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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唐朝破案 (大芒)


  冰库不大,下台阶的过程中,欧阳意开启灵敏的观察力,像一步踩一台阶的猫,每根毫毛都在探测环境。
  “你看这里。”
  欧阳意指着一个角落。
  此时她已经完全站在冰库里,以仰头的姿势往上看。
  在冰库和地面交接处的缝隙,一点鲜红的印记,极其细微,是血?
  冰库存放食材,有动物血也正常,但可能这是新冰库也可能向老板打理周到,整个冰库只有这一处血迹。
  所以第一案发现场准确地说是在这里?
  向老板身材短小,刺入胸口的角度是自上而下,因此最早推测凶手应远远高于死者。
  可刚才放眼过去,酒楼的伙计都那么矮,就是踮起脚根也没法达到这种刺入角度。
  这是欧阳意困惑的地方。
  但如果凶手是在这里杀人,死者站在下面,凶手站在上面,人为制造出身高差距……
  回到地面后,顾枫带来一个人,酒楼的量酒博士冉伽。
  顾枫告诉欧阳意,据伙计们供词,有人看到在死者死亡时间前后,冉伽也在酒窖附近出现过。
  冉伽的理由是他作为酒楼大厨,平时需要经常出入酒窖,他承认有酒窖钥匙。
  “本来有客人点桂花酿,听你说这酒不好,就把酒给退了。”冉伽语带抱怨,“然后我就只能把酒拿回来。”
  “你在我和向老板吵完后来到酒窖?”
  “对。”
  “有见到向老板或者我吗?”
  “并无,我进来放了酒就离开。”
  “只是放酒?”
  冉伽直直望着欧阳意,眼睛一直转。
  “是否还有到冰库?”欧阳意问。
  冉伽:“有客人点了菜,需要从冰库取。但我拿完东西就马上去厨房做菜,很多人可以为我作证。”
  经厨房伙计们证实,冉伽的确只离开厨房不久后就回去,众人冲进酒窖时也确实没看见他。
  冉伽有时间证人。
  一般来讲,凶手近距离刺杀死者,拔出凶器时,凶手身上多少应该带点血渍,但冉伽来回厨房都穿同一件衣服,干净如新。
  他是怎么做到的?
  “老板死得这么惨,流这么多血,怎么没有溅到我身上一丁半点!”
  冉伽被当作嫌疑人而感觉受到侮辱般,恼羞成怒。
  作者有话说:
  大家好,这本写穿书。以单元剧破案为主,40万字,5个案子。没上榜缘更,上榜后每周3-4更,一定会填完坑,请读者老爷们放心收藏。作者不太会说,反正欢迎大家来评论和拍砖吧。


第2章
  冉伽暴怒!
  “大家再看看这个女人满身血迹,谁是凶手不是已经很明显了吗?故弄玄虚,纯粹是拖延时间!”
  “老板娘,咱们快将她们捆起来!”
  向芸却不为所动,反而怪怪地看着冉伽。
  “我也觉得身上的血迹很奇怪,”欧阳意抖抖裙摆,“如果我行凶,以剪刀刺入向老板心脏,继而拨.出,落在我身上的血迹应该呈喷射点状,而不是像我现在这样,这里一片,这里又一片。”
  欧阳意大方道:“如果不信,可取一只家禽来试验给你们看。”
  “不必。”向芸摆手。
  这里是酒楼,后厨宰杀家禽无数,怎么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血液怎么喷射,伙计们都熟悉得很,欧阳意也只是故意这样类比,并不是真的要杀只鸡给他们看。
  所以现在不用欧阳意解释,诸人都想到一个可能性——
  她裙子上的血是被人故意染上的。
  嫌疑再次回到冉伽身上,但要证明他是凶手,又难点多多。
  如何在短时间内作案且清理掉身上的血迹,或者说是如何做到点血不沾身?
  如何制造欧阳意密室杀人的假象?
  还有最为关键的一点,凶器是什么?
  据伙计们说,欧阳意手里的这把剪刀是剪酒坛绳子专用,为方便取用,一直挂在门背后。
  然而案发现场在冰库的台阶,很显然,凶手应该是与向老板因某件事谈不拢,激情杀人,不可能专门跑去门后取剪刀,也就是说,凶手手里当时应该另有凶器。而且可以和剪刀造成类似的外宽内窄的伤口。
  凶器是锥形的。
  从死者伤口来看,这个锥形凶器至少也是和剪刀一般大小,无论拿在手里还是放在兜里,都很显眼。
  而且凶器应该沾了血,为什么冉伽身上却一点也没沾到?
  杀人后直接回到厨房若无其事地做菜,凶器一定被冉伽藏起来了!
  案情陷入一筹莫展之际,顾枫找向芸拿到今晚酒楼所有客人点过的菜单。欧阳意一目十行地看,看到其中一道菜,眼睛亮了。
  好家伙,拿这玩意儿当凶器?
