼,微微笑了一下。
时间像是定格了又像是后退了,好多画面在我的眼前飞驰而过,只是每一幅都很模糊,我只记得,我们站在走廊下,他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脑袋,说,我会照顾你的。
对啊,我只记得那个时候的美妙春光,再不愿时光流逝,只求回到那一刻,永远不变。
“他怎么不动了?”“他服毒自尽了。”“毒药藏在牙齿里,刚刚咬破了”“没救了。”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你只看了我一眼呢?只看我一眼,然后死在我面前呢?要说残忍,顺公公,你对我,比七巧对我更残忍吧。我一开始的心悸就是预感吧,预感你会永远、永远离开我,我还没真真正正的告诉你,我喜欢你呢?我还真正感受你的怀抱、你的体温、你的温柔呢?
屋子里的人因为这个变故都不知所措起来,我终于挣脱了开来,得以手脚并用爬到顺公公的身边。他的身体还有温度,眉目还是那么深刻完美。只是脸色有些差而已。我擦着他嘴角的血迹,只是越擦越多,越擦越多,我的衣袖全部湿透了。顺公公,我还有好多话想告诉你呢,你不是要带我去京华楼吗?不是要带我去海边吗?不是要照顾我吗?原来你和七巧一样啊,都是骗我的......
“主子
,把她也杀了吧。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我抱着顺公公的尸体,转头看了七巧一眼,她皱眉看我。似乎难以抉择。
“七巧,放了我。”我求她,我无权无势,如今出了宫,更不会再踏进那皇城一步。“你放了我?好不好?”
大概是没料到我会求饶,她的眼中突然浮出一丝厌恶,好似早知道我如此软弱,如此贪生怕死。她冷笑了一下。又朝旁边的侍从低语了几句,就转身走了。
那侍从拧起我:“主子饶你一命,收拾东西,我送你走。”我看了看顺公公的尸体没有动。那人踢了我一脚:“快点,死瘸子。”我慢慢起身,再没有看顺公公的尸首。
七巧,你骗了我这么多久。这么多次,我终于也骗了你一次,哪怕是苟活,哪怕是搭上我的所有,我也会再次走进皇城,只为让你受我今日所痛,看你万劫不复,生不如死。
☆、第 55 章
从京城到闽南之地靠步行大约要两年,对于身无分文、举目无亲的我来说就更是遥不可及。
在京郊的一条僻静小路上,京城知名的杂耍团在路边拾到一个瘸腿姑娘。这个姑娘就是我,符珍珠。
杂耍团的管事看起来年纪有点大了,发际线过高,整个脑门亮堂堂的。他问我:“姑娘你年纪轻轻的,为什么要跪着要饭啊?”我默然的看着他,我不是要饭,只是太饿,太累,直不起身体。
他又问我:“你叫什么名字啊?跟我们一块往南边走吧,正好,我们缺个烧火丫头。”我点点头说:“我叫小石头,我吃饱了饭就有力气,我跟你们一块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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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石头,把我这身衣服洗了,今天表演完弄了一身汗。”杂耍团的头牌芳菲姑娘把衣服扔给我,她刚刚表演过舞剑,整个人往床上一躺,直喊累死了,累死了。我收拾好衣服退出房间,趁着天色还没全黑,在院子里打了盆水,就和客栈檐下的灯光为她搓洗衣服。我洗得格外小心,因为我想跟芳菲学习她的一样绝活“学舌。”
芳菲年纪不大,本事却不小,她很早就出来讨生活,以前跟一老人学了个本事儿,能学别人说话,任何人,只要她听过的声音,就能学得一模一样。她第一次见我,就笑嘻嘻的学我说话,“我叫小石头,我吃饱了饭就有力气,我跟你们一块儿走。”
芳菲常常说我不苟笑颜,老气横秋,却要爱支使我,爱与我近乎。毕竟这个杂耍团里的姑娘只有我们年龄相仿,她一定需要一个跟她一块儿嬉笑一块儿分享的好姐妹。
“好姐妹。”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天气不冷,一想到这个词,我就一阵阵发冷,手上用力,差点将芳菲的衣服搓出两个洞来。
洗晾好衣物,我又凑到芳菲跟前,有意无意的提起:“你学舌的本事真厉害。”芳菲来眼睛斜我:“小石头,你怎么说来说去就这么两句话呀,烦不烦啊?”“要是我也会就好了。”我低语。“哦?”芳菲挑眉:“你学这个干什么用?跟我抢饭碗。我指着老了不能舞刀弄枪了靠这个挣钱养活自己呢。”我不语。
我学这个干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只知道这个很厉害,能学到就是一技旁身,在任何能用得着得时候使用,我还想学很多很多我觉得厉害
的对象,不会再那样,在最最绝望的时刻无所依傍,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最在乎的人死在我面前。
“哎,小石头。你真闷。”芳菲翻身睡觉,再不理我。我却也不想理她,近来越发不愿意开口说话,却越发享受这种安宁,原来人越缄默,越能清醒的认识这个世界。
我跟着杂耍团走了四个月,他们终是到了目的地,离我的目的地闽南却只去了一小半,马上要分道扬镳,管事极力留我,他觉得我言语不多,做事勤快,薪资微薄,是很难得的打杂。看着他脸上极力的挽留,我有丝恍惚,这样冷漠讨厌的我,反而是被需要的。
分别在即。我为芳菲洗了四个月的衣服,她终于将随身的一本书送给我:“小石头,能不能学会就靠你自己了,以后可别跟我抢饭碗啊。”
芳菲给我书有些残缺,我小心的收藏,到了夜里小心的阅读,学习真是一件充实的事情,只有这样,我才不会让回忆一幕一幕的占据我的脑海,让我身心俱疲、夜不能寐。
独自赶路实在辛苦,虽然偶尔会遇到可怜我这个瘸腿姑娘的旅客拉我一程,但是大多数时候我都是独自一人在深山密林、羊肠小道上行进,我并不害怕,甚至有些高兴,我炫耀着我刚学得新技能,学着各种各样的人说话,学着各种各样的腔调,甚至学着顺公公的腔调,对我自己说。“我会照顾你。”我说完就会难过,但是不会太久,因为我有比难过更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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