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摇得晕晕乎乎点点头道:“对啊!好像是这样写的。”
叶紫菀一下子松开了她,瘫坐在地上,仿佛被抽走魂魄般喃喃道:“狼牙山……狼牙山……我真的回来了……这是天意吗?”叶紫菀抬头看看飘着雪的湛蓝色天空喃喃道:“离歌笑,你看到了吗?我真的,回家了。”
而小女孩根本听不见她在说什么,只看见她的嘴巴在不断地蠕动着,“对了,姐姐你叫什么呀?我叫阿奴。”阿奴咬着手指头问,虽然模样破烂,可是却甚是可爱。
她?叶紫菀难道要告诉她是当今太子殿下的太子妃,堂堂丞相的长女叶紫菀吗?她也不会信吧!谁都知道,当今太子妃叶紫菀是大梁国四大美人之首,又怎么会是眼前这个又邋遢又丑陋又癫狂的疯姑娘?而且叶楚楚把她容貌毁了声音毁了再溺在河中,应该想让她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吧!她又怎能让她知道她还活着?她忘记她是拥有不死之身的,但这样折磨她,比死还要难受,她宁愿一了百了也不愿意变成现在这个模样!
罢了,罢了,这一切已经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了,叶紫菀苦笑着摇摇头,轻轻在地上写上:菀儿。
阿奴认了好一会儿才看清楚,对她笑笑点头道:“那以后阿奴叫你菀儿姐姐好不好?”
原来阿奴是识字的,叶紫菀微微点头,算是默许。她怕她起疑,就又在地上写上——我以前住在帝都,是太子府的粗使丫头,只是一次不小心乱闯了太子府的药房,那些滚烫烫的汤药就这样洒到我身上了。脸上被烫伤了,因为只是个丫头,管家就把我扔进河里了。写完,叶紫菀抬起眼小心翼翼地看了阿奴一眼,不过好在她还只是个孩子,并没有起疑心。
阿奴叹气道:“姐姐你比我还惨呐。”
叶紫菀淡淡一笑,云淡风轻,再惨的她都受过了。
阿奴又眼睛一亮,黏过来问道:“姐姐你既然是太子府的,那么可曾见过太子妃叶紫菀啊?”
叶紫菀身子莫名僵硬了起来,这个陌生却又熟悉的名字此时从他人嘴里吐出来竟是让她一阵心寒,叶紫菀不动声色擦擦手心的汗。平复了一下思绪后便在地上写上:见过,不过我职位太低,也就是行礼时偷偷瞥过一眼。
“真的啊!那她长得怎么样啊?是不是真像传说中得那么好看!”阿奴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叶紫菀往外挪了挪,有滴汗直接落下,她又写上:眉清目秀,蛮好看的。她生平第一次夸自己,不免有些汗颜。
“菀儿姐姐你这描写也太少了吧!一点都没感觉多好看。”阿奴颓然起来。
叶紫菀笑着摸摸她的头,真的是小傻瓜,这么小就这么着重看人外表:要是她外表美艳,内心恶毒呢?
阿奴清澈的双眸定定看着她道:“不会的,我相信那个叶紫菀姐姐一定和菀儿姐姐一样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听了阿奴的话后,叶紫菀不免愣住了,阿奴,她一定知道些什么。
就这样,叶紫菀和阿奴在一起生活了三个月。三个月的时间,从去年的寒冬到今年的早春,她和她相依为命,在这有她十几年光阴记忆的狼牙山上生活着。阿奴生性乖巧聪颖,头一个月她还要随身带着尖石,把她要说的话一笔一划地写下来,但是后一个月阿奴就可以自己揣摩她要说的意思了,到了窗前柳树抽芽的时候,阿奴已经可以凭叶紫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准确无误地理解她表达的意思。这是一种怎样可怕的能力,绝不是一个八岁小女孩就可以拥有的。
“开饭啦!菀儿姐姐!”
她正趴在木窗上看几只麻雀在啄食她撒的米粒,听到阿奴的话,转头瞥瞥她一眼,再瞥了一眼桌子:有什么菜?
阿奴看着桌子,掰着手指头数着:“有炒萝卜,炒韭菜,炒青菜,炒番薯……”
叶紫菀转过头双手托腮,虽说她不是叶楚楚那般过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尊贵日子的大小姐,但是天天这菜那菜地喂她,着实有些,唔……哀怨。叶紫菀叹了一口气,点点头:知道了,这就来。
阿奴对叶紫菀灿烂地笑:“嗯,菀儿姐姐真乖”
诸如此类的事每天都在上演,叶紫菀从前除了编草席的功夫了得,其他的琴棋书画啊,都是在复仇计划内匆匆学的,也都是些皮毛,半斤八两,能教给阿奴的实在不多。无奈,叶紫菀便传授她编草席的本领。这原本只是解决她温饱,可阿奴不仅花七天就学会了,还会编其他精美绝伦的艺术品,比如草蚱蜢之类的。本来不大的木屋中全是她的杰作。叶紫菀不免有些痛心,果然,小孩儿才是大梁国的未来啊,瞧阿奴就知道,如果她长大当个什么奸细和杀手,一定难逢敌手。
当然,叶紫菀也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晚上给阿奴讲离歌笑和她的故事。每天晚上她都会讲,离歌笑的样貌,喜好,性格,缺点,优点,以及他那些英雄事迹三个月内通通给她讲了个遍。搞得阿奴现在恋兄情结很是严重,叶紫菀偶尔有一个晚上乏了不讲,她都会把她摇醒嚷嚷着:“菀儿姐姐,快点讲离歌笑哥哥啦!你上次讲到他睡懒觉被你画成大花猫了啦!继续啊!”