  “冉大厨到冰库,是取冻笋对吗?”
  冉伽完全没想到她有此一问。
  不用冉伽回答,人群里的伙计们纷纷说了:“没错是冻笋,今晚有桌客人点了一盘。”
  “可以麻烦老板娘让人拿一条上来看看吗?”
  “当然。”
  向芸吩咐伙计从冰库里取出一条冻笋,那伙计只给欧阳意看了会儿,就把冻笋搁在一旁,太冰了,正常人的手根本无法久拿。
  向芸端详,冻笋上包着一层冰。
  咦,这个锥形形状……!该不会……!
  “原来如此!”向芸眼中的震惊无以复加。
  这种嫩笋细而尖,只有早春那阵子才有,现在是初冬,吃这个反季节食物,有追捧口感的食客,也有以此标榜身份的权贵。物以稀为贵,一斤嫩笋解冻后能买出百倍价格。
  所有人都好奇地围过来,谁能想得到——小小冻笋解冻后口感柔脆,但冻得硬邦邦的样子,竟还真能成为凶器!
  “酒窖的门从里面被关上,强行破门后,你们的视线首先出现向老板和我两个人,这都是凶手的诡计。”
  “密室杀人,看上去我的嫌疑最大。但尸体有被移动过的痕迹,凶手故意将他和昏睡的我摆在一起,一般人看到这样惨烈的凶案现场,肯定直奔过来,反而忽视了后方——也就是靠近门口的冰库。”
  向芸惊讶地瞪大双眼:“你是说——”
  “时间顺序应该是这样,向老板和凶手去了趟冰库,期间不知为何起口角,凶手在上台阶时骤然回身发难,以冻笋作凶器,直刺老板胸膛。”
  “冻笋未立刻拔.出,因此凶手身上并大量的无喷射状血渍。留下前端坚硬如石块的冰慢慢融化后,才取出冻笋,所以向老板胸口有冻伤的血荫表现。”
  “接着,凶手若无其事地拿着冻笋去了厨房……”
  众伙计:……
  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知道凶器的下落——炒给客人吃了?!
  顾枫接道:“伙计看见冉伽时,他正从外面锁住酒窖的门,刚杀完人,接着去厨房做菜。厨房的帮厨说,冉伽炒完冻笋,以身体不适为由离开。之后他又悄悄回到酒窖,将自己也反锁,在我破门前,躲入冰库。”
  “当时,我们所有人都围着现场……”向芸脸色铁青。
  在所有人都为向老板之死感到震惊时,没有人注意到身后的冰库盖子被打开,冉伽从冰库钻出来,然后加入围观人群……
  冉伽双眼通红地盯着高挑的美人,她眉目灵透,明亮如皎月,一身鲜红血渍竟十分衬托她雪白的肤色,平添说不出的风情。
  虽说临时起意杀人,他自认一番设计趋于完美,以冰杀人、制造密室,没想到一下子就被揭破。
  这女人到底哪来的?
  “胡说八道!一派胡言!”
  冉伽仍不肯认罪,“我跟了向老板十几年,亲如兄弟,为什么要杀害他?明明是你,发酒疯的疯女人!”
  “要我说出你的动机是吗?”
  好,成全你,本推官让你“求锤得锤”。
  欧阳意拾起剪刀,熟练地拆开一坛桂花酿:“向老板靠独门酿酒手艺在长安城闯出名堂,他的蒸馏烧酒以工艺细腻著称,酒曲的搅拌、配料、堆积和前期发酵,一点也不含糊。”
  “凭着这独家手艺,开发出桂花酿。有一次我问向老板,他告诉我,桂花酿酒水取自白马寺外的山间泉水,泉水冽而味甘,用泉制酒,酒质格外醇厚,摘取千年桂树入酒,酿成的桂花酒,呈琥珀色,闻之带桂花香,入口香醇浓厚、绵甜爽净……”
  顾枫嘀咕:“你连这都知道?!”
  欧阳意用只有两人听得见的声音回答:“你忘了,我是成分党啊。”
  顾枫:……
  欧阳意最后总结:“外地来的好酒之徒,都要来向老板这里尝一口桂花酿,才算来过一次长安。”
  “他把那些酒当作亲儿子,亲力亲为,酿酒是体力活,我劝他年纪大了该交给伙计去做,他就是不肯,怕假手他人会搞砸自己招牌。嗐,酿酒我又不懂,帮不上他。”
  说到此处,向芸眼含热泪,随着老板娘的回忆,所有人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靠自己双手致富的兢兢业业匠人形象。
  有点老顽固,但不会有什么坏心眼。
  酒是亲儿子、命根子,让他酒中掺假,绝无可能。
  “我也觉得奇怪,但向老板一口咬定酒没问题。从成色看,确实和原本的一样,微黄绿色,入口,酒质也还算清新醇和,一般人喝不出来。”欧阳意话锋一转,“但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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