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儿媳妇这么虐待她,两个儿子也当作没看到。
要是沈全福能站在她这一边,儿子儿媳妇自然不敢这么对她。
可是,沈全福就更没良心,沈老太从祠堂被接回去之后,只在自己屋里住了一天,第二天,就被沈全福喊着两个儿媳妇动手,把她给移到院子里二房原来住的茅草屋里去了。
沈全福说得好听:“现在天气热,那屋子通风透气,适合你养伤。”
简直睁着眼睛说瞎话!
那屋子晴天漏风,雨天漏雨,自沈正凌一家搬走之后,就沦为放置工具杂物的地方,几个月没打理,又脏又乱,这个时候住进去,蚊子都能把人吃了。
就这样,还能利于她养伤?
沈老太叫起来:“死老头子,你个黑了心肝的,那屋子根本不能住人!”
可惜沈老太自己反对没用,沈全福是铁了心要把她从屋里挪出去。
沈全福面无表情的说道:“怎么不能住人?我昨晚不还在那屋里住了一宿?”
“我都能住,你还住不得?”
其实吧,沈全福昨晚在那屋里差点让蚊子给抬了,最后去对面跟沈长贵挤了一晚上。
不过这个他肯定不会说。
就这样,沈老太被直接挪到了茅草屋里,熬了七八上十天,才总算自己可以勉强下地倒口水喝。
顾元元听说了沈老太的下场,心里一点同情都没有,只觉得是恶有恶报。
把老沈家的事情丢开一边,顾元元今天要去镇上拿锅。
她从镇上铁匠铺子订了个大的平底煎锅。
上回想吃点煎点,没有锅,实在是太累人了。
如今有了这口平底煎锅,那好吃的东西可就多了,比如:煎饺,锅贴,水煎包,没事还能摊个鸡蛋葱花饼做早餐,煎饼果子来一套也不是可以。
唔……还能做鸡蛋灌饼,千层饼,葱油饼……可多可多,光是想想,就觉得美滋滋。
除了平底锅之外,顾元元还另外订制了两个铜火锅。
火锅啊,这么经典的美味,很久没吃也是会想念的。
开着空调吃火锅,多有滋有味的人生哪!
虽然这里没有空调,也不能阻拦她对火锅爱得深沉。
就是,这年头的铁器价钱,贵得让人咋舌。
只两个铜火锅和那个平底煎锅,就花了她五两银子。
这要是让沈宝儿知道了,又非得念叨一顿不可。
正好沈正凌今天要去镇上卖猎物,两人就一起出发了。
夏天太阳大,他们今天算是起了个早,趁着清晨凉爽赶路,顾元元起得有点早,一路上真打哈欠,脑袋一点一点的,让沈正凌心惊胆颤,生怕她从牛车上滚下去。
沈正凌只恨出门的时候没找根绳子把她捆自己身上,只能把牛车赶得慢悠悠。
有好几次,快步赶路的人都比他们牛车都得快,人家还奇怪的回头看看他们的牛车,不知道赶得这么慢的牛车,意义何在?
不过看到是沈正凌赶车之后,这些人又连忙撇开头去,摆明了不敢惹他。
本来村里有些人见到熟人的牛车,有时候是会让人顺便稍带一程的,但是沈正凌赶的牛车,村里从来没人提过这样的要求。
虽然自从他成亲后,好像脾气好了不少,但之前的恶人形象太过深入人心,大家对他依然心存畏惧。
沈正凌可不管别人对他是什么看法,他这会儿关注的所有重点,都放在顾元元身上,生怕她摔下去。
还好还好,顾元元虽然迷糊了一路,倒也没有从车上摔下来,快到镇上的时候,终于清醒了。
夏天的太阳出来的早,如今辰时还没到,太阳看起来已经升得老高,照在身上都有一定的热度。
镇上的集市已经非常热闹,叫卖声此起彼伏,生机勃勃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人心情大好。
阳光盛大,心情明媚。
第293章 银子用完了,只管回去要
顾元元很久没有感受过清晨的热闹集市,这会儿只想在热闹的集市上走一走,感受一下生活的烟火气。
她对沈正凌说道:“沈正凌,我想在集市上走一走,你先停车把我放下来。”
沈正凌有些迟疑:“集市上人是不是太多了?会不会很挤?”
