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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悍嫡妻 (笑笑长宏)


  墨菲拍拍手,把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自己这里,也把薛参将恼羞成怒转为阴霾的眼神瞧了个清清楚楚。
  “看来种家军还是有提升空间,总算有几个明白事理的。”然后正色地看着种谔,“墨某原本只想组建一个敢死团随我前进,不过现在改变主意了。三日后我要一个千人敢死团,另外要李参将步兵营跟魏参将的骑兵营做支援部队。”说罢,她伸手掏出怀中的半枚虎符,“待我将西夏骑兵赶至各州府中,将军就率这些懂规矩的攻城吧。”
  种谔微眯了眼瞥了虎符一眼,“好,三日后请墨爷点兵。”
  墨菲点头,瞥了种朴一眼,“三日后,敢死团着便装,全部要骑兵。”说罢转身离开。
  薛参将看着墨菲挺直的背,眼角一个劲儿地抽,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背后一冷,觉得汗津津的。
  种朴满眼期待地看着父亲,“末将请命率敢死团追随墨爷。”
  种谔看着脸上跟花猫一样的儿子,有些犯难。为将为帅,他知道让儿子跟着墨爷这样的人,能快速地成长起来,有益无弊。可却有道声音告诉自己,儿子对人家那是暧昧不明,若放任下去,将是走不通的禁忌之路,会毁了儿子一生的。
  种师道看出伯父的犹豫,上前一步,“让我陪哥哥一同去吧。”
  种谔微愕后不悦地看着他,“你一个无官无职的白衣,如何去得?”
  “那我就做哥哥的亲卫,我们种家儿郎就是要在哪儿跌倒就要在哪儿爬起来的。有哥哥护着我,伯父也不用担心我的安危。此事,我自会与父亲解释的。”
  种谔沉默了,他父亲是兄弟间唯一一位只好诗词歌赋的,说什么也不肯带兵打仗,这个侄儿却又是极聪慧的,自小就在子侄辈中突出,是个好苗子……
  种朴虽不知道这个一向精怪的堂弟为何要说这话,却感觉出父亲犹豫中的变法。刚刚他可是看出父亲眼底的不赞同呢。
  “建中若能随我一同去,我定全力保他。”种朴收到种师道的眼神后,硬着头皮说道。自小,他就明白父亲对这个堂兄弟是不同的。父亲虽不是慈父,但眼光一向是准的,他也承认这个弟弟脑子比自家来得快。
  “你一定要把建中好好地带回来。”种谔最终点头,“你手下原本有四百骑兵,再从我的亲卫营中挑出六百,凑足千人之数即可。”
  种朴一愣,谁不知道父亲的亲卫营是全军最精锐的部队?“这怎么可以?那父亲身边就只余四百亲卫了……我还是另外选拔吧。”
  种谔摇头,“看墨爷行事作派,此去必定凶险。皇上口谕,定要护得其周全,你不止要把建中完好地带回来,也一定要护着墨爷完好地回来。”
  不止种朴愣了,其他参将也都愣过后垂头沉思起来。薛参将越想脸越白,额头渐渐涌出豆大的汗滴。
  种谔冷瞥他一眼,暗哼一声,这回你可是把自己玩砸了。若不是总要留下一个京中的眼线,你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在种家军中站稳脚根吗?
  第二日,种师道就兴致勃勃地跟着种朴操练敢死团去了。不料未到地头儿,便被李参将截住,死活地拉去他那步兵营,一顿好说歹说,种师道总算同意给他誊写一份得自墨菲的步兵攻略,并当场抄完才被放行。
  李参将也是追随种谔多年的老部下,只大概看了一遍后,就兴冲冲地去找种谔了。原来,这竟是种谔特意交待的。
  其实,种谔还是以小人心度墨菲之腹了,她从来就没打算藏私。只有已军强悍,她才能早日回家,这点儿小帐,她可是算得门清儿,只不过不能直接交给种谔罢了,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的。
  临出发的最后一日,墨菲来到帅帐,指着地图上的庆州,让李参将步步紧逼,做出去庆州支缓的假相,实则最后要拐到渭州,把庆州闪出来,交给种谔率大军去攻。而魏参将则负责将渭州与庆州之间的联系掐断,他那三千骑兵要挡住渭州欲支援庆州的西夏兵,而李参将的步兵营随后会支援他的。毕竟北宋的骑兵跟西夏的骑兵相距还是挺大的,而步兵若运用好了,却是克制骑兵的法宝。当然,这两个营也要随时接应敢死团,让敢死团有时间做短暂的修整。
  种谔不语,只是听着,但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倒是种朴有些心急,问敢死团的任务是什么。
