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精穿成替嫁真千金 (金不二麒麟)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金不二麒麟
- 入库:04.10
顾蔺揉揉任莘的小脑瓜顶,说了六个字:“以不变,应万变。”
东西收着,雷云用着,态度暧昧着,反正就一个月,拖就完了。
顾清妙点头赞同:“这个确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顾蔺:“所以,现在你能告诉我,这些到底是什么人了吗?”
任莘听着他们两个你来我往,觉得一句都听不懂,就开始专心的吸灵气,等顾蔺谈完,发现小人参已经在自己怀里睡着了。
第13章 雷云山
“说是少主,并不是单指一个人,而是指下一任族长的候选人,这一代候选人共有三个,都是惊才艳艳的人物。
“顾清流,族长的儿子,修炼十个月就拥有了后天八层的修为,根基深厚,年纪最小,今年十八岁。那个送你们过来的人就是股清流一派。”
“顾章,和顾蔺一样是旁支子弟,今年二十二岁,先天五层修为,在他这个年纪,能有这样的修为,很是难得。他那派的人都穿西装,很好认。”
“顾清雅,顾家最强者一脉,今年二十一岁,先天三层修为,是唯一的女少主。她和她身边的人都喜欢古装,无论平时还有正式场合都以古代装束示人,不怎么喜欢现代的东西。”
顾清妙三两句介绍完三位候选人的情况,耸肩道:“现在很快又会多一位少主,年纪更小,天赋更高,顾蔺,准备成为众矢之的吧。”
顾蔺无语的看了她一眼,觉得这人在幸灾乐祸,他问道:“那你呢?你是哪一派的?”
顾清妙:“我太爷爷是太上长老,不需要站队,只要我们这一脉实力够强,无论谁成为下一任族长,我和我的家人的境遇都不会太差。”
这就是太上长老的底气。
顾蔺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任莘听得昏昏欲睡,她对这些势力啊派别啊一点兴趣都没有,在她看来,顾家有一个算一个,加起来都打不过她,等顾蔺的腿好了,这些人肯定也打不过顾蔺。
她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顾清妙识相告辞,屋子里只剩下任莘顾蔺两个人。
小屋建造的还算雅致,清风穿堂,窗外有绿柳桃花,这个季节正是暖和的时候,桃花开的正好,风一吹就有嫩红的花瓣飘进屋子里来,别有一番情趣。
小白子被任莘拘的久了,一看见林光山色就忍不住躁动起来,趁任莘迷迷糊糊的,悄悄从她手腕上脱了下来,溜了出去。
它现在已经不会主动袭击人,顾蔺就没管,自己把轮椅推到窗前,抱着任莘欣赏着难得的美景,恨不能让时间永远静止在这一刻。
窗外不仅有柳树桃树,还有一片不小的湖,绵延到山谷里去,里面鱼虾畅游,异常自在。
顾蔺正看的有趣,忽然听到一声轰隆隆的雷声,声音大的好像能把房子震塌,顾蔺替任莘捂住耳朵,却已经晚了,任莘猛地惊醒,要不被顾蔺抱着,已经滚到地上去了。
“什么声音!”任莘睁大眼睛,来回摇着脑袋四处张望,像极了一只傻乎乎的小猫。
顾蔺笑道:“应该是山上雷云弄出来的声响。”
后面的话直接被一声接一声的雷鸣淹没,说什么都听不见了。
任莘忽然眼睛一亮,一下就从顾蔺身上跳下来,推着轮椅出了屋门。
顾蔺见她把自己往山上推去,就知道任莘打的什么主意,便安静任任莘施为。
山顶长年被雷云破坏,已经寸草不生,山体的别的地方还是草木茂盛的,有这些植物的帮忙,两人毫不费力就爬上了雷云山,终于看见了雷云的真面目。
那是一大块黑沉沉乌压压的云,感觉离地面十分近,好像一伸手,就能摸到雷云里面去。
笼罩的范围只有山顶这一小块。
在山下,雷声就已经震耳欲聋,此时近距离接触,任莘和顾蔺觉得自己简直要被震废了。
任莘撑起结界,感觉世界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这个技能她平时不怎么用,差点给忘了。
“你放心哦,现在我们就听不到雷声了。”任莘大声吼道,吼完才意识到自己太大声了,现在已经能正常说话了。
然而顾蔺并没有什么反应,好像根本没听到任莘的话。
小人参一下子就急了,猜想顾蔺是不是被震聋了。
她双手捧着顾蔺的脸,大大的眼睛里都是伤心,声音都带上了哭腔:“顾蔺,你不要吓我呀!”
