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三天之后,时祁在自家的院子里讲故事,只不过、这次多了许多许多的其他势力的人。
一个人一枚金币来算,时祁赚到了一百二十三枚。
在这个总共人口数八千的但丁镇来算,白嫖党占据了大多数!
当然这其中包括七千个日常生活都很拮据的最底层小混混,时祁的手下就是那种把金币不当钱当命的家伙。
但是呢,当时祁的手下有个好处,可以免费听故事。
时祁的势力,加上她自己总共才三十七个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东城前十的实力,主要还是因为塞·奥尼尔的战斗力加持,外加跛足塔布西的努力。
很多心怀不轨的家伙,都被跛足塔布西给赶走了。
剩下的,都是和塞·奥尼尔差不多的家伙,单纯听话。
当天晚上,时祁给围在篝火边不到二百人讲了《奥赛罗》的结局:
“破坏奥赛罗和苔丝狄蒙娜幸福婚姻,成为伊阿古最大的满足。
于是他想尽办法利用暗恋苔丝狄蒙娜的小贵族罗德里戈的急迫以及自己的妻子艾米利亚不明就里,苔丝狄蒙娜不贞的“证据”被奥赛罗信以为真,他任“怀疑”这种毒药在心间像硫黄一样燃烧,把伊阿古所提供的“间接证据”链条之间的断裂带用自己的联想填补并发酵、放大,最后妒恨令他几近发疯。在新婚的床上,亲手掐死了忠贞而单纯的妻子苔丝狄蒙娜。但当伊阿古的妻子揭穿这一谎言与骗局的时候,奥赛罗如梦初醒,拔剑自刎。”
卧槽!
悲剧!!!
这居然是悲剧?
他们花了大价钱,总共一个金币的天价买了个悲剧?
他们想要找时祁算账,结果时祁早就在讲完了故事之后就跳到了塞·奥尼尔的肩膀上溜走了。
卧槽、晚了。
抓不到人啊混蛋。
他们想要的是奥赛罗虐渣的结局,没想到是这种悲剧,嗷呜呜……
第四头目那个高高瘦瘦的老大忍不住红了眼眶,哭的很凶。
其他的头目倒还好,那些因为痴迷故事而来听故事的混混们忍不住鼻涕眼泪一起往下流、真的太好哭了。
他们忍不住。
爱情、那么美好,相爱又是那么的幸福!
可是为什么就是这个结局,不能更好吗?
当天夜里,无数男人因为时祁落泪痛哭!
等到他们第二天想找时祁算账的时候,发现时祁带着自己的手下外出打猎去了。
“……”
妈的!
找不到人算账,这心情很不爽。
**
时祁是带着一群眼眶红的汉子们走的,其中跛足塔布西哭的最凶最惨最不遮掩,倒是塞·奥尼尔是个一根筋的傻大个,他觉得这个故事不怎么样。
毕竟还没有尝到过爱情的苦、也没有想过女人。
他现在兴致勃勃的准备开始打猎了,结果还没有抬腿就被时祁叫了过去,“想不想扮演奥赛罗这个将军?”
第73章 基建只为当顶流(8) 【时天】歌剧团……
在这个荒凉的坦布尔平原上, 时祁成立了卡多斯大陆上的第一个歌剧团。
并且正式任名为【时天】!
从刚开始决定在到演员的挑选乃至是最后熟练到可以登台演出了,总共就花费了十天的时间。跛足塔布西为了彰显气质,将其取名为时天, 时间的时。
但丁镇里, 因为时祁的离开,终于回归了平静。
结果, 仅仅才十天的时间, 时祁又回来了。
心态好不容易放平的混混们,“……”你不是出去赚钱了吗?
丢下了个悲剧就走,很好意思吗?
“我觉得外面的环境不太适合生存,所以想了想就回来了。”时祁很坦诚,外面的气候真的不利于生存, “为了能够赚到足够的征税, 我决定带着我的【时天】卖艺换钱。”
“什么是时天?”
“卖艺是什么意思?”
这群混混们搞不懂时祁的想法,结果时祁让自己的三十六人合唱团集体唱了一首歌。
没有见过这种阵仗的混混们简直惊呆了, 还有这种操作?
时祁见状, 给跛足塔布西使了个眼神,于是他趁着这个热度开始打广告了:
“最新消息,最新消息!”
“《奥赛罗》即将在十天后进行歌剧表演!”
“地点就在西街最大的那家酒楼里面, 每个人只需要出一个金币就能够观看完整的演出, 足足十天的完整演出,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表演?
