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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 (瑟嫣)


  “哥,看这个,我今儿运气好,在县城供销社抢到了两个,这个是我特意拿来孝敬你的。”
  季言之:“……”
  孝敬我,金村长都没这个待遇吧,怕不是要挨打!!!
  金贵生最近为了结婚,大肆采买结婚用品,而且一买就买双份,活像准备结婚娶对象的人是他。
  想到这点,季言之有些哭笑不得,倒是收了颇具年代特色的搪瓷缸,给金贵生倒了一碗甜水。
  “对了,哥,萝莉呢!”金贵生左看右看,没看到他家大侄女儿,便问出了声。
  “跟金二哥家的秋菊一起挖野菜去了。”
  金二哥家的秋菊比季萝莉大两岁,自从金贵生和季言之关系好了以后,整天哥长哥短后,与金二哥一家也算拉近了关系。
  相对于金大哥家的金腊梅,秋天菊花盛开时节出生的金秋菊简直是个小天使,性格和她娘一样温柔腼腆,做事情勤快。有一回季言之出门,去集市换点粗盐,就把季萝莉搁给金贵生照顾,刚好金秋菊来找小叔玩,所以金贵生就一起带着。没曾想两个性格说起来比较相近的小姑娘,几乎一见如故,成了好朋友。
  如今季萝莉也不爱时时刻刻跟着季言之了,基本上每天都挎着小竹篮,和金秋菊一起挖野菜。两个小姑娘挺能干的,每天早早出门,早早的归家,不光专门用来装野菜的小竹篮装得满满的,有时候还会额外的带点野鸡蛋、野鸭蛋之类回来。
  “秋菊越来越有姐姐样儿了。”金贵生操起红糖水,咕噜连灌了好几口。“萝莉有她带着,哥你肯定放心。”
  季言之:“这话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金贵生嘿嘿傻笑了几声,开始说金村长家打算他结婚之后就分家的事儿。主要是金大嫂在闹,觉得金贵生大肆采买结婚用品,而且还准备给女知青六十六块做彩礼钱,是准备挖空金村长家。
  整个金家,可是她跟她宝贝儿子的,凭啥为了小叔子结婚就掏空,分家必须分家。
  季言之:“……分了家,叔叔婶婶跟谁家过日子。”
  “就我大哥大嫂那德性,肯定不能够跟他们一起过。”金贵生提起金大哥、金大嫂就一脸嫌弃,毫不掩饰嫌恶的继续说话。“俺爹亲自放话,分家以后他就跟着二哥二嫂过日子。”
  季言之点头:“金二哥、二嫂的性格都挺不错,很孝顺老人,跟着金二哥、二嫂过日子,好歹老了不用担忧金大哥、大嫂虐待他们。”
  就冲金大哥金大嫂的德性,不用脑子想,就知道真分家跟他们过,现在金村长干着村长的位置还好,等老了老两口干不起活儿了,金大哥金大嫂绝对会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嫌弃老两口老不死,过分的话还会不给吃穿下手虐待。
  所以金村长直接说他们不按照村里的规矩,以后跟着老二一家子过活,真的是十分睿智的选择。就是按照金大嫂贪婪而不自知的性格,肯定分家之时还有得闹。
  金贵生却不觉得金大哥、金大嫂会闹。“俺爹分家,肯定会很公平的分成三份儿,以后又不用大哥大嫂给爸妈养老,还想闹啥?有脸闹吗?”
  “你大哥大嫂不是历来不要脸吗?既然都不要脸了,你说还有没有脸闹?”季言之直接嗤笑:“我看你根本就不明白,在不要脸皮的人眼中,没有什么是不可以闹的,不都是无理还要搅三分吗?”
  金贵生沉默了起来。半晌后,他突然开腔,却牛头不对马嘴的道:“哥,我把房地基选在你家旁边不远处的石疙瘩地吧。我想和你做邻居。”
  季言之奇怪的扫了金贵生一眼:“你不是早看好那块地了吗?现在跟我提要和我做邻居,是不是太迟了一点儿。”
  “对哦!”金贵生一拍脑门,刚想笑骂一句自己糊涂了,就听外边传来了嘈杂的声音。仔细一听,竟然是王娟知青落水,被安小强给救了起来。


第464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18)
  金贵生赶紧出门看热闹去了, 季言之也好奇脑回路迥于常人,一直想求上进的王娟怎么会掉进池塘里,而且还被安小强这个和他老子安长贵一模一样坏的家伙, 给救了?
  奇怪,王娟不是改了目标, 准备挖同知青林可的墙角吗, 怎么?
