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青柚nice)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青柚nice
- 入库:04.10
她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就因为感情破裂离婚了。
她爸是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人,嫌弃他是女孩子不肯要她。
她妈倒是没有重男轻女嫌弃她是个女孩子,但她妈是个恋爱脑,觉得她的存在会妨碍到了她寻找下一春,也不肯要她。
两人经过一系列扯皮无果后,就闹上了法庭,最终法庭把她判给了她妈。
她妈还是不肯要她,准备上诉的时候,她姥姥站出来说要养她,然后,她妈就很爽快地把她给了她姥姥。
她姥姥并不是她的亲姥姥,是她妈的后妈。
她姥姥和她姥爷刚领证没两天,他姥爷就出意外没了,他们领证的时候,她妈已经嫁给她爸了,和她姥姥自然没有什么感情。
因此把她交给她姥姥抚养后,她妈除了每年给点抚养费外,基本不跟她和她姥姥接触,她爸也是。
她也怨她的父母,甚至比原主怨她的父母更怨,所以,她能理解原主。
理解原主的后果就是,说着说着眼眶就红了。
要不是他们现在在的地方不合适,她没准能说哭。
陆少钦只是听她说都觉得心疼,见她眼眶红了,更心疼了,但他们现在在国营饭店内,他再心疼,最多也就只能握住她的手,连把她搂在怀里都不能。
“不是你的问题,是你的父母没有一碗水端平。”虽然人心都是偏的,他们并不是一定要一碗水端平,但偏心就是偏心,不怪她会怨他们。
“所以,我单方面跟他们断绝了关系,我们结婚的事情也没有必要告诉他们,反正他们也来不了。”
原主家在北城,要来南城的话,一来一回怎么也得个把月,原主的父母都是有工作的人,不可能停工个把月来南城参加他们的婚礼,最多也就给她寄点东西,还可能不同意她和陆少钦的婚事。
她有外挂,又不缺他们寄的那点东西,何必冒着他们不同意她和陆少钦的婚事的风险把她和陆少钦要结婚的事情告诉他们。
陆少钦想到她受的委屈,也觉得没有必要把他们要结婚的事情告诉她的父母,只是……
“既然你都已经单方面跟你的父母断绝关系了,为什么你还那么想回城?”
“因为我想回去证明给他们看,我不比任何人差,他们放弃我,是他们没有眼光。”这是原主的想法,林晩说出来后,突然觉得有点讽刺,不是讽刺原主,是讽刺她自己。
因为她和原主一样,也一心想证明给她的父母看,她不比别人差,甚至因此忽略了辛苦将她抚养长大的姥姥。
等她姥姥走的时候,她才幡然醒悟,但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她姥姥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她跟嗨皮签订灵魂契约的时候,其实最想要的是让她姥姥复活,但嗨皮只能让她复活,没办法让她姥姥复活,所以,她才退而求其次准备回去继续证明给她的父母看,她不比别人差。
“傻丫头,他们放弃你,并不是因为你比别人差,是因为你在他们心里没有你哥和你弟,甚至是你姐重要,哪怕你比他们更优秀也一样。不然,他们也不会单单只放弃你。”他从来都不比她哥他们差,她只是生在了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又没有她姐那么好运而已。
“你说得对,他们也没错,是我没有福气。”严格上来说,原主的父母把原主抚养长大,已经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了,并没有义务再帮她找工作留在城里,所以,他们放弃原主,只是因为原主在他们心里没有她哥他们重要,并没有错。
“你虽然没能留在城里,但你遇到了我,我虽然不比留在城里更让你欢喜,但我会尽我所能对你好,让你过得不比留在城里差。”陆少钦信誓旦旦道。
“你怎么会不比留在城里更让我欢喜,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欢喜。”她这话是实话,因为她真的觉得陆少钦是她穿书的这辈子最大的欢喜。
但听到陆少钦的耳朵里却变成了情话。
因为陆少钦还没有从上辈子被她抛弃的阴影里面走出来,觉得她之所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是因为她误以为回城无望。
等高考恢复的时候,她该抛弃他,还得抛弃。
不过,情话听起来也挺欢喜的。
至少这一刻,他可以欺骗自己,他比留在城里更让她欢喜,是她这一刻最大的欢喜。
