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越来越大,人也越来越多,陆溪需要管的事情,也越来远多,但此时,她心灵上是满足的。
如果没有出现任何阻碍,那么她将一直缓慢的发展下去,以一种温和的、不见血的方式,完成权利、政策的更迭。
然而,上天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
陆溪一直担忧的事情,终究还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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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农民播种的粮食到了丰收的季节。每当这个时候,陆溪的城邦就要举行一场庆典来庆祝丰收,民众们载歌载舞,聚在一起歌颂大自然的恩赐,歌颂公主殿下的慷慨和仁慈。
但今年的庆典没有如期举行。
因为他们的城邦,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是从王城来的,王城距离此处千里迢迢,使者拿着女王的手谕来找陆溪,让她尽到作为臣子的责任。
女王的手谕召唤陆溪回王城,手谕上说,她们可怜的、共同的父亲,如今已经重病在床,陆溪已经离开王城许多年,父亲见不到她,死也不能上天堂,所以不管陆溪手上有什么重要的事宜,都必须放下来,立即跟随使者回到王城尽孝。
陆溪的姐姐克丽丝只是个傀儡女王,她除了享乐,脑子里空空如也,没有民生大事,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了。
所以,这一道手谕的背后,并不是克丽丝真正的指令,而是她背后的教廷势力,在把陆溪召回王城。
那些教廷的人,终于是坐不住了么?
陆溪垂下眼睛,眼底闪过一抹讥诮凉薄的笑意来,倒是一点也不慌乱,反而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那些人被捧了太久,早就不知道这个世界真正的样子是什么样了。
一开始,陆溪颁发那些和教廷意志背离的法典时,心里就在担心教廷会朝她发难,让她立即废止,或者让她停止接受民众,但好在陆溪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她依照自己的意志,按部就班,把自己想做的改革,全面推行了。
这八九年来,陆溪一直提心吊胆,一般战战兢兢地的发育,一边考虑要怎么做得不动声色,不引起教廷人的注意。
整整近十年的事情,教廷给了她那么长的事情。
他们并没有陆溪所想象的那么敏锐,也没有对整体格局的判断,把这黄金十年送给了陆溪。
如今再想来发难?
已经迟了。
现在她的根基已经厚了,不是教廷随便捏几下就会死的小公主了。
既然想找她茬,那倒要看看他们有没有这个本事了。没准,最后是她找他们茬呢。
陆溪收下了手谕,对使者说道:“大人一路奔波劳累,我先好好的招待你,两天之后,我们再动身回去。我这里的事务繁忙,女王的手谕来得突然,我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希望大人谅解。”
使者松了一口气,没作他想。
他的任务就是要把陆溪带回去,本以为要威逼利诱,陆溪才会跟他走,现在这么轻易的答应,省了好多功夫,他就也不介意多留两天了。毕竟他也真的累了,需要休息。
安顿好了使者之后,陆溪才招来查理,和他仔细的叮嘱对策。
陆溪说:“查理,两日后,我会和使者一起动身回王城,你把手里的事情交接给其他人,到时候跟我回去。”
查理一脸不安,他担忧道:“可是殿下,您明明可以拒绝——前国王对您没有任何情谊,别说他是否真的重病在床,就是他真的要去世了,因他对殿下的绝情,殿下也有理由不去。”
只需要装病,亦或者随便搪塞过去就好了。
在查理看来,陆溪这个举动,十分危险。
如果,她回到王城后,随便落个水,摔个跤,生个病,都有可能要她的命,让她“死”。
教廷的人,对于想要出手清除的人,绝对不会给她任何逃生的机会。
陆溪却摇摇头,格外的冷静,一双眼看不到惶恐,反而有种尘埃落地的淡然。
她说:“不,你错了查理。有些事情,躲是躲不去的。如果我不回王城,躲得了一时,躲得了一世。我的把柄落在他们手上,他们就可以有理由讨伐我,对我的领土发兵。我有查理保护,当然不惧怕危险,可是这座城市,是所有人共同建造起来的,我不能让它毁于一旦。如果我的臣民要因为我的过失饱受战火,那是我的失职。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我不会让人摧毁我们的家园。如果有人要冒险,那就让我承担这个责任。”
“殿下……”查理久久无语凝噎,眼眶已经发红了。
跟随露西公主殿下来到这里,已经近十年了,查理也对这片土地有了感情。是公主一手把家园建造成这个样子,就像她的孩子般。
但在查理的心中,公主的安危始终先行于所有的事情,但他却忘了,公主是个真正仁慈的统治者。在她的心里,早就把所有臣民看成她的孩子,她要为她的孩子负责。就像一个英勇的母亲,为她的臣民遮风挡雨。
这种可贵的精神,比任何语言都要有说服力。
查理感动不已,再一次宣誓道:“殿下,不过过去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我对您的誓言永远不会变——我愿意为了公主殿下抛头颅,洒热血,我会献出自己的生命,保护公主殿下。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让公主在我面前倒下。只要我还能拿得起刀剑,就会砍下敌人的头颅!”
