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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欢姐发财猫 完结+番外 (李子谢谢)


  魏明山知道母亲脾气再不好,却是爱她的。
  她流着泪求道:“妈,爸爸不会死,你也不用改嫁,我也不会是拖油瓶,不会的,都不会发生的……”
  魏明山这样乞求的时候,高金娴的防线就崩溃了,她抱住女儿嚎啕大哭。
  看着哭泣的妻女,魏国的内心在滴血。
  老天爷,他也不想死,如果他能够活下来,他一定会好好珍惜生命,会更爱他的老婆和孩子,更加热爱生活。
  但是,会有这样的机会吗?他得的是白血病。
  魏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进入梦乡的,就在妻女哭哭啼啼的时候,他又狠狠流了一次鼻血,然后高金娴骂骂咧咧中又手忙脚乱地帮他料理。
  不知道睡了多久,世界太平而安静,迷迷糊糊中有人喂他吃药,女儿魏明山的声音在耳边絮絮叨叨地响起:“爸爸,你一定不会死的,爸爸你会好好地活下去,好好地陪我长大,好好地看着我嫁人,你将来还要带外孙……”
  女儿的哭声柔软地让他流出泪来。
  他最爱最爱的女儿,对不起,对不起……
  第二天放学铃声一响起,魏明山就冲去初一(2)班门口等待赵欢欢一起走。
  赵欢欢走出教室看到魏明山时吓了一跳:魏明山的眼睛肿成了核桃。
  赵欢欢知道魏明山昨夜肯定没有睡觉又哭了,才会这样憔悴。
  “你如果没有了美貌,我是不会和你做朋友的。”赵欢欢严肃说道,一点儿没有开玩笑的意味。
  “你又不是男人。”魏明山撇嘴。
  “谁说男人才好se的?女人更喜欢好看的事物。”
  赵欢欢拉着魏明山去了李明店里。
  李明店里好忙,门庭若市来形容也不足为过,但是看到赵欢欢他依然站起来招呼。
  赵欢欢指着魏明山的眼袋,问:“有没有什么药可以给她抹的?”
  李明忙招呼柜台内一个年轻后生拿一条药膏给赵欢欢。
  李明药店里多了一个后生,赵欢欢讶异地发现,魏明山也看见了那个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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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王剑
  “王剑,我外甥。”李明笑着介绍。
  王剑,那个后生,递了一条药膏到赵欢欢手上,却朝着魏明山的方向露出一个清澈温和的笑容。
  听到王剑这个名字,赵欢欢打了个激灵。
  前世,她是听过魏明山和王剑的故事的,只是那已经是在她师范毕业工作后。
  然而现在魏明山十四岁,王剑已经成年。
  前世,魏明山和王剑那段恋情在小镇轰轰烈烈,又因为高金娴的反对,让这段原本青春烂漫的爱情多了悲剧的色彩。
  遗孀寡母的高金娴好不容易抚养魏明山长大,供她读书,有了一份铁饭碗,正指着她嫁进一户家境殷实的人家,她也好卸下自己的责任,对九泉之下的丈夫有个交代。
  作为一名青春丧偶的母亲,高金娴的心理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爱情,尤其是年轻人的爱情,是不可以用利益来衡量的。
  越到长大,越到老去,我们越发现,爱情发生的几率也越发难了。
  总之前世,魏明山和王剑没能修成正果,在高金娴女士激烈的反对里,包括对王剑咒骂、抓脸等,两人最终分手了。
  造孽,自己今天就不应该带魏明山来李明的药店里,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可偏偏是一段孽缘。
  魏明山现在才十四岁,读初二,如果这会儿就和王剑对上眼,那就是早恋啊!
  这可会影响魏明山学业的。
  而赵欢欢看一眼王剑的眼神,心里一沉:这王剑对魏明山八成一见钟情了。
  而再看一眼魏明山,她看着王剑也是娇羞的神色,青春少女的初恋萌动完全写在脸上。
  赵欢欢的心沉到谷底沉得死死的。
  将魏明山最快速度拉走,赵欢欢想了想还是开口:“那个王剑长得挺帅。”
  魏明山脸颊一红,“嗯”了一声。
  “所以我喜欢他!”赵欢欢大声说道。
  魏明山“啊”了一声,一脸错愕。
  按照魏明山的性子,总不能和自己的闺蜜抢男人了吧?
