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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太子捡的狗 (叶安宝)


  评论里有人说女主又换地图,去邻国大开杀戒了,总之,女主走到哪,就杀到哪。
  前世秦臻不愿意卖狗,方皎月强买不得,选择强抢,把狗打死,明明就是她有错在先。
  但是她重生后,秦臻被塑造成了个恶人,方皎月却成了无辜受害者。
  林夏桃每次想到这个文的开头,就想到外婆。
  半年不到外婆过世了,林夏桃在大学里上课时接到妈妈的电话,急匆匆请了假,买了高铁票回老家奔丧。
  结果,她也死了。
  想到以后的剧情,这个时候,女主已经重生了,只是还没来梧桐县。
  很快,她就会带人来到梧桐县。
  到时,不止是小黑,连温柔善良的皇后娘娘和腹中的孩子都会死去。
  林夏桃心急如焚,却无能为力,她现在只是条小狗,不能开口说话,她可以跑,不被女主抓到。
  可是皇后娘娘和秦臻呢?该怎么救他们?
  一条小狗,随时都会被人打死,她什么都做不了!
  女人也就是皇后绣好手里的香包后,她把针线放进篮子里,又把篮子放回原处,摸了摸秦臻的头就去厨房做饭了。


第三章
  皇后娘娘叫魏湘雅,书里介绍过她,是个傻白甜,做得一手好菜,绣得一手好花,长相清纯娇美,人善良温柔。
  被一个小小的婕妤污蔑她用巫蛊之术陷害皇上,一旦皇上信了,不但皇后太子都会被处死,就连皇后的母族也会被诛灭。
  好在皇上没信,后宫那么多女人,他又最喜爱皇后娘娘,了解皇后的性子,太单纯了。
  能够在后宫活这么久,都靠他护着,母族也足够强大。
  但是皇上一时没找到证明皇后清白的证据,为了保护皇后和太子,就把他们送到宫外,对外说皇后害怕自尽了。
  结果到了宫外的皇后和小太子被很多人追杀,在一群暗卫和侍卫的保护下逃了出来。
  魏湘雅带着秦臻来到了大秦国最西端的梧桐县,这个县城偏僻崎岖,人烟稀少,外人很少过来。
  再加上后宫那些女人见到了皇后娘娘和太子被烧焦的尸体,确定这两人死了,总算是放心了,就没让自己的母族派人再追杀皇后和太子。
  因此,魏湘雅才能够带着秦臻在白云村平安生活了一个多月。
  魏湘雅做饭时,秦臻把小狗放下,拿着一本书在看,他认识的字还不多,遇到不认识的字就跑到厨房问魏湘雅,然后又跑回房间。
  林夏桃安安静静趴在秦臻给小狗做的窝里,那是家里的一个木盆,秦臻往里面垫了一堆干草,上面放了旧衣服和旧布,还有一件他自己的袄子,说是给小狗的被子。
  现在女主已经重生了,马上就会到梧桐县来复仇,林夏桃想,就算她跑了,女主也会让人把小狗找出来。
  小黑是被女主虐待致死的,用鞭子抽,用开水烫,用剪刀扎,死了后又被方皎月给吃了。
  她害怕得狗毛都炸了,她还是现在就去撞树死了算了。
  秦臻正在大声念书,转头一看,就看到小黑一瘸一拐往外面走去,已经快要走到门口了。
  秦臻忙把书放下,小跑过来就把小狗抱进怀里,像是在哄小孩子的语气:“小黑要乖,受伤了不能乱跑。”
  林夏桃挣扎,朝秦臻露出几颗洁白锋利的狗牙,故意装出恶狗的样子来,凶残大叫:“汪,汪,汪。”
  放我下去,不然咬你了。
  秦臻不肯放,怕小狗又乱跑,干脆把小狗紧紧抱在怀里。
  林夏桃用狗腿踢他,用牙齿咬他的衣裳,还张开嘴用舌头舔秦臻的两只手,这小屁孩就是不放,还抱得更紧,笑得跟个二百五似的。
  皇帝家的傻儿子。
  林夏桃气死了,干脆伸着舌头去舔秦臻白嫩软乎的小脸蛋,舔得他一脸都是狗的口水。
  恶心死你,臭死你。
  这狗也不知道多大,但一看就是从没洗过澡的样子,身上很脏,林夏桃都嫌弃。
  偏偏,秦臻以为小狗在和他玩,笑得越发开心了。
  林夏桃舔累了,两只狗眼气呼呼瞪着这个傻小孩,在心里骂了秦臻几句。
  秦臻还傻乎乎笑:“小黑真可爱。”
  林夏桃看都不想看他了,四只狗腿踩在秦臻的大腿上,转了个圈,用狗屁股对着秦臻的脸,嚣张地冲他摇了摇自己的小尾巴。
  秦臻一只小手在小狗的尾巴上摸了摸,奶声奶气道:“小黑和我一样,都是男孩子。”
  林夏桃装死狗。
  魏湘雅拿着碗筷进来了:“臻儿,快去洗手,吃饭了。”
  秦臻这才放下小狗,小短腿跑出去了,没有多久就进来了。
  魏湘雅拿了三个碗和三双筷子,正拿着最大的那个碗在盛饭,她做了两个菜,一个大白菜,一个炒鸡蛋。
  倒了一些白菜汤在那个大碗里,又夹了点白菜和一些鸡蛋。
  用筷子搅拌均匀后,魏湘雅把筷子放在一旁,把大碗放在林夏桃面前,轻声道:“小黑快吃吧。”
  她说完这话,就去给秦臻盛饭了。
  林夏桃看着面前热气腾腾的饭菜,心里有点感动,她知道土狗的待遇,大部分都是吃剩饭剩菜的,更别说这个朝代了。
  土狗连剩饭剩菜都没得吃,估计要么吃猪食,要么吃翔。
  小狗早就饿了,林夏桃见碗很干净,就低头慢慢吃起饭来。
  魏湘雅和秦臻坐下吃饭了,她在小声说着话:“这是小黑的碗和筷子,以后由你负责洗,洗了不要和别的碗筷放一起,要分开放,知道吗?”
