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她这张极具欺骗性的脸。
我想,只要她说喜欢我,我就不生她的气了。
她不就是喜欢钱,我把所有钱都给她哄她高兴好了,她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很会挣钱,我给她挣一辈子钱,让她一辈子都高高兴兴的。
可她求遍了所有人,就是没有求我。
她一蹶不振,病倒了。
我去了她家,送她去了医院。
她醒来后,不太爱吃饭,也不太爱睡觉,也不爱笑了,甚至看到钱也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心理医生让我暂时不要出现,她很抗拒从前认识的人。
她越来越瘦了。
我没忍住出现在她面前,她只是无视我。
我私底下把她的债务都清了,可她父亲找了过来说不需要我的臭钱,并且会把钱都还给我。
后来,她的妈妈来接她。
我放她走了。
或许,换一个环境,会对她好一些。
等她好一些,我就接她回来。
可她刚走没一会,我就开始想她。
我没忍住偷偷跟去了,那个地方的山路很险,她每走一步我都心惊胆战,好在她有惊无险地到了学校宿舍。
我找了个临近的山户,给了一大笔钱租了一个房子,并且给了封口费,悄悄住下了。
我有点愁,这里的房子都很差,她可能住不惯。
她吃的也很普通,她瘦了很多,也越来越不爱吃饭,我每天偷偷放鸡蛋塞在她们家母鸡窝里,有时塞一些小鸡仔,悄悄去河里抓鱼河鲜丢在她们家门口,或者抓一些野味给她,这里山户对她们不错,偶尔也会给她们送吃的,我这样并不突兀,至少她一直没发现,我也知道我这样好像很幼稚,像个蠢蛋,可我忍不住。
后来,我干脆给学校捐了大笔款项改善伙食,这样,她就能跟着她妈妈吃到从学校带回来的好吃的了。
再后来,她慢慢好起来了,她会和那群小孩一起去抓鱼,可她老抓不到,气得直踩水,她也会跑去山上挖野菜,把我才放进她窝里的想给她吃的鸡蛋给一起拿到镇上卖,她吃野菜的时候苦得脸都要皱起来了。
我鼓起很大的勇气,打算这天和她坦白。
可这天,她坠崖了。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没了呼吸。
我送她去了医院,跪下求医生救她。
可她没活过来。
后来的一切好像都变得恍惚。
这个世界好像是假的一样。
但我心口总是很痛,痛楚提醒着我这个世界的真实。
收拾她的遗物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张她过去的全家福,原来,她才是晓晓。
她一直是我的小红苹果儿。
人声鼎沸,他们聚在一起掩埋她的遗物。
我也跳了进去。
我总觉着我也是她的遗物。
该被一起掩埋。
有人说我病了。
我没病,我只是想她。
我总觉得她总会回来的。
我要造一个时光机,让她活过来,哪怕花光我的所有财产。
时光机成功了。
她回来了。
我好高兴好高兴。
她说喜欢我,要和我结婚。
我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她最喜欢奢靡热闹了,婚纱和盖头都镶满钻石,都是闪闪发亮的。
好多人都来参加了我们的婚礼。
可她的父母不肯来。
没关系。
这是我人生当中最幸福的一天。
这样的日子过得很快,好像一年十年……我也记不清了。
后来,我发现了一本书。
书里写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
我看到了书的最后一页,可书的结尾没有写上我们的幸福结局。
只有一行字—未完待续。
我回过头,她还在我枕边安睡。
我拿起笔,要补上,可怎么也写不上去,字迹不停消褪。
可我只是想要和她有一个好结局而已。
书的末页冒出一行字:我可以让她真正活过来。
我缓缓回过头,枕边的她已经消失了。
我手里的笔掉在了地上,我感觉脸很湿。
