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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我被魔王金屋藏娇 完结+番外 (半夜不洗澡)


  因此她没去迎接大魔王,转头回了书房,找了本话本,窝在软榻上看。
  有点心有甜饮,书房的熏香香气撩人,她很快便在这样的环境里放松下来,又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咸鱼。
  谁都没法从她的死鱼眼里看出来她想要跑路的野心。
  ......
  谢知非原定计划里,这场战争要为期三个月。
  虽然他当初自己夺取星城只花了一天,但后续的麻烦事情,却让他足足处理了一年;这次他是不打算自己动手的,月城是他选定的磨刀石,那些他收拢来的下属,总要见一见风雨,才能真正成长为他的左膀右臂。
  但是他的身体里,骨髓和血液一直在叫嚣着痛。
  真是奇了怪了。他以前尽管有将辜晓梵当作他的药,也生出过将她绑死在身边一辈子的念头。但是他生性多疑,从来不肯将自己的安危完全地系在另一个人身上。因此放辜晓梵离开他身边之类的事情,他做起来从来不含糊。
  之前辜晓梵离开他身边一两天,他虽然身体内骨髓发痛,但是仍旧是可以忍过去的,可是此次离开她时间久了,明明疼还是那样疼,并没有多疼上一分,他却心中有些发焦,像是被火烤过一样,无法忍受。
  我竟然也变得娇气了吗?他这样想。
  这样可不行。他刻意地忽略自己心中的焦躁,硬是强忍着坐镇中军,甚至在心中那股火气无法忍受的时候,还曾亲自出手,试图用血腥和暴力来发泄自己体内的痛意。
  但是他一出手,这一场战争很快就变成一边倒了。
  他都把人家的城主和几个得力属下全杀干净了,隔壁城还有什么好抵抗的?预定的三个月缩水成了十五天,他的那群手下一点也不在乎他抢了自己的军功,一个个欢欣鼓舞。平时不见他们对星城有什么特殊的感情,此时在外面打仗,却仿佛背井离乡的苦命人,一个个都生出了依恋,只想赶紧回家乡去。
  谢知非很看不上这种恋家的行为。在他眼中,这便是软弱。
  但是奇异的,当他听到自己几个疯狗一样残暴的下属喜气洋洋地议论着这次回去会得到多少赏赐,买栋什么屋子,去找哪个老相好......当他们提起这些鸡毛蒜皮的时候,他的思绪竟然也不由自主地飘回了他的宫殿。
  那个地方,他一直只将其当作随意的一个安身之处。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成了他心中的归处。
  辜晓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为了他想象之中,在家中等他回去的人。
  但是!他当然和他这帮软弱的下属不同!他们纯属是被无用的感情所控制,而他,只是因为见鬼的,她是他的药,能解他的疼痛而已。
  打了胜仗,所有人回去的脚步都非常轻快。
  谢知非已经提前让黑袍人告知里辜晓梵他即将回来——他本来是没打算告诉她的,但是谁叫她那天阴阳怪气地,通过黑袍人的耳朵告诉他,想要得知他的消息呢?
  他本以为辜晓梵会在宫殿门前等候他。
  但是没有。
  这座城池所有的街道都因为他们打了胜仗归来而喜气洋洋,偏偏只有他的宫殿周围,无人敢来,一片死寂。
  宫门口也空空荡荡,一阵凉风吹过,无事发生。
  魔王大人当即就皱起了眉头。
  落差有点大,他心里不太舒服,想要生气。
  但是理智地思考了一下,又似乎本就不应该生气。谁有这个义务在家门口迎他回家呢?
  甚至他设身处地地考虑了一下,转头还去问自己身边的下属:“听说你给自己的夫人带了一串多骨手串?”
  下属没想到自己的冷酷老板还会关注八卦,吓了一跳,不敢不回答:“是的。我在外头叫她担惊受怕,总该带个礼物回来让她高兴一下。”
  他低着头,听见魔王大人冷笑了一声,走进宫中去了。
  他能跟在魔王大人身边,自然是有些揣摩出魔王的脾性的。此时便猜测这一声冷笑是魔王的不满,不满意他感情用事。魔王认为这是软弱的表现。
  下属自然不敢跟老板争论“给老婆带礼物对不对”这件事,只好当作没听见。反正魔王大人一直是个公私分明唯才是举的上级,只要下属有能力将事情办好,他并不多管他们的个人生活。
  谢知非回了宫,先去温泉洗尽了一身的疲乏。
  穿衣裳的时候,看着自己绣着金线的黑袍,恍若随意地对黑袍人说:“我记得那日斩了月城城主,他正有一件金缕衣,要送给自己的宠妾,是不是?”
