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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青柚nice)


  这一趟他都是迫不得已才让林晩同行, 如非必要,不可能再让她进山冒险。
  “排长,你这思想觉悟不行啊!”林晩的能力用来执行这一类任务,简直不要太方便了,他都没让他把林晩贡献出来,只是偶尔借用一下,他居然都不同意。
  “船来了,赶紧走,我们回去了。”说完这话,陆少钦直接拉着林晩转身走人。
  他走得挺潇洒的,但心里其实挺愁的。
  林晩的直觉真的有点逆天了,如果只是偶尔请她帮忙执行一下类似的任务,虽然辛苦一些,还有点危险,但其实也还好,他愁的是,怀璧其罪。
  林晩见他脸上带着明显的愁容,便问道:“怎么了,担心他们以后接到类似的任务真的来找我帮忙?”
  “这个我倒不是很担心,如果不是遇到实在解决不了的难题,他们应该不会来麻烦你,我担心的是你怀璧其罪。你的直觉,或者说能力太逆天了,我担心如果被有心人知道了会给你带来祸事。”陆少钦如实道。
  这倒是个问题。
  嗨皮:“这个问题我会帮宿主解决,宿主无需担心。”
  有它这话,林晩就放心了。
  “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会有这种如果,你不用担心。”
  “真的?”陆少钦担心她只是在安他的心。
  “当然!你别忘了,我的直觉不仅能寻找东西,还能预知危险。而且,事关我自己的人身安全,我也不可能马虎的。”林晩道。
  陆少钦想想也是,这才信了她的话。
  接下来的几个月,天气越来越冷,又时不时刮风下雨,林晩经常偷懒没有去上工,在陆家跟吴秀芬学习针线活。
  好在陆少钦不仅没嫌弃她懒,还挺支持她在家休息的。
  每次稍微变天,或者降温,他都会主动让她在家里休息,别去上工,免得着凉了。
  为了奖励他的贴心,林晩偷懒的时候,先是亲手给他缝制了一副手套,后又亲手给他缝制了一件冬衣。
  她一个半吊子,亲手缝制的手套和冬衣跟吴秀芬亲手缝制的自然没法比,但胜在是她亲手缝制的,陆少钦很喜欢,也很宝贝。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转眼就到了腊月里。
  眼看马上就要过年了,陆少钦决定带林晩去一趟省城置办他们结婚要用的东西,顺便置办一点年货。
  嗯,他们结婚的日子已经定下了,和上辈子一样,还是明年的二月初二,龙抬头。
  因为要置办的东西挺多的,所以,许朝歌和顾北平也一起去。
  去的那天一大早,他们便坐船离开碧屿岛去镇上,再从镇上的车站坐车去省城,到省城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陆少钦直接带他们去了省城的招待所。
  在招待所订好房间后,他才带他们去省城的国营饭店吃饭。
  难得来一趟省城,他们第一顿吃得挺丰盛的,有鱼有肉,还有白面馒头和白米饭。
  吃饱喝足后,他们并没有马上回招待所,而是去了省城的电影院看电影,看完电影,他们才回了招待所。
  一回到招待所,许朝歌浑身的力气就像是一下被抽空了一般,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我死了。”
  林晩全程开了挂,倒不是很累,听她说她死了,她便丢了一颗奶糖在她身上,道:“复活糖。”
  许朝歌一开始没留意她丢的是什么,听她说是糖,她才赶紧拿起来看,见是奶糖,她马上拆了糖果纸放进嘴里。
  尝到奶糖的甜味后,她瞬间又活过来了。
  “你哪来的奶糖?”
  “变出来的。”林晩如实道。
  但许朝歌却是不信,“切”了一声,道:“肯定是我二哥偷偷买给你吃的,这个没义气的狗男人,还好我没有嫁给他,你要不也别嫁给他了。”
  “我要是不嫁给他,你就没有糖吃了。”林晩道。
  “那还是嫁吧!”许朝歌倒不是为了一颗糖改变主意,是想到她要是不嫁给陆少钦,她就没办法跟着他们吃香喝辣才改变主意的。
  林晩没有接她的话茬,因为陆少钦和顾北平来给她们送热水。
  一见到陆少钦,许朝歌就骂了他一句狗男人。
  陆少钦:“???”
  他又哪里得罪她了?
  “她这是又抽哪门子风了?”
  “一见你就疯。”林晩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虽然她这话听起来很不靠谱,但这还真是许朝歌惯抽的风!
