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花包子价格比较低,赚头很少,她就不信她一直都会用这个价格卖,等到刘翠花涨价,她就知道后果了。
包子确实大家都能卖,现在她不做这个了,这个市场就没有新人入场了吗?
苏荞初点了点包里的钱,看着从始至终扭紧拳头的王有礼:“等多攒点钱,我们在镇上租个铺子。”
王有礼深吸了一口气,租铺子有风险,但是他也想要拼一把,拼出个前途来。
他们家,不是谁都能上来踩一脚的!
苏荞初有这个自信:“我们会成功的,你看着吧。”
第27章 八零弃妇原配
刘翠花和王倩倩的尝试都失败了,最后只损失了材料钱,什么也没有得到。
他们只能看着苏荞初他们挣钱,很不满,刘翠花还没有想出什么办法,她就发现有人跟她抢生意了。
学校门口本来就她和苏荞初在卖吃的,现在多了一个卖炒饭和炒粉的大爷。
同样是做早餐,还兼顾着卖豆浆,这个就跟刘翠花重叠了,而且本来因为苏荞初他们改行卖串串少了的收入,现在更少了。
刘翠花心疼了,于是想要故伎重施,炒饭这东西谁不会啊。
她也卖!
结果那大爷看着她卖起了炒饭,他也卖起了包子,这下子好了,他们两个直接打起了擂台。
苏荞初反而成了壁上观。
他们两个竞争吆喝对苏荞初自然也是有影响的,但是因为她这没有其他可以替代的,生意也还不错,加上工厂门口的摊位,他们赚的比上班的工人多的多。
王有仁终于从医院出院了,然后她就迫不及待的参与到了家里的事业当中。
苏荞初他们把时间分段,早上中午去镇上摆摊,下午那边留一个人看着就好了,其他人可以回家里打理田地。
现在王有仁从医院回来了,就能帮着妈妈一起摆摊,让两个哥哥抽出手来。
家里的地是不能放弃的,那是他们的口粮,也是他们一大部分食材来源。
比如他们卖的青菜,用红薯做的薯粉,腐竹等等。
他们购买的材料不多,他们的本钱是真的少,能省一点是一点。
王有仁的厨艺是最有天赋的,她很快就接手了苏荞初汤底的工作,而且完成的很好,苏荞初抽出手来就尝试了些别的。
她想要调出更多口味的汤底。
既然想要开店铺的话,现在这商品还是太过单一了。
而且要提前做好准备,比如店铺的选址,以后食材长期的供应。
有些东西可以自己家里提供,但是如果全部都是自家准备的话,那样太费工夫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邻居家的张晓梅过来串门,她是大张的妹妹,大张跟王有礼兄弟是好友,张晓梅跟王有仁是闺蜜。
苏荞初正在调菌菇汤的,她来了,问她,“来的正好,来尝尝味道,你想吃什么?”
“来一份粉条,加两根青菜。”张晓梅看了一眼,道。
彼此那么熟了,她不会瞎客气的,两家人处的那么好,吃一顿没什么。
王有仁给她下了一份粉条,“尝尝,这个味道怎么样?”
张晓梅入口,满足的吸了一口气,“我觉得味道很好了。”
王有仁:“我也觉得很好,就我妈妈说还差了点什么。”
张晓梅又喝了一口汤底,眯起眼睛,“味道很鲜美,真的好喝啊。”
苏荞初,“既然你们都说好,那就这样了。”
她进了厨房。
张晓梅看着在忙碌的苏荞初,偷偷的凑到了王有仁的旁边,“孙大山有没有找你?”
王有仁愣了一下:“没有啊,他找我做什么?”
张晓梅压低了声音:“我听说他喜欢你,要找你告白。”
王有仁只觉得不可思议,“没有,你听谁说的?这是假的吧,我也没感觉他喜欢我呀。”
张晓梅:“我觉得是有几分准的,之前他找你,吭哧吭哧的话都说不清楚,他妈之前也说要给他相看,结果不了了之了,估计就是喜欢你。”
王有仁摇摇头,“晓梅你别说了,反正他没找过我,如果是真的,他妈应该会找人来向我妈妈传话,但是没有,那就是假的。”
虽然王有仁没想过要嫁给孙大山,但是这个结果,我让她五味杂陈。
她知道,她在村里的风评不怎么好。
如果孙大山真的喜欢自己,那就是因为他家里人不同意,为什么?
