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把抱起她,走进里屋,笑道:“我说了,今天要娶你的。”
“不行。”
“怎么不行?”
四爷看她紧张的表情,一下明白过来,笑道:“你在屋里等我。”
“你去哪?”
他出了屋里,解下马,牵着马出去了。
姣娇心想,他要去送红梅?唉。送就送吧。毕竟他欠红梅的情。
她丑成这幅样子,四爷却喜欢她得要命,是个人都会被气死的,都会骂四爷瞎了眼睛。何况红梅是个绝色美人,撞上这事,气走了,也在情理之中。(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一二章 成亲
站在院子里,沉思一阵。无论他现在多么深爱自己,心里还是得有个心理准备,他将来要当皇上,现在起她得准备好接受他将拥有三千嘉丽的事实。
他都这样子真心了,她还有何它求?
心平气和地走进屋里,收拾一下吧,以后就要在这里生活了。
收好屋子,已是半上午。看厨房里还有米面,还有点红梅原来腌制的咸菜,带上点碎银,去外面找乡邻买点蔬菜回来,待做一顿快乐大餐,饱吃一顿,再说往后的事吧。
舍外是条小溪,穿过一座小木桥,对面分散着几家农户,。
听说她想买点菜,一家老夫妇,带着她去屋后的菜地里,摘了一大篮子菜,还给了她几个鸡蛋。看看篮子里,土豆、茄子、黄瓜、青椒、菜豆、大葱、韮菜、鸡蛋,有这么多菜,足够了。
回到农舍里,从厨房后的水井里打了几桶水上来,拿出前世的烹饪本事,做了一桌子的菜。
中午了,四爷还没回来。该不是他出去后,遇到宫里的人,又进宫了吧?
他走时,又没说得清楚。
姣娇在院门边眺望许久,桌上的饭菜都凉了,肚子都饿得叽咕作响了,还不见他回来。
唉。这男人是风,说话做事没影。合拢院扉,回到屋里,拔了几口饭,有种没胃口的感觉,心里只巴巴的期盼他快回来。
灵魂想着前世一直守寡不愿接受男人,而今,在命运的安排下。还是喜欢上了一个男人。这感觉和前世喜欢王良成有些不同。因为有前世的经历和记忆,这一世。在情愫上似乎不该叫作初恋,当然对这身体来说,还是应该算是初恋。
因为灵魂深知男女情事,想着阿明,脸上羞得绯红。
没吃几口,放下碗,又去院门外张望守候。
四爷带着几个人,推着两大车东西回来了。
她舒口气,原来。他去买东西了。若两人真这么隐居下去,她会觉得比将来当皇后要幸福千万倍不止。
他阳光灿烂地走了进来。声音宏亮地安排着:“把东西都搬进来。”柔情蜜意地走到她面前,“我回来了!”握着她的手。她从没见他这样快乐过,他的眼里,笑容里洋溢着幸福。
那两车东西,一派红色。他出去买了两大车红红的东西回来,这就是要娶她?
他指挥着那几个人把东西搬进来,堆满在客厅的小炕上。
一个粗衫汉子放下东西,看到桌上摆着的饭菜。笑道。“你夫人正等你吃饭呀。回来得正好。”眼神里却掠过一丝奇怪。男主人长得俊美不俗,女的却长得这么难看,脸上红红的几块胎记。看着象戏台上的小丑。
姣娇脸上一红,低下头,不出声。
另两个送东西的汉子,也是一样的奇怪,这对夫妻看着很不匹配。
四爷付了他们钱,看着一桌饭菜,虽然凉了,心情大好,从炕上翻出一包东西,摊开来,却是些烧味,又找出一坛酒。
笑道:“吃了饭,我们把这屋里的许多东西换掉。你是我的新娘,穿的盖的,统统得用新的。”
姣娇看着炕上红彤彤堆到快屋顶高的衣物,布料,笑起来:“全是红色?那不是天天都得穿红衣?”
