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安举起手里的高尔夫球杆。
砰!
一杆击碎邹父身边的巨大花瓶。
花瓶四分五裂。
碎片划过半空,在邹父脸上割出细小的伤口。
“你疯了?”
邹父大叫。
“对,我疯了!”
砰!
邹安一杆砸在书桌上,他就像一头暴躁的狮子,将一切能砸的全都砸了。
花瓶,书桌,装饰画,书柜,保险柜。
一切的一切。
他能看见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在他赤红的双目中粉碎。
然后——
是他!
邹安将高尔夫球杆对准了他的二叔,邹平。
邹平矮胖矮胖的身子害怕的后退,“小安,我可是你二叔。”
“二叔?呵呵。”
邹安可笑的看着他,“二叔,咱们邹家靠小玉才浴火重生,那今天,咱们不如一块下地狱吧。”
邹安扯动嘴角笑了,“好不好?”
“你知道了?”邹父愕然。
“我的女朋友,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邹安有点癫狂的笑着,“哈哈哈,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真好笑啊,我的父亲,二叔,三叔,我全家都知道,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这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大的笑话吗?”
“你冷静点。”邹父说道:“我们又没有逼她,就是去求了她,她本来就想跟了禹英朗,跟我们没关系。”
“对啊,小安。”邹平急忙辩解道:“你想想,她一个穷丫头,什么都没有。搭上了禹英朗,一下成为了当红女星,要名有名,要利有利,她赚翻了好吗?”
三叔邹自在也说道:“小安,咱们家破产,她是自己主动求禹英朗的,你二叔就是去跟她提了一嘴,咱们没逼她啊。她跟着禹英朗赚得比咱们多多了。”
每个人都在辩解。
好像王慕玉真的赚大发了。
看,一个穷丫头,在娱乐圈什么背景都没有,演技也很青涩。
现在是当红女明星了。
多好啊。
不缺钱,不缺吃,不缺喝。
要名气有名气,要粉丝有粉丝。
以后前途无限,光明伟大。
真的是太好了呢。
邹安只觉得可悲。
当初连他一个几块钱发圈都不收的女孩。
就连他给她打包的食堂一荤一素都不要的女孩。
在他的亲人眼里,就像是一个真正的人尽可夫的婊子。
突然好没意思。
真的好没意思。
他一个既得利益者,他一个邹家人站在一群邹家人面前,像个无理取闹的疯子。
他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给王慕玉讨一个公道?
但是!
长长的高尔夫球杆狠狠的砸在邹平的腹部,然乎一个回马枪,砸邹自在身上。
矮胖的男人和高瘦的男人惨叫着倒在地上,缩成一团。
长期的养尊处优让他们根本承受不住一个成年男人全力的一击。
就如同现在风雨飘摇的邹家,承受不住任何动荡。
“邹安!”邹父呵斥道:“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邹安充耳不闻,冲过去,一脚又一脚的往地上的两个人踢过去。
踢着踢着。
地上的人好像变成了他自己。
赤红的双目什么都看不到。
那每一脚好像都在发泄他无能为力的怒号。
邹父感觉邹安是真的疯了。
为了一个下贱的女人疯了。
他早说过永远不会让那个女人进邹家的大门。
他想阻拦,可是现在的邹安好可怕。
是一种处在杀人之中的可怕。
趁着邹安无暇顾及大门口,邹父逃了出去,迅速叫保安过来帮忙将彻底疯了的邹安和地上两个奄奄一息的人分开。
可是,邹安真的疯了。
跟疯狗一样。
他被抓住了手,张口就咬人。
邹平活生生被他咬下来一块肉。
现场血腥而惨烈。
保安抓着他的手都在发抖,生怕,下一个躺在地上的就是他自己。
邹安被关在了家里,门窗锁死。
邹平邹自在被送进了医院,邹家乱成一团。
他坐在地上,低着头。
整个房间,空大又安静。
很安静。
安静到可怕的地步。
如荒野。
如残垣。
如死水。
……
禹英朗被邹安大闹了一场,本就败坏的心情更差了。
他打电话给王慕玉。
电话一响,王慕玉便如惊弓之鸟一般发抖。
江阳辉点头,示意王慕玉接电话,“放心,我们在。”
王慕玉看了看江阳辉和他身后一群人的,又看向林诺。
地狱的召唤,还在响着。
林诺握住王慕玉的手,王慕玉拿起手机,“喂。”
“你怎么会出车祸?”