顾元元:“诶,就是因为看着人多热闹,我才想下车去看看的。”
“你先把猎物给福来酒楼送去,然后再去铁匠铺子等我,我逛完了集市就去铁匠铺拿锅,到时候,我们在铁匠铺子会合。”
沈正凌有心想放慢速度跟着顾元元一起逛,车上的猎物又耽误不得。
如今天气太热,他打猎已经尽量活捉了,因为死掉的猎物如果不马上送到镇上,很快就会变质发臭,根本没法长时间保留,偶尔打死的小猎物,只能拿回家自己吃。
而就算是活的猎物,拿回家关了一两天之后,也都变得奄奄一息,要是不趁着清晨天气凉给送到酒楼里,等下天热晒死了,酒楼就不收了。
就算要收,那价钱也是不一样的。
所以现在听顾元元这么说,沈正凌只好道“好吧,那我先把猎物给酒楼送去,然后去铁匠铺子等娘子。”
他说着,生怕顾元元为了赶时间逛得不尽兴,又赶紧加了一句:“我也没那么快过去,娘子可以慢慢逛,不用着急。”
顾元元笑眯眯点头:“好的好的,我逛完了就过去了。”
沈正凌拉着牛车上的猎物走了,顾元元开始在集市上闲逛起来。
其实镇上集市,来来去去叫卖的也就是那些东西,都是附近村民家里省下来的鸡蛋和种的菜,可能还有一些从山上捡来的菌菇类土特产,再不就是一些妇人趁着闲暇之时,做的女红手工帕子荷包等等……
顾元元倒不是想买东西,就是单纯的想在集市上走一走,看见不认识的物品,也会停下来多看两眼,并且询问一下是什么。
有些人愿意告诉她,有些人觉得她不买东西,就不大搭理她,遇到这种情况,顾元元也并不生气了,冲人家笑笑,便走开了。
不过,大部分人还是很友善的。
除了这些蔬菜之类的,顾元元还特别注意了一下集市上的小吃摊子。
顾元元之前就觉得做吃食这种小生意需要起早贪黑太累人,所以才挑了玩偶这种,可以给工钱找人干的生意出来,没曾想沈宝儿说她喜欢做吃的。
能做把自己喜欢的事情发展成职业,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如果最终能成为事业,那就更好了。
因为喜欢,所以热爱,因为热爱,所以坚持。
所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比起那些不喜欢,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苟的事情,肯定更有动力、更能坚持,离成功的机会,可能也更高一点。
而就算失败了,也没什么可惜的,至少,努力尝试过了呀。
但这种尝试,肯定不是盲目的,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了解,就这样一头冲进某件事情当中。
而是应该有所准备。
虽然做吃食这一行,最终肯定是沈宝儿挑大梁,但这并不妨碍顾元元先了解一下市场。
不说做市场调查,就是先看一下镇上这边都有些什么小吃,一般都是些什么价味。
不过顾元元看了一圈下来,发现这个镇上的小吃还是有点单调。
顾元元走了这么久,发现吃食摊只有包子、馒头、烧饼,糖糕,然后就是面摊子和馄饨摊子,还有卖豆浆和卖粥的摊子,其他的,好像就没有了。
连油条都没有,也不知道是因为白面贵,油也贵,所以油条的成本高,人家不做这个生意,还是因为这个地方压根儿就没有油条。
跟前世层出不穷的早餐相比,这就太单调无味了。
顾元元觉得,按她现在看到的这种情况,沈宝儿如果真做吃食生意,应该还是能赚不少钱的。
只是起早贪黑,很辛苦就是了。
顾元元又随口问了这些吃食的价钱,发现一碗面的价格跟一个肉包子的价钱,相差竟然不大。
一碗素面三文钱,一个肉包子也要两文钱,馄饨也是三文……总之,在顾元元看来并不算贵,但是贴合当前这个时代普通民众的社会收入来看,就很贵了。
在镇上给人干活也才二十到二十五文钱一天呢。
但正如每个时代,每个地方都有穷人,也都有富人一样的道理,这些吃食摊子的生意还是很可以的,买的人不算少。
很多人,在集市上卖了菜之后,也会咬牙买上一个肉包子带回去给家里的孩子尝尝,也还有些赶早出来干活的人,家里没来得及吃饭,也会叫上一碗面填饱肚子。
当然,顾元元发现,除了这些之后,还有一个群体,是这些吃食摊子的主要客户群。
那就是在镇上的读书人。
这些读书人住在镇上书院没回去,早课之前,总是喜欢成群结队出来买吃的。
也不是早课之前,应该说,一日三餐,他们都喜欢跑出来吃。
像这些学院其实都不大,专门开食堂,也不太可能,但是,学院也考虑过学生的吃饭问题,特别是贫困人家的学子,所以专门请了一个做饭的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