  第二天一早,他们便去了省城的百货商店买陆少钦和林晩结婚用的东西和年货。
  这个年代结婚,条件好的,讲究“三转一响,四十八条腿”。
  三转指的是自行车、缝纫机、手表;一响指的是收音机;四十八条腿则是婚床、衣柜、橱柜,饭桌、椅子。椅子要八张,加起来刚好是四十八条腿。
  林晩对这些都不是很感兴趣,就让陆少请别浪费钱和票买这些。
  陆少钦很听话,大部分都没买,只给林晩买了一块不要工业票的进口手表。
  倒不是他不重视他们的婚礼,是这些东西他们家大部分都有,还有就是,在省城买这些东西的话,很多都不好带回去。
  林晩礼尚往来也给他买了一块不要工业票的进口手表。
  于是,他们俩就有了一对情侣表。
  许朝歌见了,有点羡慕,转头对顾北平道:“四哥,要不我们也结婚吧!”
  “为了一块手表,你至于吗?”顾北平有些无语地白了她一眼。
  “我觉得挺至于的。”许朝歌严肃脸。
  “你有钱给我买手表吗?”顾北平问道。
  “不应该是你给我买吗?”她要是有钱买手表,还用得着跟他结婚吗?
  “我没钱。”顾北平穷得理直气壮。
  “你真不像是城里来的。”竟然跟她一个乡下泥腿子一样穷。
  “城里也不尽然都是有钱人,像林大忽悠那么富裕的,属于少数。”他家里的经济条件其实也不差,但钱和票都是他爸和他哥挣的,他没好意思找他们要,但他们好意思不给他,所以,他很穷。
  “二哥的运气真好。”不仅吃到天鹅肉,还一吃到一只肥到流油的天鹅肉。不像她,只找到了一只瘦不拉叽的天鹅,还不给吃肉。
  想到这一点,她看着顾·瘦不拉叽·天鹅·平的眼神别提有多嫌弃了。
  “你觉得我有可能从国家手里抢到男人吗?”嗯,她想再争取一下她三哥,顾湛江。
  “有……理想是好事,但请你现实点。别特么尽做白日梦,我哥是你永远都得不到的男人。”顾北平打击道。
  这大气喘的,许朝歌想打他。
  但他们现在人在百货商店,不方便动手。
  于是,她狠狠地踩了顾北平一脚,然后,近乎一字一顿地问道:“疼吗?”
  “废话!”当自己轻如鸿毛呢!下这么重的脚,怎么可能不疼。
  “疼就对了,疼就说明这不是梦,你哥也不是我永远都得不到的男人,就算这辈子我得不到他,也还有下辈子。”她和她三哥可是有下辈子之约的。
  顾北平:“……”
  无Fuck说。
  陆少钦和林晩买完手表后,又去买了做喜服用的布和用来当喜糖的糖果,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和若干年货。
  全部采买完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他们就又在省城的招待所住了一晚,等第二天早上才去车站坐车回他们镇上。
  到了他们镇上,他们没多停留,直接去码头坐船回碧屿岛。
  回到岛上时,已经到吃晚饭的点了。
  吴秀芬估摸着他们应该这个时间回来,已经做好晚饭。
  吃过晚饭后,兴奋劲过去的许朝歌又不行了,早早地回家洗漱睡觉。
  林晩没跟她一起回去,她又在陆家待了一个多小时才回去休息。
  临近过年这段时间,大队里没多少活计做,家家户户都忙着准备年货。
  陆家的年货,他们这趟出去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倒不用忙。
  林晩闲来无事,就在陆家看吴秀芬给她缝制嫁衣。
  嗯,嫁衣缝制起来比普通衣服繁琐,还要刺绣,不是她这样的半吊子能缝制出来的,还得辛苦吴秀芬。
  所幸吴秀芬本就喜欢做针线活,又是给自己未来的小儿媳妇缝制嫁衣,她还挺乐在其中的。
  除了在陆家看吴秀芬帮她缝制嫁衣外,她时不时还要充当许朝歌的赶海神器和她一起去赶一下海。
  几天时间下来,赶了不少海货。
  好在眼下是冬天,东西不容易坏。
  说到冬天,她不得不吐槽一下南方的冬天。
  真的是魔法伤害,穿多少衣服都没用。
  特别是岛上,不仅冷,还三天两头刮一下海风,要不是有嗨皮那个外挂在,她非得长冻疮不可。
  顾北平没她这么幸运,他手上和脚上都长了冻疮。
  刚发现自己长冻疮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想他前面在北方过的十八年,雪化时零下二三十度,都没长过冻疮,来了南方这个气温明显高了不少度的地方,居然长冻疮了。
  最关键的是,同样是来自北方的,林晩没长,就他自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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