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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国皇太女穿成娱乐圈花瓶后爆红了 (儿喜)


  尚书夫郎抿唇笑,而后对他说道:“喜欢什么,就要去争取,就像你的父亲我,如果不争取,那现在就没有你,知道了吗?”
  陆之瑾闻言点头,眉宇间划过一抹坚定,“父亲,我知道的。”
  陆之琰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这里,醒来的时候,已经在马车里。脑袋里有着属于另外一个人的记忆。
  这个人也与自己叫同样的名字,只不过却生活在截然不同的世界。这里是玄国,一个以女子为尊的国度,这里就如同华国古代社会,只不过男子与女子的地位恰恰与我国古代相反。
  他的记忆中,原主一直生活在小镇上,他的父亲手艺好,在小镇上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面店,还供他入男学。临近八岁时,父亲染病去世,从此原主便被外祖母接回家中教养。
  外祖母一家行商,生活过得极为富裕,从未在物质上短缺过他什么,给他亲人应有的关爱,一直到现在十八岁的年龄。外祖母已准备给他说一门亲事,未曾想他的母亲竟遣人找上了门来。
  母亲在京中任大官,官职极高,外祖母认为认祖归宗更有利于他的亲事,便让他上京。只不知道什么情况,陆之琰睡一觉后,醒来代替了他。
  陆之琰这两年睡眠极其不好,已到了不服用药物就睡不着的地步。只这一次是自然睡着,没有想到竟然发生这样的意外。
  马车前行,陆之琰靠坐在马车之上。
  这是外祖母为他精心准备的马车,宽敞,柔软。可尽管如此,陆之琰还是感觉到颠簸。
  古代的路,哪里能与现代的宽敞大道相比。
  从家乡小镇到京城,坐马车要十余天,现在只过了五天,也就是说,至少还有七八日的路程。
  陆之琰倒也没什么所谓,现代也好,古代也好,都是一样的活着,活着就很累,没有意思。
  索性就这样吧,人生有人帮忙安排,女子为尊的世界还算新奇,走一步算一步,将随遇而安这个词展现得淋漓尽致。
  “郎君,我们到京城啦!”
  陆之琰坐在马车中昏昏欲睡,耳边传来赶马人熟悉的声音。
  车行数日,终于到了京城。
  陆之琰闻言,微微睁开了双眼。用一只手撩开布帘,见到城中古香古色,熙熙攘攘穿着古装的人来来往往,旋即不甚感兴趣的将布帘放下,又瘫回座椅上,闭上了眼眸。
  京城在于其他才刚入京的人眼中,或许是无比繁华,可对于陆之琰来说,比华国上的一个小镇都不如,也就那样吧。
  没兴趣。
  不关心。
  坐了那么久的马车,就很烦闷,累。
  以玄国这样的交通状况,以后再也不想出远门了。
  尚书府在城东,城东那个片区基本都住的城内官员,每日有人专程巡逻,治安也最好。
  马车寻路而去,于尚书府门口停下。
  与陆之琰一同回去的,还有一辆马车,是来接陆之琰的人,态度倨傲得很,这一路与陆之琰每天只说少少的必须的几句话。当然,陆之琰比他的话更少,他压根就不说话。
  如若那人不是在出发之前,听过陆之琰与外祖母一家告别,大约会以为这人是个哑巴。
  “郎君,到了。”
  车停之后,那人在门口唤到,语气丝毫不见任何尊重,还催促道:“你快点儿吧,早就与府中递过消息,知道你今天要来,别让大家等急了!”!


第93章
  任凭那人在外如何叫嚣,陆之琰还是隔了好一会儿才施施然出来。
  坐在马车上,一不小心打了个盹儿,刚醒的时候总是迷迷糊糊的,要许久时间才能醒神。
  或许是换了个环境,这里空气清新,夜晚万籁俱寂,只除了大自然的鸟叫虫鸣。
  陆之琰就发现了,自穿越到玄国后,他的失眠的状况比往常好了许多,虽不至于恢复成寻常那样,但是一天两三个小时没有什么问题。
  这就够了。
  长期受到失眠困扰,不放过每一个能睡觉的机会。
  失眠的痛苦,无人能懂,难以言喻。
  陆之琰身上穿的是一袭白袍,都是外祖母父精心为原主准备,外祖母家什么不多,就银子最多,陆之琰上京,带多了东西累赘,直接给了匣子,里面有许多的银票,让上京后需要什么买什么。
  陆之琰是搞不懂这里的货币,但打开看着厚厚一大叠,可见身家颇丰。
  他出来时,那等候的侍从如同之前那般,依旧是忍不住被晃了神。
  就这位公子此般相貌,倒是出人意料,竟比府中的大公子还要出众。
  万般迷惑。
  不过是乡下村夫生下的儿子,怎会生得如此颠倒众生?
