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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抱错文好运女配 [强推] (天行有道)


  狠狠地咒骂了狠心的养女一回,赵喜平方才扶着屁股一瘸一拐地离去。
  李管事回去复命,就看到世子爷捧着少夫人惯用的那只彩釉青花碗, 正在吃少夫人碗里的剩饭,模样着实可怜——不至于吧,他们国公府穷得连饭都吃不起了?
  看着李管事一脸三观颠覆, 阮林春只好边揉肚子便跟他解释,“不是, 是我自己吃不太下。”
  她胃口再好,也禁不起程栩这种填鸭式的喂法——瞧瞧,堆得都有小山高了, 被她消灭了一小半, 剩下的依然看着骇人。
  自作孽,不可活。吃不完的,当然还得始作俑者自己来解决。
  李管事为自家少爷掬一把同情泪,程家一向信奉食不过量睡不过钟, 连老太太每餐也只吃七八分饱,少爷自幼是这么教养的,加之体有疾,脾胃也比常人弱些,再可口的饭菜,吃下去也味同嚼蜡吧?
  难怪世子的模样比吞毒-药好不了多少。
  李管事凭他一贯的忠心, 自觉有义务替自己主子分忧,忙上前打算接下,“少爷,我不怕撑,让我来吧。”
  程栩却紧紧搂着碗筷,提防般看着他,“不行。”
  这可是少夫人的残羹,入了旁人的口,不就和间接接吻一样么?想想便无法容忍。
  程栩依旧慢吞吞地嚼着饭,“与其给你,还不如倒掉喂狗。”
  李管事:……所以您是将自己比作狗?
  哎,自从成婚之后,少爷真是越来越卑微了,可见婚姻是女人的仙宫,却是男人的坟墓——还不如像他这样一辈子单身的好。
  阮林春被这老管家盯得头皮发麻,好像自己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恶人,忙劈手从程栩手里将饭碗夺过来,“不许再吃了!撑坏了你,我可脱不了干系。”
  程栩在她面前一向是很听话的,默默点头,“好。”
  李管事就看自家少夫人施施然回了房,少爷也跟着进屋,只剩下一桌狼藉等他来收拾。
  所以,他就是个捡破烂的?唉!
  *
  因为程栩今天异常黏人,阮林春只得放弃去铺子里的打算,正好她忙碌了几天亦有些身心疲惫,不妨趁这个机会歇歇。
  本想找本书来看,可翻了翻书架上的那些大部头,没一本读得懂的,勉强看了两页,比她从前上高数课还累人。
  阮林春只好放弃当一名书香贵女的打算,懒懒托腮,望着窗外发呆。
  程栩倒是很有毅力地自得其乐,一会儿捋捋她的头发,一会儿碰碰她的肩膀,玩不腻似的。
  不知道是否所有男人都有类似的癖好,阮林春却不乐意被当成芭比娃娃摆弄,她要是妲己那样的祸水妖姬便罢,这副模样有什么值得成天厮守的?
  阮林春翻了个身,静静地看着他。
  程栩尴尬的缩回手,讪讪道:“你想不想去哪儿游乐?正好咱们都有空。”
  阮林春心说你哪天没空?但既是夫君邀请,她总得照顾自家男人的颜面,于是轻轻颔首。
  程栩便踊跃地提议,“不如去护国寺?那里天高气爽,素斋也不错。”
  还是他们曾约会过的地方——当然是他单方面的跟踪,可到底修成正果了嘛。
  阮林春摇头,“太高。”
  光爬山都得爬得累死。
  程栩:“……不如去玉带桥?桥下的荷花开得正好,听说游人如织,十分热闹。”
  阮林春仍是不肯,“太窄。”
  听名字也知道,那么小一块地,又人山人海的,保不齐弄出推搡事故——她的生意才刚刚起头,可不想在这时候见血光。
  饶是程栩再怎么才思敏捷,此刻也有些捉襟见肘,“要不然,咱们去逛街?”
  阮林春立刻兴冲冲地回应,“好啊。”
  程栩:……所以你还是想看看那两间铺子对吧?
  尽管妻子重视生意胜过与他,令程栩有些微微不悦,可想起两人初次见面就是在大街上——忽然便觉得意义非凡了。
  那时候她还是个面容寡淡的黄毛丫头呢,哪像现在,举手投足尽是风姿,叫人爱不释手。
  程栩恨不得用盒子将她藏起来,留待自己一人欣赏足矣,其他人远远看着都不行。
  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对阮林春说的,显得有些病态,在她面前,他始终要保持优雅贵公子的形象,绝不能失仪。
  殊不知在阮林春眼中,自家丈夫已经是个沙雕了。
  两人兴兴头头备车上街,程栩颇有点故地重游的感慨,很想像话本子里那样,小娇妻缠着他要糖葫芦,他拗不过再宠溺地买给她,以来换来对方千恩万谢——就算这副场景在外人眼里十分肉麻,他自己却是不嫌腻味的。
  无奈阮林春的心思全扑在生意上,何况这种小摊贩做的糖葫芦有什么好,酸唧唧硬邦邦的,还不如她亲手做的美味。
  阮林春拉着程栩直奔主题,先到了高掌柜的胭脂铺,满以为要费一番口舌,谁知高掌柜见面便笑着寒暄起来,“这位是世子爷吧?小的常听夫人说起您,如今方知闻名不如一见,真真是郎才女貌,一双璧人。”
  阮林春:……要不要这么懂?
