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正凌把顾元元的话当成直白而热烈的赞美,被媳妇当着众人的面称赞,特别让人心情愉悦。
他眼睛里的笑意藏也藏不住,嘴角更是不由自主的翘起,整个人瞬间变得柔和起来。
第408章 最喜欢夫君了
沈正凌红着耳朵尖,假装不在意的说道:“嗯,只是运气好,刚好碰见老虎和野猪,就顺便猎回来了。”
初一初二初三心里疯狂呐喊:才不是这么回事儿!
虽然这野猪和老虎都是自己撞上来的,但是,这并不能改变你本来就是冲着打老虎的目的进的山,才不是像你说的那样,什么顺便猎回来的!
然而,他们心里再怎么狂喊也没用,顾元元又听不见。
顾元元冲着沈正凌笑:“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份呀。”
“再说了,就算遇到老虎和野猪,那也要有本事把它们猎回来才行啊。”
“所以说夫君真是太厉害了。”
同时遇到老虎和野猪的概率,和走在路上捡到银子的概率也差不多,而能够毫发无伤的把它们全猎回来,更是比捡到金子的概率还低。
大部分猎人遇到其中任何一种,运气不好的,就得把自己的小命交代在山里。
所以顾元元这话说得特别真心实意,正是这种直白而热烈的赞美,让沈正凌心里发热,光是听着,就油然生出一种自豪,热血的感觉来。
这一幕落在院子外面看热闹的村民们眼里,大家心里不由“啧”的一声。
难怪顾元元能把沈正凌拿捏得死死的。
看看人家,多会说话?
说出来的话又体贴又好听,足以让男人的虚荣心得到满足。
每天面对这样的赞美,男人不努力负起责任来,都对不起自己的男子汉气概!
难怪沈正凌自从娶了媳妇之后,整个人就变了,有这样又美又娇、又会说话、在外面给足男人面子的媳妇,谁受得住啊?
换了他们有这样的媳妇,也一样是要由着、惯着、宠着的。
边上人都能心生这种感慨,更别说沈正凌这个当事人。
面对顾元元的笑靥如花,沈正凌心头火热。
这么多天不见,思念特别强烈。
人真的很奇怪。
以前,没成亲的时候,沈正凌去山上打猎,一走就是大半个月,既使没进深山,他也不愿意回到老沈家那个冷冰冰的地方,情愿躲在山上,随便找地方休息。
若不是要回去看沈宝儿和沈正则,沈正凌根本就不会想到要回去。
但是现在,他刚进山的第一天,思念就排山倒海,铺天盖地。
说句不怕丢脸的话,他当时,差点就想直接回家了,真是费了好大的劲才忍住。
后来的每一天,思念一天强烈过一天,到最后,早已无处安放。
也就是他一向端得住,大部份时间都是面无表情示人,所以,才没被初一等人看出来。
现在,顾元元就在眼前,沈正凌特别想抱住她。
只是……想着自己这几天满山遍野钻林子,如今一身的汗味,沈正凌攥了攥拳头,忍住了。
七月天气炎热,打回来的猎物得赶紧分解处理,不然很快就会变质臭掉。
虽说家里有冰,能让猎物保鲜,不会变质,但沈正凌觉得,还是低调点好。
冰这种东西,平时家里吃点、用点,只是不出去到处宣扬,不算太打眼,村里人最多觉得他们家赚了不少钱,都用得起冰了。
可老虎和野猪加起来两千多斤,村民们看着抬回来的,要把这么大的猎物保鲜,得用多少冰?
还不得让人怀疑啊?
再说了,沈正凌特意上山去打老虎,本来也是为了用来卖钱的。
早点卖出去,早点完事,还能省下来不少冰。
沈正凌让初一他们几个先把老虎和野猪收拾出来,特别叮嘱他们,记得要把虎皮完整剥下来,这是留着冬天的时候给顾元元当垫子用的。
虎胆、虎鞭和虎骨完整取下来,都是上好的药材,直接卖给药房,哪一家都收。
另外,虎肉也具有很好的医用价值,总之老虎一身都是宝。
初四、初五两人也来帮忙。
沈正凌对顾元元道:“娘子,你站远点,他们在处理猎物,小心别把血水溅你身上。”
顾元元对那头野猪是不甚在意的,对这头老虎却稀奇的不得了。
她站在边上看着初一他们处理老虎,不太愿意挪动脚步。
听沈正凌说让她离远点,顾元元转头,眼神亮晶晶的看着他,说:“夫君,我想要老虎嘴里那两颗虎牙。”
“好!我去给娘子把虎牙取来。”沈正凌应着,亲自动手,去把老虎嘴里那两颗虎牙取下来,清洗干净以后递给顾元元。
顾元元欢天喜地的接过来,眉开眼笑的说道:“夫君真是太好了!”
