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真的高估自己了。
女婴本就脆弱易碎,这孩子还是早产儿,先天就不足,时常大病小病不断。
她带着她走了几个城市,吃尽了苦头,最难的时候几天吃不上饭,饿得满嘴都是铁锈味儿,看见流浪狗嘴巴里的东西都想抢。
她终于放弃了。
她承认自己养不活这个孩子。
她灰溜溜地回到c市,回到那座熟悉的桥下,把孩子用布条和破棉絮包好,然后悄悄走开,等待好心人把她带走。
一天过去了。
两天过去了。
三天过去了……
没有人,没有一个人对这个孩子报以哪怕一丝一毫关注。
她愤怒又不齿。
这些人怎么能这么冷血?
那是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啊!
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她偷偷给孩子喂了几次牛奶和稀饭。
可还是没用,孩子肉眼可见的越来越虚弱,脸上变得青紫,嘴唇开始干裂。
她又着急又愤怒。
最后在突然降温的那个冬天,她抱着她,在空荡荡的天桥底下流泪。
那是那年c市的第一场雪。
她记得很清楚。
她抱着孩子,跌跌撞撞地走进了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却一次也没有踏入过的福利院,流着泪说:“这个孩子快不行了,求求你们,帮帮她。”
签字,按手印。
稀里糊涂地走完了所有程序,连她自己都不记得她说了什么。
孩子终于有了新家。
生了病,会有人治。
饿了,会有老师抱她起来喂奶。
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会有一户很好的人家收养她,抚养她平平安安长大。
读大学,嫁人,生儿育女,安安稳稳度过一生。
至少,至少……不要像她这样,书没读过什么,连自己的名字也只勉勉强强会写一点,嫁了个除了抽烟酗酒家暴别的什么也不会的老公,最后,漂泊一生,晚景凄凉。
她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地离开福利院。
女人姓李。
说这话时,李家人又哭又嚎。
“我可怜的妹妹啊,几天好日子也没过上,却是为这孩子吃尽了苦头,临到死,也没能见上她一面啊……”
明家派去的人闻言只是冷笑。
“真要这么舍不得你妹妹,还会让她在外边当黑户流浪十几年有家不能回?当初又是谁为了彩礼钱让她嫁给家暴的老男人,自己扭头屁颠屁颠盖起新房子娶老婆的?李先生,做人啊,心里得有点逼数。”
李家人被怼得哑口无言。
他们最后给了一笔封口费。
然后,带着这位李女士的骨灰和遗物,一并迁到了一个临海的墓园。
听说李女士从前最大的愿望便是去海边看看,如今,也算是了了她的心愿。
祝颜得知此事后,默然良久。
忽而落下几行泪。
她默默擦干净眼泪。
中元节那天,阳光明媚,蓝天白云,李女士所葬的海滨城市天气格外的好。
因为不知道李女士喜欢什么花,她特意买了好几簇,有玫瑰,百合,丁香,和向日葵。
陵墓上照片里的女人轮廓陌生,神态沧桑,望着镜头,眼神有些怯怯的,似是下意识想躲的样子。
这是李女士生前唯一留下的照片。
祝颜跪下,安安静静地给她嗑了三个头。
然后起身。望着远处碧蓝的海岸线与雪白的沙滩发呆。
阳光正好,碧树红花。
这个世界的所有精彩才刚刚展开。
可有些人,注定永远看不到了。
祝颜缓缓开口。
她说:“哥,你知道吗,人鱼有一个特别特别不人性化的制度,不,也不能说是制度,也许是一种夙愿吧。”
她缓缓开口:“人鱼一生只能拥有一个爱人,一见钟情,一眼,便是一生。任何一方死去,另一方也绝不独活。”
说着,少女眼底露出一点晶莹来,却还在努力开玩笑。
“其实我比你大来着,算上这几年,我活了都快五十年了。”
身旁一直安静的男人忽而伸手,将她拥进怀里。
于是她靠在他怀里,很轻很轻地开口。
“我现在还记得,我阿娘,是在我十四岁那年走的。”
于是,在那一年里,她同时失去了父母。
而人鱼的十四岁,对人类来说,是四岁。
他用力地抱紧她。
祝颜没再说话。