  墨菲瞥他一眼,“在你爹大军未到之前,咱们就要把西夏兵吓得不敢出城。”然后看着种谔,“先收复这两个州,硬仗在后面,所以请将军在时间上尽量配合我们敢死团。我虽不怕死,却更想尽可能地多带回些百战之士。”
  种谔愣了一下,点点头,“战场上,种某不会儿戏的,毕竟你带走的也都是种家儿郎。”
  墨菲深看了他一眼,“明日辰时,我们就出发,也不要弄什么仪式了。虽说李参将魏参将主要是接应我,但还归将军调遣。若军情紧急,将军也可自主调配。”
  之所以这样说,墨菲是不想让他以为自己夺他的权,可以全力配合自己。她可是记得历史老师曾说过,种谔最著名的一场战役,在五路进攻西夏时,迟迟不发兵,在最后关头才以势不可挡之姿取得了胜利,但最终北宋还是败了,之前消耗太甚,而种谔所率的兵马是保存得相对最好的。这个人,心狠着呢,如何保持实力获取最大的胜利才是他一向的准则。
  种谔点头,深深地看她一眼。这个人,年轻不大,心思却深,好在与儿子及侄儿相处不错,且那些攻略确实言出有物,又不藏私,不然的话……
  二天后,敢死团就过了延安府。再往前就是庆州地界了,种朴派出探马,全团过了洛水就驻扎在水边。经过几天的磨合,种谔的亲卫团中挑出的六百人已经跟墨菲的近卫们相处融洽了不少。那四十骑的驱虎团,因人数问题,暂时充当起墨菲的亲卫团。至于种朴原本手下的骑兵,自然早就与近卫团打成一片,跟亲兄弟似的。
  埋锅造饭,还有去打野兔野鸡的,这是近卫们最爱干的事,还去河里捕鱼,在河边草甸里掏野鸭蛋,总之墨菲说了,尽量少吃存粮,以防过早地断粮。每人自带的干粮都泡肉汤,粟米也留着熬粥。
  派出去的探马,回来说北边五十里外有西夏小股骑兵,似乎才杀掠了个村庄,抢了不少东西。
  “二百多人……”墨菲瞥眼种朴,“吞下?”
  种朴的眼,顿时瓦亮,“墨爷,干了他们~!”
  墨菲忍住囧笑,这种朴原来也挺好玩儿的。“成,带你那四百人先去练练手,回来吃饭正好。”
  于是墨菲叫齐近卫们,跟着种朴离开营地。
  一路向北,没跑出二十里地,便见另一股探马狂奔而回,“墨爷,小种将军,敌方在十里外正往这边而来!”
  墨菲挑眉看向种朴,“我打头阵?”种朴一摇头,“我先来,建中随墨爷压后吧。”
  “行。”墨菲干脆地一指前面山坳,“去那里埋伏吧,拦腰截断,给我放过来一些,我的人也要饮饮血。”
  种朴递过来一把刀:“此刀名叫青刃,是父亲在临走前让我转赐于你。”
  墨菲接过那柄纯木刀鞘古朴的腰刀,手上一沉。“那怎么才给我?”
  种朴不好意思地笑笑,“此刀曾是父亲同袍遗物,我一直想要,父亲却不舍得给,所以就过了几天瘾,没想到这么快就送出去了。”
  墨菲垂眼看刀,“瞧着挺不错,你快去吧,我不说你小心眼儿。”
  种朴不再废话,打马追上自己的兵。
  墨菲的拇指轻轻抹过刀鞘上那个不甚明显的墨字,眸底渐深。
  “主子,怎么了?”墨青敏感地看过去。
  “没事儿,这刀真的不错。”墨菲缓缓抽出刀身。
  不同于常见的腰刀泛亮的刀身,这刀背厚,入手略重,刀身泛着乌光,只在刀刃上露出一抹亮。刀尖也比军刀要尖,刀把是紫檀木的,缠着的布条却一看便知是新缠上去的。
  白鹤倒吸口气,“这刀哪来的?”
  墨菲扭过脸看他,“种谔送的。”
  白鹤神色激动地看着她,“这可是……青刃?”他刚刚一直在后面,并不清楚之前的事。
  “白叔认得?”墨菲耳边已经听到正前方传来如雷的马蹄场。
  “若是,便是你爹的佩刀,当年遗失了。”白鹤压下激动,“跟狼刃是一块料打造出来的。”
  墨菲黯然,怪不得似狠刃一样的刀身令她有种亲切感,原本本是同炉而出。她把刀鞘别在腰上,左手中指轻轻搭上刀刃,不曾用力便己见红。
  “你做什么?”墨青惊呼。
  “现在这刀是我的了,自然得认主。”墨菲慢慢将温热的血抹在刀身上,“此刀若有魂,便知我身上流的是谁的血,自会认我为主。”
  再抬眼,西夏骑兵已经遥遥奔来。
  墨菲将青刃举起:“兄弟们,我们是谁?”
  身后寂静,杨成突然大声喊道:“驱虎勇士!”
  “对!这是我们驱虎团第一场战斗,拿出我们驱虎勇士的气魄,准备,三才阵,冲锋!冲锋!冲锋!”墨菲青刃一落,直直地指着前方,汗血宝马随着第一场冲锋响起便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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