“最喜欢夫君了!”
在顾元元的上辈子,这句话只是在心情很好的时候,一种表达愉快的方式。
但是在这个时代不一样。
在这个内敛含蓄的时代,喜欢什么的,从来都不会轻易诉诸于口,而是深藏心底。
即便是情到深处,想要表达一下浓烈的感情,也几乎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就把喜欢这样的字眼脱口而出。
顾元元无意中沿袭了前世的表达方式,说者无心,却架不住这个时代的人,听者有意。
院子外面看热闹的村民瞬间沸腾了。
沈正凌的脸色更是“轰”的一下爆红,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朵尖。
娘子真是太热情了!
果然,娘子心里是喜欢他的,这才几天没见,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当着众人的面,说喜欢他!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这句话果然有道理。
娘子以前,可从来没有说过喜欢他的话呢!
沈正凌原本还想着,这次进山的时间会不会太久了点,下次要不然就不进山了,如果要进山,也争取在三、五天之内回来。
可是现在看来,在山上多呆几天也不是没有好处的:既能打到想要的猎物,还能因为分别而增进感情。
就是对他来说,在山上的日子思念成疾,当真是甜蜜的煎熬。
沈正凌红着脸,咳了一声,轻声说道:“娘子的心意我知道。”
“这话,娘子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说了。”
喜欢他这件事,完全可以关起门来慢慢说给他听嘛。
第409章 我又多喜欢你一点了
顾元元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刚刚自己说的那句“最喜欢”,可能引起误会了。
不过,误会就误会吧,她现在,好像确实、可能、也许、说不定、真的喜欢沈正凌。
院子外面,有不怀好意的人在起哄:“沈正凌,你媳妇喜欢你,为什么不让说?”
“你媳妇儿都不怕,你怕什么?”
“就是,沈正凌,你媳妇儿说喜欢你呢!”
“啧,沈正凌媳妇胆子可真大。”
“我家那个黄脸婆,想听她说句好话,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更有没把女人当回事的老古板,板着脸说教导:“这里前前后后这么多人,就敢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真是不像话。”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都不用看场合的,什么话都敢往外说,真是伤风败俗。”
这世道对女人不友好,所有和感情有关的言论,都不能轻易在外面表达,否则就会被人冠上诸如不规矩,行为放荡等等不好的名声。
如今,顾元元不过说了喜欢二字,就被他们歪曲成这样,沈正凌目露凶光,就想去找人麻烦……
胳膊被拉住,是顾元元纤细的手。
沈正凌动作一顿:“娘子……”
顾元元拍拍沈正凌的胳膊,说:“夫君是男子汉大丈夫,是可以打死老虎的英雄,这种光是动动嘴皮子的小事,哪里需要劳动夫君?”
“我来就可以了。”
沈正凌有些担心:“……他们人多。”
生怕顾元元一个人骂架骂不过他们似的。
顾元元哭笑不得的看着他:“又不是去打架,怕什么人多?”
“再说了,难道夫君出面跟他们对上,他们人就不多了吗?”
沈正凌:“那不一样。”
他一向信奉的规则都是,能动手绝不哔哔!
而沈正凌对于自己动手的能力有绝对自信。
别的地方不知道,反正在灵湖村,他肯定是打遍村里无敌手的。
鉴于村里人都知道他凶残的动手能力,一旦他开口说了什么,村里几乎很少有人敢反对。
但是顾元元就不一样了。
她娇娇美美的,一看就很好欺负,本来又是从别的村子新嫁进灵湖村的媳妇。
虽然在村子里生活了几个月的时间,却因为不愿意出门,不参与八卦,更不和村里的三姑六婆,说一些东家长西家短的闲话,以至于和村里的大部分人都不熟悉。
她要是出去,孤身一人跟人吵架,那肯定吃亏啊。
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争执,沈正凌当然不担心,只是涉及到感情方面的问题,沈正凌怕她姑娘家面皮薄,不好意思跟人家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