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问,这样一孩子,哪个已婚妇女不喜欢,他相信他的小兔子也不例外,然后母爱泛滥,也要跟他生个娃娃看书,他的二人世界就真的寿终就寝了。
叶如玉老同志为催生,真是不择手段啊!这么阴险的法子都给她想出来了。
“你说谁阴险?!”知子莫过母,叶如玉不用问,就晓得周顾在心里怎么骂她,没好气道,“我最后跟你说一遍,这事儿我根本不知道,是你哥自己擅作主张,哦,还有你老爹一半功劳。”
周顾很快反应过来,“哦,我亲爱的爸爸,嫉妒使人面目全非啊,你丧心病狂到这地步了?”
周书中尴尬地摸着小胡子,解释道,“我就跟你哥打了个电话,把你在这儿过的啥好日子跟他唠了唠,好兄弟嘛,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谁成想他那个臭小子居然把小锦送过来。”
他跟老伴一样,在码头看到大孙子一个人从轮渡上走下来,心里那叫一个疼啊,也是一路骂回来的,周桥那个小王八蛋脑子被门挤了,让三岁大的孩子一个人出这么远的门?他就不怕小锦被人贩子拐跑了。
越骂越气,周书中给周桥打电话质问。
周桥安慰道,人贩子不拐小傻子。
周书中怒摔电话,你才小傻子,你全家小傻子。
他大孙子只是书呆子,他不是傻!
其实老两口也知道,周桥肯定托了熟人一路照顾,不然大孙子不可能赶了几天路还一身干净清爽。
他们就是单纯地生气,心疼大孙子,小小年纪承受了他不该承受的稳重,早熟得身边人都忘了他只是个三岁大的小奶娃,包括他亲爹亲妈。
“四哥,你们聊什么呢?怎么不进屋聊?”阮娇娇站在客厅门口,一手扶着门框,一手揉着眼睛,还没睡醒的样子,似乎很累。
“没聊什么。”周顾下意识地挪脚,挡到大侄子前面,然后用气声喊周锦泽赶紧把书收起来。
人都来了,总不能把人塞回去吧,只能最大程度让大侄子看起来不要那么乖,媳妇母爱不要泛滥得过于凶猛。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周锦泽,这次居然听到了他小叔跟他说话,乖乖地合上新华字典,放回自己的小书包里。
小书包里还装了其他书,他放到自己腿上,单脚独立地想要拉上小书包,结果重心不稳……
呼啦——
书本掉落一地。
周锦泽最疼惜自己的书了,不像其他小朋友,一本书翻两天就撕烂,他的书,看好几遍都崭新如初。
平时也不会喜欢别人碰他的书,这一点,周家人都知道,即便书掉了一地,叶如玉他们也没有立马帮忙捡。
周锦泽红着眼睛,强忍着眼泪不掉下来,抱着小书包,蹲地上,一本一本地捡起来。
他伤心不是没人帮忙,而是自责没有保护好自己的朋友。
就这时,一只手伸了过来,捡起最后一本书,仔细地擦了干净,才递给周锦泽,并柔声安慰道:“没关系,你不是故意的,它们不会生气,你们还是好朋友。”
周锦泽缓缓地抬起头,稚嫩的脸上是与之年龄不符合的沉默和安静。
周顾他们都在担心小家伙会不搭理人,毕竟他最不喜欢别人未经他允许碰他的书了。
没曾想……
小家伙转悠着黑黝黝的眼珠子,从阮娇娇的脸上转到她手里的书上,然后一言不发地接了过去,不慌不忙地放回书包里,再度仰起小脸看向阮娇娇,礼貌地开口:“谢谢婶婶。”
阮娇娇笑着伸出手揉了一把他的蘑菇头,“不客气。”
周家人还知道,除了书,周锦泽还有一大禁忌,那就是他的头发,谁也碰不得,包括他老爹老妈。
不然他会生很大很大的气,可以好几天不跟任何人说话。
周锦泽一生气,就会把自己缩成一朵小蘑菇,躲在角落里好几天不说话。
周顾扫了一圈自家院子,已经开始给大侄子找地儿,哪个角落多出一朵蘑菇才不影响整个院子的美观。
却看到……
周锦泽红着小脸,蠕动小身子,自个儿在阮娇娇手心里蹭了蹭,就像一只跟主人撒娇的小奶猫。
阮娇娇手心痒酥酥,忍不住地笑出声,扭头对周顾说:“四哥,小锦好可爱哦。”
周顾:“……”
说他可爱,你也是第一人,但凡认得他的人,哪个不说他早熟过头,像个严肃古板的小老头。
周锦泽从小书包里拿出一本书给周顾。
周顾受宠若惊,不可置信,“小锦送我了?”