  “不过,我现在还小,等我成年以后再说吧。”赵欢欢拍了拍自己的手豪气说道。
  至少要用这个魔咒让魏明山也熬到成年后,等魏明山满了十八岁,如果她还是要和王剑来一场生死恋,届时赵欢欢是绝对不会反对的。
  毕竟爱情这么美好,像魏明山这样美丽的姑娘值得拥有。
  李明给病人开好一张处方,正要交代王剑抓药,一扭头就看见王剑望着门外,一脸失魂落魄。
  十八岁的小伙子,青春的情绪涌动,李明也理解。
  自己没有儿子,只有一个闺女,王剑这个外甥一直被他视若己出。
  王家贫寒,所以李明除了经济上接济一二,提携这个外甥成才,也成了他心头第一要务。
  王家那边除了王剑这个儿子外,还有个大儿子,王剑妈——李明的亲姐也有意将王剑过继给自己的哥哥,好继承哥哥家的家大业大。
  只不过李明姐弟俩的不谋而合并未得到李明妻子的同意,所以这事暂时没有提到明面上来。
  此刻,见王剑心不在焉,李明心里有些明白,外甥子是动了春心,只是不知道外甥子喜欢的是赵欢欢,还是赵欢欢带来的女伴。
  如果是赵欢欢,那可就太好了,现在自己的药店生意完全仰仗赵欢欢,如果将来赵欢欢能和自己的外甥子结合,那自己在小镇的事业就如日中天,其他诊所可抢他的生意抢不走了。
  李明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的时候,王剑一边接过药方给病人配药,一边问道:“舅舅,刚才来的两个小姑娘和你认识?”
  “穿红衣那个小姑娘叫赵欢欢,抽个时间,舅舅带你去认识一下。”李明一边说着一边接着看下一个病人。
  王剑有些失落,虽然红衣女孩也很漂亮,可她喜欢那个淡蓝色衣裙的女孩,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但是他生性腼腆,又不好意思直接跟李明开口询问,只能闷头“嗯”了一声。
  李明却以为王剑心里惦念赵欢欢,不好意思开口,到了晚上,药店打烊,他居然就领着王剑去赵欢欢家里拜访去了。
  趁着李明起身去上洗手间的功夫,王剑鼓足勇气问赵欢欢:“你朋友叫什么名字,也在第N中学读书吗?”
  “你打听她是因为你喜欢她?”赵欢欢直截了当,王剑愣住,旋即吞了吞口水。
  在王剑斟酌着如何和赵欢欢开口的时候,赵欢欢说道:“她还小呢,你如果真的喜欢她,就等她几年,至少等到她十八岁。”
  前世魏明山师范毕业回到小镇教书的时候也已经十八九岁,不过是等待三四年的事情。
  如果真爱,等个三四年等她长大,难道不愿意?
  如果不愿意,只能说不是真爱啊,就是见色起意!
  赵欢欢的话让王剑喜出望外:“我当然愿意等她……”
  赵欢欢却浇下一瓢冷水:“前提条件得是她也喜欢你。”
  王剑神色怔怔,点点头,说道:“能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吗?”
  话音落,李明回来了,王剑好失落。
  赵欢欢却不会同情他。
  在赵欢欢看来,既然魏明山要成为她的闺蜜,那以后就不能只在小镇发展了。魏明山是要跟着她走出去的,离开小镇去往大城市。
  而王剑没有学历没有钱,除了一副好看的皮囊,一无所有。他怎么配得上她?
  最爱的闺蜜如果嫁给一个让她赵欢欢看不上的男人,她赵欢欢要在心里堵一辈子,那多闹得慌?
  除非是和这个闺蜜绝交。
  “欢欢,王剑从小就想学医,你能不能带带他?”轮到王剑去洗手间的时候,李明问赵欢欢。
  “李医生您是医生,他跟着你不就好了?”
  李明尴尬地笑:“你都知道的,我就那半桶水,药店没有倒闭,现在生意越来越好,我也在镇子上打响了名气,那是因为背后有你啊,所以你能收下王剑做徒弟吗?”
  其实,李明就是想让王剑和赵欢欢多接触,都说感情是培养出来的,见面三分情,见的面多了,自然就有感情了。
  从小的感情到大,那又不一样了。
  只要王剑将赵欢欢娶回家,那就是给家里娶了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回来啊。
  毕竟现在,自己和赵欢欢之间并没有什么棒死了的关系,赵欢欢可以选择和她合作,也可以随时终止合作,另行选择合作方。
  在镇子,谁得到赵欢欢,谁就得到了财神爷。
  李明心里门儿清,在大家都还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作为一个最早的知情人,必须先下手为强。
  赵欢欢却并没有收王剑为徒的意思,而是说道:“王剑想学医,李医生你应该让他去读医学院。”
  “医学院岂是想考就能考上的?”李明愁眉苦脸,家里都是学渣的基因,读医学院必须是学霸才能吃得消的基因。
  “那当我的徒弟又岂是想当就能当的?”
  十三岁的少女看着李明,眼神里闪过一丝寒光,让李明激灵灵一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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