质问中带着强烈的责备。
王慕玉身体抖得更厉害了,“我开车不小心。”
“身体严重吗?”
“医生说肋骨断了,要修养一阵子。”
嘟嘟嘟。
通话结束了。
林诺安慰了王慕玉几句,江阳辉说道:“王小姐,我们要对你接下来说的话进行录音,你同意吗?”
王慕玉点头。
江阳辉问一句,王慕玉回答一句。
她将过去的遭遇和所知道的几个其他受害者全都说了。
每一句,每听到她说一句,江阳辉都恨不得捅禹英朗一刀。
真要你情我愿就算了。
不道德,但不违法,他就当个人选择了。
但禹英朗那个畜生偏偏喜欢将魔抓伸向干净的小姑娘。
年龄越小,越干净,他越喜欢。
禹英朗好像格外喜欢玩弄单纯无知的少女,那些惊慌如小兔子一样的表现,仿佛格外能取悦他在名利场上的心累,缓解他的疲惫。
做完一切记录,江阳辉和同事们准备离开,王慕玉抓着林诺,她怕。
怕无尽的夜。
怕又响起来的电话。
林诺打电话给局里请了假,陪着王慕玉。
两个人躺在床上,白织灯恍如白昼。
王慕玉睡不着,两个人聊起了天。
王慕玉抱着林诺的腰身,紧紧的靠着她,“诺诺,我第一次遇到那种事的时候,本能的害怕,觉得自己脏,羞耻,不敢告诉别人。”
王慕玉说:“但是刚刚,我对禹英朗只有害怕,已经没有那种羞耻的感觉了。”
可能是麻木了吧。
林诺叹了一口气,轻轻的拍着王慕玉的肩膀。
就像原身。
时间长了,渐渐的就麻木了。
感觉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就像被抓进黑煤矿里的人,时间长了,为了保护自己,大脑会自动忽略掉身体和精神的虐待,人类的感知逐渐开始对周围的一切变得迟钝,对一切都没多大的感觉。
然后欺骗自己,没什么,好像也还能活下去。
禹英朗并不是什么床上的绅士。
在禹英朗的认知里,不存在逼迫这种东西。
他觉得自己不过因势利导,让一些“无知”的女人清醒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而已。
而他是高贵的买主。
既然是买主,那么床上也好,其他场合也好,买主的要求自然要百分百满足。
“诺诺,但是也许你是对的。”
“什么?”
林诺愣了愣。
“也许,我真的就应该把这件事当作被狗咬了一口,当作被人砍掉了一只手。”
王慕玉眨了眨眼,“丢了一只手,会痛苦,会担忧对未来的工作生活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但是绝对不会觉得羞耻,觉得耻辱,觉得难堪。”
“这不是你的问题。”
“我知道,但是环境是错的,至少我自己应该尽量不要去受到那些人的影响。”
王慕玉抓着林诺的手微微收紧,“也许,我应该勇敢一点。”
但如果环境不好,勇敢带来的是伤害呢?
林诺想不出答案。
她穿越到原身身上,能在和禹英朗的对峙中暂时脱身。
究其根本是她掌握了先机,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清楚禹英朗的性格,提早做了很多准备。
但,如果这些她都不知道呢?
她面对原身一样的酒局,她可能会和原身一样,激烈的反抗。
她不会相信薛晓海。
但是禹英朗直接当场用强呢?
就像找人酒驾撞原身的哥哥一样,直接找人把她抓进酒店。
光是想想这样的结果都很无力。
事后,她应该会报警。
但,如果和原身一样,证据都被销毁了呢?
她可能会选择同归于尽的处理方式吧。
其实如果江阳辉没出现,她应该真的会选择暗戳戳的弄死禹英朗和薛晓海。
江阳辉的出现是意外。
就像一道黑暗中的光。
它打在了她走的那条小路的前面,虽然它不是墙,但是切实的阻止了她往前走。
林诺包着王慕玉睡,“不要想太多了,有时候不是我们的选择出了错,只是刚好遇到了。”
生活不是选择题,不是两个选项里选一个。
a不对,那就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