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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鲤穿成年代文女配[快穿] (雨落窗帘)


  郑兰夏跟人说话没看见,她抿抿嘴,看了一眼走在末尾的刘少华。
  到地头了,地里已经有好些人哎干活儿了,温馨等人的到来引发了许多人的侧目。郑兰夏叫来管这一片地的小队长,小队长瞅着温馨几个人瘦弱的小身板,老大不乐意地开始分配任务以及找带她们的人。
  温馨跟张宁都是女同志,也不需要舍近求远了,郑兰夏带就行,至于几个男同志,小队长想了小,叫来了自家侄子。
  掰玉米不是什么难活,只要把玉米从玉米杆上掰下来丢到中央成一堆方便人往下搬就行了。玉米杆子有一人多高,掰玉米时被玉米叶划伤是正常的事儿,温馨早有准备,手在兜里掏了掏,掏出一块红色的纱巾围在头上,在下巴处打结,这样玉米叶便没办法划伤脸了。
  张宁有样学样,也把自己系在脖子上的纱巾围在脸上。
  郑兰夏已经有很多年没下过地了,就算出嫁之前,她也极少干掰玉米的活儿的,她什么防护措施也没有。她的脸被玉米叶子划得又痒又痛,瞅了眼温馨跟边张宁,她转过头干自己的活儿,想起上一世小公园里那几个生意比她好的女人,郑兰夏撇撇嘴,城里女人真是一如既往地矫情。
  干了一个早上,太阳升到头顶,一声铜锣响,上午的工出完了,温馨等人从玉米林钻出来,一起往山下走。刘少华动作慢,走在最后头,郑兰夏看见了,放慢了脚步跟他搭起了话。
  因为郑兰夏对他们帮助居多,刘少华也不好冷着脸,虽然回应不多,但到底应了。
  张宁撇撇嘴,跟温馨小声地道:“你看刘少华,跟我们是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跟人家倒是有说有笑的了。”
  上一世的最开始,张宁等人其实对不爱搭理人的刘少华也是颇有微词的,是原主这个好人缘的人在中间做了润滑剂这才让他跟其余的人关系融洽了起来。
  在原主被囚禁后,他们的关系又回到了最初最后直接成了陌生人。
  温馨看了一眼刘少华,实在是想不明白这样普普通通的男人是怎么成的男主角。她的修持第一世跟她在一起之前话也少,但至少有礼貌,在别人询问他时他会给回应,刘少华是想不搭理就不搭理,弄得别人很下不来台。
  就像昨天一起上山捡柴火一样。
  跟这种人过一辈子难道不会觉得无趣吗?就那种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都没人回应的日子真的好过吗?
  这跟冷暴力有什么区别?那样的日子光想想就令人窒息。
  “别管,跟咱们没关系。”温馨拉着张宁的手,走得更快了一些。
  她不是原主,没心思也没义务去做别人的润滑剂。
  张宁一想也是,有这闲工夫还不如想想中午吃啥呢,大队部除了粮食在什么菜都没分他们呢。
  张宁拉着温馨追上李同贺二人商议。
  这个难题李同贺早就解决了,他道:“我跟小水根商量好了,一会儿回去我给他拿一块钱,往后这一个月,他每天早中晚的给咱们送菜。”
  小水根就是带他们干活儿的半大小孩,虽然他才14岁,但他已经能做自己家的主了。再说一点青菜也不是什么金贵的东西,能卖一块钱他们家求之不得呢。
  “这钱不能让你一个人出,咱们平摊,正好一人两毛。”温馨道。李同贺的家庭条件是他们这五个知青里最差的,一块钱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了。
  李同贺有责任心,想得也比较长远,他们不能占他便宜。
  张宁跟王开宇没有异议,刘少华的意见谁也不在意,要是他不同意,大不了他们再多出5分钱嘛,两毛钱都出了,还差这5分?
