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三个闺女 完结+番外 (小乔且中路)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小乔且中路
- 入库:04.10
“要是没在身上呢?”煌月又问。
元招继续答:“那就是在他书房里呗,你想这么多年他一直待在上京,围着那个冒牌货转悠,哪里都去不得,那除了书房,就是药房咯。不过就算这些地方都找不到也不怕,到时候咱们直接将阿煜叔叔的天雷炸开,就不就好了。”
沈煜利用上一世和明玥的建议,开始制作炸药了,只是这东西威力太大了。如果不到万不得已,是没有打算用到战场上的。
明玥也觉得,用来开采石头还差不多。
宫情就这样被完完全全地漠视掉了,他心想但凡他们问自己一句,自己也会告诉他们,钥匙就是自己头上的发簪。
说来也是巧,就他这样想的时候,只听见煌月开口,“我看他发簪挺别致的,你摘来我看看。”
然后元招照办,紧接着就是元招对煌月的一通彩虹屁,“哇,煌月你慧眼如炬火眼金睛明察秋毫,这不就是钥匙么。”
钥匙拿到了,谁还管宫情的死活啊?
他本来还想要用道德来绑架沈煜,奈何沈煜他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连带着他家的这些孩子,对于好坏区分,亲情情义,都有自己的判决,压根就不在意那传统的礼教。
所以他只能躺在这白茫茫的冰雪中等死。
第二天依稀听到他们处理自己那两组私兵,烧了一部份,但因一直下雪,柴火不够,所以余下的用马场里的马给驮到飞霞山下面去为秃鹫。
他也看到那些马,并不是夏国那种矮脚马,而是北戎人那种高大合适作战的战马。
他惊愕,疑惑这么多战马从何得来?可惜再也不会有人耐心替他解答了。
下午些,还没断气的他连同着那宫忆音的尸体,也一起被搬上了马背,送往飞霞山。
明明知道早就要死了的,余下的私兵这么久都没来,就不该指望,可是宫情这个时候发现自己特别害怕,害怕得连带着他的呼吸都变得紧张起来。
可是等他一直被送往飞霞山下,那秃鹫们三下五除二将宫忆音的尸体解决完了后,就站在旁边的断崖枯枝上等着。
也没人来救自己。
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还有些呼吸,看得见的只有那落着雪的天空,还听到到了有人说话,“有的人,还不如这秃鹫呢!你看这秃鹫多有底线,只要活的人家坚决不碰。”就在一旁耐心地等着死了在动口。
那声音渐行渐远,与之远去的还有马蹄声。
然后宫情看到了一只没有耐心的秃鹫又来检查自己是死是活,在自己的胸口上来走走去的。
他本就薄弱的心脏叫那秃鹫在上面走几圈,也开始岌岌可危。
他的这一生,怎么也没有料到,会死得这样凄惨。便是他自己到临时这一刻,也还盼着奇迹的出现。
他的死,并未引起多大的波澜,是年后有人发现他和那宫忆音的尸体,死在了家中那药房中,都发臭变形了。
聂夫人年后也才回去主持。
不过这些是后话了。
他死在这飞霞山后,那余下在旗里等着的私兵,全部被沈煜收于麾下,这也才得知当年宫情为了那泼天的福贵和功勋,设计将他身边那些副将一一杀了。
而他这些私兵中,竟还有那些副将的子女……
也是因为这些人这些旧事的翻出来,宫情那被秃鹫啃得干干净净的尸骨又叫人找了出来。
沈煜没管这些事,他安排好人接管这满月马场,赶在过年前将明玥他们给接回了北州城的节度使府里。
隔了几年,一家终于在不缺人的情况下过了一个团圆年。
上元佳节赏过那满城璀璨的冰灯后,上京就传来了宫忆音和宫情的死讯。
这是沈煜在发现宫情带着宫忆音来这西北后就开始布置的。
所以聂夫人都没等得开春,就急忙回上京。
宫情死了,于情于理,这护国大将军只能是宫兰亭了。
宫染夜和陈少鹿又继续回到那边境上。
三月初的时候,天气回暖,草长莺飞,桥边的柳条儿竟然也开始抽出绿芽,实在叫人难以珍惜,明明两个月前,这满城还像是被冰封中。
果然这北州四季分明。
又过些天,那柳条儿满树黄金叶,河里的荷叶也露出尖尖角。
明玥正张罗着商行生意,那青丘州边境上神女山脉的曜族人寻来了。
看到厝木的时候,明玥还以为是青丘州那边的商行没有按照往常的价格收他们的皮毛。
不想厝木来了却是同她行大礼,然后捧上一条樟木盒子。