  “快点儿吧!”
  那侍从隔半天才见陆之琰将马车的门帘掀开,本就不是什么良善的长相,此时看起来更是凶恶,满脸不耐烦。
  “磨磨蹭蹭的,走吧!”
  说罢,便率先走在了前面。
  他是尚书夫郎院中的,虽听尚书的命令,实则是只听夫郎的,自然看陆之琰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陆之琰不知道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但看见这狭窄的偏门,便知道这家人对他什么态度。
  第一次回家,正门都不给走,显然,进去了日子也不会好过。
  ……算了。
  人家不欢迎,正好他也没有进去的欲望。
  古代高门大户规矩多,怎么看都不是他该待的地方。
  “回永州。”
  说了来玄国的第一句话。
  帘子一放,人又坐了回去。
  这就是不想认祖归宗了。
  马车是外祖母家的,赶马小厮也是,还有一个从永州带过来的侍从,是陆之琰的贴身小厮。两人看着陆家让公子只从偏门进去也是气愤不已,怎么说也是第一次回来,连个迎接的人都没有。看起来没甚诚意。
  家主送他们离开时就私下专程说过,将人送到后先不要离开,如果情况不如他们想象中那样,随时将少爷接回去。外家是真正疼爱公子,将公子当做一家人,什么都为他想到。现在看这情况,是一天都等不下去。
  那就回永州!
  两个小厮与自家少爷同仇敌忾,一话不说,手上的马鞭一扬,车子便扬长而去。
  留着仍然站在偏门口凶神恶煞的那侍从看傻了眼。
  什么情况?
  都到家门口了,怎,怎么走了……?
  这位爷行事,怎的如此莫测?
  将人安全带回来可是尚书大人指派给他的任务,容不得半点闪失,傻眼之后,反应过来赶忙让人驾着马车去追。可就差了那么一点儿时间,车影子都不见,如何也是追不着了。
  ……
  “什么?驾车走了?!”
  尚书府内,尚书夫郎双目圆睁,以一种仿佛听见天大的奇事不可思议的语调,反问道。
  这个时间,尚书大人正在上朝,侍从回到府中先将事情禀告给尚书夫郎听,他心中忐忑,再没有面对陆之琰时候的嚣张气焰,深怕没办好事被夫郎责怪,如实答道:“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已到了家门口,郎君却车也没有下,只掀开门帘望一眼,又叫马车掉转回头。马车跑得甚快,我没有防备,再去追时,就追不上了。”
  说着,还添油加醋一番说道:“乡下长大的儿郎就是不知轻重!”
  陆之瑾也在一旁,听着深深皱起眉头。
  “父亲,你说他怎样想的,是想以这样的方式故意引起母亲的注意吗?”
  陆之瑾对于陆之琰的到来没有丝毫的欢迎,反而觉得那就像一个外来的闯入者,忽然进入他们的生活,打破他们原来的格局。
  对于这个同母异父的大哥,没有接纳没有欢迎,只有不喜和防备。
  尚书夫郎也没有想明白陆之琰这一番操作是怎么回事,不过,他做事,向来只看结果。
  尚书夫郎深深皱眉,说道:“他怎样想,这不重要。当务之急,是将他给带回来府中。”
  人都到了,却过门而不入。去接的人还是他这里的,被别人知道,要怎么想他?指不定背地里怎样笑话。
  陆之瑾却不以为然:“他要走便走,还叫他回来做甚?”
  尚书夫郎看一眼自己单纯的儿子,深叹一口气。
  “此事并非是你想的那样简单。”
  下午,陆尚书陆青荷归家后,听见陆之琰竟然没有归家,反而是掉头走了,果然大发雷霆。不仅着人将那领人回来的侍从大打三十大板,还立刻着人快马加鞭半道去拦。
  马车到永州要十一三日,骑马快马加鞭也不过三四日。
  七日后,寻人的人去了一个来回,都杳无音讯。最后还是在京城之中的一处幽静的小院将人寻着。
  原来陆之琰根本就没有回永州,永州于他而言,也不过是另一处陌生之地。且不说那里的都是看着原主长大的亲人,很容易就发现他的异样之处,就说长达那十余天的路程,就让陆之琰望而生畏。
  这一周之间里,陆之琰都住在客栈之中,每天躺睡,坐着发呆,轻易不出门,这之间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出资买了一个小院,作为以后落脚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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