后者慢慢吐出一口气,才微笑道:“我没事,就是体内灵根和雷电有了感应,我刚刚在感受雷电对灵根的影响。”
任莘这才松了口气,眼圈红红的:“没事就好,呜呜呜我好害怕!”
顾蔺要是出了什么事,她一定会伤心死的!
“好啦,别哭啦,你看我不是没事吗?”
顾蔺把小人参抱到怀里,温柔的哄着,任莘吸了好几大口灵气才缓过来。
顾蔺:“这里十分适合雷灵根修炼,我打算不下山了,这一个月都在山顶练习族中给我的几本功法。”
他昨天试着按着其中一本功法练了一下,今天用同样的办法梳理周身经脉,效果大大增强,顾蔺觉得这正是雷云的功效。
任莘虽然舍不得,却也希望顾蔺变强,只能答应下来:“那以后我每天来给你送饭。”
任莘会做饭?
顾蔺差异的挑眉,又想到任莘在灶台前苦恼的样子,十分愉悦的笑了:“好,我等着你。”
任莘信心满满的答应后,就下山了,留下顾蔺一个人在山顶体悟雷电的蕴力。
其实任莘是有点怕的,小人参在山里的时候最怕的就是打雷闪电了,但是为了顾蔺,她一直假装不怕,只是下山的速度比上山快了十倍,直到回到小屋才把结界撤了。
顾蔺看着她迅速远去的背影,略一思忖就想到了是怎么回事,心中顿时涌出一股甜蜜和痛苦相交融的感觉。
既为妻子的爱意感动,又痛恨自己残疾的身体,在心底把任莘夸了一百遍后,更加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修炼,提升自己的实力。
要换做他来布置结界,他来保护任莘才行啊。
离晚饭还有一会功夫,任莘手上只有蔬菜种子,就想着搞点肉给顾蔺吃。
“去哪找肉吃呢?”
任莘皱眉想了一会,忽然一拍巴掌:“有了!去找顾清妙!顺便帮她看看她大哥。”
小人参向来说话算话,既然用了顾清怀当苦力,就要兑现承诺,帮他大哥治病。
她是精怪,嗅觉天生比人类好,记人都是靠味道的,任莘顺着顾清妙的味道就找到了一处院落。
院子方方正正,大门开着,周围地里种了很多花花草草。任莘有的认识,有的不认识,都觉得挺好看的。
顾清妙正在院子里给花草浇水,看见任莘,忙走了过去,把人让进院子,问道:“你怎么来了?顾蔺呢?”
任莘把原委说了,顾清妙笑道:“我这可没有能吃的肉,我吃饭都是去大食堂的,不过你要是想动手自己做,我去和食堂的师傅说一声,给你买点肉回来。”
任莘也没太听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只知道自己能给顾蔺做肉吃,便开心了,高兴的说道:“那我们给你大哥看完病,就去买肉肉吧。”
她这么一说,倒是让顾清妙愣住了。在顾清妙看来,任莘有这种神奇的医术,应该很珍而重之才对,她之前已经在和族中长辈商量给什么做诊金才能请任莘出手了,没想到才来这里第一天,任莘就主动提了出来,这实在让她受宠若惊。
顾清妙红了眼眶。
来到这个世界没多长时间,任莘已经习惯看人红眼眶了,她现在都不问了,反正问就是高兴。
人类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
顾清妙不敢耽搁,忙把任莘请到了顾清风屋里。
屋内打扫的很干净,看的出来有人很在乎躺在这屋子里的人。
任莘四处打量了一番,就把目光落在了顾清风脸上。
这是一个面容英俊,身材适中,略微瘦削的男子,看起来有二十七八岁。此时他眉头紧锁,嘴唇紧闭,好像在忍受什么痛苦一样。
顾清妙红着眼眶说道:“十年前哥哥一下子就有了腿疾,双眼也看不见东西了。这十年来,太爷爷和族中长辈想了无数办法,还是没能阻止病情恶化,现在一天中,哥哥只有半个时辰是醒着的。名医也请了无数,却一点效果都没有。我们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任莘道:“他和顾蔺不一样哦,顾蔺躺十年也不会是这样的。”
事实上灵气阻塞经脉如果没有及时消解,过几年,可能就会血管炸裂而亡。
顾清妙听她这么说,以为任莘没办法,珍珠般的眼泪就落了下来,却还要假装坚强的说:“没关系,我们当初也猜到了这个结果。”
任莘没注意到她的异常,继续道:“不过这个我应该也能治。”
她的本体是修行了数万年的人参,能治百病解百毒。
顾清妙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在任莘的两句话之间,从天堂到地狱,再从地狱到天堂,走了个遍,她激动的抓住任莘的肩膀:“你真的能治好我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