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女的文豪人生[慢穿] 完結+番外 (为我撩人)
合同,在这时代也存在,不过说法叫“契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签署后是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一份,衙门一份。
像书社和作者签约,也是一式三份,不过作者保留一份,书社保留两份,若发生了纠葛要请官方处理,书社保留的额外一份就拿来上交,否则不需要特意交给衙门备案。
而书社和作者签的合同有分签书和签人的,签书的主要针对中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比较少,因为短篇小说一旦在书社发表,往往是默认独家代理版权3年,3年内这篇小说只能在该书社发表,作者没有二次投稿权利,不过版权归属还是作者,书社也没有把小说授权同人或者换署名权利,哪怕是在独家代理版权期限内,一旦这样做就是书社违约,赔偿金额挺高。
而中长篇小说签约,签的也是代理版权,而不是卖出版权。
这个国家对作者权利是比较注意保护的,版权归属人只能是作者,哪怕签约了,书社也只有一定期限内的独家代理权(中长篇最长独家代理权是15年,超过这个期限哪怕签了合同也不作数),过了期限后,作者可自行二次投稿。
此外,要是作者不想签独家代理权,也可以签普通授权,这样就可以“一稿多投”,当然,这个前提是你是大神作者,不然一般书社不会接受已发表的稿件,哪怕接受,稿酬给的也不多。
郁格桑第一篇只是短篇小说,许婉妍带来的合同自然不可能是签书,那就是签人了。
所谓的签人,跟郁格桑上辈子网站签人也有点像,就是一旦签约就不能到别的网站发表。这里也分为该笔名在签约期限不能到其他书社发表&自然人在签约期限内不能到其他网站发表,两者区别是一个签的是笔名,你换个别的笔名书社管不着你;另一个是哪怕你换笔名也不可以到别的书社发表,一旦发表且被发现了,就是违约。
许婉妍带来的这份合同,签的是人不是笔名,期限是两年。
两年内,郁格桑只能在三花书社发表小说文章,同时,当她日报发表文章超15篇或者周报超5篇,三花书社承诺会在期限内提供一次半月刊长篇连载机会(哪怕该长篇达不到正常过稿水平也可以,只是连载反响不好会砍而已)。
若郁格桑真的只是个毫无经验的新人作者,拿到这份合同就该欣喜若狂了。
偏生,她不是。
“许编辑,多谢你的好意,不过暂且不用了。”
郁格桑拒绝的话一出,许婉妍笑容一滞,似是没想到她会拒绝,平心而论,这份合同真的是挺公平的,稿酬也比一般新人作者要高,期限内若有发表的长篇小说代理版权也只是5年,不算长。
往往一个新人作者,要过稿三四次,才有可能拿到这份合同。
而郁格桑只有一篇过稿且还未正式刊发的稿子,能拿到这份合同,还是她据理力争觉得郁格桑很有潜力。
实际上,若没有她坚持,主编在知道郁格桑年龄,其实不大想给这份合同的。
毕竟,青竹镇就没几个有能耐作者,山窝里飞出金凤凰的情况太少,尤其这么小年纪,未必真能走下去。
许婉妍劝说郁格桑,郁有文也觉得闺女该签下,只是郁格桑又很坚持,他也不想逼迫。
万一闺女觉得有压力,反倒不好了。
而且他也担心郁格桑只是一时发挥超常,到时候签了合同写不出来,学习又分了心,两头都没,就不好了。
于是郁有文也就没帮着劝,反而替郁格桑委婉拒绝,“孩子还小,让她想想。”
许婉妍也就没辙了。
“这是我家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你改变主意随时打电话告诉我,不过这份合同我也暂时能给你留一个月,你再想想吧。”
看得出来,许婉妍是真的挺看好郁格桑了。
郁格桑还挺感激她这份心意,表示自己尽管没签合同,但写了稿子也会先投给她——短期内她还没忘外地发展的想法。
等送走许编辑,家里登时热闹起来,郁有文拿着月刊不断夸郁格桑,郁桃枝她们踮着脚只想先看看杂志,连郁杏甜都顾不得嫉妒发酸。
而眼疾手快抄起装着稿酬信封的蒋大丫,登时惊呼,“这么多钱!”
作者有话说:
——今天没加班,终于写一章啦,刚好520,祝大家甜甜蜜蜜!