  秦臻年纪不大,但人懂事,再加上经历过被人追赶刺杀,又过了一段时间的苦日子,已经成熟有担当很多。
  他点点头,大眼睛明亮璀璨:“娘,我记住了,我会照顾好小黑的。”
  林夏桃的狗耳朵动动,她什么都没听到,对她再好也没用。
  她是养不熟的白眼狗,等小狗身上的伤口好了,她还是会一条狗逃跑的,不是她不想救,而是她无能为力。
  吃过饭后,魏湘雅只收拾她和秦臻的碗筷,小狗的碗筷让秦臻收拾。
  等魏湘雅洗了碗,秦臻才舀水洗小黑的碗筷,小小的孩子很有责任心,把狗碗洗的干干净净的,白瓷发亮。
  林夏桃依旧生无可恋趴在她的狗窝里。
  秦臻过来找小黑说话,一个人叽叽喳喳说了一大堆,林夏桃连个狗眼都没给他。
  她宁愿秦臻和魏湘雅像她遇到的第一对母子那样,踢她骂她,这样她逃跑心里也会好受些,偏偏,他们对小狗挺好的。
  林夏桃心里直叹气,狗眼幽幽瞥向在做绣活的魏湘雅,视线停留在她腹部,那里面是个可爱活泼的小公主。
  小公主前世过得很好,还和自己的小竹马成亲了,两人十分恩爱。
  女主重生后,这个小公主都无法出生。
  天渐渐暗下来,魏湘雅去厨房烧水了,她和秦臻洗漱之后,魏湘雅把门锁好,叫秦臻去睡觉。
  秦臻睡不着,蹲在小黑的狗窝旁和小黑说话。
  魏湘雅还在干绣活,她来到这个村子里后,基本每天都去县城,她的绣工是这里最好的,很多人都请她帮忙绣东西,付了一半的钱当定金。
  魏湘雅想,趁着肚子才微微隆起,得多赚点钱,到了月份大了。
  她就不好再干活赚钱了,臻儿一个五岁的小孩也帮不上忙,她得请个人回家照顾她,这都需要银子。
  如果赚的钱够多,她是想搬去县城住的,在那里租个房子,不过县城的房子和村里的房子一比较,太贵了。
  只能作罢,他们现在住的这家人是对老夫妻,跟随儿子儿媳去了县城过日子,见她一个女人带着个孩子可怜,想着房子空着只能落灰,就低价租给了她。
  “臻儿,快去睡觉,小黑也要睡了。”魏湘雅又催了:“明早你要早点起来看书。”
  秦臻一丝困意都没,神采奕奕:“娘,你不睡吗?”
  魏湘雅摇摇头:“娘不困,等把这个香包绣好,我再睡觉,我们可能要在这里呆一两年。”
  “娘想多存点钱,给你在县城找个学堂读书,你的学业不能再落下了。”
  魏湘雅虽然单纯善良,没有害人之心,但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没嫁人时,她在家里有父母和兄长护着,嫁给皇上,皇上也护着她。
  这次被人陷害,让魏湘雅明白一点,她不能再软弱下去了,就算不为自己。
  她摸了摸自己的腹部,也得为两个孩子。
  她要是死了,她的孩子怎么办?
  所以暗卫们让她带着太子先走,她毫不犹豫抱着秦臻跑,一直跑,使劲跑,就怕留在那里继续当累赘。
  一路逃亡到梧桐县,她一个娇滴滴的女人不敢在儿子面前哭泣,而是想尽办法找活干,就为了养活她和儿子。
  好在,她从小就喜欢刺绣和做饭,画画和写字都不错,在县城能够找到事做。
  这几天,她发现自己食欲不振,有时候还会呕吐,想起好几个月没来月事,就去县城找了一家医馆检查。
  才知道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四个月前,她还在皇宫,还是一国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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