因为她身体不好,他们怕娶进去什么活都干不了,还整天要吃药。
王有仁也知道,有些人说娶她就是娶个大小姐进门。
张晓梅也想到了这些,沉默了一下,随即安慰她,“没事,这是他们都不知道你的好,你肯定会有一份良缘的,你排行第三,上面两个哥哥都没结婚呢,不用着急。”
张晓梅原本觉得孙大山那人也不错,老实能干,身体也好,但是想想,他在家里没什么话语权,都是他妈拿主意,他家里要是不同意的话,就算嫁过去了日子也不好过,那还是算了。
而且现在好友家的情况也越来越好了,住在隔壁,她每天闻着这边传出来的香味都觉得有些痛苦了。
闻的到吃不到的日子太难受了。
苏荞初听到了她们的说话声,虽然她们控制了音量,但是她的耳朵越发灵敏了。
苏荞初把这事先记了下来,说起来这几个孩子在这时候要说结婚都能结婚了,双胞胎姐弟年纪最小,现在也十八岁了,大儿子二十一,二儿子二十。
听这话风,王有仁还没有意中人,那么其他人呢?
他们也没有意中人吗?
在张晓梅要走的时候,苏荞初从厨房出来,“晓梅,你还记得,你发现王有仁落水时的状况吗,跟我再说说。”
这个早就问过了,现在她突然又问了起来,张晓梅愣了一下,“我和有仁去河边洗衣服,我当时有事就晚了一步,我去到的时候,她已经在河里扑腾了,我就赶紧下水把她拉了上来。”
王有仁不会游泳,张晓梅会。
说起来,她还是王有仁的救命恩人。
“我去的时候没有人,没看到其他人在那里。”
说起来张晓梅有些遗憾,还有些后悔,她当初怎么就起晚了,让有仁先去,结果这就出事了。
要是她再晚一点,后果不堪设想。
王有仁也是纳闷,“我也没有发现其他人,我去洗衣服的时候,就去了我和晓梅习惯去的地方,然后洗着洗着,我感觉背后有人推了我一把,我就掉进河里了,我不会游泳,我就在那里扑通喊救命,我要沉下去的时候,晓梅来了。”说着,王有仁还有些心悸。
她都以为自己要死在河里了。
苏荞初皱眉。
没有其他的目击证人。
那个河段去的人不少,但要说规律吧,也没什么规律,他们这里洗衣服有好几个去处,一个是去河边,一个是去井边,还有一个是去小溪边,就要看要洗的是大件小件,还有距离这三个地方的远近了,看适合去哪里就去哪里。
苏荞初也去过案发现场,但是那里的痕迹太乱了,而且因为当时晓梅把人救上来的时候叫了不少人,那里所有的痕迹都被他们给覆盖了。
苏荞初不死心,“你们有没有跟谁闹了矛盾,或者是听到别人的小秘密?”
“没有,真的没有,我们这段时间跟以前一样。”王有仁苦笑,她现在一个人的时候都不敢去什么没有人的地方,就怕那个人再来第二次,到时候她不一定还有上次的好运,能够被人及时救起来。
看到她脸上的担忧,苏荞初把人抱在怀里:“那可能是有些人失去理智随机挑人报复,以后多小心。”
王有仁呼吸着有妈妈气息的空气,安心了许多:“嗯,妈妈,我不乱走。”
张晓梅也保证:“你去哪里找我,我和你一起。”
除了这事以外,苏荞初还去堵了一次王福来。
没有其他人在,就他们两个。
苏荞初:“刘翠花他们这么做是你怂恿的吗?”
王福来不吭声,不是他,跟他没关系,但是暗示的是他女儿倩倩倩,他不能把女儿说出来,他沉默了一会儿,摇头,“不是。”
苏荞初怀疑的看着他:“不是你,那是谁?是吴诗诗?”
这下他一点都没犹豫:“不是,我不知道是谁,你不要乱猜!这是一个巧合!”
苏荞初心里狐疑:“你觉得这话我会信吗?”他脸上的表情,可不是在说这是巧合,就算跟他没关,也是知情。
苏荞初回想了一下记忆中他的为人。
王福来这个人在大家的印象中一直以来都是个没什么存在感的老实人,做的最出格的事就是在吴诗诗下乡的时候,他喜欢上了这个知青,一见钟情,然后就想办法逼迫苏荞初答应自己离婚,孩子也不要了。
让人大跌眼睛的是,那个知青还真的答应了和他在一起。
这些年来不知道给大家提供了多少饭后话题。
要说起王福来都得要说一句心狠。
这些年来不管那边有什么问题,遇到什么困难他都当自己听不见,没有嘴巴,不闻不问。也因为这个,他们这里的妇人对女知青都防范的很,就怕自己成为第二个苏荞初,到时候日子就没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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