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言之:“……所以,你跟我抱怨了一通,有什么作用?”
就事论事,虽然她对极力劝导刘彩娥改嫁的刘香兰没什么好感,但在金鲤生病的事情上,并没有觉得刘香兰不顾亲戚的面子,让金队长家赔医药费有什么不对。
换做他,估计也会对金腊梅没什么好脸,记得金腊梅也有五岁了吧,穷人孩子早当家,村里的孩子更是如此,开春乍暖还寒,大人有时候都尚觉得有些凉,何况是几个月大的孩子。
更别说,金腊梅‘收拾’的金鲤,还是刘香兰的心肝肉儿。依着刘香兰泼辣、无事都要搅三分的性格,能饶了金腊梅才怪。哪怕是亲戚,刘香兰也要剐下一层皮。
季言之扯扯嘴巴,敷衍的笑了笑。“我住在村尾,除了我之外,可没有其他人家。”意思是说,老金家闹得再欢,哪怕是杀人,住在村尾的季言之也不太听得到。更深层的意思则是,老子听到了也不会管,最多事后多烧几柱香,祝福早死早超生。
这两层含义,依着金贵生的智商,肯定听不明白。这不,一听季言之这么说,金贵生点头就道:“的确,村尾除了你家,根本没其他的人烟,没听到村头的动静,一点也不奇怪。”
“赶紧干活吧。”
季言之捞起搭在肩头的毛巾擦了一把汗,就没再理会叽叽喳喳,每天都好像有说不完话的金贵生,埋头干起了活儿。
挖水渠排水沟的工作大概持续了一周,一周过后,便是春耕播种,又是忙忙碌碌了半个月。
别以为春耕播种施肥过后,地里刨食的农民就能空闲下来。
像什么定期除草,育肥,打猪草都是活儿,而且还是相对比较轻松的活儿,一般都是有关系,比如说村干部的亲戚。像季言之这种成分不好的以及下乡插队的知青们,那是想都别想。
季言之也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活儿,能够落在自己的身上。
春耕播种结束后,季言之就把分的三分自留地开垦出来,种上应急的蔬菜。
两三天的功夫,忙碌完后,季言之便开始见天的往山上跑。有时带着山货回来,有时拎上一两只野鸡,总之很少有空手而回的时候。
除了他以外,金大山一家运气也是贼好。这种运气好,不是像季言之的福运滔天,也不是季萝莉那样的心想事成。而是,怎么说呢,金大山家唯一能够心想事成的是金鲤。
吞噬了想夺舍的鲤鱼精的金鲤运气贼好,好到什么程度呢。哪怕她还小,目前只是几个月大的婴儿,只要金家的人不管是谁,抱着她出门,准会遇到好事。
最最离奇的是,那回刘香兰抱着金鲤就在家门口附近溜达,随意说了一句家里好久没吃肉了,下一刻就有一只笨兔子突然出现,当着刘香兰的面儿,往她家院墙上撞。
刘香兰那叫一个目瞪口呆,随后又实验了几回,验证她家的小乖乖真的是天生福宝后,那是巴心巴肝儿的疼爱,几个儿女包括她家金大山,那是都不放在眼里了。
扯这么多,不是想说金鲤团宠的幸福人生,而是说有金鲤在,金大山家时不时就能吃到肉,季言之这种明面上一月偶尔才能吃上两三回肉的,一点儿也不惹人注意。
除了季萝莉一天天变得圆乎乎的身材,才能显露出季言之开的伙食有多好,或者说营养均衡。
这天,季言之惯常出门,季萝莉依然跟着。父女俩刚出门,走了没多久,就碰到了抱着金鲤在山外围捡拾柴火挖野菜的地段溜圈子。
坐在季言之肩头上的季萝莉一脸好奇看了看,直到季言之带着她走远了,才支支吾吾不怎么好意思的跟季言之说悄悄话。
“爸爸。”季萝莉一直喊,棉花糖一样软绵绵的。
季言之:“??怎么了闺女?”
“宝宝突然觉得宝宝不是个好孩子。”季萝莉一本正经的说道。
“怎么会这么觉得?”季言之很诧异的问。
季萝莉嘟着嘴巴,哼哼唧唧,过了好一会儿才说。
“宝宝不喜欢她。”
“谁?”季言之若有所思的问:“刘香兰还是金鲤?”
季萝莉没听明白,便歪着脑袋问。“刘香香是谁,锦鲤鲤是谁?”
第458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12)
季言之:“刚才满脸横肉, 吊三角眼,一脸凶相的女人就是刘香兰,不是刘香香。至于金鲤, 就是刘香兰怀中抱着眼睛到处转, 白白胖胖的婴儿。”
季萝莉似懂非懂的点头:“可以两个一起讨厌咩?”
