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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 (瑟嫣)


  “哈哈哈,少爷现在是举人了。举人老爷了,看家里的老头子还敢说老子不学无术,一辈子只有捐官的命。”
  冯春昭欣喜若狂的拍着桌子哈哈大笑。那癫狂的模样儿和旁边的季言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毕竟季言之可是淡定如风,连听到自己高中魁首,都没有表现出多余的情绪。
  冯明珠突然觉得有点儿丢脸。她的哥哥啊,难道不知道他本来就长得差强人意,现在这样癫狂大笑,那就更丑了。这,不是让光风霁月,谪仙样儿的季公子看了笑话吗。
  冯明珠悻悻然的瞪了一眼得意忘形的冯春昭。“大哥,你再这样,小心回家后我找娘亲说去。”
  正哈哈大笑得小舌头都看得见的冯春昭:“……\"
  ——这是亲妹,亲生的。
  ——不能揍,要好好爱护,争取早点嫁出去。
  冯春昭咬了咬腮帮,委屈兮兮的说:“就不准人家好好的高兴一下。你看看,我那言之贤弟都没说什么呢,你身为一个姑娘家,怎么能颠倒黑白的指责自己的亲哥呢。”
  ——真贱的语调!
  ——小辣椒估计装不下去淑女了。
  ——是揍熊哥哥一顿呢,还是打憨憨子哥哥一顿?
  就在季言之为冯春昭即将会遭遇到的’殴打‘喜闻乐见时,冯明珠果真出手了。
  只见冯明珠抬起头,那张看到季言之后总会染上嫣红的脸蛋儿,充满了肃杀之气。
  “哥,你说什么呢?”冯明珠抿嘴笑了起来。“妹子读书少,大哥能否跟妹子好生解读一下,何叫颠倒黑白。”
  “就是我今儿回去得跪祠堂。”冯春昭拉着一张脸,眼神哀怨极了。“言之贤弟,你看看我家妹子,哪有这么当众拆自家哥哥台的。我不就得意忘形了一点点吗,至于回家告状吗?”
  “哥!”
  冯明珠有些抓狂。
  她哥到底怎么回事啊,怎么能……怎么能在…季公子面前说这样的话。
  冯明珠咬着唇瓣,心里就好像拧上了锁一样,难受极了。
  季言之看了一眼不知道自己错在何处,已经从铁憨憨进化成傻憨憨的冯春昭,总算开口稳住小姑娘。毕竟是自己未来的妻子,可不能让她觉得当着喜欢对象面儿打亲生哥哥,是一件十分丢脸的事情。
  “喝茶吗?”季言之将一杯清茶递给了冯明珠,微笑着道:“小生和春昭兄说来认识不久,却知道春昭本身就是个不拘小节之辈。所以...冯家妹妹,春昭兄如何当着小生的面儿失礼,小生都不会放在心上。”
  “季公子知礼,自是不会跟哥哥一般见识。我,小女子冒昧……”冯明珠捏紧手中的清茶,嫣红又悄然的染上了脸颊。“……不知季公子可有婚配?”
  季言之愕然,有些不明白话题怎么就转到这儿了?
  冯春昭倒是明白,不过他是打从心里希望季言之成为他的妹夫。并且家里的老头子也说过,会择一名文才品德出众之辈收为学生,并且将二八年华,待字闺中的独女许配给他。
  冯春昭看来,这文才风流品德出众的评价,分明就是为季言之量身定做的。
  当下便哈哈大笑:“言之贤弟果然招人,没想到才见了几次,就把吾妹的魂儿给……”
  季言之捏起一块点心,顺手塞进冯春昭的嘴巴里,堵住了他那不正经,很有损女儿家清誉的话语。“在下尚未娶亲,冯家妹妹心里在下明白。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不嫌季某家贫,季某会请媒人上门提亲。”
  季言之说得言辞恳切,倒让冯明珠那颗大胆却又胆怯的心,逐渐安稳起来。
  其实说明了,冯明珠身为女儿家,却能够跟着哥哥冯春昭出来会友,何尝不是一种讯息,隐晦表明冯家有意招季言之为婿。
  季言之明白,也并不觉得有啥,很自然就接受了。说白了,这是原主欠下来的债,就该如今的季言之还。


第381章 被妖怪执意报恩的书生(08)
  季言之没觉得有啥, 不就是娶媳妇生孩子嘛。
  反正现在对于这方面,季言之已经很佛系了。单身不错,但为了‘任务’牺牲一下, 也是无所谓的,何况季言之本身对于人家小姑娘是有好感,甚至有愧疚之情的。
  如果不是他, 小姑娘也不会死得那么惨。
  甚至于季言之是曾经想过让小姑娘另行婚配,只是这世间真的有一见钟情,季言之本身才华、相貌都很出色,正如画本中说的那样, 佳人爱才子。大户人家的千金与穷书生在一起,别人永远都大多赞同大户人家有眼光, 不嫌贫爱富。
  这不, 季言之应承了实话,小姑娘心中那叫一个甜滋滋的。在外待了一会儿,人就跟品尝了佳酿醉酒似的, 晕晕乎乎的回到了府上。
  冯夫人早就候着小姑娘和冯春昭。
  后者冯春昭挨了一顿鸡毛掸子, 作为他考上举人的庆祝。
  前者小姑娘, 则被亲娘拉着,细细询问对季言之的感官如何?
