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如愿嫁给了乞丐 (绵羊sheep)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绵羊sheep
- 入库:04.10
但她坐在西厢房里想了又想,最后还是觉得不能够抛弃季明烨。
不但不能抛弃,还得对他好点。
毕竟他都这样了,除了她还有谁能要他,砸手里就砸手里了吧,她认了,老天让她重活一世,她捡了这么大个便宜,自然不能在细枝末节上挑三拣四。
而且季明烨是自己两辈子的恩人,就算是为了报恩,她也得和季明烨生活下去。
季明烨还长了一张好脸,稍稍能弥补一下他的缺陷,她坚信自己一定能和季明烨成为一对有名无实的恩爱好夫妻。
但季明烨不能生育,将来没有儿女送终可怎么办呢?
林纸鸢不由得把目光投向了窗外,八目正在季明烨的驱赶下蹲在院内除草种花。
原来如此,怪不得季明烨要捡孤儿来养,他早就给自己留了后招!
一切都在印证林纸鸢的想法。
林纸鸢看着八目,满意的点了点头。
八目是个好孩子,她挺喜欢的,虽然八目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和自己相比只小了一岁,但八目可以给她和季明烨生孙子啊。
待她进入绸缎庄之后,一定努力刺绣,给八目攒老婆本,给她和季明烨攒棺材本,这儿孙满堂的小日子还是很能过得去的嘛。
一上午的功夫,林纸鸢都在细细盘算自己的将来,她觉得自己对现状依旧很满意。
虽然现状有缺陷,但在她的可容忍范围之内。
于是她站起身来,出了门。
林纸鸢先跑到院子里,很慈爱的看着拔草拔得满头大汗的八目,然后轻轻的拍了拍八目的头。
八目被拍得莫名其妙,抬起头去看林纸鸢。
林纸鸢拿出母亲的款来,微笑着看向八目:“你放心,我会对你好的。”
八目被林纸鸢看得浑身发毛,他咧开嘴巴干笑了两声,借口要去拿锄头,一溜烟的跑出了林纸鸢的视线。
真是勤劳上进的乖孩子啊,林纸鸢心想。
然后,林纸鸢拿出十分的勇气,来到了后院。
她要对季明烨说,我都知道了,没有关系的,我不会离开你。
季明烨正在磨刀准备杀鱼,一把破菜刀生生被他磨得寒光四射,杀意沸腾。
季明烨抬头看了一眼林纸鸢,笑道:“怎么了?”
林纸鸢到嘴边的话突然又咽下去了。
虽然季明烨是笑着对她说的话,但她感受到了季明烨眼底的愤懑和无奈。
想必此刻的他心里并不好受,自己还是不要在这个时候刺|激他为好,再等等吧。
说不定他们两个心有灵犀,就这么跳过这个话题过了一辈子呢?
林纸鸢十分温柔的看着季明烨:“没什么事,你继续做鱼吧。”
说完话林纸鸢便回了房。
她不能阻止他杀鱼,不能阻止他盖房,这是他维护尊严的体现,她理解。
季明烨杀鱼的手僵在了原地,直愣愣的看着林纸鸢离去的背影。
八目不知道从哪跳了出来,对季明烨说道:“公子,你觉不觉得,嫂子今天有点奇怪啊。”
季明烨当然感觉到了,他纠结的看着眼前安静等|死的鱼,觉得她的眼神真的好诡异。
温柔的同时,又饱含着一丝丝...怜悯?
林纸鸢在西厢房里找了半天,才把自己珍藏多年的女儿红翻了出来。
这坛女儿红是她舅舅精心挑选,她母亲亲手埋下,又被她挖出来作为陪嫁的珍贵美酒。
她现在决定将女儿红打开,喝掉。
毕竟她和季明烨永远都不可能圆|房,干脆就把她知道真相的那一天作为圆|房的日子吧!
林纸鸢将美酒摆上了桌,在季明烨做鱼的当口又弄了几个小菜,摆了团团圆圆的一桌子,然后安安静静的坐在桌旁等待。
不一会儿,季明烨端着一盘鱼,八目捧着一大盆饭走了过来,俩人一看林纸鸢这架势,几乎有点不敢落座。
季明烨本来因砍柴出了一身热汗,此刻汗全消下去,一丝冷汗从背部慢慢的滑落下来。
莫非,昨天他和八目的对话都被林纸鸢给听去了?
