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可惜了皇兄,那样的人是没有心的…
闲来无事和皇兄聊聊天谈谈心逛逛御花园串串太医院每日练练剑,穷极无聊研究研究那个皇兄心心念念却求之不得的儿子和他的朋友们,四年的时间就这样一转眼便从指尖溜过了,我也到了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了。
对于娶妻生子养家糊口这样的事情我是没有太多感觉的,谈不上喜欢,也说不上厌恶,人生在世总要经历这一遭的,迟一些早一些又有什么差别?
所以当有一日皇兄拿了一大堆画像放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确信当时的我是没有半分感觉的,就连心脏脉搏跳动的次数与往日也没有半分不同。
那日似乎我只说了一句话:但凭皇兄吩咐。然后皇兄的表情顿时狰狞了,再然后…我就被骂了,被皇兄骂得狗血淋头,骂我混帐啊,冷血啊,残酷啊,无情啊,没心没肺啊等等诸如此类的,那是记忆以来皇兄第一次对我说这么重的话,发那么大的火,说不委屈是假的,论冷酷论无情谁比得上你那个绝世无双无法无天的儿子?作何感情在他那里受了挫折就把火发到我这里?冷血冷性无情无义又不是我的错,天性已是冷然,再加上那十年苦行僧般的生活,我热情得起来吗我?
年少无知少不更事的孩子冲动起来做事说话总是横冲直撞不计后果的,我清楚地记得下一刻那个一身白衣面容冷俊的自己嘴角冷冷地挑起一抹无温的弧度,用异常镇静平淡的声音说着冷酷残忍到让现在的自己每次回想起来都寒到骨子里的话语:“皇兄,我不是那个你心心念念日思夜想不曾或忘的宝贝儿子,不要把对他的不满怨怼转嫁到我的头上”话落房间内顿时陷入让人窒息的死寂,再然后…没有然后了…
一个月后,我大婚了,是当今尚书之女,比我年长三岁,皇室的规矩:正妃年龄不得小于皇室子孙,为了保证皇室宗族更好的繁衍孳息。
是皇兄从上万的适家者中亲自挑选的,据说是一个很好的女人,相貌清奇,品行端正,贤良淑德,宜室宜家。
大婚那日,经年未见的父皇母后也来了,模样依旧同最初时一样,没有什么改变,精神也不错,春风满面笑意融融。
中秋节特辑 玉夜情之一玉独白(三)
倒是皇兄,脸色不是很好,面容也憔悴了许多,乍眼看去,竟是比父皇还沧桑了许多。心口一揪一揪的疼,道歉的话几次滑到喉咙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倒是皇兄似是忘了那日的事般,如往常般和煦地笑着恭祝我新婚快乐,还附送了一块玉佩作为贺礼。玉佩我是认得的,皇兄一直把它戴在身上,有事没事就爱拿出来把玩一两下,每次看向它的目光也是柔和满足的,就连沐浴睡觉也舍不得摘下,宝贝得不得了。
玉是很漂亮柔和的奶白色,间或一些均匀分布的浅红,一如乍雨初晴阳光轻洒湿露蕴染开的第一抹初春的桃色,最妙的是它被聪慧的匠工打磨成了桃瓣的形状,远远看去,竟直如盛开的桃花般,打第一眼见到自己就喜欢上了这小东西,为此还使了不少小伎俩妄图从皇兄那里讨要了来,虽然没有一次成功过,但坚定的信念从未曾动摇。
花瓣形的玉佩一如往昔柔美清丽,握在手中似还能感觉到皇兄暖暖的体温,喉咙有点涩,眼眶也有些酸,千言万语,终是化作了一个无间的拥抱,久久…
太子也来了,依旧是一副慵懒冷魅带了些玩世不恭痞气的惑人笑意,说出的贺辞却是让人啼笑皆非:“据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恭喜皇叔,你已经半条腿踏进墓地了”
送出的贺礼更是让人哭笑不得,乱七八糟的春宫册瓶瓶罐罐和一些形状奇特的“用具”,还大言不惭地说着一些荒诞古怪的论断:“与其半条腿踏进坟墓半死不活地吊着,不如痛痛快快陷进去省时省力一了百了”
…
父皇母后归去了,皇兄和太子一道回去了,宾客们尽皆散去了,所有的热闹仓促间落幕了,所有的喧嚣潮水般退却了,徒留下一地的狼藉和尘埃。
新娘子模样很漂亮,新娘子表情很淡定,新娘子声音很平静:“我不爱你,为你诞下子嗣之日,便是我离开之时”我答应了,反正我也不爱她。
时光如流水。
一年后,我迎来了人生中第一个全新的生命,我的儿子--轩辕夜。