“红色好,吉祥。正配你脸上的肤色。”
娇嗔地看他一眼,他和她开玩笑,没有轻视她脸上红记的意思。心里一阵甜蜜,感觉被他收买了,这是场幸福的收买。
他端起碗饭,吃了起来,虽然有点凉,都是素菜,并不妨事。吃了几口,赞道:“味道不错。比宫里的菜更可口,以后得常作给我吃。”
“我热一下吧。冷的吃了会凉胃。”
他拉着她坐下,指着外面道:“再过几天,四月了,外面热烘烘的。不妨事。你也没吃几口吧,快坐下来吃了饭,我们好好收拾。”
第一次这样和他一起吃饭,姣娇还不太习惯,脸一直红红地不好意思得很。
“这是京城的黑鸭子,你尝一块。再喝口酒。”吃口菜,喝口酒,满脸知足。
“喝醉了,这一屋东西怎么收拾?”姣娇嗔道。
看着那堆红彤彤的东西,心里咚咚乱跳。就这么嫁给他?她真想不出来,历史上那个钱格格是怎么嫁给四爷的。成熟的灵魂安尉道:“算了,莫乱想,跟着心走。反正将来是他的人,嫁就嫁吧。不就是洞房花烛时让人害臊嘛,眼睛一闭,就跟了他去。”
听了她的话,他放下酒:“我不喝了,把酒留到晚上喝。”
他满脸春晖,从来没有这样兴奋过。当初娶福晋时,从小子变男人,虽激动和兴奋过,和这次相比,实在不同。原来的婚姻都是皇阿玛定的,他只有接受,没得考虑,还得好好待她们。这次不同,这次要娶的是他用生命来爱的小猪。
想到第一次认识她时,他仰头大笑起来,现在还不要告诉她,等晚上再告诉她,吓她一跳。
姣娇看他吃饭,都发着花痴,觉得好笑。男人犯起疯来,跟女人一样,象个神经病。
呵呵。被他传染,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虽然笑的原因不同,但欢乐一样。
吃罢饭,两人就开始攻克那堆高耸的喜物。四爷拆旧的床帐、被单,他那不是撤,是破坏,抓着拉着,撕着,怎么拆得最快就怎么拆,拆完了,地上堆满破烂的布块。
姣娇嗔道:“你好好拆,就是不用,也可以送给别人。撕这么烂,只有当抹布,掂床板了。”
四爷点点头,是太破坏了点,用根布条,将撤下来的东西裹紧绑好放到右边屋里的角落。
他很细心,还特地买了许多红色的剪纸和红绳结,把屋里到处贴满红双喜,床头上吊了一米多宽的同心结,屋里立即喜色温馨起来。
“我们来挂鸳帐。”
他结过几次婚了,对婚房的布置从没动过手,却很有经验。
姣娇脸红红地和他一起挂上红色的新帐,又套好被子。
“这是红烛,这是喜服,这是盖头。”他一样一样地清点。
客厅小炕上的东西,慢慢变矮变少。天黑时,终于收拾好了。
几间屋里都燃上一对半米高的大红烛,显得更加喜庆祥和。
“太匆忙。没有厨子。晚上这餐——”他抱歉十足。
姣娇端上热好饭菜,低声道:“哪要什么厨子。这才是真正的日子。”
“是呀。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宫廷里的生活,常常给人一种不实在虚华感。”他感慨地道。
一天下来,她更了解他。他不象历史上写的那样阴冷,刻薄。他的朴素不是装出来的,他是真的朴实的人。越了解,心里就越认可,越认可,就有种越来越不能离开的感觉。
晚饭吃得很快,因为要洞房了,四爷已经迫不急待,帮着她收拾好碗盏,他这辈子从来没有下过厨房,从来没有洗过碗,可是在娶钱姣娇时,他什么粗活都干了。
从厨房回到客厅,他激动地说: “我帮你穿喜服吧。”
“不。我在里屋换。你去右面的耳房。”姣娇把他的喜服放到他怀里。羞涩地关上里屋门。
历史上再没有这样草率的成亲吧?也没有这样不成章法的吧?
铜镜里,她望着脸上的红记,感觉它们不是丑陋的痕迹,是她生命中的幸运符。
换上喜服,盖上盖头,坐在喜床上。他穿着一身新郎服,胸前挂着大红花,推门进来,牵着她走到正厅,对着一对高烛,自己主持婚礼,边拜边唱:“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夫妻对拜。”
拜罢,四爷笑着一把抱起她,道:“夫妻入洞房。”
她幸福地蜷在他怀里。
进了卧室,他把她放在床上,又变戏法一般拿出一碟花生、桂圆、红枣、莲子,边往床上扔,边唱道:“愿新婚夫妻百年合,永浴爱河,早生贵子。”
一颗红枣落在她怀里,掉到她双手上,小心捧着它,幸福溢满心喉。希望这一生,能象这粒红枣一样甜蜜。
他拿着一根挑竿,“忽”地一下挑开她的盖头,看她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笑着拿出一对银酒杯,倒上两杯酒,继续唱道:“夫妻喝交杯酒。”
姣娇瞅他一眼,这结过几次婚的男人,真是不同,什么都懂的。自己给自己主持婚礼,堂而皇之,有模有样。
“娘子。来,喝了这杯酒,以后咱们就是两人一命了。”
“别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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