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被魔王金屋藏娇 完结+番外 (半夜不洗澡)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半夜不洗澡
- 入库:04.10
但他是恋爱方面的小白,因此抱着谦虚的心态,依然认真地往下看。
接下来的情节再次超出了他的认知——女主遇到了危险,男主作为一名音乐家,手无缚鸡之力,于是就在战斗现场附近弹起了琴。琴声非常悲伤,天上的鸟儿都为此痛心地落了下来,女主的敌人也被这琴声打动,主动向女主投降,被女主干脆利落地取了首级。
谢知非从来没见过谁在生死之间会引颈待戮,沉思片刻,强行理解,把死掉的逻辑圆回来。
想必这名男主修炼的是魅惑类的术法,能够借助琴声扰乱听者的识海。对方精神错乱了,那自然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作者有些不厚道,这么重要的信息都不写出来。谢知非返回到话本第一页,看了一眼作者的名字,将它记了下来,准备什么时候和这位作者谈谈心。
发现男主修炼着魅惑型的术法这个重要的秘密之后,接下来的情节就顺理成章了。
男主弹着琴,让上一秒还在哭泣的女主下一秒就露出了笑颜。
男主一首曲子弹完,整座城的人都被他倾倒了,他因此成为了这座城的城主。
男主再弹了一首曲子,便抱得美人归,两人从此甜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总结整个话本,就是男主不停地演奏音乐,渡过一个个难关,和女主的感情不断发酵,最终成功在一起。
谢知非划出了重点。弹琴很重要,在琴声中加入魅惑的术法也很重要。
精神控制类的术法谢知非是会的,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他小时候家里穷,没学过任何才艺。
第41章
辜晓梵感觉大魔王似乎在背着她有了什么小秘密。
他昨天刚收了一个包裹的快递, 今天居然又有快递上门。
大魔王拆快递的时候,辜晓梵的眼神轻轻地瞄了一眼。
这次大魔王也没有隐瞒的意思,从包裹里拿出了一把纯黑色奇形怪状的东西。
辜晓梵辨认了一下, 认出来是魔界当地流行的乐器。很多年纪尚轻的修士都很喜欢弹奏, 差不多可以类比现代的吉他。
大魔王弹吉他?这个画面光是想一想就让辜晓梵惊悚地甩了甩脑袋。
但是这个她做梦都不敢想象的画面,居然真的在现实中成真了。
大魔王很严肃地看了看教学的玉简, 然后就拿着吉他开始了练习。
看得出来他是第一次上手, 动作还有些生疏, 但是弹出来的音符并不难听。过了大约十分钟,他的手下便隐隐约约听出来了成型的腔调。
有一说一,大魔王长得是真的好看。这样好看的人闭着眼睛投入地演奏一首歌曲, 造成的杀伤力是很大的。
郭小凡本来的目的是看神奇动物,看着看着, 神奇动物变成了吉他教学辅导班的招生主任。辜晓梵在一旁看得蠢蠢欲动,成功地被大魔王诱惑到了。
“我可以也学吗?”她试探性地问。
这个当然没问题, 两人一起学习某样新事物,毫无疑问是可以增加感情的。大魔王当时购买吉他的时候就没吝啬过金钱,这家店最好的几款吉他,他通通买了一把,此时便很大方地让辜晓梵去挑一把顺眼的,又扔给她一枚教学用的玉简。
辜晓梵本人也没学过乐器。看大魔王上手那么轻松,她以为这玩意应该不难。可是真轮到自己上手,她才发现了问题。
——人和人原来是不一样的。
有的人入门一个新乐器只需要十分钟,有的人在十分钟内却只能制造噪音。
辜晓梵和大魔王两人共处一室。大魔王能够流畅地弹出一首曲子, 大约只花了半个小时;而这半个小时里,辜晓梵一直在跟乐谱做斗争。
是的,半个小时过去了, 她都还没能把音符和琴弦对应起来。
她跟吉他斗智斗勇的时候,大魔王没再继续学习他的曲子,而是姿态舒展地坐在椅子上,含笑看着她。
我乐器苦手的样子,莫非很好笑吗?
辜晓梵暗戳戳翻了个白眼。她并不是一个浮躁的人,尽管半个小时没能摸索到门径,但并不打算就此放弃,只是真不适合跟大魔王待在一起继续学习了,否则她心态再好也要崩。
可是她想避开大魔王,大魔王却不肯放她走。
“难得我们一起学习,不如每隔一天品鉴一下对方的进步?”
怎么会有这么贱的人呐?你什么学习速度,我什么学习速度,你心里没数吗?
