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抽了抽鼻子,眼圈红了,两辈子了,她谈过很多小鲜肉的男朋友,但冷峻确实跟别人不一样。
要说陈思雨动了结婚的心思,就是因为他这种真诚。
而在冷峻看来,女朋友是因为想跟他结婚而结不了,难过的哭了!
不知道如何安慰女朋友,想了半天,他说:“要不这样,咱们先订婚呢?”
谈对象是属于单身男女间的交往,是需要向组织报备的,而一旦订婚,就是单位所认可的男女关系了,那么,陈思雨就会拥有探亲假,即使冷峻在外地,她也可以打申请去探亲,而且去探亲时,单位也会安排招待所,俩人之间的交往,也就不必详细的向上汇报了。
陈思雨不禁莞尔,点头,轻声说:“嗯。”
冷峻温声说:“对不起,我应该早点跟你提订婚的,那样,你就不必挨领导的批评了。”
“现在就可以呀,这时间正好,不早也不晚,刚刚好。”陈思雨笑着说。
迎面撞上一人,是高大光,他今天打扮的光鲜,大头皮芏白衬衣,军绿色的皮夹克,还戴着飞行员专用墨镜,但看上去却不咋高兴。
迎上冷峻,他立正:“冷队。”再稍息:“你们要订婚啦?”
冷峻点头,陈思雨也是莞尔,两人一起笑,牵在一起的手还摇了摇。
高大光丧气极了,他今天也是来求婚的,他还买了花,还专门让他妈给他搞了和平饭店的牛扒票,要给苏爱党整一顿烛光晚餐,他立志要比冷峻先结婚。
结果呢,冷峻啥也没拿,倒是比他先拿下了对象。
瞧那样儿,还是陈思雨求着冷峻要订婚的。
太没面子了!
第91章 长坂坡
陈思雨上回去法蓝西时, 曾经买了两枚戒指,本来上回去西南战区时就准备给冷峻的,但两人在一起呆的时间太短, 没顾上,今天正好给他。
捧出戒指, 她说:“订婚是需要戒指的,你的钱都在我这儿, 我就不要求你买了,那些钱咱们攒着以后收拾屋子用,戒指就用我买的吧。”
高大光自打回来之后,就一路有意跟冷峻攀比, 冷峻才买了皮鞋,人家都开始送花儿了,本来冷峻就特别紧张,再一看陈思雨递过来的戒指,银子的,细细两个环儿,比他拿老妈的首饰打的那只大金顶针儿漂亮多了。
冷峻当然知道戒指,他也知道订婚需要戒指。
西式的各种礼仪,打小儿从电影里,他是见过的。
只不过他是头一回学着谈恋爱,没经历过,所以不懂。
陈思雨把戒指递给男朋友, 伸出手指说:“给我戴上, 咱们就算订婚了。”
冷峻虽然没吃过猪肉, 但也看过猪跑, 电影他从小到大看的多了去了, 转头四顾,家里的环境不太好,而且要订婚,他也得先打审请,收起戒指,他说:“我先打审请,改天吧,找个正式的场合,我向你求婚。”
陈思雨是从将来来的,她于性的态度是开放的,上辈子之所以一直没有跟男人发生性.关系,是因为她自己的原因。
这会儿轩昂在隔壁练琴,其实她是不介意的,冷峻毕竟已经27了,因为教育原因,他是个很正统的人,会压制自己的欲.望,但他有正常的生理需求。
而陈思雨有好几任男朋友,确实是爱她的,但最终,因为正常的生理需求而离开了她,冷峻在她的舌间贪婪,不停的喘息着,哼的像只馋奶的小狗一样,而陈思雨进门之后,特意把门反锁了,看他那么难受,她凑到他耳边,就悄声说:“咱都要订婚了,你要真想……门是锁着的,轩昂一时半会回不来的,嗯?”
女朋友就在他怀里,软玉温香,她是一团香气,在他四周盈绕,她无比甘美,让他怎么都吃不够,他始终觉得不够,还想更进一步。
意乱情迷中,因为女朋友的一句话,冷峻蓦的停了下来。
这时他才发现,他又把女朋友的嘴巴给啃的肿肿的。
话说,金部长的事目前还没有出结果,最终上面会怎么处理,谁都不知道。
而据吴小婉交待,她先是被金部长的秘书给强.奸了,之后,又被金部长本人给强.奸的,用的她话,自己作为一个舞者,只想好好跳舞,但是金部长和他的司机猪狗不如,逼着她发生了那种关系,每一次都让她生不如死,总之,错全在金部长,她是无辜的。
偷情跟强.奸的定义是不一样的,而部队和公安本来就对金部长意见特别大,于是就采取了强.奸这一观点,为了好给他定罪嘛。
于性方面,过来人倒无所谓,但冷峻不一样,他昨天在窗外,一直在盯着吴小婉,亲眼看到她进房间之后,一个人缩在角落里,一直在抱着手臂哭。
自然而然的,他就认为那种事,女性应该都特别厌恶。
再加上他自认为自己跟别的战友不一样,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所以他喘平了气息,温声说:“不,即使结婚了,也只有在你本身愿意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发生那种关系,而且我也不会强求你的,顶多一个月……不,一年一次吧,现在不行,我不会让你吃那种苦头的。”
虽然他经常会做一些似是而非的梦,还经常被自己身体的不受控制而吓到。
但冷峻坚信自己可以说到做到。
正好这时隔壁的钢琴声停了,陈思雨也跟着愣了一下,她心说冷峻这算什么神仙大宝贝,想跟她结婚,却不想跟她上床?