真人?
什么东西?
一干混混们懵了, 而跛足塔布西早就接受过时祁的一对一教学,开始给他们讲何为歌剧表演:所谓歌剧呢,就是在朗诵时,用一些乐器伴奏、并用合唱来配合动作及剧情的发展。
就这?
混混们对于这种新型且近乎于抢钱的行为,表示不为所动。
然而——
接下来为了宣传这个《奥赛罗》的歌剧, 足足有三十个时祁的手下混迹在但丁镇里面的各大休闲娱乐场地,开始客串吟游诗人。
“怎么做到的?”
“全都改行要当吟游诗人了?”
“虽然那些故事我曾经听过一次,可是从他们口中讲出来之后,感觉还真就不一样了。”
“听一次十个银币,倒也不是花不起。”
相对于时祁的一个金币垄断行为,这十个银币就显得良心多了。
只不过这所谓的良心呢,指的是暂时的,因为他们的故事也不是一次就能够讲完的,要分很多次来讲,听一个完整的故事,也是需要花费五十个银币的。
一百个铜币等于一个银币,一百个银币等于一个金币。
但是这种不需要一次性就消费那么高金币的行为,就显得很体贴。
很多人秉持着试试看的心理,拿着这十枚银币去听听故事,结果这一听就入了迷,然后忍不住追着听完了故事。
甚至很多人听完了之后还觉得不够满意,反复又听的。
这么一算下来,花费可是不低。
但是,精神世界得到了满足。
时祁的那些小混混们大多数都是文盲,但是他们在时祁这里听了一个月的故事,又被培养了十天的歌剧表演,再加上之前和其他人讲的故事,就使得他们对这个故事烂熟于心。
瞧着其他混混那痴迷于故事的表情,时祁的手下们顿时产生了一种满足的优越感。
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家伙,居然能够充当一次吟游诗人!
忽然感觉自己很厉害的样子,而且小老大说了,要他们在讲故事的时候偶尔唱上那么一两句,但是不要唱多了,给十天后的演出打打广告。
广告是什么意思,他们也懂了。
不得不说,这群被跛足塔布西留下来的混混是真的很听话。
换一个聪明的,肯定是会找准机会就把那些歌唱出去换钱了,不得不说塔布西和塞·奥尼尔真的是很优秀的左膀右臂。
在学会了时祁教的歌剧之后,跛足塔布西的心思就活络了起来,结果时祁一句分你百分之十五金币就直接堵住了塔布西的想法。
没有比时祁更大方的老大了,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更努力帮时祁看着那些属下了。
至于塞·奥尼尔,时祁也没有亏待他,“你也拥有百分之十五的金币。”
“其他参加表演的人也一样可以获取金币,每个人可以拥有百分之一的金币,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六是我的。”
百分之一?
甚至从他们回来充当吟游诗人的时候开始,这些银币当中就有一部分是自己的。
一个人听是十个银币,十个人听就是一个金币,一百个人听就是十个金币,交上去九个金币,剩下的一枚金币。最关键的是!这个故事实在是太火了,每天听故事的最少也有几百人,好的时候能够上千人。
这些加在一起,运气好的情况下,他们自己一个人一天就能够赚好几枚金币。
而且还是没有动刀动枪,也没有拿生命做代价的那种。
就只是动动嘴而已!
不得不说,吟游诗人真的太赚钱了。
感受到了用脑子的快乐,混混们逐渐变得有气质了许多,最起码、自己要努力学着像一个吟游诗人?
当他们出去之后,还发现了很神奇的事情。
虽然是同样的故事,却也不是谁讲故事听的人都很多,有的人讲故事,最多能够有上千人来听。而有的人讲故事,就只有几十个来听。
为了自己讲的故事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来,混混们简直绞尽脑汁。
毕竟,自己每天赚的金币,里面有百分之一是自己的啊!
多一百个人听故事,就相当于多赚一枚金币,一千个人那就是一天赚十枚金币!为了金币,每个混混卯足了劲儿,甚至渐渐地有了自己的风格。
三十三个混混们各自努力着,还隐隐的有了一群喜欢他们风格的粉丝?
当然,粉丝这个称呼也是小老大告诉他们的。
甚至那种听众有上千人的混混还给自己的粉丝们取了个名字,在这种热闹新奇的画风之下,这就使得时祁在歌剧开始表演之前就成功赚到了一千金币,这还是把分成都给了其他混混们之后自己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