第56章 很甜 亲完陆少钦的唇后,她还吧唧一下……
吃完饭后, 陆少钦本来打算带林晩去看电影,但又怕看完电影回岛上的时间太赶,再加上林晩提到她的家人后, 心情不佳, 情绪也不是很高,他索性就带她四处走走, 散散心。
于是,他应林晩的要求,先带她去了肉联厂买猪肉,又带她去了粮油站买大米, 成功把约会变成了大采购。
好在是和林晩一起,便是大采购,他心里也是欢喜的。
回到岛上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 天气也不是很好, 看着像是要下雨了,陆少钦懒得再去河里摸鱼, 就去他们大队专门用来处理海货的地方,用自己的工分换了两条黄翅鱼。
他们大队的渔民每次出海捕的鱼, 除了做成各种干货交给公社销往全国各地外,还会分出一些新鲜的送到镇上去,他们大队里的人偶尔想吃, 也可以用工分换。
换完鱼后, 陆少钦就回家做晚饭去了。
晚饭吃的是白米饭和红烧肉,还有黄翅鱼汤。
嗯,林晩心情不佳想吃白米饭和红烧肉,不然, 也不会让他带她去买大米和猪肉。
顾北平因为受伤,今天也没去上工,所以,陆少钦做晚饭的时候,还是他给烧的火。
林晩和陆嘉乐本来在院子里玩,后来天上下起了毛毛雨,他们俩就一人拿着一块麦芽糖到厨房找个角落坐着,看陆少钦做饭。
顾北平一脸冷漠地看着正在吃独食的三个人。
是的,三个人。
林晩过来的时候给陆少钦也带了一块麦芽糖,没给他带。
“你们俩是没地方可以去了吗?非要跑到厨房来挤着。”
“外面下雨了,厨房里暖和。”林晩道。
“雨下得大不大?大的话,要去给小刀送蓑衣。”说着,陆少钦还走到厨房门口看了眼,发现只是毛毛雨,他便又走回厨房里。
许朝歌的身体壮得跟头牛似的,只是毛毛雨,完全没必要去给她送蓑衣。
“小刀今天没去山上种田,就在大队里处理海货,你娘刚才已经拿着雨伞去接她下工了,不用给她送蓑衣。”林晩道。
“是吗?那我刚才去换鱼的时候怎么没有遇到她?”是他运气太好了吗?
顾北平也是这么想的。
“幸好你没遇到她,不然,她可能当场就跟你拼命。她今天中午下工回来发现你和林晩背着她去镇上,气得午饭多吃了两碗,还好我们中午吃的是麦糊,否则我都担心她把自己撑死。”
“等她回来知道今晚吃的是白米饭和红烧肉,估计气就消了。”许朝歌的气向来来得快,去得也快,特别是有好吃的的时候,她的心情能瞬间暴风雨转大晴天,陆少钦对此一点也不担心。
正如他所料,许朝歌下工回来后,气势汹汹地跑到厨房,准备跟他拼命,结果一闻到红烧肉的味道,气瞬间就消了。
“今晚吃红烧肉吗?”
“是的,还有白米饭和黄翅鱼汤。”林晩道。
“你们可以多背着我去几次镇上的,我一点也不生气,真的。”有白米饭和红烧肉吃,她也不是一定要跟他们一起去镇上。
“你中午的时候,明明不是这么说的。”她中午刚知道陆少钦和林晩背着她去镇上的时候,可是说了等他们回来,她要打断陆少钦的腿这种大言不惭的话,结果一顿白米饭和红烧了,她就把自己的脸打得“啪啪”响。
“我中午又不知道他们会买大米和猪肉回来。”要是知道他们会买大米和猪肉回来,她肯定不会生气,只会期待他们快点回来给她做白米饭和红烧肉吃。
“除了大米和猪肉外,我们还买了些糖果点心回来,在大厅的桌子上放着,你要是饿的话,可以先去吃点垫垫肚子,回来的时候,记得给你四哥带块麦芽糖,他刚才看到我们吃,眼神就跟淬了毒似的,你要是再不给他带,他可能会一把火把厨房点了,跟你的白米饭和红烧肉同归于尽。”林晩交待道。
“不就是一块麦芽糖,至于吗?我给你带两块。再多就没有了,别人也要吃。”特别是她,她要吃三块,不对,五块。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人已经离开厨房朝大厅跑去。
身后还跟着一个深知她的尿性,生怕她把麦芽糖全吃完的小尾巴,陆嘉乐。
她说完话就走,顾北平想跟她说,他不吃都来不及,只能嘀咕道:“我又不喜欢吃糖。”
林晩听了,当下便无情拆穿道:“得了吧!怕苦的人多半都嗜甜。”
“谁说怕苦的人多半都嗜甜,一点依据也没有。”顾北平反驳道。
“有没有依据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嗜甜。”林晩道。
“你胡说,我才不嗜甜。”顾北平不承认。
“等小刀给你拿麦芽糖过来,我再让她去给你拿一面镜子过来,让你自己照照看,你吃甜食的时候,是怎样一副嘴脸。”他每次吃甜食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别提有多享受了,她不用外挂都看得出来他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