作为一个女性,她已经够主动了,要再主动点儿,冷峻就该怀疑她的人品了,而一旦有了性.关系,万一怀孕了呢,那她就没法跳舞了。
所以,本来陈思雨着欲.火冲脑,很想跟男朋友发生点啥。
但冷峻一句话,也把她给打醒了。
虽然男人很帅,也很可口,但适可而止吧,精力还是要放在工作中的。
不一会儿,轩昂练完琴回来了。
前几天冷峻来,没吃饭就走了,这回说啥都要留下冷峻,正好看家里那只大公鸡不顺眼,就准备杀来,犒劳他的冷哥。
冷峻因为有些事要跟外公谈,不准备在女朋友家吃饭的,可等他想告辞时,轩昂已经提着菜刀,在剁那只大公鸡了。
一大只公鸡,只一锅子是烧不出来的,陈思雨先剁了一半,斩成大块,拿料酒,生姜,糖,盐巴把它腌着,再单剔一块鸡脯出来,加上调和调匀,再另起碗,用淀粉和面粉,鸡蛋调一个芡汁儿,热锅起油,倒上半锅油,先炸鸡脯,一遍炸熟,二遍炸酥,出锅时再滚一遍碎面包糠,这就是将来孩子们最爱吃的避方塘口味炸鸡了。
再把刚才腌好的大鸡块薄薄拍上一层生粉,入锅炸熟,另起锅烧油,加辣椒和花椒,葱断煸出香味来,把鸡肉放进去炒熟。
两大盘香喷喷,热乎乎的鸡肉就出锅了。
另外炒了一盘小园子里种的小青菜,一个轩昂的最爱,西红柿炒蛋,轩昂得意洋洋:“峻哥,就那点地儿,足够供我和我姐吃喝了,厉害吧。”
冷峻应付的非常敷衍:“厉害。”
看轩昂端起保温杯在喝水,悄声问陈思雨:“是不是他抢走了你的杯子?”
陈思雨摇头,小声说:“不是啦,是我送他的。”
一个杯子而已,在冷峻这一辈人的意识中,它是首长亲自采购来的,很重要,可陈思雨上辈子是用过保温杯的,并没那么稀罕它。
这时轩昂又问:“鸡肉好吃吗?”
冷峻答:“好吃。”
虽然飞行队的食材也很好,冷峻他们吃的,比全国人民都好,但陈思雨做的鸡格外好吃,尤其是裹了面包糠的鸡米花儿,特合他的口味。
但他还在为了那个杯子而耿耿于怀,不太高兴,说话就闷闷的。
而他一说好吃,轩昂就按捺不住了:“姐,剩下的我不吃了,让峻哥带走。”
陈思雨说:“你吃你的,还有一块鸡脯呢,你冷哥要想带,我另给他做。”
“那你快去炸呀,我看冷哥特爱吃这个。”轩昂说。
冷峻端起盛鸡米花的盘子放到了一边,说:“思雨坐着,我带这个走就好。”
陈思雨正准备夹块鸡米花呢,盘子给他撤走了。
她心说冷峻又不是没见过好吃的,咋突然变的这么护食了。
转念一想,明白了,他不是在护食,而是不想她再下一回厨房。
继续吃饭,冷峻又问:“轩昂会做饭了吧?”
轩昂说:“虽然会做了,但总没我姐做的好吃。”
冷峻不动声色,说:“那就再多练练,下回来,我要吃你做的饭。”又说:“我饭做得很好的,你既然拿了我的杯子,就要向我学习,把饭做好吃点。”
轩昂放下筷子,学着军人的样子敬礼:“保证完成任务!”
而等冷峻走的时候,不但拿着戒指,还有一大盒用油纸包着的炸鸡米花了。
大包小包,他可谓满载而归。
……
再说冷家。
经历了一天一夜的供述,梅霜也终于回家了。
虽然她在思想部呆了半年,没有找到金部长的关键证据,但她搜集了思想部别人的黑料,于案子也无比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