可是有什么湿漉漉的东西,不停地落在他的肩头,很快,把那一块打湿得不成样子。
他说:“我不会比你先走。”
人生那么长,生命那么脆弱。
生命就像一簇万花筒,所有的一切人和事,都在不停更新、重组,从来不给我们停留的机会。
可也许所有人都会慢慢离你而去。
我不会。
我会抱着你。
目送你的魂灵安详离去。
而后,紧随你而去。
我们会永远相伴。
第104章 番外四
大四开学那年,年级进行专业课成绩排名。
结果出来后,祝颜以总GPA第三的成绩,顺利拿到本专业的保研名额,并顺利进入杨教授他名下学习。
彼时,同专业的同学也大多规划好了自己的未来,系里的课程也随之减少,同学们来往匆匆,大多在准备着实习项目,抑或考研考公。
身为保研党,祝颜自然没有这方面的需求。
不过也没等她咸鱼多久——杨教授了解到自个儿新看好的学生这么空闲以后,二话不说把她打包塞进了一个研究小组。
不过这次,配合她的不再是本科生,而是硕博的师兄师姐。
加上祝颜,杨教授名下目前一共7位学生,这个研究小组便是其中两人带领的。
尤其这两人她还认识,正是负责当初她那届历史系迎新的学长学姐,男生叫蔺风和,女生叫杨惠知。
两人自本科时起便是合作伙伴,所在的小组在大四的时候曾成功做出一个极为出彩的项目。那时祝颜刚刚大一,也隐隐听说过,有几个学生的毕论在院系老师那引起了一阵轰动。
之后她被杨教授看重,经常去办公室找他询问问题,其中就撞见过这两位学长学姐不少次,双方也称得上熟人,如今进了同一个项目,就更加不必见外了。
好几次,三人约着一起去京市图书馆查资料,有时候也会一起去故宫博物院近距离观察一些文物,记录下数据。
要是时间太晚的话,就一起吃完晚饭再回家。
如是几番,某次,祝颜被送回家时,便见周越云正无声站在一片树荫下,静静看着她。
男人今日穿了一身灰色风衣,流畅而得体的剪裁越发衬得人长身玉立,比例优越。
清隽的五官淡逸绝伦之际,漆黑的眼眸中却又莫名透出一点孤单单的落寞来。
祝颜小跑着过去他面前,抬头看他:“今天怎么过来啦?”
蔺风和也随之下车。
祝颜给两个人介绍。
“这是我师兄,蔺风和。”
“这是我男朋友,姓周,周越云。”
周越云点头,说:“这段时间,麻烦你照顾颜颜了。”
两人同时伸出右手,交握。
蔺风和眉梢忽而微动,他不动声色抽回手,也笑:“该道谢的是我们才是,师妹性格细心稳重,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惊喜。”
话落,看向祝颜:“那我就先过去了。”
祝颜看了眼对面的车,会意点头。
“麻烦师兄了,师兄再见。”
蔺风和启动车子,离开。
祝颜这才转身,语气有点嗔怪:“哥你怎么不去楼上等我?”
这会儿才三月,外边的空气还有些冷,料峭春风刮在脸上,并不舒服,还容易感冒。
她絮絮叨叨地唠叨了几句。
周越云神色有些淡。
“下来见见人,不行吗?”
祝颜动作于是顿住,眯起眼睛打量他。
“哥……你该不会吃醋了吧?”
男人动作稍顿,很快恢复自然。
“下来认认人而已,毕竟也算你以后的同事。”
两人边说话边往楼上走。
祝颜也不拆穿他,只是提醒某位醋精。
“师兄已经有女朋友了,不过这一路过来太远,人家女朋友在车后座睡着了,所以才没下来。”
蔺师兄和杨学姐可是系里公认的神仙眷侣。
周越云身形微滞。
祝颜忍笑,去牵他手,又小声碎碎念:“咱们都订婚了,哥你脑袋里成天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没错,大三那年。
在明周两家人的见证下,两人已经订婚了。
明竺虽有不快,但几年过去,她也没找见周家这小子身上的任何把柄,足可见周越云用情之深,态度之郑重。
加上人年纪大了也心软,渐渐的,便妥协了,祝颜的订婚礼服还是她亲自选的。
两家人在京市一家五星级酒店举办订婚典礼,低调地只邀请了两家人亲近的宾客。
即便如此,明家和周家联姻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那些原本对着明家这个刚回来没多久的小女儿动了小心思的家族只好偃旗息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