  想到金贵生那风一般的速度,季言之莫名的想笑,事实上轻轻‘呵’了一声,王娟绝逼是当着金贵生的面, 掉下的池塘。只不过风一般的金贵生硬是没看着到,于是就这么着, 便宜了说不上媳妇的安小强。
  季言之琢磨了一会儿,就琢磨出了事情的经过。而琢磨出了事情经过,季言之就跟着金贵生屁股后面看热闹去了。别怪他幸灾乐祸,主要是不管姓安的, 还是那打着亡妻名义套近乎的王娟,季言之都不喜欢,很是厌恶。
  他们两个的结合,对于季言之来说,就是蛇和鼠配成了一窝, 简直般配到了极点, 季言之自然要幸灾乐祸一番。
  王娟哭哭啼啼,心中盛满了绝望。
  她被生了癞子, 看起来猥猥琐琐的安小强救了,而不是她选中的村长家小儿子。
  她真的不明白到底是哪儿出了差错,但一想到她被安小强又亲又抱, 就忍不住抱怨命运的不公。为什么家里有更好的选择,却偏偏要送她下乡,明明相较于她,当时刚刚准备结婚的大哥要更合适。
  “我会负责的。”强忍着高兴,安小强凑近王娟的跟前,做出了承诺。“我会不嫌弃你,哪怕你被很多人看到了身子。”
  王娟尖叫一声,充满厌恶的推开安小强。“谁要你负责,你个不要脸的!”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是吧,不甘心就这么和安小强凑成一对儿。她本来打算利用这点,胁迫金贵生抛弃林可进而娶她,可现如今,王娟可不愿意一个癞蛤蟆利用‘自己被救,被亲了被抱了,名声被毁以后就嫁不出去,是个破鞋儿’的名头,逼迫她嫁人。
  就算要嫁人,也不可能是……
  王娟难掩厌恶,刚想让安小强滚,哭哭啼啼说自己就算去死,也不要嫁给安小强的时候,王娟看到了季言之。想到每年都有几身新衣服穿,还被养得白白嫩嫩的季萝莉,整个人神情一顿,当即表演了何谓川剧变脸。
  “姐……”
  ‘姐夫’两字都没有说完,王娟突兀地白眼一翻,倒地昏迷了过去。
  如今金秋十月,天气闷热,大家伙儿忙着秋收,自然都是短衫短裤打底。很少有穿裙子的,主要是干活不方便。哪像王娟,抱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穿上淡黄色的布拉吉,蹬上黑色小皮鞋,看上去格外的有气质。
  但布料很透,一遇水就将玲珑身材显露了出来,可以说王娟被安小强上下起手的救上来后,很多闻声赶来的男人都控制不住的将视线黏在了哭哭啼啼,不敢置信救自己的人是安小强的王娟。
  而王娟连话都什么说完,就昏了过去。顿时像炸窝一样,议论纷纷,有的真诚关心王娟咋了,是不是怒急攻心。
  有的则公然羡慕安小强运气好,居然碰到女知青落水,虽然这王娟王知青原先喜欢往季言之这个死了老婆,单独带着女儿生活的鳏(guān)夫身边凑,但不得不说王知青的身材真是好到了极点,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就连那腚,一看也是就是好生养的。安小强这痞子真有福气哦!
  安小强嘿嘿傻笑,也不反驳旁人的议论。
  他是觉得自己运气好来着,眼看着没钱娶媳妇要当老光棍了,从天上就掉下个媳妇来。虽然不是女知青中最有钱的徐红卫徐知青,但王娟王知青也不差嘛。
  “嘿,安小强别臭嘚瑟了,王知青都昏了,你不考虑把王知青抱回去啊。”
  在众人的起哄下,安小强当真动了将王娟一路抱回去的心思。闻讯和着其他知青一块儿赶来的徐红卫蹙紧了眉头,她虽然跟王娟关系不好,觉得王娟从小到大都喜欢装样儿,却没有单方面害王娟的意思。
  落水之后被人贴身搂抱救起来,他们这些大城市来的知青倒不觉得什么,可农村人却觉得王娟已经没了名声,除了嫁给安小强外,就只有嫁给二婚头。
  徐红卫不知道这观念哪里来的,王娟无缘无故的落水又存在着疑点,并不自己认识的人,被人这么打趣,当即就开口道:“就不劳烦安同志了,我们知青不管男女都团结友爱,会将王知青带回知青院,细心照顾的。”
  这话一出,其他知青们也纷纷附和。
  更有两个老实本分,从不上蹿下跳的男知青采取抬的方式,一人抱着王娟的上半身,一人抱着王娟的下半身,慢慢的将王娟抬回了知青院,这时留在知青院没有去凑热闹的知青,已经将姜汤熬制好了。
  徐红卫和林可并没有回知青院,她们俩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见金贵生、季言之都在池塘边上蹲着,不免凑了过去,听他们到底在谈论什么。
  金贵生:“哥,我怎么觉得王知青落水,挺不对劲的啊!”
  “野兽直觉。”季言之诽谤了一句:“小金啊,哥问你一句话,你老实点回答,你风一般带着搪瓷缸冲进我家的路上,真没看到王娟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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