  小姑娘早就一见钟情到芳心暗许,对季言之的感官自然只有说最好, 没有最差的。
  “你父亲说那位姓季的书生才学非凡,品德也是不错。”冯夫人拉着小姑娘的手儿, 满目慈爱的道:“唯一的缺点, 便是家贫。老爷真要季公子做女婿的话,为娘便多给你准备一些嫁妆。也好让明珠以后的日子轻松一点。”
  冯明珠忍着羞涩,重重的点头。“女儿谨记母亲教诲!”
  “记住为娘的话, 为娘不会害你。自是希望女儿往后日子平顺。”冯夫人拍了拍冯明珠的手,却突然话锋一转,说起了女孩子要知礼,最好婚嫁前就留在小院做些女红。
  想到光风霁月的季言之,冯明珠再也无法掩饰住羞涩以及确定会嫁给他的欣喜,乖乖巧巧的答应了留在所住的小院子中,做起了针线女红。
  过了几日,季言之跟着官媒登门,正式向冯家提亲。
  老冯同志早就有意收季言之为门生,并将唯一的女儿许配给他。因此季言之的登门,没有受到任何的刁难。老冯同志当下同意这门亲事不说,还让季言之跟着他进了书房,来了一番才学上的考校。
  季言之本身经历了那么多的世界,才学方面可以毫不谦虚的说,胜过当世任何一人。只是谦虚嘛,在老丈人面前,季言之还是收敛了一二。可正是这收敛的一二,让老丈人判定季言之性格沉稳,并没有怀才傲世。
  “这样很好,木秀于林风比摧之。仕途之事,可不是单凭才华就能一帆通顺。”老冯同志满目赞赏的道:“老夫那大儿子,就不是一个做官读书的料。别看他考中了举人,老夫也没想过让他继续考进士。只补个外派的缺,当一方父母官,也不算辱没冯家门楣。\"
  季言之颔首称是。
  老冯同志有道:“言之得继续科考,老夫希望言之能够捧回状元公的称号。”
  “这个……听说探花郎不光要有才华,还有颜值。大人,晚辈觉得自己多半会高中探花,得个探花郎的美名,而不是状元公。”
  老冯同志突然想起当今喜好颜色。不光后宫清一水的绝代佳人,就连朝廷之上,比较受宠信的文武官员,好像都长得周周正正,不说全然赏心悦目,但至少都挺顺眼的,所以……
  依着他女婿的颜值,哪怕才学再怎么出众,估计是铁板钉钉的状元公。
  老冯同志抽了抽嘴巴:“探花郎也好,探花郎也好,言之才华相貌当得一句探花郎。”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季言之臭不要脸的在心中默默补充一句,面上却道:”晚辈即日修书一封回家,禀明大人的看重。大人不嫌弃,招晚辈为婿,晚辈不才,不屑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场面话,只说几句心里话。若娶大人之女,晚辈必爱重一生,只她一人相伴到老。“
  季言之游走多个世界,虽然大部分都会娶妻生子,但从来没有想过三妻四妾。说句不要脸的,这是一种优势,季言之郑重其事的表态,会让老冯同志更加放心的将女儿的未来交出来。
  而的确是这样,季言之说了如此郑重的承诺后,老冯同志心中满意更甚。随后老冯同志拿出‘长者为师’的派头,继续考校季言之的学问。他们在书房说了很久,直到晚饭时间到,老冯同志还意犹未尽,甚至在季言之告辞之后,回正房休息的时候,跟冯夫人感慨道。
  “言之不错,有权倾朝野名臣之相。夫人记得给明珠的嫁妆再厚一成,也好让言之安心读书,争取殿试之时,能够独占鳌头。”
  冯夫人温柔的笑笑,说:“妾身乃是妇道人家没什么见识,只老爷说好,妾身便觉得未来女婿极好。只是,老爷,明珠自小娇生惯养,嫁给未来女婿后,真的要随女儿返乡居住男耕女织?就不能留在金陵省城居住,妾身也好随时看望照顾。”
  “依言之心性,不会答应的。”老冯同志宽慰冯夫人道:“夫人,你要明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道理,也要明白依言之之才,出人头地是肯定的。说不得到时我这个礼部侍郎以后还要仰仗言之。现在正是言之微末之时,明珠嫁给他,与他同甘共苦过个几年,总好过金榜题名之后再来锦上添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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