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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 (瑟嫣)


  季言之挺一言难尽的,这种憨憨,未来岳父到底是怎么教养出来的。
  怎么能光看人的颜值,就决定一个人是好是坏呢?
  万一要是碰到能够幻化好模样儿的妖精,那岂不是会被坑得尸骨无存
  “冯兄……”同路的时候,季言之到底还是憋不住,斟酌言辞的道:“还是让你的书童墨香跟着吧,毕竟一路上,有墨香在,你……”好歹没成窜天猴,窜到天上去浪。
  “有言之在,不需要墨香。”冯春昭笑得一脸憨憨的道:“让墨香先单独去金陵,为兄好好跟着言之贤弟骑驴赴考。老实讲,为兄活了十九年,还从来不知道骑驴比骑马的乐趣还要多多。”
  季言之:“……那你慢慢感受,接下来大概还要骑着他赶四日的路,才能到金陵。”
  “甚好甚好。”冯春昭将手儿背在后面,吊儿郎当的样子真的挺讨打的道。“那么言之贤弟,今晚我们宿在哪座荒坟野庙?”
  “哈?”季言之怀疑自己听错了,下意识看向了墨香。
  墨香会意,有些哭笑不得的爆了自家公子的短。“好让季公子知晓,我家公子就爱看那荒野怪谈类的书籍,总觉得自己会和故事里没钱夜宿荒坟野庙的穷书生一样,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感受一把艳鬼美狐的红袖添香。”
  季言之:“……怪不得春昭兄会率先和在下一个穷酸书生打招呼,原来是想……”
  冯春昭憨憨一笑,特别不好意思(不要脸)的道。“主要是言之贤弟长得好似神仙中人,哪怕衣衫褴褛也不减风采,令为兄一见就心生向往,起了结交之心。非是为了和言之贤弟露宿荒坟野庙。只是言之贤弟……”
  冯春昭支支吾吾的问。“你说你习惯露宿荒郊野外,以天为被地为庐,就真的没有遇到那……喜欢给人红袖添香,来一段春闺趣事的艳鬼美狐?”
  季言之:“……没有。贤弟估计是太穷了,所以春昭兄的艳鬼美狐都去了别家吧。”
  “哦!”冯春昭一脸惋惜:“那……我们今晚还是顺便找个客栈将就一下吧。等明儿再去找个庙宇借宿。”
  季言之:“……”
  季言之想,憨憨果然和奇葩一样,是世间的稀有品种。
  瞧瞧他,作为一个正常人,那是恨不得自己当枪不入,甚至有一手做好菜的手艺,将所有窥探他肉体,馋他身子的妖精们‘吨吨吨’的剁了,烧烤炖煮炒,各种吃法来弥补自己所遭遇的胃疼警告。
  结果呢,未来的大舅子他,就是个铁憨憨。想和艳鬼美狐来一场别开生面的艳遇,行啊,反正季言之琢磨着,那条化身为美艳女子的蛇精,多半会半夜三更来找他谈一场‘试试就逝世’的人妖恋。
  为了让未来的大舅子明白人妖殊途的道理,就把机会让给未来的大舅子吧,相信他一定会十分感动的。
  正在交代墨香赶紧滚蛋,别拦着他交朋友的冯春昭莫名觉得尾脊骨发凉,控制不了的连打好几个喷嚏。
  “……准又是家里的老头子在念叨。”冯春昭摸摸额头上的冷汗,小生怕怕的道:“算了,你还是跟在少爷的身边好生伺候吧。免得回去被老头子一问,就憋不住什么都说了。”
  墨香松了一口气,不禁嘴巴一瓢,说出了心里话。“就算跟着少爷一起归府,老爷一问,小的也万万不敢有所隐瞒啊。”
  冯春昭:“……”


第377章 被妖怪执意报恩的书生(04)
  嬉笑玩闹一番, 天色便渐渐黑了。金陵省城繁华,可那只是省城而已。出了金陵百里地,人家就逐渐稀少, 有时候走在官道上, 根本遇不到几个行人。
  季言之领着冯春昭,就是沿着官道走的。
  遇客栈投宿那肯定的,那万一没遇到客栈呢, 自然少不得露宿荒郊野外。
  冯春昭说过要是遇到客栈, 他们就只能投宿,不能享受露宿荒郊野外的乐趣。
  可叹的是,季言之的运气吧,十分的不好。
  拿唐僧做比喻, 他就是个容易吸引苍蝇、蝴蝶、蜜蜂的香肉。只要不是人, 就都想和他谈一场‘试试就逝世’的恋爱。
  运气不好能怎么滴,科考在即,对于哪怕投宿客栈,都能遇到精怪的事情, 季言之还真就只能认命。
  特别是他身边跟着身为未来大舅兄的憨憨子,季言之虽然琢磨着让他见识一下他口中的美狐艳鬼的真面目,那至少要在生命有保证的情况下,季言之还真做不到让冯春昭真正的身处险境。
  当夜,一行三人很幸运的遇到了设在官道旁,供来往商户、赴考学子们打尖住店的客栈。
  冯春昭有些失望的叹了一口气。