周锦泽没说话,默默地整理自己的小书包。
周顾知道他内敛,没再追问,而是拿起书跟叶如玉和周书中炫耀起来,“看到没有?你们大孙子送我书,他最珍贵最宝贝的书耶,果然家里他最喜欢小叔了……”
叶如玉和周书中脸上表示不屑,但心里不羡慕是不可能的。
这让周顾更加得意,小尾巴都快翘天上了。
“小叔。”周锦泽重新背好小书包,转过身向周顾伸出手。
周顾不明所以,但还是把书放到他手上。
周锦泽头也不抬地说了谢谢,然后手一转,将书捧给了阮娇娇,“婶婶,礼物。”
阮娇娇大大方方地接过去,忍不住又揉了一把周锦泽的蘑菇头,小孩子的头发好柔软顺滑。
“原来不是送小叔啊,”叶如玉和周书中异口同声地打趣周顾,“哎——有人自作多情了。”
周顾委屈,拉阮娇娇的衣服,“媳妇,他们欺负人。”
阮娇娇象征性地摸摸脸算安慰,然后开始打量手里的书,笑嘻嘻地跟周顾说,“还是一本新华字典呢,四哥刚刚怎么说来着,哦,想起来,果然家里小锦最喜欢婶婶了。”
周顾:“……”
妈妈,我的小兔子她学坏了!
周书中带着大孙子参观他小叔的新家,周顾悲伤上头,缩墙角里蹲蘑菇,叶如玉拉着阮娇娇闲聊,“别看小锦才三岁,心思却藏得深,他爸他妈大多时候都拿不准,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直白,看样子他很喜欢你。”
阮娇娇怪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可能喜欢这张脸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小孩子也不例外,这一点叶如玉不可否认,呵呵笑地直言不讳道:“我也喜欢美人,小锦这点随我,但也不是什么美人都喜欢,我们也是很挑食的。”
北城漂亮姑娘不少,她也没见一个抓一个回去做儿媳妇,所以说他们祖孙两个喜欢美人,也要喜欢最美的。
婆婆说大侄子挑食,一开始阮娇娇并未放心上,直到晚上吃饭,她发现小家伙真的不是一般挑食。
一桌子菜,他就拣她炒的两道吃,一个韭菜鸡蛋,一个豆干小炒肉,叶如玉给他剥了一只生蚝放碗里,他默默地拨到边上。
“小锦不喜欢吃海鲜吗?”阮娇娇关心问道。
周锦泽摇头,非常委婉地评价道:“有点腥,吃不惯。”
然后继续吃韭菜鸡蛋和豆干小炒肉,阮娇娇终于知道周锦泽为什么不长肉了,小脸巴掌那么大,阮江瑶跟他比起来,简直就是个肉盘子。
两人性格也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周锦泽过于安静,时常让人忘记家里还有个娃,而阮江瑶咋咋呼呼,说话自带大喇叭,让人想忽略都忽略不了。
阮江瑶不挑食,吃什么都好吃,所以每天过得很开心,用阮敏敏的话来说,乐呵得像个二傻子。
阮娇娇瞧着周锦泽没什么表情的小脸,暗自决定也要小家伙开心得像个二傻子,于是每天变着花儿地给他做好吃的。
“小锦不是不喜欢吃海鲜吗?”叶如玉疑问。
周锦泽咬了一口蒜蓉生蚝,认真回答:“婶婶厨艺好,不腥,喜欢。”
“小锦再吃个鲍鱼。”阮娇娇给周锦泽剥了只鲍鱼,沾上秘制蘸料喂到他嘴边。
周锦泽刚要张嘴,周顾先发制人,直接上手,抓住阮娇娇的手一转,鲍鱼就到了他的嘴边,一口咬下去。
鲍鱼鲜嫩多汁,到嘴里爆浆,周顾眯着眼睛,有滋有味地咀嚼一番,夸张地发出一声感叹:“好吃,太好了——”
明摆的挑衅。
周锦泽眨了眨眼睛,小眉头一皱,评价周顾道:“幼稚!”
周顾:“……”
“不就是幼稚吗?跟个孩子争风吃醋,不要脸!”叶如玉站大孙子。
周顾气急败坏,牵住阮娇娇一只手,堂而皇之地放到桌面上,语气加强一字一句道:“我的媳妇,我的!”
周锦泽跟着学,牵住阮娇娇另一只手,奶声奶气地强调,“我的婶婶,我的!”
两股幼稚的气流在客厅流窜,夹在中间的阮娇娇很无奈地开口:“我也想吃鲍鱼呀,可是空不出手。”
闻言,周顾和周锦泽立马松手,然后跟比赛似的,夹鲍鱼剥壳子沾蘸料,最后几乎是同时喂到阮娇娇嘴边。
阮娇娇没有犹豫,吃了周顾的鲍鱼,周顾得瑟地冲周锦泽挑眉。
“小锦也吃。”阮娇娇将周锦泽喂过来的鲍鱼推了回去,摸着他的头道,“这样我们三个就都吃到鲍鱼了。”
她觉得自己太机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