不应该啊,别说林纸鸢当时睡得正熟,就是她刻意偷听,当时他心情沉重,音量压得很低,就是他师父也不一定能听到啊。
季明烨和八目对视了一眼,打定主意见机行事,俩人慢慢的坐了下来。
林纸鸢给季明烨倒了一杯酒,只给八目夹了一筷子菜,然后笑意盈盈的看着八目说道:“小孩子可不能喝酒。”
八目求助的看向季明烨,就见季明烨很怂的扒饭夹菜,头都不见抬一下。
一顿饭吃得俩人胆战心惊,好不容易等吃完了,季明烨几乎汗透衣衫。
他刚才劈柴脱了外衣,只穿着一件中衣,眼下只觉得后背发凉,就要起身去拿衣服。
林纸鸢抬手就把他摁住了,贤惠的说:“我去拿吧。”
季明烨目光躲闪的咳了几声,点头说好。
林纸鸢将外衣拿了过来,突然,她发现季明烨因为出汗的缘故,后背的衣裳底下透出一团黑黑的皮肤。
其实林纸鸢在大婚之日就注意到过这点,但当时是黑夜,她疑心是自己看错了,加上心中羞涩,就没有多问。
林纸鸢抖了抖外衣,问道:“季明烨,你后背上是什么啊,黑漆漆的。”
季明烨抬手就要更衣,随口答道:“一块花绣。”
林纸鸢好奇的说道:“我能看看么?”
季明烨犹疑了一会,还是撩起了后襟,给林纸鸢看。
林纸鸢一眼看去,登时瞪大了眼睛,呆了半晌,她突然惊呼道:“黑背,你居然真的在背后刺了一条狗!”
第二十一章 哪有这么威风凛凛的狗!……
林纸鸢看着季明烨的后背,惊得目瞪口呆。
她原以为黑背这个诨名不过是在嘲讽季明烨的百衲衣,没想到季明烨的后背上真的有一个狗头花绣。
那狗头生得还挺凶!
八目被林纸鸢一句话憋得脸红脖子粗,忍无可忍的反驳道:“这是狼!”
八目第一次在林纸鸢面前吼得这么大声,就好像小孩心目中的英雄被否定了一样,他把季明烨的后襟扯得老高,气得直跳。
“这哪里像狗了,哪有这么威风凛凛的狗!”
林纸鸢被八目吼得晕乎乎的,再次朝着季明烨的后背细细看了过去。
果然,那狗头,不对,那狼首花绣栩栩如生,耀眼夺目,周身散发着一种狂暴的野性,特别是那双狼眼,其中闪耀的寒芒昭示得凶悍与傲气,绝非是为奴做仆的犬类可比。
花绣刺在季明烨健壮的后背上,筋骨攒动之间,狼头堪比活物,一眼看去如同利刃出鞘,杀意沸腾,令人胆寒。
八目看林纸鸢收敛了神色,还不罢休,他傲然道:“这可是国都盛天赫赫有名的...”
家纹二字还没有说出口,就被季明烨的咳嗽声打断了,八目话锋一转:“的花绣师傅的作品。”
林纸鸢连连道歉:“是我的不是了,我只在古书上见过狼,书本上的画儿粗糙,还没有这花绣精细,一时没有认出来。”
季明烨将衣裳后襟从八目拽得死紧的手里夺了过来,穿上了外衣,又整了整衣袍,对林纸鸢笑道:“那你有没有兴趣去见一见狼呢?”
林纸鸢眼前一亮,说道:“想是想,可哪里有呢?”
季明烨指向东北方向:“据我所知,省城太魁有一处绵延高山,山中野兽繁多,除猎户以外,一般人不敢擅入,山顶是一片稀松草原,应该有狼群出没,离林家镇倒也不是很远,坐马车的话半日就可到。”
林纸鸢脑海中出现了一片丛林之景。
树木参差,暗处隐藏着一双双红眼,便是山中的精怪野兽。
林纸鸢心里直打退堂鼓:“还是算了吧,既然别人不敢去,我们也别去了。”
季明烨笑意弥漫:“你怕了?”
这次林纸鸢没有否认:“难道你不怕?说实话,苟举人死后我心里的确松快了不少,也想出去走走,但这种山高水险的地方,还是没必要以身涉险吧。”
八目笑嘻嘻的说:“嫂子,你别怕,大哥心里有数得很,我们之前就在那山上待过一阵子,只要有刀有火,就没有野兽敢近我们的身,一块去玩玩吧。”
林纸鸢听言十分惊讶,没想到季明烨还有这般本事,在八目一叠声的撺掇下,竟也有几分心动。
她还从来没有去过那种地方呢。
林纸鸢看了看天色:“现在去,应该来不及了吧。”
季明烨笑道:“自然是来不及,明天动身也使得,今天我们可以去松阳县里买些刀斧傍身。”
林纸鸢突然想到了一心参军的林九云,决定趁此机会也给林九云买一副趁手的弓箭。
***
到了松阳县中,三人先去了兵器铺子。
由于寻常百姓兵器管制的缘故,兵器铺里的现成兵器只有一些短刀、匕首之类。
季明烨选了半天,只选了两把小小的匕首,又试了试锋芒,勉强点了点头。
林纸鸢在一旁看着林林种种的弓箭,简直挑花了眼,不知道选哪一种好。
旁边的店主看着林纸鸢纠结的样子,眼珠一转,将橱柜里的一把将近三尺的大弓拿了出来,说道:“嫂子看看这把弓,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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