  “没曾想到底在天黑之前,找到了可以投宿的客栈。看来今晚我们是不能露宿荒郊野外了。”
  季言之懒得理会冯春昭的抽风。
  事实上,如果不是看在他是被原主‘坑’了的未来大舅兄,季言之还真就要讲究‘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处事规则,让冯春昭面对原剧情中没怎么记载, 但目前已经被季言之推测出来的艳遇。
  不是像季言之随时都可能遇到‘试试就逝世’的人妖恋,也不知暗中拿他打野食的妖精到底看重他哪点,居然没要了他一条小命。
  对的,季言之此时此刻已经揣测出,未来岳父曾说过的,有关冯春昭耽误科考的大事是什么?无非就是‘梦想成真’,遭遇了传说中最爱给寒窗苦读的书生,红袖添香的美狐艳鬼。
  啧,美狐艳鬼不管外形再怎么美艳,又岂是寻常人能够招架得住了。哪怕没有害人之心,只想着和人春风一度欢好,被抽空了精气神儿,也活不过多久的四日。
  原主倒是死得早,倒无法探知原主和‘妻子’双双死亡后,冯家的下场。
  终归是不好的,毕竟那只披了冯家女儿人皮的胡娇娥,可是打着报恩的旗帜,将原主的亲族害了一个遍,又岂会放过让原主‘抛弃她这个糟糠妻’的冯家。
  季言之冷不丁一回想,那种抓住胡娇娥,就扒皮抽筋让其永不超生的念头就越发的强烈。
  季言之抿紧唇瓣,踏入客栈的时候,突然道。“你不是打算和我促膝长谈,聊诗词歌赋人生理想吗?正好今夜月色朦胧,我也正好有那个心思与你促膝长谈,聊聊诗词歌赋。“
  冯春昭就是个不学无术的憨憨子,读了那么多年的书了,家父还是礼部侍郎,就只会几句打油诗而已。
  比如说‘大海啊,它全是水,骏马啊,它有四条腿’之类的打油诗,他拿什么跟季言之促膝长谈,聊诗词歌赋人生理想?
  拿他的厚脸皮吗?
  哦,这个可以有。
  于是胸无点墨的冯春昭屁颠屁颠的只开了一间上房,准备和季言之促膝长谈。
  墨香去找客栈老板要了一些新鲜的瓜果、点心,摆在屋子中央。
  季言之是真心想跟冯春昭促膝长谈,给他醒醒脑。所以一进客栈的上房,季言之就坐下,开口来了长篇大论,并问冯春昭自己说过的那些话,都出自哪本诗经。
  冯春昭懵逼:“言之贤弟,你这不是为难为兄吗?为兄虽然读了这么多年书,但对于四书五经真的不太熟。”
  “不太熟……”
  季言之黑线不已,突然觉得就算冯春昭没有出大事误了科考,就他这个文化水平,能考上举人的话,多半是天大的运气,没考中凑人数才是正常的。
  “对啊,不太熟。”冯春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道:“家里有会读书的小妹、小弟就成了。我虽然身为长兄,但谁也没规定长兄必须会读书吧。如果有可能,我宁愿从武当大将军去。”
  季言之一言难尽的看着白斩鸡一个的冯春昭。
  就这小身板,从武参军?还大将军,真以为白日梦那么好做的,想做就做!
  季言之隐晦的翻了一记白眼,“春昭兄,你这回参加科考,总要拿个名次吧,也好改了令堂有关春昭兄不学无术的印象吧。”
  “这吧!”冯春昭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壳,很有自知之明的道:“老实讲,想要我爹他,改变对我不学无术的印象很难。”毕竟老头子这回是金陵省府科考的主考官,又不能徇私枉法,就他那文化水平……能榜上有名那才奇了怪了。
  所以冯春昭对于赶金陵赴考的事情一点儿也不急,甚至还盼望着出点什么大事,让他误了这次科考。
  好悬季言之不知道他的心思,要是知道了,非得一脚踹他出房间,让他好好见识一番人妖之间‘试试就逝世’的‘爱情’故事。
  季言之转而跟冯春昭聊起了其他。
  事实上,只要不是有关学问的,冯春昭是一个十分善谈的人,幽默风趣,哪怕颜值不到季言之的十分之一,也是一位模样儿周正的翩翩佳公子。
  季言之不做学问,而是和他闲话家常。冯春昭当即就滔滔不绝的说起了家长里短,那长舌的程度,简直堪比大妈大婶,让季言之这个……唔,要保持沉默寡言的读书人叹为观止。
  反正今晚上要守株待那条蛇精,没打算睡觉,季言之也就……选择当个安静的美男子,听冯春昭将他家左邻右舍的八卦都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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