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青柚nice)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青柚nice
- 入库:04.10
林晚:“……我已经承认了,可以跳过这个话题了。”
她让跳过这个话题,嗨皮就跳过这个话题,问道:“宿主下一步准备怎么做?”
“下一步还没准备,不过,小刀这里应该是住不下去了。”她的脚已经好了,没有理由再住在许朝歌这里,许朝歌应该也不会挽留她。
“住不下去也好,这样你才会想着完成任务。”照许朝歌的性子来看,她想在她这里长住,至少得先跟陆少钦确定关系才行,像现在这样在外人眼里不清不楚的,许朝歌既不会打消要嫁给陆少钦的念头,也不会留她在她家长住。
它能想到的,林晚也能想到,所以,她挺愁的。
“你说,陆少钦在原著里到底为什么要娶原主?就因为责任吗?如果就因为责任,那他为什么不对我负责任?”她一直想不通,陆少钦为什么不按剧情来,明明事情的发展和小说里并没有什么出入。
难道就因为她崩人设跟他说了声谢谢?还是因为她为了跟江燕燕撕破脸,和顾北平说了不该说的话?
嗨皮:“也可能是因为他喜欢原主。”
“他喜欢原主什么?脸吗?看不出来他还是个颜狗。”她说这话,倒不是觉得原主除了脸外,一无是处。
事实上,原主还是有很多优点的,不然,她也不能靠自己走上人生巅峰,但这些优点,陆少钦都不应该知道。
因为在陆少钦救原主之前,他和原主也就见过几次面,并没有什么交集。
“可能。”嗨皮也不知道陆少钦具体喜欢她什么,不能给她准确的答案。
“就当陆少钦是个颜狗好了,那他为什么喜欢原主,不喜欢我,我用的难道不是原主的脸?”林晚更想不通了。
这个嗨皮知道,因为陆少钦重生了,不想再被她渣,但它不能说,只能装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可能他并不是一个颜狗,喜欢原主是因为别的原因,也可能他根本就不喜欢原主,娶她只是因为责任。”
林晚其实更希望他娶原主只是因为责任,因为被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抛弃,总比被一个深爱的人抛弃好,还有就是,她打从心底里讨厌像原主那样抛夫弃子的人,觉得他们这样的人根本不配被爱。
“我就是想不通他为什么肯娶原主,不肯娶我?”
嗨皮:“你与其纠结这些,还不如主动出击。”
“剧情不要了?”她已经够主动了,再主动下去,就变成她追陆少钦了,严重不符合剧情。
嗨皮:“你要过剧情吗?或者,剧情要过你吗?”
林晚:“……”
好像都没有。
“行吧,我不纠结这些了,我直接主动出击。”
嗨皮:“你准备怎么主动?”
“我才刚下决定,什么都没准备。”她之前可不是这么决定的,怎么可能提前准备。
嗨皮:“你最好速度点,现在的剧情已经严重偏离原著剧情,你拖得越久越可能发生变故。万一哪天男配真的翻身和女主HE了,或者,喜欢上别的女配,你想完成任务就难了。”
林晚:“这不是挺好的吗?像原主那样抛夫弃子的渣女,根本不配回头再和陆少钦HE。”
嗨皮:“所以,才有了你。不然,我直接和原主签订灵魂契约不就行了,费那劲实现你的心愿做什么?”
林晚:“有道理,那我得好好跟陆少钦HE才行,最好是能让原主后悔。对了,原主还有机会看到我和陆少钦HE吗?”
嗨皮:“有的。”
“那就好。”她要过得比原主好千百遍,这样原主才会觉得自己的选择是错的,悔不当初。
他们一人一灵聊得差不多的时候,去找陆少钦拼命的许朝歌才回来。
“我把你给我的钱和票都拿回来了,等哪天有空了,我自己去镇上买大米和肉。”她就不信她把大米和肉买回来,她二哥还能不给她做白米饭和红烧肉。
“你确定哪天要去的时候跟我说一声,我看能不能空出时间和你一起去。”林晩道。
“好。”许朝歌应下后,就开始想自己哪天有空。
这一想,她才发现自己居然是个大忙人,接下来几天都没空。
“接下来几天我都要上工,得等月底才有空,刚好你也可以再养几天脚伤。”说到脚伤,她突然想起林晚刚才好像说她的脚好了不少,便又问道:“你脚怎么样了?走起来还疼吗?”