  程栩那张冰封般的脸终于解冻,居然纡尊降贵要跟高掌柜握手——当然只是虚礼,他肯让人碰一碰他的衣角都算抬爱了。
  高掌柜也很识趣,根本他就没打算去碰世子爷的衣裳,因为做惯了胭脂生意,他那双手是在各色香膏香粉里泡狠了的,气味太浓,便成了腌臜,又怎敢以此惹得世子爷不悦呢?
  所以他只退后施了一礼,以十足诚意望着新东家和她的男人。
  本来还想留阮林春喝茶,阮林春却道:“不用了,我还得去王掌柜那里瞧瞧。”
  高掌柜便懂了,说是来视察生意,不过是让他们晓得程世子这号人物,日后方便打点——话说女东家的家眷该叫什么,老板夫?
  等出了胭脂铺子,程栩心情大好,“看不出来,这姓高的是个人物。”
  阮林春:……就因为人家夸了你两句,你就这样尥蹶子撒欢起来?眼皮子太浅了些吧。
  她哪晓得,程栩在意的不过是身份上的认同,难得高掌柜这样识趣,百般夸赞他们的相配,既如此,以后多多照顾这家生意好了——譬如宫里的采买。
  别说他徇私,世上谁无私心?这才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呢。
  等到了花坊,王掌柜同样如法炮制,不但恭维,还极力推荐程栩买些玫瑰和百合作为送给夫人的礼物,这俩象征着纯洁的爱情。
  阮林春不是很懂花语这种促销手段是何时出现的,倘若在这之后,那王掌柜还真是个天才。
  结果程栩一时兴起,把今天还未卖出的百合和玫瑰花都得包了,以致于两只手都抱不完,不得不放进马车的后车厢中。
  阮林春看着倏然间变得花团锦簇、还印着程家家徽的马车,心想还好国公爷不在,倘看见儿子这样任性挥霍,恐怕得当场气得半死——这王掌柜也是个奇才,连熟人都宰,不过,做生意这样尽职,阮林春还挺佩服他的。
  至于程栩嘛……阮林春看着身旁嘿嘿傻笑的家伙,觉得夫君的智商恐怕已经被浓郁的花香给冲散了。
  唉,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傻瓜,她看男人也不遑多让。
  结果只好让赵大赶着马车先回家去,不然这么招摇过市的,想想都觉得堵心——她可不想随时被人行注目礼。
  程栩倒是如了愿,能够在阳光下肆无忌惮地秀恩爱,他试探着从袖中伸出手来,来握妻子的手。
  阮林春明显地僵了僵,她再如何不畏世俗,可到底在意世人的眼光——多难为情。
  程栩小声道:“就一会儿,我不会太越矩的。”
  阮林春心想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面上紧紧绷着,手臂却老实地垂落下来。
  程栩这才心满意足翘起唇角,亦不敢太放肆,只是暗暗扣住她的小指,从外表看,就好像两人的衣袖被一根针穿在一起,剪不断似的。
  走了一段路,程栩忽然望着前方诧道:“那不是你哥哥么,他旁边的是……”
  阮林春循着他的目光望去,就看到阮志胤跟许怡人并排走着,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外人瞧着似是偶遇,可从许怡人脸上的光辉来看,显然故意为之——不晓得是跟仆妇走散了,还是另寻了什么别的借口。
  阮志胤当然不可能撇开她不管,只能随身保护,可又怕影响这姑娘的清誉,便刻意避着嫌。
  一双脚时快时慢,都顺拐起来了。
  阮林春只能无力扶额,她大哥就是个锯了嘴的葫芦,在家里勉强称得上活泼,一到外头就跟泄了气似的,更别提面对女孩子了。
  许怡人千方百计想引他说话,简直比登天还难。
  程栩如今家庭美满,倒升起了做媒的念头,“不如,让我过去帮帮忙?”
  阮林春忙拉着他,“罢!罢!顺其自然好了。”
  她自己恋爱经验不多,因此凡事习惯从审慎的方面考虑,许怡人会否不满于家中择亲,才赌气找上阮志胤呢?倘若如此,那这桩姻缘不过一时冲动,注定不会圆满收场。
  当然这不过是她猜测,如是真爱当然更好,可那样的话,更不必外人来干预——她能代替阮志胤去许家提亲,可不能将人拖着去拜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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