同一年,我送走了人生中两条曾鲜活无比的生命,我的皇兄,太医说是郁结于心,药石无医。那日的皇兄是我从未见过的苍白,脆弱,甚至…苍老。
日暮途穷垂垂弥留之际心心念念的仍是他的儿子,求不得,放不下,生离别,死别离。
瘦骨嶙峋的手铁钳般下了全力死死锢住我的手,颤抖喑哑的音:“答应我,待我百年之后,替我照顾天儿,保他一生安泰,答应我”
我答应了,不为其他,只为那一滴落在手背上滚烫滚烫的泪,一路烫到了心口,一种灼伤的痛,很疼,很疼…
那一日的太阳很大很大,灼痛了双眼,那人一身纯粹的黑,消瘦的背影逆着光,身后的影子被阳光拉得很长,很长…
第二个从我生命中离开的是我的妻子,对外宣布难产血崩,不救身殒。
三日后,皇都近郊
两男一女迎风而立,离得太远了听不清他们的声音。良久,其中两人策马并辔疾驰而去,扬起的尘埃迷乱了留在原地的白衣人的眼…
(完)
正文 第二十章
有人要爬上来,被森寒的箭射中,半空坠了下去,摔得头破血流,满地的血浆。
有人爬了上来,又下去了,留下一条胳膊半条腿一颗脑袋,或一堆蠕动着的肠子,空气中满满的血腥铁锈味道。
有沉闷的城门撞击声从漫天的厮杀声刀枪剑戟的碰撞声肢骨皮肉的碎裂声凄厉痛楚的惨叫声中脱颖而出,人立于高高的城墙上,有种摇摇欲坠的错觉。
北辰逝嘴角翘起一抹冷冷的笑,有见过为财痴为权狂为名疯为利癫的,还真没见过这么迫不及待…找死的。
既然别人都这么前扑后继急不可耐想去和阎王喝茶了,不成全的话自己的良心可是会不安的。
有豆香隐隐飘来,越来越浓,越来越浓…一如死亡的醇香。
沉醉在血腥和杀戮甘美滋味中的士兵自然不会注意到这一点,沉醉于城门即将撞破的欣慰和喜悦中的士兵更不会注意到这一点,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湮灭了神智一心只想着复仇刃杀血债血偿的北辰暝也不可能注意到这与战事看似毫无关联的五谷之香。
生物总是比人敏感的,或许是触觉,或许是嗅觉,或许是听觉,或许是视觉,总是有那么一两个方面的。对于那一匹匹在天寒地冻的恶劣环境下载着平均体重不下七十公斤的负重又听了整整一个多时辰毫无意义的阵前叫骂和小半个时辰无聊到要逼疯马脑袋的靡靡之音后的马性生物而言,一切感观都是多余的,唯有味觉是越发敏锐,它们饿了,到处都是寒天雪地的,它们已经旬日没有美美地饱餐一顿了,这个时候来自食物的暖热香气,对它们而言,无疑是最致命的诱惑。
马就是马,无论多通灵,你都不能要求它放弃到嘴的美味饿着肚子陪你并肩作战,那不符合马的生存哲学,是很不马道的。
最先发现异样的是湛炫,无疑他是整个队伍里最冷静且敏锐的,从攻城纵云撞池至今,他的目光始终未从北辰逝身上移开半分,连他最细枝末节的眼神表情变化都未有半点遗漏,聪明人总是知道对于自己而言最大的危险来自哪里。所以当他看到北辰逝嘴角绽开的冷冷笑意时便已知大事不妙,掉头要走却已是不及。
漫天的粗布口袋和羽箭,洒落了一地的散着暖暖香气的黑色豆子,摇头摆尾迫不及待抢去啃食的马匹,城门处传来的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却原来是破了城门的士兵中了伏于门后的陷阱,有的甚至连惨叫都没来得及便向阎殿报道去了,至于这陷阱出于哪帮“天才”之手,不言自明。
乱了,乱了,一切都乱了。马嘶哀鸣,口吐白沫,倒地不起,人仰马翻,城门洞开,阴森森的羽箭对准了混乱中的人群,冰冷的利器黄蜂般一股脑刺进了脆弱的血肉之躯,纷纷倒地的旌旗,偃息的大鼓,遍地的尸骸,满目的血色,单方面的杀戮,赤裸裸的人性绝灭。
第二十一章
晨曦的铁骑第一次以如此残暴且毫无人道的方式踏碎了一地金色黑色的盔甲。
生存的希望是渺茫的,逃亡的脚步是仓促的,所有的真实是凌乱的。
北辰逝浅笑着:逃吧!逃吧!我可怜的丧家犬们,不远的前方有更精彩的节目等着你们的登场呢!地狱,要下的话,怎可以只我一人?
那一刻的北辰逝褪去了最后一丝的温情,风烛,苍白,羸弱,瘦削,邪佞,残忍,冷酷,无情,地狱的…修罗般。
那是一场残酷到后世的史书都不愿提及的战争,不,或许用单方面的杀戮屠杀更适合些。
灭阳焯日三十万大军,箭杀者,十万,刃杀者,十万,坑杀者,十万,生还者,数人。
血色漫青天,风云一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