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青柚nice)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青柚nice
- 入库:04.10
“有备无患,万一再有例外呢!就算没有也没关系,你可以当点心吃,反正不会浪费。”陆少钦道。
“行吧!”林晩没再拒绝,旋即又道:“鸡蛋就算了,家里都没多少鸡蛋,留给你娘和和乐乐补身体,偶尔大家也可以一起加个餐。你给我烙个大饼就行了,我和小刀分着吃。”吃独食是不可能的,许朝歌知道了会跟他们拼命的。
“好。”陆少钦应归应,但该给她煮鸡蛋还是会给她煮鸡蛋。
他家总共养着四只老母鸡,两只是他家的,两只是许朝歌家的,一天能下三四个鸡蛋,平常也就陆嘉乐每天吃一个和他们偶尔一起加个餐,还是有剩的,不天天煮给她吃的话,完全供应得上。
话到这里,林晩以为陆少钦会问她,杨晓刚的事,结果等了半晌,也不见他开口问她,她便开口问他道:“你不好奇我为什么会和杨晓刚在一起吗?”
陆少钦没问她这个问题,不是不好奇,是不用想他也知道是杨晓刚来找的她。
“他来找的你。”
“对,我在田里干活,他过来说要给我帮忙,我拒绝了,让他离开,但他好像听不进去我的话似的,在那里自说自话,我懒得理他,想继续去干活,然后,他就追上来拉着我的胳膊不让我走。”林晩把当时的情况大概跟他说了。
“我看到了。”陆少钦虽然听不到她和杨晓刚都说些什么,但是看到她转身要走,杨晓刚追上去拉着她的胳膊不让她走。
“你把他打成那样,他会不会报复你?”林晩有些担心道。
“不怕。”杨晓刚他爹虽然是生产队长,但他管的是第三生产队,他是第四生产队的,不归他管,不怕他给他穿小鞋。
至于杨晓刚本人……
那就更不需要怕了,他根本打不过他,就是再加上他的两个哥哥想打过他也不容易。
更何况,他也不是一个人,还有顾北平和许朝歌。
别看许朝歌是个女孩子,她打起架来一点也不输男孩子。
他们这一辈的男孩子,除了他和他哥外,基本都被她打过。
因为杨晓莹的关系,杨晓刚被她打的次数尤其多。
嗯,许朝歌是一个讲武德的人,她一般不打女孩子,除非忍不住。
忍得住,她都是杀鸡儆猴,这个鸡指的是对方的兄弟,或者帮对方出头的男孩子。
扯得有点远了。
总而言之,杨晓刚对他造不成任何威胁,完全不足为惧。
倒是林晩的情况有点麻烦。
“虽然杨晓刚他爹不像杨晓刚那样拎不清,但到底是他爹,你现在归他管,凡事小心点,真遇到什么难事别逞强,大不了这几个月不上工了,我养你。”
“我可是超级能吃的。”说着,她的小肚子又“咕噜咕噜”叫了声。
陆少钦听出来了,还没忍住笑出了声。
“不准笑!”林晩恼羞成怒地捶了下他的肩膀。
“好,我不笑。”陆少钦收了笑声,但眉眼却还带着笑意,问道:“你今晚想吃什么?”
“想吃……”肉夹馍,还想喝绿豆汤。
可惜陆少钦家没肉,说出来也没用,只能想着。
想着想着,她的小肚子就又“咕噜咕噜”叫了声。
林晩:“……”
这辈子的脸都丢光了。
“不能想。”越想肚子越饿。
“小刀上午赶海抓了些蛤蜊,这会儿应该已经吐完沙了,今晚就煮蛤蜊米粉汤。”蛤蜊米粉汤煮起来快一点。
“好。”蛤蜊米粉汤,他之前有做过,味道还不错,吃起来特别鲜……不行,不能想,再想肚子又该叫了。
到了大队后,陆少钦并没有把林晩背回家,而是把她背到许朝歌家。
“看看你的胳膊青了没,青了的话,我给你上点药。”
林晩听话的挽起衣袖看了眼,道:“青了。”
陆少钦看着她白皙的胳膊上那明显的青紫,突然后悔之前在山上没有多踩杨晓刚几脚。
第47章 务必要拆散他们 陆少钦家里成分不好,……
这伤要是伤在他自己身上, 根本算不上伤,但伤在林晚身上,他只是看着都觉得疼。
“很疼吧?”
“也不是特别疼, 就是看着有些可怖。”林晩道。
“我去拿药。”说话间, 他人已经朝着许朝歌家放药的柜子走去。
刚把药从柜子里拿出来,许朝歌就过来了。
许朝歌过来, 是听陆嘉乐说陆少钦和林晩回来了,过来喊陆少钦去做晚饭的。
结果一来就看见陆少钦从她家的柜子里拿出药来,不免觉得疑惑,问道:“你拿药做什么?”
