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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座随身海岛[天灾] 完结+番外 (挽星霜)


  季明岑屈指敲了敲就放在梁衔月手边的茶叶罐。
  “原来在这。”梁衔月打开茶叶罐,抓了一把茶叶出来撒进锅里,继续熬煮。
  空气中渐渐有了香甜的味道,连坐在远处火炕上的梁康时几人都闻到了。“月月,你做什么呢?”
  梁衔月头也不回:“稍等,马上好了!”
  锅里的奶茶翻滚起了泡泡,梁衔月最后把早早煮好的芋圆和糯米小丸子倒了进去。她的焦糖奶茶终于大功告成!
  梁衔月往季明岑的碗里舀了一勺,催促他快点尝尝:“怎么样?”
  季明岑认真的点头:“好喝,很甜。”
  梁衔月也尝了一口,奶茶的口感绵柔,带着一点焦糖的香气,她又吃了一颗糯米团子,指甲盖大小圆圆的一个,软软糯糯。本以为没有新鲜牛奶,采用奶粉冲调的奶做成奶茶味道会有差距,仔细一尝倒也喝不太出来。
  第一次试做的焦糖奶茶就大获成功,梁衔月兴高采烈的给所有人都分享了一杯。
  几个女性长辈都对奶茶赞不绝口,连一向不爱喝这些东西的黄一峰都喝完了,还觉得味道不错。他大赞道:“我以前一直觉得这玩意甜的发腻,月月做的倒还挺好喝的。”
  梁衔月坦诚道:“也没有那么好喝啦!是你好久没吃甜的,身体会驱使你多吃高热量的食物,才觉得格外好喝。”
  喝完了奶茶,几个人的饺子也包完了,灶台和炉子上的锅都加满了水,水一烧开就开始下饺子。没过多久,一个个鼓鼓囊囊的胖饺子就浮上了水面,在热气里翻腾,渗出的点点油花也飘到了水面上。
  这可是里面有肉的饺子!黄一峰都多久没吃到肉了,上次还是分到了梁康时从市里找到了的火腿肉,他十分珍惜地片成薄片,吃了两天才舍得吃完。
  季明岑虽然养着兔子,也没舍得多吃兔肉,他在梁家村的根基最薄,有什么缺的东西要跟人交易,兔子是最好的货物,村里人都想要。
  不过也有一点不好,知道他家养兔子的人多了,觊觎的人也不少,兔群的规模大了一些以后,只有那些刚出生不久的小兔子被养在原来那个屋子里,成年的兔子就被季明岑放在了后院,夯实了地面扎起篱笆养着,兔子只要不下崽,一般也不会费力气挖洞。
  他在后院养兔子这事不知道被谁看见了,后院三天两头有人造访。现在季明岑晚上听到一点动静就会惊醒,点起蜡烛到后院去看,十次有八次都听见小偷逃跑的动静。
  今天是个高兴的日子,季明岑也没提这些扫兴的事。甄敏捞了满满一碗饺子给他,季明岑咬下一口,新鲜的小白菜和咸香的火腿丁冒着热气,味道好极了。
  这一顿饺子所有人都吃得尽兴,敞开了肚皮,几个盖帘的饺子都下到了锅里,满满一大锅全被吃光了。
  饺子面和的有点多,剩下的被杨书兰擀成一张大大的饼,切成手擀面。筋道的面条煮熟以后倒上芝麻油拌开。从货架子搭的菜园上摘下一根黄瓜切成细丝,滴上两滴辣椒油,撒一把葱花,光是闻着就喷香扑鼻。
  吃过一大碗饺子以后,每个人又分到了小半碗面条,竟然也都吃下了。经常干体力活,所有人的饭量都见长。
  吃完饭以后,梁衔月用带来的茶叶给大家沏了一壶热茶。围着小小的炕桌,袅袅的水雾朦胧了彼此的眉眼。
  梁衔月浅酌了一口杯中的清茶,听到黄一峰放下了手里的茶杯,朝着面前的桌子靠了靠,声音里透着严肃:“我想说个事。”
  “我们……要不一起搬到我家原来住的别墅区吧?”
