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也看着他逃跑的背影,很是难以置信地骂了句:“我靠!”
就算是混子也讲究“义气”二字吧,这位仁兄逃跑得也太干净利落了
他所谓的爱就是感动自己、恶心别人么?
“李秋也,你被人骚扰了?”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热爱“跟踪”她的赵大志。
李秋也叹了口气,她曾经最多一天之内拒绝过五个男生的表白,现在只有两个,尚且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于是她很没好气地瞪向赵大志,冷笑道:“不错,警察叔叔,我,被你,骚扰了、跟踪了,报警有用么?”
“……”赵大志一下子闹了个大红脸!
实际上,跟踪调查后发现她确实和姜若男的案子没有关系,他已经找到新的怀疑目标了。但李秋也显然认定他调查性质的盯梢行为和那些变态chihan并没什么区别,这让他十分窘迫。
赵大志于是结结巴巴解释道,“不,你别误会,我这次真不是找你……是你们学校说,这周围有骚扰学生的暴露狂,所以我们才来巡逻的……刚……我以为你是被人骚扰了。真的。”
赵大志生得高大,眉眼中尤其有一股正气的帅,像是电视剧里少年侠客的长相。这样的长相,显然很难令人对他一直恶语相向。
于是李秋也缓了缓语气道:“不是骚扰我的人,是表白的学长而已。”说着,她脸上忽然冰雪消融,莞尔一笑,“就跟你一样,是我的爱慕者。”
“你……谁爱慕你了!”赵大志脸更红了,“你别瞎说!”虽然这样说,但或许是李秋也的美丽和她成熟的神情时常让人忘记了她的年纪,他总是需要不断提醒自己记住她只不过是一个高中生。
“哦,那不然,这么巧,那么多学生,你就碰到我了。”她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语气有点贱贱的,“都和你说了别喜欢我,你偏不听。”
“我……我没有……你……你别乱说……”他慌了。
“承认了又能怎么样。哎,你们男人真是胆小如鼠。”
“好好好,我不和你争辩,你快回家去吧!现在天黑得越来越早了,你爸妈会担心。”他叮嘱。
“嘁——”李秋也冲他翻了个白眼,一踩车蹬,滑远了。
这时,赵大志的手机响了,他立刻接起来,只听见那头刘凤斌叫道:“大志,你快过来,这边发现了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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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天气很冷,说话间已经冒了白气,傍晚风刮得厉害,跟冰刀似的往人不慎裸露在外的皮肤招呼。行人都步履匆匆,恨不得赶紧回到家里。
而此时小区后门的小树林前,停了几辆警车,不断有警察走出来打电话,又折回林子里。
赵大志赶到的时候,初步拍照取证已经完成了。
发现尸体的人是一个流浪汉,这个小树林白天供老头老太太们遛弯看孩子,晚上就变成了他的卧室。但是今天他照例去抱清洁工收拾好的树叶搭在自己的窝上,就看到那不怎么被用心掩盖的尸体。
死人本来被埋在一片落叶下,现在叶子被清走,就剩了尸体。那个男人光溜溜地穿着个军大衣,但是腿之间少了一个关键的器官。也不知道死了多久了,身上冷冰冰的。
“这八成就是那个暴L狂了……”刘凤斌蹙着眉,很是有点感同身受似的虚弱地说道,“被人阉了。我都不能看,一看我感觉自己都疼……”
赵大志这才发现,在场的男警察全都表情微妙,他赶紧问道:“附近监控查了么?”
刘凤斌抓着新剃的青皮脑袋,皱着脸说,“查了,但是就那个街角的摄像头还是个坏的……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这又是居民区连着商业区……”
现场初步采证和尸检完成后,尸体被抬上担架要运去法医那里做进一步尸检。一个老警察一边指挥着赵大志几个年轻的小伙子抬担架一边嘀咕道:“这可真是奇了,我来了厂子里十多年了,别说杀人了,抢劫的都少见!哎,不好,不好,果然就是他们所说的那样,一旦开始死了第一个,就会接连死更多呢……”
天空已经黑透了,凉飕飕的空气像一池子冷水,无孔不入地包裹着他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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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案件的调查在缓慢且持久地进行着,暴L狂的案子是刘凤斌负责协助的,赵大志有时午休时会和他聊两句,但是显然没什么进展。
刘凤斌吸着烟,没什么精神头地说道:“大志啊,我总感觉,这死人的事儿,一时半会儿完不了呢……”
这边警察焦头烂额地查着蛛丝马迹,厂区的人们却无知无觉的,对于他们来说,死掉一个暴L狂是好事,他们并不在意暴L狂的死意味着有一个杀人犯的存在。于是日子照旧过,甚至仿佛变得更好了。
转眼到了元旦,厂区的工人俱乐部和子弟学校联合举行了一场联欢会,赵大志的派出所也发了新的05式警服和防弹衣,簇新的防弹衣奶油似的白,反射着陶瓷的光芒。
所长似乎心情不错,笑道:“今儿晚上我儿子也有演出,弹钢琴,大家到时候去给捧捧场哈!”