  黑袍人的声音在面对自己本尊的时候,毫无感情波动:“是的。”
  “把这件战利品找出来。”
  月城城主性喜奢华享受,平生最爱奢靡之物,这和谢知非的审美其实是有微妙地重合的——比如这件金缕衣,月城城主非常喜欢,谢知非一刀劈开月城城主的脑袋时,目光望见这金光闪闪的衣服,也非常喜欢。
  只是当时时机不凑巧,没直接将它拿回来,但是他还是上了心。
  此时金缕衣拿在手中,他将其展开,分明薄如蝉翼的一件衣裳,连他的肤色都能透得清清楚楚,却呈现出一种非常霸道的金色。那金色足以占据观看者的所有目光,这样嚣张的颜色,别的无论什么花样都衬不起,因此它只是一件纯金无纹的衣服。
  谢知非轻轻地摸了摸这件衣服。
  若不是这是一件女式的衣裳......
  他深沉地叹了一口气。
  算了,辜晓梵毕竟是他的药,尽管她对实情一无所知,但他也不能太亏待她。何况她脑中还有颇合他胃口的一套知识。这件金缕衣送给她,也是应当的。
  黑袍人自然是早就把辜晓梵的定位告诉了他。因此谢知非长驱直入,顺顺利利地便在书房中抓到一只偷懒的咸鱼。
  半个月不见,辜晓梵看起来竟然有了些许陌生。
  他打量着她,她正懒洋洋地半瘫在软榻上,看见他来,也没有丝毫要跪下来行礼的意思——她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尽管上过礼仪课,但是谢知非觉得见面礼节这种东西完全是浪费时间,没让辜晓梵学过。
  她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
  “你怎么不高兴了?”
  她的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淡淡的。看见他回来,脸上确实惊喜了一下,翻身站起来,同他打了个招呼,问他要不要喝水,忙前忙后的,看起来还挺像那么一回事。
  但是他就是觉得,她好像有些愁绪。
  辜晓梵被他冷不丁一问,揉了揉脸,揉出来一个端庄的社交笑容:“魔王大人回来,我怎么会不高兴?”
  但是就是不高兴了啊。
  女人真麻烦。
  谢知非想起下属在宫门前同他说的“送个礼物让家里等的妻子高兴一下”,虽然本人觉得哪里不对,但还是拿出了那件金缕衣。
  “战利品,给你了。”
  他将金缕衣扔给辜晓梵,自己坐到书桌后面去。离开了这么多天,公务堆积如山,还是要抓紧时间处理。
  辜晓梵接住那件衣服,定睛一看。一时间只觉得霞光万丈,闪闪的金光无比嚣张地放射出来,几乎要闪瞎她的狗眼。
  ——这什么土豪审美?


第28章
  辜晓梵盯着看了几秒钟。即使她现在是个货真价实的修士,一双眼睛按理来说确实是钛合金的,也几乎要被那万丈的金光闪得眼睛刺痛,差点就流下泪来。
  衣服究竟是个什么款式她都没看清楚,为了自己的视力考虑,辜晓梵赶紧把它扔进了储物戒指,这才感觉眼前一片清明,松了好大一口气。
  这就是大魔王的审美吗?爱了爱了。
  “不喜欢?”
  大魔王坐在他的地盘上处理公务,一双眼睛一直看着他的玉简,似乎只是余光瞥见她这里的动静,于是随口一问。
  他向来只穿黑袍,袍子上至多只绣着暗纹,从来不搞那些花里胡哨。纯黑的衣裳衬得他的脸色雪白,此时垂着眼睛,看起来极清极俊。
  辜晓梵想象了一下他穿着这件金缕衣的样子,立刻开始庆幸他没把自己的审美穿身上!
  否则再帅的一张脸,也遭不住煤老板审美的摧残。
  当然大魔王问话的时候她是不能表露出对他品味的嫌弃的。
  “喜欢,非常喜欢。”她假惺惺地笑,拿话本挡住了自己的脸。
  骗子。谢知非不看她都知道她在敷衍自己。
  胆子竟然敢这么大,得让她吃点教训。
  拿杀了她来威胁她?他已经不再考虑了。这个威胁用过很多次之后,她就像精明的猫儿,敏锐地发现了威胁的色厉内荏。即使他用再生冷的语气说出要杀了她,她都有恃无恐。表面上看起来瑟瑟发抖,眼睛却还滴溜溜地转。
  打她一顿?他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她当时只是因为受了凉就昏迷了一天的事情。真奇怪,明明现在认真一想,辜晓梵已经是一个有些战斗力的修士了,实践课上过不知多少轮,身上也有了凶性,他想到她,第一印象却仍旧是那个娇气得连寒气都受不了的小姑娘。要是打她一顿,害她犯了什么病,到时候受累请医生的还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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