“不疼了,明天应该就可以上工了。”说着,她还走了几步给许朝歌看。
许朝歌看她的步子挺稳的,不像是在逞强,相信她真的不疼了,但还是跟陆少钦一样劝她多休息两天。
“不疼就好,但上工最好还是再缓两天,等脚好全了,再去上也不迟。”
“好,那我就再打扰你两天。”林晚没听陆少钦的劝,但听了她的劝,因为不听她的劝的话,她明天就得搬回知青点去住。
“说什么打扰,你可是付了住宿费和生活费的,理直气壮一点。”她给了她那么多的钱和票,别说是再住两天,就是再住十天半个月,她也没意见。
林晚要是知道她的心声,肯定厚着脸皮在她家再住十天半个月,可惜她不知道,只在她家再住两天就收拾东西搬回知青点去。
如她所料,许朝歌没有挽留她。
因为她和陆少钦的流言蜚语在巧婶子的努力下,又传出了一个新的高度。
许朝歌没有在第二天就出尔反尔把她赶回知青点去,已经是看在她给的那些钱和票的份上。
说好的两天一到,她就迫不及待的送她走,甚至还非常贴心的叫来杨海生帮她一起搬行李,生怕一趟送不走她,成功把她的舍不得变成了哭笑不得。
第28章 以身相许 都让你别恩将仇报,你怎么还……
送走许朝歌和杨海生后,林晚趁同屋的三个知青不在先让嗨皮用灵力帮她把几天没睡的铺盖除一下尘,再动手把自己的行李重新归整一下。
忙完这一切已经十一点多了,和她同屋的三个知青还没回来,她就又趁机吃了个肉包子。
吃完包子,又过了一会儿,她们才回来。
见了她,她们都挺惊讶的。
惊讶过后,她们就关心起她的伤势来。
杜丽华和郑雪和她关系都一般,只是问了她的伤势如何,江燕燕也不知是真的忘了她们已经撕破脸了,还是装的,上来就要拉她的手,被她不着痕迹地躲开了。
“我的伤已经好了,谢谢你们的关心。”
她的态度挺疏远的,杜丽华和郑雪很识趣没有再说什么,各自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江燕燕这个没眼力劲的倒是还想再说些什么,但被她抢了先。
“我伤的是脚踝,不是脑袋,没失忆,你做过什么,我都记得,希望你也别忘了。”
她都把话说得这么直白了,江燕燕就是脸皮再厚,也不好再跟她套近乎。
-
下午退潮的时候,林晚提了个桶和顾北平、霍昀一起去赶海。
路上,霍昀调侃忍不住调侃了林晩一句,“你上次不是吹牛说你给我吃的那只大肥蟹是你赶海抓的,下午可别掉链子,我想吃大肥蟹,不想打你的脸。”
“就你还想吃大肥蟹,吃尸米吧!”林晚白了他一眼道。
“尸米是什么?”他只听说过虾米,没有听过说尸米。
“屎。”走在他身旁的顾北平非常好心地替他解答。
霍昀谢谢他全家,同时也没忘问候一下林晚全家。
他忙着“窜门”的时候,顾北平问林晚道:“你跟你同屋的那三个女知青都处不来吗?”
“托你的福,是的。”林晚点头,旋即又道:“不然,我也不会跟你们俩一起来赶海。”
事实上,她是因为从嗨皮那里知道他们俩跟陆少钦约了一起赶海,才会跟他们俩一起来赶海的。
当然,她跟她同屋的三个女知青都处不来也是事实。
“说得好像我们俩跟你处得来似的。”问候完她全家的霍昀,又给了她一刀。
林晚只是想利用他们俩接近陆少钦,没想跟他们处,得不得来不重要。
“是你们俩跟我处不来,又不是我跟你们俩处不来,憋屈的是你们,我不在意。”
霍昀:“……”
说得好有道理,他一时之间居然无言以对,只能让顾北平上。
“北平,怼她。”
“为了不憋屈,我们决定不带你赶海了。”顾北平很配合地替他回了句。
“那我找小刀去,我看到她了。”许朝歌是和陆少钦一起来赶海的,她去找她,和利用他们俩的效果是一样的,都能接近陆少钦。
顾北平听了,忙阻止道:“算了,你还是跟我们俩一起吧!我们俩憋屈一点没关系,别再去祸害陆少钦了,他的名声都被你搞臭了。”
虽然他说的是事实,但林晚并不是很想承认。
“你就不怕你们俩的名声也被我搞臭了吗?”
“不怕,搞一个人,臭的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声。搞两个人,臭的就是你一个人的名声。有陆少钦在前,我们俩顶多算受害者。”
两个人不清不楚,就是两个人的问题,一个人和两个人不清不楚就是一个人的问题,另外两个人都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