辜晓梵怀疑自己从大魔王那张平静的脸上看出了暗戳戳的得意。
她委婉而坚定地拒绝了自虐:“不必了,我不配跟您比。”
大魔王却仿佛读不懂她的潜台词,一秃噜嘴就把自己的真实目的说出来了:“没关系,我主要就是想让你看看我弹得有多好。”
他说的这是人话吗?
辜晓梵深刻地怀疑,之所以按照大魔王这个颜值跟武力值的配置,只能做男二而不能做男主角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这张嘴。
多俊俏的小伙子,怎么就长了张嘴呢?
她十分感动地拒绝了大魔王:“我不喜欢音乐。”
“那你还练?”
“我只是想看看我有多不喜欢。现在事实证明了,我真的很讨厌。”
辜晓梵面无表情地说,把手中刚捂热的乐器还给了大魔王,彻底放弃了给自己增加一门技能的想法。
谢知非拿着她还回来的乐器,不知道这个计划究竟是怎么失败的。明明开头很温柔,结尾怎么如此狼狈?
他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都没有问题,那就只能是老师的问题了。
谢知非的神识再次探入储物戒指,轻轻一动,这本音乐家的话本再次灰飞烟灭。
好在当初谢知非有先见之明,买来的话本可以堆满一个卧室。一本不行就换下一本,总有一本有效。
话本三号的男主角比较平平无奇,作者着墨最多的男主优点是——他妖族血脉比较浓厚,而且是大型食肉动物的后裔。整本故事里,两人感情升温最快的地方就是一起去看戏剧演出。
作者信誓旦旦地宣称:精美的戏剧有助于营造高级的氛围,让人产生移情作用。戏剧中的男女主角山盟海誓,情比金坚,观看戏剧的一对男女也会觉得他们彼此的爱情比翼双飞。
这个作者理论结合实际。有论证,有抒情,下意识地就让人觉得非常可信。
谢知非真情实感地相信了,立刻让黑蛟卫去购买最火爆的戏剧的两张票。
最火爆的,那肯定是最多人喜欢看的。辜晓梵不喜欢的可能性很低。只要她觉得这部戏剧好,结合这个作者的理论,谢知非本人的妖族血脉又比男主角更高。多管齐下,辜晓梵,何愁不动心!
他买完了票就开始处理手上的工作。求偶很重要,事业也很重要。谢知非自觉自己已经将其平衡得非常出色。
但是在辜晓梵的角度,她一说不想继续练习这门乐器,刚才还兴致勃勃的大魔王立刻就也不练了,一脸阴沉地坐到工作台前开始工作,背影看起来还有几分萧瑟。
不是吧,她难道打击了他的学习热情?
虽然是大魔王有错在先,但是这个狗男人很难说到底有没有情商这种东西,他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话对辜晓梵来说,就像荣耀王者非要和自己的黄金菜鸡女朋友玩solo,并且坚决不放水,以杀到女朋友哭出来为对局目标。
这些男人又有什么错呢?他们仅仅只是基因中的求胜本能在作祟罢辽。
因为他没有意识到的错误就对他生气,这对大魔王来说是不是一种残忍?
辜晓梵也没想到,自己明明还是只单身狗,却已经要开始考虑《男朋友太直男了怎么办?》这种恋爱问题。
她默默地想了很久,最终拿定了主意。
天色将晚,暮色四合,谢知非看着外面的残阳渐渐收拢了光辉,也搁下了手中的公务。
正准备回头招呼辜晓梵的时候,辜晓梵正巧也起身向他走来。两人视线相撞,不由得都愣了一下。
辜晓梵先开了口:“你想看的这部戏剧我排演好了,你现在想看吗?”
因为过度消耗精神,她的脑袋现在还隐隐作痛。
谢知非对那部狗血戏剧其实一点兴趣都没有,此时心里惦记着买的票的开场时间,洒脱地一挥手:“下次再说吧。今晚咱们去看据说最受欢迎的戏剧。”
辜晓梵:哦。
第42章
和一个狗男人相处久了, 最大的好处就是你会慢慢习惯他不说人话,自己的胸怀被培养得越加宽广,表情也能够越来越不动声色, 整个人都越来越成熟。
辜晓梵就是。尽管自己花了一个下午紧急排练出来的戏剧, 被大魔王毫不在意地放弃,但她仅仅只调整了五秒钟就恢复了神色, 以社交的标准笑容和他一起走出门去观看戏剧。
甚至还能很体贴的关心他:“你什么时候有了看戏剧的兴趣爱好?”
“今天。”
辜晓梵:?
谢知非认真想了想:“准确的说, 是今天下午。”
今天下午......她可不是正在排练戏剧吗?这狗男人, 不会是看到她糟糕的作品之后,想看看正规的戏剧洗洗眼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