“所长,这还用说么!对了!听说晚上还有抽奖,一等奖是个金项链呢!”
“哇,那我要去试试手气,我刚分了房子,女朋友说,没有金项链不嫁呢……”
“嘿,有了金项链也不见得嫁,到时候还得买金耳环金手镯,麻烦着呢!”
在众人热闹的议论中,所长看到赵大志一脸凝重地坐在角落里,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声道:“寻思啥呢?”
赵大志回神:“啊……所长……没事,就是觉得开心不起来。”
“小赵啊,你心思太重了,看你这黑眼圈,八成又没睡好吧!”
“就是想到案子没破,睡不着。”
王所长犹豫了一下,还是放弃了劝他的念头,转而问道:“我还想和你说,我马上要调到区里的公安局去了,最近忙还没来得及问你,你想不想去?”
“调走?为什么?”
“嗨,你还年轻,看不出来。这厂区啊,是一年不如一年,这但凡还有点盼头的,谁不想走?虽说咱们这是铁饭碗,但是也得往着更好更高的台子去啊,没事,你考虑考虑。”
赵大志犹有些懵懂,他看着所里,崭新的警服,瓷器般的白色防弹衣,自己桌子上还摆着新发的英雄钢笔和工作簿,他不明白所长为什么说厂子不行了。
这时刘凤斌上前来叫他:“走啊,大志,快把新制服换上咱们看表演去,今儿厂子请了外面的歌舞团呢!你看,我今儿连我的宝贝相机都带来了,等你上台被表彰,我给你拍照。”
他们俩人既是大学同学又是同事,所以感情很好。
赵大志点点头,放下手里的活儿,换上衣服,和他们一起向工人俱乐部走去。
厂区的俱乐部是五年前修的,十分气派,里面的东西都还新得很,进门来就是暖和的一片金碧辉煌的等候区。此时等候区如同一锅沸水,年纪大小不一的学生们穿着各种奇怪的表演服装,藏服傣服还算常见,八成是表演什么民族舞,伴奏嘛跑不了《珠穆朗玛峰》或者《金孔雀》;高中生就不一样了,有好几个姑娘一身亮片装,在那练习街舞;老师家长来往穿梭,忙着给孩子化妆,拿衣服,拍照,拍完单人照又拍合照,简直热闹非凡……
赵大志不是很喜欢热闹,在这样的人声鼎沸中,感觉自己像一只掉进开水里的青蛙。
这时,刘凤斌拱了拱他:“看,李秋也!”
他这才精神一振。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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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女鬼
厂区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十个人里七八个都认识李秋也,要么是因为她的父亲,要么是见过她本人。人人都知道李秋也有多好看,好看得不像是这种三四线城镇的厂区里能生出来的孩子,再说夸张点,就是鸡窝里飞出了一只金凤凰来,将来势必不会栖息于埘,而是要飞去梧桐树尖的。
便是钟鸣鼎食,大富大贵的人家,孩子却比不过她的万分之一。
而今日的李秋也再度印证了这句话。
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衣裤,滚着带着细细亮片的边,那红布也不知是什么料子,像是细细的棉线织就,可又没有棉线的粗粝质感,反而顺顺垂垂的很是飘逸,还反着柔和的光芒。
她也被迫画上了浓妆,但幸而老师没有像对小孩子那样给她脸上画两坨高原红,所以只是看上去眉眼更黑了些。她梳着一个《红高粱》*里女主角那样的发型,除了细碎的刘海,剩下的头发都盘成了一个低发髻。
赵大志还看到,她脚上穿了一双红色的绣花鞋。
她大约对自己的这样的造型感到痛苦万分,只是微微蹙着眉,像是一个对自己的婚事十分不满意的小媳妇。
“真好看……”刘凤斌感慨着,说完一扭头,诧异地看到赵大志竟然径直走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