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精穿成替嫁真千金 (金不二麒麟)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金不二麒麟
- 入库:04.10
顾国丰被自己的猜测惊了下,他蹲下身,和蔼的问道:“小莘,你刚才说,你能够治好顾蔺,是不是就是说,连他的腿也能治的好?”
“对呀。”任莘大大方方承认,丝毫不知道这个回答对这个屋子里的人有多么重要。
说完她就跑过去抱住顾蔺,悄摸摸的吸了一口灵气,舒服的在顾蔺胸口蹭来蹭去。
顾蔺原本的惊讶激动心情都被她这个举动弄的哭笑不得,这还是他能看见以后,任莘第一次抱他。
和以前的感觉有点不一样,顾蔺也说不出为什么,只是觉得自己媳妇怎么看怎么好看,怎么看都顺眼,就连头顶的发旋都比别人的漂亮。
人家小两口甜甜蜜蜜的,顾国丰和佘渝就不留下当电灯泡了,两人出去,还贴心的关好了门。
等下了楼,顾国丰的眉头才皱了起来。
佘渝问道:“怎么了?儿子痊愈,你不高兴吗?”
顾国丰:“我当然高兴,可是我也担心。”
佘渝:“担心什么?”
顾国丰:“你想想,小蔺的病连聂长老都没办法,却让任莘一个小姑娘给治好了,这事要是让有心人知道了,咱们保的住她吗?”
佘渝闻言也皱了眉头:“这件事,还是得和主家商量,小莘是顾家的儿媳妇,又有这么强的本领,主家应该不会不管。”
顾国丰:“我也是这么想的,事不宜迟,我马上就给主家打电话,看看那边是什么意思。”
佘渝叹了口气:“真是可怜这孩子,有这么强的本事在身上,偏偏是个小孩心性,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打她的主意。”
顾国丰搂过老婆,安慰道:“要是小莘真的能治好小蔺,以后小蔺就能保护他媳妇了。你不记得了,咱们小蔺可是不世出的天才。”
佘渝笑着锤了他一下,两人一个去打电话,一个去准备午餐。佘渝嘱咐佣人一定要多买新鲜的猪血,她虽然不知道任莘为什么突然要吃,但是她现在可是她们全家的大恩人,想吃什么必须管够。
只剩下两个人,顾蔺才问道:“你刚才那声惨叫是因为什么?”
所有人都沉浸他眼睛复明的快乐里,他的心里却一直回荡着任莘那一声又一声凄厉的惨叫,直到现在,他想到任莘会发出那种叫声,心都像被扯着一样疼。
任莘眼神乱飘,忽悠的话连自己都不信:“没有呀,你是不是听错了?”
顾蔺见她不想说,也不想逼她,便道:“我们下楼去吧。”
殊不知这句话在任莘听来,就跟你以后不要再来吸我的灵气了一样。
她一下就抱住了顾蔺,哭唧唧的往他怀里钻:“不要!不要不要我!”
顾蔺无奈的呼噜了一把任莘的脑袋毛,无奈道:“我怎么会不要你呢?”
我只是心很疼,看到你就不自觉的想到,因为我才让你发出那么痛苦的声音,觉得自己十分无能。
这些顾蔺是不会和任莘说的。
然而任莘长了几万年,吸收天地精华,对情绪最为敏感,顾蔺不说,不敢看她,她一下就感觉出来了。
“好吧,我告诉你,你不要告诉别人哦。”任莘在顾蔺的胸口蹭了蹭。
顾蔺:“你要是不想说,不用勉强的。”
任莘小声嘟囔了一句,口是心非,两个人都能听到。顾蔺默然,任莘说的对,他的确很想知道。
任莘坐了起来,看着顾蔺的眼睛,说道:“你喝的那个药里面,有我的血。那个声音,就是我拿刀子割手指的时候发出来的。”
还没说完,顾蔺就抓起任莘的手来仔细查看。十根手指全都光滑洁白,好像葱段一样,翻来覆去也看不到一点伤口。
任莘红着小脸说:“已经愈合了。”
顾蔺突然道:“对不起。”
任莘:“诶?”
顾蔺认真的看着她:“对不起,都是因为我太没用了,才会让你用刀子割伤自己。我和你保证,我一定会很快、很快好起来的。”
“嗯,我相信你。”任莘用力点头。
有她努力的吸收顾蔺身体里面过盛的灵气,顾蔺一定会很快好起来哒!
承诺从来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顾蔺说了一次,便再不提了。
“让我们现在干点什么?”顾蔺故作轻松的问道。
“诶?这就完了?”任莘呆呆的问道。
顾蔺奇怪道:“还有什么吗?”
任莘:“你不问我为什么我的血液能治好你眼睛,为什么我不帮你治腿?”
