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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三个闺女 完结+番外 (小乔且中路)


  但是沈老爹却因听到明玥身体不好,又觉得他年纪大了,日子一天比一天少,还能和家人们过几个年都不知道呢!
  所以哪怕不清楚这澜州如今到底是怎么样的情况,还是带着杜子规一起赶来了。
  沈煜也早就知晓,所以才给沈老爹备了酒。
  这一顿年夜饭很是热闹,鹿哥儿多了杜子规这个伴儿,三个女儿玩在一起的时候,明玥不再担心他一个人产生失落感了。
  又看着沈煜和沈老爹高兴地推杯换盏,忽觉得人生好幸福,亲人环绕,衣食无忧。
  她以前给自己定的人生计划,稍微有了那么点动摇。
  大年初一是孩子们最欢喜的,因为长了这么大,除了鹿哥儿,其他孩子都是第一年收到压岁钱。
  灼云当天就找明玥要了针线,带着妹妹们自己缝制荷包。
  明玥想帮忙,但她对于女红真的是不擅长,也就在旁边口头指导,哪料想这些孩子手艺居然比自己还要像样子。
  如此,明玥这面子上有些过不去,打算也自己做一个,不想沈煜瞧见了,将她的针线夺了过去,“这些事儿,往后你又不需要做,学来作甚?还不如多躺着休息休息才是要紧事情。”
  骨头都要躺酥了,明玥拒绝,“我也想亲手给你们做件像样的衣裳。”
  沈煜听到这话,有点迟疑,像是经过了什么艰难的思想斗争,最终将针线还给明玥,“衣裳倒不必,做袜子就好,既简单旁人又看不到,你心意还到了。”
  “额……”明玥仰头愣愣地看着沈煜,心想他不会说话,大可不必说。
  不带这样打击人的。
  初五的时候,宋家夫妻来拜年,在这里歇了一夜,明玥听着宋胡子的意思,是不继续做他的老本行了,打算正月十五过后,找人将铺子重新修葺一回,然后要做粮油铺子。
  隔天沈煜送他们回城,带着鹿哥儿随行,回来的时候买了些小糖人,听说城里已经恢复了灾前的繁荣热闹,灶王庙门口更是热闹,城中几户大老爷出钱请了戏班子,从初一唱到上元佳节呢。
  要将去年的霉运都给唱走,所以沈老爹琢磨着什么时候带孩子们去听。
  至于那带来的糖人,明玥本来以为沈煜是专门给孩子们带的,没想到沈煜在没人的时候忽然递给了她一个。
  当然这不是让明玥意外的。
  让她惊讶的是沉郁晚上沈煜从袖笼里里拿出几双小袜子塞给她,“你分给孩子们,就说你做的。”
  明玥有些迟疑,“我什么水平,他们都知道,这样骗他们不好吧?”那针脚漂亮又细腻。
  不过明玥觉得,如今的沈煜对自己好像很体贴,话也多起来,不像是之前在弯山镇时,总是看书,便是在一处扎纸人做花圈的时候,他也很少说话。
  而现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他总是会忽然出现在自己的身边……
  所以她其实想问沈煜,是不是喜欢自己?
  但这种话,怎么好问出口?而且如果他真喜欢自己,晚上睡在一张床上的时候,他连碰都不碰自己一下。
  要真喜欢,早就上手了。
  于是明玥自己得了结论,大概是沉郁感激她在逃难途中没扔了孩子们,所以报答她罢了。
  这样一想,沉郁对自己的那些温柔,似乎也就顺理成章了。
  正月十二那天,举家进城,赶上了上元佳节这天晚上的大戏。
  就属孩子们和沈老爹最高兴,从灶王庙回宋家的路上,还意犹未尽地聊着,就连向来沉默寡言的杜子规也参与了其中。
  这让明玥忽然起了心思,晚上同沈煜商议,“要不,咱们想法子搬进城里来吧?这样孩子们也不必整日困在那山里,多长些见识。而且我听宋嫂嫂说,那书院二月中旬估摸是能重开,你也要读书。”有风声说,今年要补去年的试。
  她在心里算了算,手里的银子,应该能在这城里买一处小院子落脚,就是这样一来,这一大家子的吃喝成了问题,到时候只怕还得做点什么小生意才是。
  却听沈煜说道:“宋大哥的铺子要改成杂货铺,我与他入了股,之前在他手底下砍柴的那些小兄弟们如今组了一支小商队,只等新任的知府大人到,手续办妥后,商队就开始上正轨。”
  这是大事情,而且组商队这事儿,是明玥怎么都不敢想的事儿。“咱们那点钱,够么?”那可是组建商队啊!