书上又冒出一行字: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执念这么深,甚至因为你的意识已经游离于我笔尖,让这本书没办法真正意义上完结。
我问:你要我做什么。
书的末页又冒出一行字:如果你心甘情愿消失……
我说:好。
书的末页最后印出一行字:三个月时间,我会为她书写一个新世界。
三个月后,又有一本书出现在了我的桌面《沙雕女配拒绝挖野菜》
我有点想笑,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名字。
我熬了一整个通宵把这本书都看完了,她还是那样啊,一点没变,我一边看一边忍不住笑。
我伸出手想抚摸她的名字,可手好像有千斤重,我看见我的指尖到手掌手臂都渐渐变作透明消失,然后是身体。
她的名字也渐渐在我眼前模糊。
世界混沌。
我在消失。
她终于有了个好结局,可惜不是和我的……
张越番外
我回国了。
参加她的葬礼。
她的葬礼很乱。
有两个疯子捣乱。
她这样注重仪式感的人,一定很不高兴。
我跑了整座城市,终于找到当初表白送她的那种花,我把花放到她的照片前。
她在照片里安安静静地看着我。
葬礼后,我才回去拿了手术刀去找徐时归。
至少不能弄脏她的葬礼。
最终我还是没下手。
我有点恨我自己,只会救人,只会救人,有什么用,竟连为她杀人都做不到。
我明明知道哪一处最致命。
我把手术刀塞回后车厢。
我回了我们的母校。
我走过我们曾经的教室、走廊、操场、后山、校道……如果不是……或许我们会就这样一步步从校园步入婚姻的殿堂。
初遇是在雨天,她莽莽撞撞地冲进我的伞里,亲亲热热地喊我张越同学,她不知道的是,我从前很讨厌湿答答的雨天,可自遇见她以后,我变得很喜欢雨天。
告白那天,她非要有仪式感要送花,太晚了买不到花,我偷摘了花坛的花,她脸红红的答应做我女朋友,结果偷摘花被交警发现,我只能拖着她跑了一条街,差点被追上。
还有啊,这个笨蛋连种草莓是什么都不知道,听到别人八卦说有人在后山种草莓,就硬拉着我去后山偷摘别人种的草莓吃,我说我给你种,种完之后,她红成了一个大草莓,她不知道放学回家我买了很多草莓吃,那晚是真的很想吃草莓。
第一次吻她的那天,是在学校楼道里,下了好大的雨,我记得雨钻进脖子,雨是凉丝丝的,她的嘴唇是热乎乎的,那时的我脑袋空白,贴着她的唇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没办法只能承认自己不会,她说她也不会,我们一起傻傻地笑。
求婚那天,她撒丫子就跑,笑着大喊逼婚啦,我只能追着她跑,这个小短腿体育考试就没及格过,可这次居然跑得这么快,我差点没追上她,好不容易给她戴上戒指,我憧憬着我们的婚礼,我们共同的未来。
分手那天还是和初见那天一样,下了很大的雨,淋湿了我们的未来。
我告诉她,我要做无国界医生,我希望她和我一起走。
她说,你放弃继承人资格,我就放弃你。
我很失望地问她,你到底爱的是钱还是我。
她只是对我说,不是你想要的东西被你披上了梦想的外衣,就比我想要的东西更高贵。
我推开咖啡厅的玻璃门离去,我最热烈、最真挚、最纯粹的初恋,被这场冰冷的大雨尽数浇灭。
过去的一幕幕争先恐后地钻进我脑海,一点点凌迟我。
我其实有点羡慕那两个疯子,至少有个幻境足以慰藉自己,而不是像我这样,只能这样日日夜夜守着回忆清醒地疼痛,痛彻心扉,痛入骨髓。
我开始酗酒。
酒是止疼药。
可日子久了,或许是酒精麻痹了我,我的手开始抖,再也没办法那样精准。
我拿不起手术刀了。
当初为了继续我的梦想,我离开了她。
可她离开后,我却没办法继续我的梦想了。
她走以后,好像什么都没意义。
我将那把一直放在后车厢的手术刀埋在了她的旁边。
我留在了华国。
这里埋葬着我爱的姑娘和我的梦想。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