顾蔺:“不需要问了,我相信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我的妻子也要有她自己的小小秘密才行啊。”
任莘:“!!!”
任莘又一下扑进了顾蔺怀里:“呜呜呜!!!我好感动!好幸福!顾蔺你真是太好了!”
给她灵气吸!说话还这么好听!还总是对她笑!
这是什么神仙老公啊!
任莘觉得自己要爱死顾蔺了!
顾蔺轻轻抚摸任莘的肩膀,低声道:“你才是太好了,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距离吃午饭还有一会,为了庆祝顾蔺能够重新看见,任莘决定给他办一场单人时装秀,让顾蔺全面了解一下小人参的美貌。
“这样你出去看见别的女孩子就不会被勾走啦!”任莘十分自信的说。
顾蔺想说,他永远不可能被别人勾走的,但是为了一饱眼福,他决定闭嘴。
任莘嫁过来的时候除了穿的一身,连套换洗的都没带,她现在的衣服都是佘渝给置办的,虽然时间仓促,数量却不少,款式也都是最新的。
连衣裙、蓬蓬裙、公主裙、套装、牛仔裤、休闲装、晚礼服……应有尽有,佘渝在给儿媳妇花钱这方面,十分舍得。
任莘在浴室换好衣服,就学着电视上的模特,一扭一扭的走出来,顾蔺抿住嘴唇,才能忍住不笑。
明明长得是很可爱,非要学模特们高冷的昂着脖子,任莘就像一只刚刚长成的白天鹅,还没适应自己的美貌,就被人拉出来秀。
所以这场单人时装秀,比起美貌,顾蔺更觉得可爱。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谢老天给了他重见光明的机会。
想到以前错过的妻子的所有可爱瞬间,顾蔺都觉得失去良多,看多少眼都补不回来。
走秀自然要穿跟鞋,任莘只换了三套衣裳,就走不动了,趁着靠近顾蔺的机会,一个假晕,就摔倒在了顾蔺怀里。
顺脚把两只高跟鞋撇的老远。
这种害人的东西,就不应该被发明出来!哦!她白白嫩嫩的小脚丫都被磨红了!
顾蔺见她举着两只脚不断的看,主动道:“我帮你揉揉?”
“好的呀!”任莘跑到床上,长出叶子把顾蔺的轮椅拉过来,伸出了两只小脚丫。
假装成植物系异能力者,她现在用叶子都不用偷偷摸摸的了。
看着顾蔺嘴角带上了往日那种温和的笑容,小人参在心里偷偷舒了口气,为了哄灵气大宝贝,她真是太不容易了!
人类有个词叫什么来着?彩衣娱亲!对!她就是彩衣娱老公!
吃午饭的时候,顾蔺和佘渝说:“妈,以后别给任莘买高跟鞋了。”
他说的平平淡淡,一桌人却各有各的想法。
佘渝想,臭小子,老娘穿高跟鞋的时候怎么不见你心疼呢?又想,儿子和媳妇的关系这么好,她实在是太高兴了!
顾国丰则想,高跟鞋?高跟鞋怎么了?女的不都穿高跟鞋吗?
任莘就很单纯了,她想,老公好好,我好幸福!
幸福的小人参百忙之中腾出手来,给顾蔺夹了满满一碗的菜。
顾蔺嘴角不明显的抽了下,暗想,他看不见的时候,饭碗难道就是这样的吗?
自从和任莘一起吃饭,他明显感觉自己吃的多了,但是不知道自己居然变得这么能吃!
佘渝看出儿子的想法,拿出做母亲的威严:“这都是小莘亲自种的菜,吃了对身体好,一定要都吃光。”
顾蔺:“……知道了。”
自从任莘表现出种菜的天赋后,顾家的餐桌上,肉菜的比例就越来越少,要不是任莘爱吃,佘渝恨不能直接摆全素宴。
没办法,任莘种出来的菜又好吃又有营养,吃了几天,她和顾国丰身上那些小毛病就都好的七七八八了。
快吃完的时候,顾国丰道:“过两天可能有主家的人来咱们家做客,主要就是来看看小蔺的天赋。”
任莘听不出来,顾蔺却是一点就透,这次主家来人,除了看他,更大的目的恐怕是任莘。
他之前虽然看不见,但心思灵敏,只听众人说话,就知道任莘的事情若是传出去,肯定会引起一场波折。
所以顾蔺对主家来人,还是挺欢迎的,有顾家主家保护,任莘的处境也会安全一些。
顾国丰继续道:“其实小蔺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就该回主家测试天赋,但是他当时情况特殊,这才拖到了现在。不过没关系,聂长老都说小蔺是不世出的天才,这次测试的结果一定不会差的。”
“等确定了小蔺的灵根,就能领取主家的资源,到时候不论是觉醒异能还是修真,都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