叶紫菀很是惆怅,挣扎着:好阿奴,让姐姐先睡会儿好不好,今天那几只猫真是吵得要死,害得我午睡都没了,明天给你讲好不好。
阿奴一努嘴,就使出杀手锏——挠痒痒,非要挠得叶紫菀眼泪啪啪啪的直掉才罢手,而叶紫菀也只能打起精神继续讲,阿奴总是特别认真听,等她讲完还要意犹未尽地回味那么一炷香的时间。
阿奴问道:“菀儿姐姐,离歌笑哥哥去哪儿了啊?”
叶紫菀眼中一下子浮现氤氲,她强忍下,写上:他呀,他这个混蛋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呢?”
叶紫菀满脸都是忧伤:一千年以后吧!
“啊?虽然他是灵狐,但菀儿姐姐你早就死了!”
真的是单纯的小孩子:小傻瓜,菀儿姐姐不会死的。在那个混蛋回来之前,我绝不会让自己有事的。
“那阿奴还在不在了?阿奴要是不在了,不就见不到了那么好看的离歌笑哥哥了?”
叶紫菀立刻写上:没关系,你过奈何桥不要喝孟婆汤,等阿奴转世了,离歌笑哥哥回来了,我就让他来见你。
“好,拉钩钩。”
阿奴短小可爱的小指头就勾上了叶紫菀的指头,她的心中却是一阵苦涩,看着她满怀憧憬的表情,她把眼泪强逼回去。离歌笑他看到了么?还有一个人在和她一起等他。
☆、第四十七章真相
叶紫菀和阿奴就这么平静地生活着,她是想过报仇,拉着阿奴冲到帝都,把叶楚楚千刀万剐,可是仔细想想,她现在又有什么资格呢?到了帝都,太子殿下肯定不认得她便是他的太子妃了,又凭什么让她杀了已经是叶紫菀的叶楚楚呢?她不禁在心里叹气道:叶紫菀,你真是没用,不能手刃叶楚楚,自己也被弄得人不人鬼不鬼,你做人真是失败。
但是一切都在三个月后一天被无情地打破,上官紫宸来找叶紫菀了。
那是一个明媚的午后,叶紫菀正在聚精会神地午睡,阿奴一声尖叫就把她瞬间吵醒:“啊!”
叶紫菀揉揉太阳穴,睡眼朦胧——干嘛啦阿奴,吵死了阿奴小步跑进来,面红耳赤,喘着粗气:“菀……菀儿姐姐,门口,有……有……有”
叶紫菀挑了一下眼眉。
“有一个穿……穿着白衣,长得……特别特别好看的男的找……找你。”
叶紫菀身躯一震,她认识的喜欢穿白衣的,一个是她爱的离歌笑,还有一个,就是仙姿出尘的上官紫宸。
叶紫菀也不顾有没有穿外衫,跌跌撞撞跑到了门口。门口,一个二十来岁的男子站立,一袭白衣不染纤尘,在风中飒飒,纵使满地尘土,也掩盖不住的他周遭出尘的气度。果然是他,上官紫宸。三个月不见,他似乎纤瘦了不少,略微有些疲惫。
“紫菀。”上官紫宸有些喜悦地开口。
叶紫菀赶紧抵住他的嘴,他好看的脸近在咫尺,眼中是震惊还有疑惑。她使了个眼神,她现在叫菀儿。她不能说话,只能眼神,希望上官紫宸修了这么久仙可以读到人的内心吧。
结果他了然地点点头,叶紫菀放开手,他白袖一挥,屋里咚的一声响,她转身一看,阿奴倒在地上酣睡。叶紫菀有些嗔怪,但是想想阿奴总归不该知道太多,也就由他去了。
上官紫宸随叶紫菀进了屋,一向冰山的脸上第一次流露出愧疚:“对不起……紫菀。”
为什么说对不起?叶紫菀很是疑惑。
“要不是我发现离歌笑尚有一丝魂魄流离人间,赶着去把他那最后一丝给收了,也不会让叶楚楚那妖女有机可乘。”
真的?叶紫菀狂喜地抓着他的胳膊使劲摇着,太好了,离歌笑真的有一丝魂魄尚在人间,她知道的,他从来不撒谎,他叫她等他,她就一定会等到他的。
“是的,你且继续听我说。那日我去寻离歌笑的魂魄,收了以后感应到你有劫难,就赶紧回到了太子府。结果发现叶楚楚扮成了你的样子和太子殿下有说有笑,太子殿下一介凡人自是看不透,所以我不好在他面前点出,就赶紧回府。我是在往生镜看到事情经过的,原来华子烟和叶楚楚联手,华子烟负责突袭太子府,缠住太子殿下,而叶楚楚就趁机对你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