  回到知青点,小水根送来了菜,大家把凑好的钱拿了出来,刘少华也参与了。
  小水根拿着钱美滋滋地回家,路上遇到挎着篮子的郑兰夏,得知小水根跟知青们做了生意,往后每天都要去知青点做生意,郑兰夏捶胸顿足,她怎么就忘了这一茬儿呢?她不图那一块钱,她图的是每天都有机会去知青点啊。
  白白的错失了这个好机会,郑兰夏内心的郁闷可想而知。她瞧了瞧手里的青菜,哼了一声,转身回家了。
  王开宇不会做饭,要是等他来做,今天中午就不用休息了,于是这顿饭便由温馨来做。
  小水根送来的菜有茄子有芥菜有辣椒,温馨用辣椒炒了茄子,用芥菜打了一个汤,饭是蒸的干饭,放了点红薯进去,吃饱是吃不饱的,只能将就吃个六分饱这样子。
  菜炒完了,李同贺前天去大队长家借来的油跟盐也没了。
  大家吃着饭商量由谁去买,依旧是平摊,谁也不占谁的便宜。最终决定由李同贺去买。油盐的事情解决了,接下来便是菜了。
  买卖总不是长久之计,温馨道:“同贺你去镇上顺便去农科站问问有没有秋天种下冬天收获的菜种子,要是有的话你顺便买点回来,我看小院子后面有一块空地,咱们下工以后翻一翻把菜种下。”
  “行。”
  种菜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下午李同贺去找大队长请假,温馨等人继续上工,这一回,郑兰夏也在自己的头上围上了围巾。
  出村子时,朱大胜家的傻子朱浩天正跟在一群六七岁的孩子后面奔跑,嘴里哈哈哈的笑,脸上是不知道从哪里沾上的烟灰。
  他跑得太快跌了一跤,可能跌得疼了,他愣了一下,继而开始嚎啕大哭。一个成年男人在地上又是打滚又是嚎哭的,把张宁几个都看愣了。
  郑兰夏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去,道:“这是朱会计家的儿子,叫浩天,小时候发烧烧到了脑袋,成傻子了。都二十二岁了,还说不上媳妇,可把他父母愁坏了。”
  郑兰夏说着,一转眼就见到了温馨,她心中一动。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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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晚上下工回来, 郑兰夏拖着疲惫地身体回到家。她哥嫂下地的地方要更远一些,还没回到家,她爸在大队部上班, 不到饭点见不着人。
  家里只有郑母以及郑兰夏三岁的侄子在家。
  郑母已经煮好了饭,正拿着勺子喂孙子, 见到她那副疲惫的样子,有些心疼:“我早就说了, 让你在家带孩子, 地里的活我去干, 也不知道你是发了什么疯非要自己去。”
  郑兰夏没重生之前都是她在家带孩子顺便做家务的, 重生过后郑兰夏就不耐烦带孩子了, 特别是她这个侄子, 用后世的话说就是熊孩子一个。正事不会干, 调皮捣蛋第一名。上一世他也没什么出息,都二三十岁的人了, 要车没车要房没房, 去了东省那边打工, 一年到头也就挣个一两万块钱回来。
  实在是没出息,郑兰夏不想哄他。想是这样想,当然话是不能这么说的, 她妈是疼她没错, 但也疼大孙子的。
  郑兰夏去院子里打一盆水洗手,这个年代洗护用品贫瘠, 他们家洗手洗脸洗澡用的都是同一块香皂。郑兰夏不爱用香皂洗脸,这东西洗了脸脸上紧绷得很,一点也没有用洗面奶温和。
  只不过郑兰夏也没得挑,早知道村里多少人家想用香皂洗脸还用不上呢。
  “我都十八岁了, 那么大了,再不下地天天在家待着那不是被人说闲话了吗?我嫂子不也得有意见?”郑兰夏把话说得漂漂亮亮的:“再说了,这上山掰玉米的活儿累,我也舍不得你辛苦,前段时间不还说腰疼?”
  郑母腰疼的这话打从郑兰夏小时候就说了,郑兰夏现在拿出来说一点儿也不怕穿帮。
  郑母听着女儿孝顺的话,脸上露出了笑容,嘴里却念叨了起来。郑兰夏左耳进右耳出,并不反驳她。她要下地的根本原因是想跟刘少华多一些相处时间,跟郑母还真没什么关系。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刷好感就是了。
  等郑母念叨完了,郑兰夏才把下午出工时在村口遇到大傻子的事情跟郑母说完,而后接着道:“我朱婶还没给浩天找上媳妇呢?”
  “上哪里找?你朱婶对儿媳妇的要求高着呢。符合她的要求的姑娘家谁愿意嫁给大傻子?”
  朱大胜媳妇是个刁钻货,仗着丈夫大伯子在村里横行霸道,村里的妇女们表面上捧着她,心里却讨厌死她了。
  特别是在找儿媳妇这一块儿。她一共有两个儿子,老大早早的就结婚了,孩子都有俩了。老二就是那个大傻子,至今都没对象,要是配个身体有残缺的以朱大胜家的条件老早就结婚了,可惜朱大胜媳妇长得丑想得美。
  不仅想找个健全儿媳妇,还想找个身材样貌都出挑的,前段时间还暗示过她想把她的兰夏跟那傻子配一家。
  呸。缺德儿玩意儿,她以为她儿子是古时候的皇帝呢?谁都配的上?
  光玉米就收了小半个月。才刚收完,天就下起了雨。下雨的时候是不用上工的,这个时候,边是各家各户走家窜巷的时候。雨下的也不大,知青们决定到镇上去买一些生活必须品。她们从家里带来的东西也消耗了大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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