“宝贝儿你说呢?”季言之轻笑了起来,也不管现在的季萝莉听不听得懂,直接就道:“你是爸爸的宝贝, 没人能够强制你喜欢或者讨厌一个人。喜欢就喜欢, 讨厌就讨厌, 没什么大不了的。”
“嗯嗯嗯。”
季萝莉懵懵懂懂,在季言之将她放下来,她就吃着手手,站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看着季言之忙碌。
“爸爸, 宝宝要吃大灰鸡。”
季言之:“???”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忍不住掏了掏耳朵。“宝贝儿,你说啥?大飞机?”
“是大灰鸡。”季萝莉纠正‘笨爸爸’的发音, 胖手手伸出,指着某个地方道:“看,大灰鸡。”
季言之视线随着小胖手看了过去。
哦,哪儿果然有只瘸腿儿的鸡, 毛色灰暗一点儿也不鲜亮, 不过很确定它是一只鸡,一只与众不同还瘸了腿儿的大灰鸡。
季言之嘴巴抽了抽,下意识的就上前一扑,快狠准的将瘸腿儿的大灰鸡抓住。
这时, 季萝莉又提出了要求。
“爸爸, 宝宝要吃泥巴鸡。”
季言之:“……”
——你说的是叫花鸡吧。
季言之探了一口气, 也没有去解释为什么裹了泥巴放在火里烤的鸡,不叫泥巴鸡而称叫花鸡,直接将鸡杀了,开膛破肚后,鸡肚子里塞入就近采集的蘑菇,又在附近的一处山坳间取了一点水,和泥糊在了鸡身上,升起篝火,开始烧叫花鸡。
其实在野外,做叫花鸡的话,远远要比架在篝火上烤的烤鸡,安全得多。
这个安全指的是香味。
叫花鸡全部包裹在泥巴里面,泥巴剥了才会散发浓郁的食物香味。而烤鸡,从架在篝火上烤的那一刻,就开始散发食物的香味。金水村虽然群山环绕,大山连绵起伏不断,村民的主要活动范围都是在山的外围,不怎么深入。
季言之带着孩子上山,一般都没怎么深入,都在山的外围,如果生篝火直接烤鸡的话,香味飘远,肯定会引来金水村的人。季言之不忌讳和他们接触,却也烦,所以‘野炊’吃叫花鸡,是最合适他们父女的吃鸡方式。
篝火盖着‘泥球’烧了一个多小时,在季萝莉迫不及待的眼神下,季言之将‘泥球’剥开,取出里面烤得香香嫩嫩的鸡,用树叶包裹扯了一个鸡腿,以及鸡翅膀给季萝莉。
那个军绿色的儿童水壶,季萝莉不管走到哪儿,都随身带着。季言之扯下鸡腿、季翅膀给她后,季萝莉一手鸡腿一手鸡翅膀。先啃得鸡腿,等鸡腿啃得只剩下骨头后,季萝莉让爸爸给她拧开了儿童水壶,吨吨吨的喝了一半的白开水,然后慢慢的吃鸡翅膀。
“还要吗?”季言之扯下另外一只鸡腿问季萝莉。
季萝莉摇头:“宝宝不要鸡腿了,宝宝想再吃一个鸡翅翅。”
季言之顿时将扯下的鸡腿塞进嘴巴,一咬就少了多半,然后在一口直接就只剩下骨头。
季言之将鸡骨头像香烟一样叼着,然后扯下叫花鸡上硕果仅存的鸡翅膀递给了季萝莉,然后在季萝莉低头啃着鸡翅膀的时候,大口的将鸡身给解决了。
至于原先埋在鸡肚子里的香菇,季言之取了出来,放在带出来的竹碗里。等季言之解决掉差不多整只鸡后,用竹筷夹着沾染了鸡肉香,变得更加鲜美的蘑菇,慢慢的喂季萝莉。
季萝莉很喜欢吃这个,差不多季言之喂一下,她就张嘴,像只小仓鼠,鼓鼓的腮帮随时都藏着食物。
“嘿,那里好像有人。”
吃完东西刚巧收拾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人说话的声音。两男两女,听有别于金水村村民的口音,就猜到了他们是来到金水村插队的知青。
季言之收回了视线,继续收拾残局。季萝莉嘴巴油光水亮的,季言之也随手拿手帕给她擦了擦嘴。
很快,四名知青走了过来。
其中穿着红色毛呢,打扮得很光鲜靓丽的女知青便是和王娟很不对付的徐红卫,另外一位穿着绿色军大衣,乌黑浓密的头发梳成两条大辫子分别垂在左右的女知青,便是和徐红卫兴趣相投,成了好朋友的林可。
至于两位男知青,一位叫宋志成,一位叫朱胜军,都是京都人,身上自带一股常人无法仰视的高高在上感。
他们四人应该是无意中碰到的,林可面色平淡看不出什么,倒是徐红卫嘴巴撇着,满脸的不乐意,只要明眼人都能看出她很不乐意的和两位男知青走在一块儿。
季言之接过季萝莉手中的军绿色儿童水壶,顺便将季萝莉抱起放在肩头上坐着的时候,徐红卫突然开口打起了招呼。“季同志,你带着女儿来山里转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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