“林晩受伤了, 我帮她上一下药。”陆少钦如是道。
许朝歌听了,都不知道该同情林晩好,还是该无语好。
“你怎么又受伤了?”这一个月来,她不是病了, 就是伤了, 再不就是失足落海,她就没见过谁像她这么多灾多难的。
“我也不想的。”林晩也觉得自己挺多灾多难的, 虽然有些灾难是小说剧情,有些灾难是她刻意造成的。
“伤哪里了?严不严重?”许朝歌问道。
“胳膊, 不严重。”说着,她还把自己受伤的那只胳膊给许朝歌看一眼。
许朝歌看了后,忍不住蹙起眉头, 道:“都青成这样了, 还不严重。怎么受的伤?我看着怎么像是被人用手捏出来的?”
“就是被人用手捏出来的。”林晩回道。
“谁捏的?你吗?”许朝歌转头问正打开药瓶,准备帮林晩上药的陆少钦。
“怎么可能!”他连看到林晩受伤都舍不得,怎么舍得伤她。
“那是谁?”许朝歌又问道。
“杨晓刚。”陆少钦回答完她的问题,又对林晩道:“上药的时候, 可能会有点疼,你忍一忍。”
“好。”林晩点头,旋即用心声让嗨皮帮她把疼痛感屏蔽掉。
饿肚子已经够惨了,这疼她就不受了。
“我来帮她上吧!你去做饭。”治疗跌打损伤,许朝歌是专业的。
“你不早说。”他都把药倒在手上了。
“算了,还是我来吧!你别再沾手了。”说完,他直接帮林晩把药上了。
许朝歌见此,便收了帮林晩的心思,问道:“你刚是不是说小美人儿的胳膊是被杨晓刚捏的?”
“你耳背吗?”陆少钦不答反问。
“你才耳背,我只是没想到会是他。”在她看来,林晩和杨晓刚完全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人。“他为什么捏你的胳膊?不会是杨晓莹嫉妒你长得比她好看,让他去欺负你吧!”
“不会。”杨晓莹身为小说里的恶毒女配,要嫉妒也是嫉妒她这个女主,嫉妒不到她这个女配身上。“他大约是看上我了,想撬你二哥的墙角。”
看上她,还把她的胳膊捏得瘀青了,许朝歌瞬间脑补了一出大戏。
“靠!他居然敢对你耍流氓,我去阉了他。”说完,她直接转身往外跑,准备去找杨晓刚拼命。
陆少钦见了,赶忙叫住她。
“许小刀,你回来。”
许朝歌闻言,下意识顿住脚步,转头看向他问道:“回来干什么?我要去给小美人儿报仇。”
“他没对林晩耍流氓,只是拉着林晩的胳膊不让她走,我已经打过他了。”他虽然后悔没有多踩杨晓刚几脚,但不管是打他脸的那一拳,还是把他踹倒在地的那一脚,包括最后踩他胳膊的那一脚,他都是用尽全力的,已经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了,她再去打他就不占理了,还可能影响到林晩的名声。
“拉着小美人儿的胳膊不让走,还不叫耍流氓,你打死他没?”许朝歌又问道。
“没。”他要是把杨晓刚打死了,再过不久,她就没有他这个二哥了。
“那我去打死他。”说着,她转头又要往外跑。
陆少钦见了,只能又叫住她。
“不准去,回来。去了,今晚你就没饭吃。”
“吃饭重要,还是小美人儿重要!”许朝歌转头瞪着他道。
“这还用问。”当然是林晩重要。
“你也觉得吃饭重要。”许朝歌用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的表情看着他。
“你给我滚。”小没良心的。“不准去找杨晓刚拼命,至少现在不准去,我刚把他打了一顿,你再去讨不到好不说,还可能会坏了林晩的名声。”
许朝歌想想也是,便没再执意要去,道:“那我等他伤养好了,再找机会揍他。”
“揍他可以,别找理由。”免得牵扯到林晩。
“我揍他从来不需要理由。”她从小到大无缘无故揍杨晓刚的次数还少吗?
这一点陆少钦是知道的,所以,他也只是交代一句,以防万一,没有再多说。
“你这个月别在大队处理海货了,陪林晩一起去山上种田,我不是很放心她自己去山上种田。”
这只是一件小事,许朝歌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行,我跟我们队长说一声。”
说完这件事情,陆少钦的药也上得差不多了,便收了药瓶,回他家做饭去。
之后的几天,有许朝歌陪着,林晩的日子过得挺平静的,江燕燕没再来找过她,杨晓刚也没再出现在她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