查理脸上的神色肃穆庄严。
这些年来,他已经很少会这么宣誓了,安定和谐的环境,让他没太有发挥作用的余地。但这不代表,他被这繁华腐蚀了心灵,他依旧不忘骑士的精神,永远都做好准备,愿意为公主献出生命。
“不用这样查理,不要搞得这么严肃。”陆溪笑了笑,第二次拒绝他的宣誓。
查理的面上出现伤心的神色,重申道:“我愿意,为了公主,献出自己的生命。”
“我不是怀疑你的忠诚查理,但是没有人让你献出生命。”
陆溪摇摇头,笑着从腰间挂着的一个小皮袋子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那是一把枪,通体黑色,是用热的铁水浇出来的,但此时却泛出冷然的光。
这就是她的秘密武器,体积小,却威力惊人。
她对着一根柱子瞄准,声音冷淡而饱含威严,对查理说道:“为什么不愿意相信我呢查理?我不需要你的保护,我会用我自己的力量,保护我的子民。”
话音刚落,只听“砰”的一声,柱子闪着火花,原本光洁无瑕的柱体,被打出一个深深的凹槽,还冒着烟。那巨大的冲击力,让木头飞出来,扬起了碎屑。就连被打穿的地方,都透出黑乎乎的颜色,空气中还散发着焦味。
“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陆溪说:“我不止一次说过,生命很可贵,你不要动不动就献出来。”
第124章 被驱逐的王女(六)
格雷西打开已经落满尘埃的妆匣,替陆溪盘起了长发。
一头漂亮的、如丝绸般的黑发,在格雷西灵巧的手下,编成精致美丽的辫子,又盘起来,露出了陆溪修长优美的脖颈。
陆溪不仅遗传到母亲的黑发,还遗传母亲的好皮囊。一张冷白皮怎么都晒不黑,依旧细腻如白脂。透出如玉一般的光泽,不管在怎样的光线下,都格外的好看。
那双遗传自国王的碧眼,又让她添上一丝高贵神秘的气质,这双碧绿的眼睛明亮而坚定,闪烁着温和而漂亮的光芒,姣如天上明月,润如海底珍珠。
而陆溪身上穿着的,也不再是一身简便的男士服装,而是一身华丽无比,夸张又奢华,满身珠翠的洛可可风宫廷礼服。
深碧的颜色,太过单调冷静,一般的女士穿起来会显老,变得暮气沉沉,会让人想起秋天即将来临的树叶,即将年华逝去,不复娇艳。可陆溪穿起来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那深深的绿色和繁复的裙摆褶皱,衬托得她如华美珍贵的碧玉,岁月沉淀出来的淡定和沉稳,使得她不像别的年轻姑娘那么浮躁,和衣服相得益彰。
不管怎么看,公主都是个真正的美人,从内而外的美人。
只不过这些年来,她疲于奔波,为了领土的事情劳心劳力,家国的重担压在她的身上,让她不得不变得超乎想象的勇敢,也疏于对自身美丽的养护,平日里总是一副不事梳妆的随意模样,浪费了这样精致美丽的皮囊。
要知道,若是别的贵族小姐长成这样,恐怕恨不得将自己妆点成花枝招展的孔雀,最好天天坐着马车在街上闲逛,好让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有机会赞美她的容颜。
哪会像陆溪这样,不修边幅。
如今,因为女王的手谕召陆溪回城,使得她要觐见女王时,不得不端起一位公主该有的姿态和体面,一些行头的装扮也是很有必要的。
格雷西给陆溪戴上一顶璀璨的王冠,笑着说道:“殿下,您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您是天上的明月,是最华美的珠宝!不不,哪怕是最华美的珠宝,也配不上您!”
陆溪歪着脑袋,对着镜子照了照,她眨了眨眼……感觉呼吸都有点困难了。
她道:“格雷西,裙子给我松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