第6章 发刊
◎售空◎
在花昭国,一两银子大约等于1000文钱,而郁家一个月花用大概是一两银子,包括伙食费,孩子纸笔钱,人情往来等零碎开支。
若是放在乡下,一两银子可以花用两三个月。
再具体来说,蒋大丫全月无休杂货铺赚的利润还不到一两,郁有文教书一个月工资是一两七百钱。
郁格桑这次稿费,便有一两五百钱,确实不低。
而且在蒋大丫看来,郁格桑本来只是写个作业,哪怕侥幸被编辑看中发表了,也不会有太多钱,能有个两三百钱在她看来就差不多了,谁知道却挣了一两多,突破她的心理预期,这才觉得钱特别多。
郁有文虽然没有发表过文章,但他以前同学发表过,他自己也曾怀抱一个“文学(致富)梦”,多少了解什么行情。
不过对于自家小闺女只写了个作业就挣了差不多自己一个月工资,那也是十分意外且心动的。
但他跟蒋大丫不同,他更看中发表文章这个荣誉,所以直接对郁格桑说这个钱她自己保管,且他还要奖励一百钱,鼓励郁格桑继续努力。
蒋大丫很是不舍,别看家里有个正经工作,又有个铺子,但是家里可是有五个小孩,除了今年待嫁的郁桃枝,可都是要念书,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再便宜,那也要书费纸笔衣服等花销,还有个县里读书的大儿子,开销更大。
且乡下还有公婆兄弟要帮衬,乡里乡亲邻里邻居人情往来,一年到头真是挣得不算多,花的却不少。
更何况在她看来郁格桑就是个小孩子,挣了钱也得上交家里。
只是郁父都发话了,且说的也有道理,孩子发表文章是出息事,所以蒋大丫还是忍着不舍给了郁格桑,也没忘唠叨“省着点花,不该买的别买知道吗?”
郁格桑接过钱票。这是国家发行的钱票,在各个钱庄(无论国家开的还是私人占有的)都能兑换,甚至在大城市还能直接当货币使用,不过像青竹镇这样的小镇子就行不通了,大家日常还是使用银钱,鲜少用钱票。
她看了看,抽出一两面额的钱票给蒋大丫,“孝敬爹娘的。”
剩下的五百钱和郁有文奖励的一百钱,就是她的零花钱了。
不是郁格桑傻非得交钱,而是郁有文蒋大丫父母品行还是很不错的,且家里开销确实大,一两银子多少能补贴家用。
同时也能让家里人知道,她写文不仅对自己有好处,给家里带去荣耀,也能带来实际的好处。
这样,在这个家才能过得更顺心。
一两银子的效力还是很明显的,当天蒋大丫就买了好菜好肉庆祝,饭桌上不住夹肉菜给郁格桑,直言郁格桑写作辛苦了,需要好好补补。
把郁杏甜看得眼红,还不能怎么样。
而发表小说带来的影响不止如此。
因为样刊已经寄到了,也就不像之前空落落悬挂着,有了样刊,那实打实就是要发表的,更别提还发了稿费。
所以蒋大丫就抖擞起来,装作不经意地炫了自家今天买了不少肉菜,这邻里邻居的妇人净日闲着也是无事,也就凑嘴问是不是家里发生了什么好事。
蒋大丫等的就是这句话,当即“云淡风轻”地摆摆手,“哪有哪有,就是我家幺妹前些天不是写了篇文章嘛,给市里的编辑看中,刊登上叫那啥《鸳鸯》半月刊的,欸我也不懂怎么就给看上了,我家幺妹也就是随便写写,一下子就给选中了,还给发了稿费。闺女就是贴心,拿到稿费就给家里买肉买菜说孝敬咱,真是......”
“啥?蒋妹子你说啥子?你家幺妹文章上报纸了?”
“不是...”
“我就说嘛吹牛也不能打草稿,这报纸哪那么好上的...”
“是半月刊!比报纸还高级?明白不?”
“!?”
蒋大丫好说歹说对方就是不信,偏偏她还不能拿出证据——稿费多少她是不会说的,财不外露——当下能证明的样刊,又被郁有文带去学校“不经意”展示了,所以一时半会还真证明不了自己。
但没关系啊,许编辑可是说了,再过四五天这半月刊就会正式发行,到时候镇上书社也买的到,一看就知道了,那可比她一张嘴解释来的轻松。
同样遭遇这种情况的还是郁桃枝郁杏甜和郁从墨三姐弟,甭管平时私底下咋跟郁格桑相处的,这出去外面,郁格桑的荣耀就是他们的荣耀,当然是要拿来说要让别人羡慕的。
就是郁杏甜,也是一脸骄傲地表示明天她就把家里的样刊拿出来给大家看看,看她有没有撒谎!
实际上,她还真拿不到,因为这边郁有文在办公室拿出来炫耀后,一下子被其他老师借去了,然后,一手转一手,等这期的《鸳鸯》发刊了,都还没重新回到他的手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