盒子没有上漆,显然是他们自己做的,只雕了些曜族人喜欢的花草花纹,用花草做染料,涂抹出绚烂的颜色。
只是这颜色时间一久,就被氧化,颜色也变得黯淡。
但也正是如此,所以显得越发神秘感十足。
“这是什么?”明玥见他如珠似宝一般双手捧上来,还带着满脸的敬畏。
厝木满脸虔诚地将盒子打开,只见里面竟然躺着一株宛若婴儿手臂一般大小的参王,那粗壮的地方,也如同婴儿手臂一样饱满。
“你这是?”纵然明玥也是见过诸多奇珍异宝,但看到这参王还是忍不住倏然起身,满脸的难以置信,心想这只怕真是那所谓的千年老参了。
只听厝木回道:“这是曜族人感恩夫人这几年的佛照献上的礼物,还请夫人不要拒绝。”
“这礼,我万万不能收,太过于贵重了。”这样年份的老参王,价值连城啊!明玥自是连连推辞着。
可是厝木举着就不松手,执意要明玥接过去。
明玥不接,他就一直保持着这高举着盒子的动作。
明玥最终无奈,只能将其接下来,“既如此,我先替你们存着。”
厝木摇着头,“既然是献给夫人的,自然是由夫人做主,再也与我们无关。”
曜族人这几年因为和明玥合作,不但没有像是以前那样被行商们压榨,更不用亲自来城里采买。
沈家商行这边一般情况下,都会给他们亲自运送到那布云河边上,东西都是优良品质,从无一点掺假或是短斤少两。
这些他们是记于心中的。
看似对于明月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可这实际上却给曜族人带来了天大的便宜。还曾经借他们皮毛粮食度过寒冬,教他们就地取材制作夏日驱虫的药条,冬天治冻疮的药膏。
知道他们在山里为了躲避野兽,不住在地上,又不愿意伤害他们赖以生存的森林,所以教给了他们不伤害大树,又能在大树上建造坚固树屋的办法。
这树屋的建成,使得他们躲避了不少可以攀爬树木的花豹的偷袭,也躲开了蛇虫鼠蚁。
更重要的是,遇着那大风雷雨,教他们在大树上摆放其他的东西,树屋再也不怕被雷劈。
而且也足够坚固,大风也刮不走。
就这和明玥来往的几年里,他们曜族人各部落里的人口存活率大大提高,使得族群更加的热闹庞大。
一部分人学习了夏人的语言,虽然族里的老人们觉得这样有朝一日会被夏人同化掉,但也不得不否认他们的计数办法是相当的好用。
明玥无奈收了参王,自己是不会保存的,转手就让人送到了鲁老爹那边。
鲁老爹自来对于曜族人给的药材,都是青睐有加的,这一次看到这样夸张的老参王,激动得一天半日没睡好。
而明玥这里得了人家这份大礼,实在是过意不去,只问了厝木如今曜族人的生活环境,听他说房屋改建后,的确是不错,但到了夏天,大家还是容易引痢疾感染丧命。
所以朝明玥询问,“可有治这病症的良药?”他们的巫师尽力了,还是救不回这些染了痢疾的族人。
药肯定是没有的,更何况就算真有药,那也是治标不治本。所以明玥觉得从源头上根治这个痢疾,便问他,“你们打回来的山泉水,就一直存放在瓦缸里?”
“自然是存放在瓦缸里。”不存放在瓦缸里,还能拿什么来装?所以厝木觉得明玥这个问题奇奇怪怪。
不想竟然听明玥说道:“那便是了,夏天那山里也炎热,蚊虫居多,那些个蚊虫都喜好在水中产卵,还不知带了多少脏东西,那又是眼睛看不清的,吃进了肚子里,少不得是要染上痢疾的。”
“那怎么办?可我们瓦缸也有盖子的啊。”厝木不解,也有些愕然,那样犹如神女将罚一般的病症,居然是因为喝水的缘故。
明玥两个建议,“如果不是活水,再喝的时候务必要烧开。”还有就是就地拿了个斗笠来依次装着干净的粗砂细石,然后放在瓦钵上,再往斗笠里装看起来并不干净的水。
可透过砂石渗进瓦钵里的水,却是干干净净。
厝木只觉得稀奇又惊讶,“竟然变得犹如山泉水一般干净了。”
明玥见他观察得认真,便道:“我知晓山里有那手艺好的族人,到时候你们自己设计一下,用不着我今日做的这样麻烦。到时候夏日里即便是遇着大雨,山泉水浑浊了,你们也可以如此解决,得到干净的水。”
厝木连连点头,明玥又叮嘱道:“我始终没有去过你们山上,你们到底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怎么样过日子,我并不是很清楚,所以如果你们遇到什么问题,解决不了一定要马上下山到商行询问,我们便是没有什么大本事,但我们汉人下山早,生活上总有许多超越在你们前面的技巧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