  沈煜一脸从善如流,“本来是不够的,但是有一日我捡了一块玉,我给换了银子,所以钱的事情你莫要担心,房子的事情我和爹商量了,这一方面他比咱们有经验,叫他去相看就是。”
  他本来是没打算回这城里的,觉得那乡下宁静安逸,是挺合适明玥养身子的。但是如今城里逐渐恢复了秩序,药铺子里的药材也齐全了,而且明玥能和宋家嫂嫂作伴,也不用那般无聊,免得她又总想学什么针线。
  但是只靠着手头卖柴火那点钱,莫说是买房子,就是跟宋家大哥合伙做生意,也是杯水车薪。
  这不是碰巧那贵人的谋士,死活要给留点东西么?那东西放着也是无用,倒不如换些银子实在。
  明玉没去追究他怎么捡到的宝玉,反而有些担心起来,“这合伙做生意,十个合伙有九个扯皮的,就是那亲兄弟间也没少因为生意合伙的事儿闹掰了。既然你手里有银钱,咱们自己做个小铺子不好么?那样也少操些心。”
  沈煜没想到明玥竟然是担心这个,索性与她坦白道:“其实吧,是我自己要做这些,我雇了宋大哥做总管,他的铺子我给租金,所以你担心的这些问题其实并不存在。”主要没敢告诉明玥自己做东家,是担心明玥细问银钱的来路。
  也不得不说,他的担心是对的。这会儿明玥一听,惊得捂住小嘴,随后一脸防备地压低声音朝他凑近问,“那玉,真这么值钱?是古董么?”
  不是古董,但比古董要值钱。“我也不清楚,可能是因为足够大吧。”
  这么蹩脚的借口,明玥居然信了,还自言自语道,“难怪和氏璧能换城池。”于是她觉得沈煜可能亏了。
  不过转头一想,吃亏是福,算了算了,不计较这个。但一想到原本紧巴巴的又忽然变得有钱,还是忍不住有些激动,“爹知道么?”
  “嗯,知道。”沈煜看着明玥这短时间里连翻变化的表情,竟然觉得她比软萌萌的女儿们还要可爱,忍不住想要伸手掐了一把她才长了些肉的脸颊。
  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恰好女儿们又闯进来,一下将明玥给围了过去。
  他们一家子就在这城里住下,买房子的事儿沈老爹十分上心,第二天寻到合适的,第三天就给谈下来,当天一手交钱一手拿地契房契,第四天明玥就带着孩子们搬了进去。
  沈煜则带着鹿哥儿回乡下收拾行礼。
  这一折腾,家里安顿好,竟然就要出正月了。天气逐渐变得暖和起来,城里湖边还没冒芽的柳树上,几只早莺争相择址搭窝,便是明玥家这新房屋檐下,也有燕子来筑巢。
  沈老爹看了十分喜欢,“这是好兆头,往后年年岁岁必然是平平安安的。”
  明玥打算把这院子墙根下收整起来,趁着过两日第一道春雨落下,就种些菜。这会儿正买了锄头归来,听到沈老爹的话也抬头望去,“是呢。”
  只是沈老爹转头见到她说里拿的锄头,顿时就虎着脸给抢了过去,“你这底子差,还没养回来就这般折腾,那药就这样好吃么?”
  明玥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好了啊,虽然月事还没恢复,但身上没有一处疼了,而且脸也有了血色。不过她的身体差,这倒是不假,那逃难过程中大家吃喝一样,孩子们没事,很快就养得珠圆玉润,唯独是她这不对劲那不舒服的。
  实在不敢想象,若是没进城遇着沈煜,只怕自己这会儿身子已经彻底垮了。
  没准,不在了。
  想到这里,她也就没去夺锄头,只是看着那空荡荡的墙根下,“可这地总不能闲着。”
  “那也不要叫你操心,阿煜那么大的个头闲著作甚,等他回来我叫他翻,每日挖一点,总能挖完的。”沈老爹说着是叫沈煜动手,但下午些他自己就在墙下翻地。
  于是鹿哥儿和灼云煌月也加入,不知道何处借来的小锄头,跟着一起翻地,便是杜子规那脚不怎么方便,也跟着捡杂草什么的。
  年纪最小的耀光则给他们倒水。
  这样明玥反而成了活脱脱的一个闲人了。
  二月二龙抬头,春雨如约而至,今年看起来果然是个好年头,明玥的菜种子挨着下地儿。
  隔了几日就在春雨里冒芽,温暖的太阳冒出头,一眨眼柳条抽芽,明玥墙角的菜苗绿油油的,待吃上的自家种的菜时,竟然已经是二月下旬了。
  街对面也私塾开了,温先生是个秀才公,只不过是去年旱灾逃难的时候,伤了腿,一瘸一拐的,是不能再继续考功名了。
  于是就开了这私塾,专门收这城中稚子,替他们开蒙。
  明玥正是听说了,便与同沈煜商议,“咱们这手里也算是有些余钱,不若把鹿哥儿和子规送去温先生那里吧?”她其实是有些担心的,怕沈煜不同意。毕竟送两个孩子去私塾,少不得是要花些钱的,若是自家骨血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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