  除了杨书兰手上一抖,茶水溅出几滴以外,其他人竟然都对黄一峰这个提议表现的十分镇静。
  “我们上次去搜物资的时候也顺路去过我原来的家,里面的人早就搬走了,那里围墙加固过,地方也宽敞,我觉得还挺适合去住的。”
  梁家村的治安越来越不好了,一开始只是小偷小摸。后来抢劫也多了起来,要不是他们三家人住得近,互相照应着,就凭他们一看就没挨过饿的模样,早该不知道被多少人抢过了。
  都在家的时候还好,出门找物资就提心吊胆的,怕留在家里的人出事。再加上每次到市里寻找物资都要走上两三个小时的路程,而梁家村现在又没有什么明显的优势能留住他们,搬走的想法就在黄一峰心里生了根,在他发现自己原来住的别墅空置着的时候彻底破土而出。
  梁家村里像他这么想的人不在少数,反正田地里又长不出庄稼来,城里也有的是地方住,还比农村更安全,一个防盗门就能拦住大多数人,很多村民想明白这些以后,立刻就搬走了。
  黄一峰之所以迟迟没提这件事,就是想等货架菜园上的蔬菜成熟。现在菜也摘了,是时候问问大家的想法了。
  他这话一出,梁康时和甄敏都看向梁衔月,搬还是不搬,最重要的是梁衔月的决定。杨书兰乍一听到这个消息心中十分不舍,她和儿子好不容易在梁家村安了家,有了房子种了菜,还养了兔子。这时候突然说要走,她怎么舍得。
  只是静下心来一想,后院隔三差五有人想偷自家的兔子,晚上连睡觉都不敢睡熟,房子又是超市改造的,前院没有围墙,是季明岑去山上砍了木棍扎起一圈高篱笆,才遮住了路过的人窥视的目光。
  也许换到市里住能更安全点?杨书兰心里想着,把视线投向了季明岑,这一切还是要看季明岑的想法。
  梁衔月和她身边的季明岑突然成了整个屋子人视线的焦点,她放下手里的茶杯,和季明岑对视一眼,清了清嗓子说道:“其实这件事我和明岑哥商量过,我们也觉得最好是搬到市里去。”
  “别墅区的围墙被加固过,安全更有保证。而且我们来回到市里寻找物资,花费在路上的时间太多了,白白增加了很多被抢劫的风险,不如干脆在市里找个地方住下。”
  季明岑接着她的话说道:“今年天气一直不暖和,酸雨又腐蚀了我们现在住的平房上的瓦片,屋子不够保暖,冬天不会好过的。上次我和黄大叔一起去他们家看过,别墅里有壁炉,相比起普通楼房,有个壁炉更方便取暖。况且今年想过冬的话,柴火也是个难题,山上已经快没树可砍,市区却很容易能找到闲置的家具。”
  “所以,我们也是赞同搬到市里住的。”
  听了他们的话,几个人心里的天平又偏向市区多了一分。
  甄敏说:“住在市里的好处不少,就是搬家是个麻烦事。家里的东西看着不多,收拾起来也有一大摊。”
  黄一峰一听到大家对他这个建议达成了一致赞同,十分激动:“搬家不难,马路被大家走了这么多次,坑洞都填得差不多了,正好我这里还有一些汽油,我们开车过去,路不通的地方要么绕路,要么带着工具把路平一下,来回几趟就能搬好。”
  “别的东西好搬,我们家的这些货架和养在后面的兔子不知道该怎么办。”杨书兰开口道。说起搬家,他们家还真没多少有行李,就是这搭起来的货架菜园才刚刚收了一茬,兔子有了鸡爪藤作为口粮以后也养的膘肥体壮,要是不能带到别墅区那边就太可惜了。
  “兔子可以用笼子带过去,也不是不能养了,市里想找个几个货架还不容易,正好我觉得这次种的菜没有规划好,可以趁这个机会重来一次。”季明岑安慰她道。
  搬家一事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同意,摆在面前的困难也一个个被拔除。
  这次搬家一共花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梁衔月家的行李最多,但梁衔月有海岛空间,挑了一些不引人注目的悄悄搬进空间里,打算到了新住处以后再拿出来。季明岑家行李最少,可兔笼占地方,平均下来,三家人的行李倒是不相上下。
  彻底把行李搬完的那天是八月九号,不仅没有一丝盛夏的炎热,反而刮起了猛烈的北风。三家人连行李都没来得及好好整理,就被一场暴风雪堵在了黄一峰的别墅里。
  原本的打算是暂时把行李放在这里,梁衔月和季明岑两家人各自在附近找一间别墅住下,壁炉取暖的范围只够一楼,二楼可以种些耐寒的蔬菜。谁知道碰到了暴风雪的天气,三家人被迫住在了一起。
  不知道当初强占了黄一峰别墅的那家人是什么时候走的,他们过来的时候,整间别墅乱糟糟的,到处都是被翻动的痕迹,幸好院门和别墅的大门还是完好的。
  他们简单收拾了几个房间住下,正在发愁室内的温度降得厉害,该不该出去冒险找些家具做柴火的时候,梁衔月带来了好消息。
  “地下室里有好多木柴!”
  “真的?!”黄一峰一听这话就往地下室跑。家里除了一些挪动不了的家具以外已经被搜刮的不剩下什么东西,他一直没抱希望地下室还能有有价值的物资,连看都没有去看过一眼。
  来到地下室一看,大半个屋子都是整整齐齐摞起来的木柴。黄一峰打着手电筒拿起木柴查看。他以前买过壁炉用的木材,很快辨认出这里一堆是栎木,一堆是桦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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